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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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手册
天津瑞基化工有限公司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手册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安全管理制度颁布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有关危险品经营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订了以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现予以颁布,自2008年11月1日在本公司开始实施。
天津瑞基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8年10月28日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天津瑞基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原料的批发经营。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成立了以法定代表人付志芹为总经理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另设3名安全管理人员付志俊、沈会芝和李立勇。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对本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六项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经营责任制;
(2)组织制订批准本公司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2、贯彻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检查公司安全工作,研究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条件的不断改善。
4、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定期参加安监局培训
(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负责的具体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落实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新工人三级教育和职工的定期考核;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审核本公司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
6、定期参加安监督局培训。
(三)安全员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拟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副总经理审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实施。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竞赛,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
3、配合副总经理做好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
4、参加公司召集的安全会议,认真执行所布置的任务。
5、组织好公司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重大节日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参加工伤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做好事故报告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按时完成防范措施。
7、定期参加安监局培训。
(四)采购、销售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员管理。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认真进行业务学习。
5、进入生产、储存现场进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
6、定期参加安监局培训。
(五)其他人员安全职责
其他人员在本人负责的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1、遵守国家、天津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3、接受本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在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采购销售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采购不得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采购;
3、不得经营超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准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严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它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品和日用化学品;
4、不得销售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化学品;
5、销售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6、经营过程中向生产企业索要并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各个采购经营环节必须做好记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是安全经营的有效保证,由于本公司不生产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的内容为经营过程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业务人员进入现场的防护情况;经营场所的防火防触电情况。
安全员每周检查责任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经营记录和供应商、用户的资质存档。
需要进入现场的业务人员,检查是否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等并正确佩戴,严格遵守厂家的安全规定。
经营场所不得私自使用明火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防发生火灾。
安全员每周检查灭火器有效性。
安全员每周进行漏电保护器有效性检查。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有效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3、安全费用应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5)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6)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7)其他与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
4、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金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年末剩余的安全费用纳入财务,由会计负责管理。
5、总经理对安全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费用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7、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导致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救援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制度员工打击报复者。
6)其它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7)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8)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政策、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员工。
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管理员必须经过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定期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证》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公司其它员工每年由公司进行或委托安全中介机构进行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老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培训内容为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应急救援方法等;熟悉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检查部门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检查重点
本公司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3、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4、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责任人予以现场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
2)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3)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作业。
4)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指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指查出的问题个人能整改的不推到主管,主管能整改的不推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能整改的不推到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能整改的不推到总经理。
八、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预防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
2、评价范围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3、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4、评价时间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九、应急管理制度及事故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第70号主席令,国家院2002年344号令《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安全,保险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减少事故发生后带来的重大损失,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订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企业基本情况
天津瑞基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付志芹,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D-512。
采用纸面办公批发(无仓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方式,经营工业生产用二类1项易燃气体;二类2项不燃气体;二类3项有毒气体;三类1项低闪点液体;三类2项中闪点液体;三类3项高闪点液体;四类1项易燃固体;四类2项自燃物品;四类3项遇湿易燃物品;五类1项氧化剂;五类2项有机过氧化物;六类1项有毒品;八类1项酸性腐蚀品;八类2项碱性腐蚀品;八类3项其它腐蚀品的过程中(含2、3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丙酮、甲笨等)。
2、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
公司成立以付志芹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小组,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外,形成事故救援状态下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成员:
付志俊、李立勇、沈会芝
总指挥:
全面组织指挥公司的应急求援工作,调动应急人员以及救援的物资器材。
成员: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求援器材配置等具体工作。
3、事故类型和原因
不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失控流入社会,引发社会危害。
4、预防事故措施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处理原则:
首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受伤害,保障社会安全,保障企业财产安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发生后带来的重大损失。
处置程序:
如果发生火灾险肇或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拔打119报警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如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总经理须及时将事故情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随时跟进事态发展。
6、应急培训计划
对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和成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救援知识与实战能力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员会议,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能,危险有害特性,危险类别,化学活性等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危险化学品的知识。
7、演练计划
在制订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预案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演练订于每年6月(安全月)的第一个周四。
演练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由安全员做好记录。
8、事故责任划分
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主管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副总经理负责。
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副总经理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副总经理负责。
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体检与职业病
1)新员工入公司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职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员工,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积极治疗。
2、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急救
1)中毒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主管报告,负责人在迅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汇报。
2)中毒事故发生后所有在场人员应迅速将中毒者抬离现场,安置在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的开阔地方,注意保暖,防止受凉,同时拔打120,请求紧急救护。
3)报警人应口齿清楚,说明事故发生道路名称、公司名称、中毒人数及症状等,同时派人到路口等候救护车。
4)中毒者如被有毒物质污染,应立即脱掉中毒者被污染的衣裤鞋袜等物品,并将身上的毒物用温水擦洗干净,防止有毒物质通过皮肤侵入体内。
十一、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经营的部分品种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执行以下制度和程序:
1、采购对供应商的核查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产品质量证明或合格证。
5)签订销售合同,确定运输方式,由生产厂家送货或由用户自提。
6)明确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7)进行财务结算。
8)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采购人员须持有培训合格证。
9)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包括联系人、电话、品名、采购量等,其资质证书应复印存档。
2、销售程序
1)销售应核查对方企业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方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证书》;
3)核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本地公安机关备案材料并复印留档。
4)签订购销合同,财务结账。
5)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6)明确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7)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包括联系人、电话、品名、用量等,其资质证书应复印存档。
3、经营情况存档和备案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销售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保存2年备查。
2)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我公司采用纸面办公批发(无仓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方式。
2、采购对供应商的核查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产品质量证明或合格证。
5)签订销售合同,确定运输方式,由生产厂家送货或由用户自提。
6)明确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7)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采购人员须持有培训合格证。
8)建立客户档案,包括联系人、电话、品名、采购量等,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销售台帐存档两年备查。
3、销售程序
1)销售应核查对方企业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方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证书》;
3)核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本地公安机关备案材料并复印留档。
4)签订购销合同,财务结账。
5)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6)明确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7)建立客户档案,包括联系人、电话、品名、用量等,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销售台帐存档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