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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指南知识讲解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指南

一、测绘现状地形图

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并确定所需地形图份数,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二、国土用地手续

1、申请用地红线

资料:

①申请原件1份

②经现状测绘1:

500地形图3份,若有联建单位应提交联建合同,并同时在申请上盖章。

③审批通过后,领取国土用地红线1份保存。

2、土地出让手续

经公示取得土地后,准备资料报批:

1建设用地申请原件1份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1:

500现状地形图4份(必备资料)

④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出让金,领取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及附图进行保存。

三、项目立项

1、编写完成“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立项申请。

2、项目规模大小:

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计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县计委立项,资料准备:

①立项申请原件1份

②国土公示资料复印件1份

③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④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若申报项目规模超过60000㎡,则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送交原件1份,若有联建单位则应提供联建协议复印件1份,并提供联建单位营业执照(①项和项目建议书联建单位应盖章)

3、若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找有资质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

4、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以下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①1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申请原件1份(有联建单位应盖章)

②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③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

④规划批文复印件1份(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的文字批复)

⑤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⑥建委初设批复原件1份

⑦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四、规划定点,选址

1、申办开发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初审(向国土大厅提交)

①准备资料:

地质灾害评估申请表原件2份(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盖章,表在国土大厅领取)

②国土红线图复印件1份

③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④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若须作则应联系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须经市地房局专家评审通过。

审批通过,领取批文,交行政办存档。

2、准备资料报规划局审批

①申请表原件1份(表由规划局提供)

②申请报告原件1份

③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④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2份

⑤1:

500实测现状地形图3份

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

⑦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⑧道路红线2份(首先持光盘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画道路红线)

⑨其他(合作联建有效合同书,如有联建单位,应同时在1、2项上盖公章)

3、审批同意后,缴纳40﹪的规划证照管理费,然后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五、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步骤如下:

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2套后,准备资料送区规划局审批:

1、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规划局领表)

2、申请原件1份(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意盖章)

3、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4、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原件2套

5、设计说明书原件2套

6、彩色效果图

7、设计模型审批过程:

详规方案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上报市政府审批。

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画红线,盖章,领取市政府批文及附图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六、规划方案审批

1、环境保护审批【申请环评书(表)编制要求通知书】

①规划设计条件1份

②立项批文1份

③规划红线图1份

2、取得“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后,联系确定环评单位,委托其编制环评书(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3、在完成消防,绿化设计方案后,开展以下工作:

消防方案审批,准备资料:

①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盖章)

②设计方案原件1套,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4、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准备资料报园林局审核:

①报检件登记表原件1份(表在园林局领取,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③规划详规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红线图)

④设计方案原件2套

⑤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以上(须在1:

500实测地形图上编制,明确范围,界限,指标,若有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须标明其范围线

⑥设计方案总平面蓝图1份

⑦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规划方案审批

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

准备资料报规划审批:

①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③彩色效果图

④设计模型

⑤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方案批复,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地质灾害评估审批表)

⑥拟建项目设计要求的其他书面意见

⑦申请原件1份,审批同意后,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方案,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七、规划初步设计审批,首先展开方案(人防,防雷,消防,绿化,综合管网专项设计),在取得上述初步设计图后,在等待项目初步设计图及说明过程中,首先进行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送审,下列工作除绿化须先取得消防初涉审查意见书外其余工作可同时展开。

1、人防方案审批

①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②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

③设计方案原件1套送市人防审核

2、教委批复

①向区教委提供编写的“某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报告”要求下达该项目配套设施意见,批复后存档。

3、防雷方案审批

①准备设计方案原件1套

4、消防初涉审批

①申报表1份(在消防处领取,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盖章)

②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原件各1套

③审批通过,领取批文及审批后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5、绿化初设审批

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备资料报园林局审批

①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表在园林局领取,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③市政府有关批文(建筑面积10万㎡以上必备)

④初步设计原件2套

⑤绿地布置总平面图1份

⑥初步设计总平面蓝图1份

⑦消防初设批复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审批通过领取批文及设计方案交资料员存档。

6、环境保护审批

①环评报审表原件1份(环保局提供)

②已通过评审环评书(表)原件2份

③环评书(表)评估报告2份,审批后领取环评书(表)审核意见及附件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综合管网审批

准备资料报规划市政处审核

①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②综合管网设计说明(含图)原件2份

③审批通过领取批文及附图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8、拆迁许可证(程序详见拆迁管理流程)

9、规划初设审定

①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原件2份

③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

④相关部门专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人防,防雷,教委,综合管网)

⑤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要求其他意见书

⑥地质勘查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若有地质灾害评估须提供复印件1份,申请原件1份。

审批通过,领取初设批复及初步设计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八、建委初设审定

准备资料报建委勘设处审核(除特殊说明外,资料统一用A4版面装订,建筑面积2.5万㎡报市建委审批)

①申请表原件1份(空表建委提供,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初步设计原件3份(图纸,说明书,概算,渲染图,)统一装订为A3版面。

③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综合管网意见及附图)

④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⑤国土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国土使用证,国土红线)

⑥消防方案设计审查及附图复印件1份

⑦工程勘查质量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工程勘查合同复印件1份。

⑧设计委托书及合同复印件各1份

⑨若有以下资料应同时报复印件(可研批准文件,联建协议,项目转让批复,市政府规划方案批复,经济适用房批复)

⑩经建委检查资料合格后,确定初设审查会议时间,地点和相关部门参会人员。

准备会议布置会场,公司技术人员和领导及设计人员均参加,会议中技术疑问由相关技术人员答疑。

审批通过后,领取初设批复及附图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九、人防初设审定

①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

②初设人防专项设计原件1套,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

③若项目无法修建人防工程,经市人防同意缴纳异地人防建设费的,送以下资料:

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人防异地建设申请1份。

十、规划施工图审批

在取得建委初设审查意见书,完成人防,消防,防雷施工图设计以后,在等待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中,可同时展开以下工作:

1、人防施工图审批

①人防施工设计图原件3套,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

2、消防施工图审批

①申报表1份(消防领表,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施工设计图原件2套(其中1套应存于建设工程档案盒),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3、防雷施工图审批

①防雷施工设计图原件1套

②总平面图4份,立项批复复印件1份,审批通过后,缴费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

4、环保审批

①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总平面图,管网总图1份。

③环保设计图说及排污口坐标,编号1份

④生化池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⑤生化池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审批通过后,缴纳建筑施工噪音排污费,领取“三同时”审核意见书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5、市政手续

①立项批复复印件1份,综合管设计图原件1份,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

十一、规划许可证

①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原件2份,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人防,防雷施工图批复,环保“三同时”批复,区教委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区市政方案审查意见,拆迁许可证,国土用地许可证及附图,投资许可证,年底投资计划通知)

③拟建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他书面批文

④地质勘查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申请原件1份。

⑤审批同意后,领取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并持下列资料到市地形勘测院申请放线。

(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原件各1份,施工图建筑部分原件1套,规划红线图复印件1份,放线完成,缴纳测绘费用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3份交资料员存档。

⑥在获知规划许可证证号,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光盘后,可申报制作拟建项目公示牌,步骤如下:

将勘测院回单,光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等资料送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制作公示牌,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

由市规划“信息中心”送区规划,根据项目大小制作三类公示牌,并收取不同费用,类型有(5万㎡以上收取4453元,2-5万㎡收取3047元,2万㎡以下收取2612元)

⑦缴纳剩余60﹪规划证照费,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公示牌,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十二、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做以下工作

①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建筑面积4万㎡以上报市建委审查)

②到市区建委开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委托书,持该委托书及须审查的施工图到建委指定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院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③经审查并盖设计院章的施工图原件1套及审查报告原件1套(其中1套市,区建委备案),领取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2份存档。

十三、申办招投标

1、准备以下资料报建委审批

①立项批文(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②监理合同原件1份

③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复印件1份,根据项目招标方式报送其他资料,须到建委购买相关报表并填写,盖章。

审批通过后,向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缴费领取招投标备案意见书存档。

2、打印施工许可证

①送资料到市配套办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②总平面图1份(看后即还)

③拆迁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④旧房产权证复印件1份

⑤招投标备案意见书原件(看后即还),审批通过后领取配套费交款通知单,根据通知单金额缴纳配套费,并出具已交配套费通知

⑥持已交配套费通知原件,及招投标手续时交款发票原件到市交易中心打印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施工许可证暂存开发办处。

3、施工许可证盖章

①建设单位提供:

(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质量监督申报书原件3份,施工图审查备案书复印件1份,经审查单位盖章的全套施工图1套,项目负责人责任书原件1份,现场代表责任书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施工和合同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档案登记联系卡。

②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经理责任书原件1份,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书原件1份,施工管理负责人责任书;包括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原件各1份,商品砼供应合同原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各施工管理负责人岗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③监理单位提供:

总监理工程师责任书原件1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书原件1份,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监理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1份。

④设计单位提供:

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机构负责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⑤勘查单位提供:

地质勘查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⑥通知中标单位携相关资料送建委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规定费用后,待建委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具备开工条件后,即可领取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详见建委相关规定)

十四、开工前手续准备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间,可同时做以下工作

①市政手续:

到区市政委办市政排水接沟,道路挖掘手续,审批同意后,缴费后领取接沟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交资料员存档

②卫生许可证:

到卫生防疫部门办防疫手续,缴费后领取卫生许可证。

③若项目地块内涉及到树木移栽,砍伐,应根据地块大小到市或区园林局办相关手续。

④办理施工用水手续:

到自来水公司申请项目的施工供水设计及施工,并缴纳设计费及工程费(也适用永久性用水办理程序),若高层则须申请二次供水系统安装许可。

准备资料:

(申请表原件1份审批单位提供,二次供水施工设计图原件1份,审批后领取二次加压供水设计图审核意见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

⑤办理用电手续:

联系电力局进行施工用电的接洽,设计,审批及施工(也适用永久性用电程序)参与申报全程。

十五、预售许可证

在建工程达到预售要求时,准备资料报国土审批

①申请表原件1份(空表国土局提供)

②《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④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⑥立项批文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⑦拆迁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⑧涉及联建的,应提供《联建合同》及分房楼层,面积部位清单复印件各1份

⑨施工阶段建筑剖面图,总平面图,规划红线图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⑩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⑾预售方案原件1份

⑿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已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原件1份

⒀已制定的房屋使用公约及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并已经登记备案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原件各1份

⒁涉及拆迁的,应提交原地安置房位置复印件1份

⒂拆迁主管部门同意预售的证明原件1份

⒃审批后,领取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副本送房屋交易中心备案,正本存档。

十六、天然气安装

①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用气的接洽,涉及,缴费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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