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创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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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创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创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创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方案》(X字〔X〕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高点定位。

立足于走在全市前列,全面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一窗受理、一城通办、一体审批、一网流转”的有关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及省、市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措施。

——问题导向。

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为核心,通过推行集成服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共享便民。

加强资源整合和多方利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共享,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

——协调联动。

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强化制度衔接,构建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的联合推进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个月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城通办、一体审批、一网流转”,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确保X年底前政务服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窗受理”。

按照“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的要求,整合重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只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个门”、到综合窗口“一个窗”就能好办事、办成事。

——“一城通办”。

落实市政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构建全市统一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模式和服务标准,提供全县域一体、无差异的政务服务,群众和企业可就近选择窗口提交申请,实现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目标。

——“一体审批”。

在统一单个事项审批标准的基础上,围绕“办成一件事”设计审批标准集成,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合并评审模式,在特定区域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实现审批规范化、便捷化、一体化。

——“一网流转”。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各部门“条线”上的网络系统,促进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结果共享,提升政府办事整体效能。

X年底前,实现90%的审批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

1、整合重构政务服务窗口。

打破行政部门界限,整合进驻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力项目,在大厅分类设立基本建设项目、商事登记、经贸交通、社会事务、公安服务、联合办理、公共事业等7个综合受理办理功能区,在各功能区分设若干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前,制定出台全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前,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整合到位。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推进政务服务等事项进大厅。

行政审批坚持“三集中三到位”,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体外循环问题。

同时加快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按照应纳尽纳、便民利民的原则,立足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科学合理划定进驻大厅事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确认类事项、其他权力类事项、公共服务类事项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已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部门(单位)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以外办理,真正让群众“进一家门,办所有事”。

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行政确认类事项、其他权力类事项要于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

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所需办公场地的协调和保障工作。

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咨询引导区、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公共服务区、网上自助申报区、商务区、便民服务区等功能区。

积极推进自助服务区建设,配备电脑、扫描仪、快拍仪等办公设备,畅通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引导窗口、政务服务网、热线电话、微信服务平台、自助查询等渠道,做好对事项申报前的辅导服务,提升咨询服务质量。

综合咨询、引导服务与证照发放等工作人员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政务办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4、建立项目代办机制。

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实行代办服务,为项目单位提供综合受理、“一口咨询”、报批辅导、流程定制、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全方位免费“保姆式”服务。

组建代办运行机制,建立代办项目工作办公室,由县政务办牵头负责,项目单位、所属镇(街)、指挥部、推进组要明确1名代办员,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根据提议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为社会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

前,建立社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政务办牵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推进政务平台集成,实现“一城通办”

5、统一政务平台运行模式。

统一市县乡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模式、管理机制,实现市域一体、无差异的政务服务。

使镇(街道)成为就近服务、全县通办、多级联办的便民服务主阵地。

X年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平台互联互通。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政务办、政府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县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6、推进“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改革。

X年9月底前,梳理出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率。

X年12月底前,实现90%的审批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

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

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做到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编办牵头梳理“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工作,县政务办牵头入驻大厅及后续管理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有关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推进审批标准集成,实现“一体审批”

7、强化对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工作的领导。

成立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推进办公室(简称“项目推进办”),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办。

由县政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发改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经信、住建、环保、国土资源、公安、交运、水利、安监、城管执法、人防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进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8、建立“5+、“8+x”会商会审机制。

“5+会商会议由项目推进办公室根据申请项目情况发起组织召开,一般由发改、经信、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和政务办等部门参加,主要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前期为项目单位提供联合咨询,综合分析项目审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8+x”会审会议根据项目审批需要,由项目推进办组织发改、经信、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公安(消防、交警)、城管执法、人防等与基本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相关单位(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进行会审,主要对进入受理范围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具体审议,指导项目申报主体做好各项手续报批前的准备工作;对在办的基本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前,制订出台基本建设项目会商会审的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县国土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9、建立分级协调机制。

根据项目审批的难易程度,分别由项目推进办公室、项目所属行业的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分管副主任)、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常务副县长)三个层次协调。

项目办理中的一般问题通过项目推进办公室牵头组织“5+、“8+x”会商会审机制解决;如难以协调解决的,由项目推进办主任提请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政府分管领导难以协调解决的,提请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常务副县长)协调解决。

前,制订出台基本建设项目分级协调制度。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0、实施模拟审批。

凡土地权属明确、关系民生、业主有要求的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适度超前、交叉审批”的方式进行模拟审批,提前进入审批程序,实施预招标。

X年10月底前,制订出台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的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1、统一审批标准。

逐个审批事项编制统一的审批标准,统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及申请表格、示范文本,实现对全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清单化、动态化管理。

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合并评审模式,以“联审、联评”为核心,对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合并评审;在此基础上,对不同部门同一阶段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开展评估评审。

经济开发区内的对项目建设影响差异化较小的同类审批事项,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估、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推行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评审结果实行共享共用。

根据群众需求,按照项目不同,分门别类地编制项目生命周期全流程业务手册。

前,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完成单个审批事项审批标准。

10月底前,各窗口编制完成本窗口有关项目生命周期全流程业务手册。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推进网络数据集成,实现“一网流转”

12、实行“一网办理”。

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平台系统的全贯通、信息资源全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全网办理。

推动网上平台服务向移动端、微信、热线电话延伸,完善线下自助申报查询、证照自助打印取件和EMS寄送等服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X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标准,12月底前,将各部门(单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上运行。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政务办、政府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县编办、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13、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

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建设我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各类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建设证照库,打通条块信息系统,消除“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X年10月底前,开放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等领域信息资源;实现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以及政务服务网各类办理事项的信息归集共享。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经信局、政务办、政府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县编办、发改局、公安局、工商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五)规范中介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中梗阻

14、压缩中介服务时限。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如需要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检验检测作为项目审批依据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检验检测的时间与该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捆绑计算,原则上审批办理和评估论证的合计时间不超过该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

X年10月底前,公布压缩后的中介服务时限。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5、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6、培育中介服务市场。

进一步开放我县中介服务市场,引进国内外优质的中介机构落户我县,允许项目单位自主择优选择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X年10月底前,建立中介服务市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责任部门:

县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加快筹设行政审批局

17、加快建立行政审批局。

通过成立行政审批局,实现权利、责任、人员集中管理,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建成后将承担经贸商务、建设交通、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并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其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责任部门:

县编办、法制办、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七)加快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18、整合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面积适宜、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中心,同时镇(街道)的社区(村)也要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原则上每个镇(街道)不少于3-5个便民服务代办站(点)。

将镇(街道)的党群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工商、食药、农用地审批、涉农补贴等涉及民生服务的相关业务职能一律纳入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办理。

同时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进入便民服务中心,打造公正、高效、阳光运行平台,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的目标。

关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的建设,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鼓励支持。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编办、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19、理顺管理体制。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承担,统一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及人员、业务的管理。

全县便民服务中心要统一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业务人员由镇(街道)负责整合配备,县政务办统一负责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绩效考核。

责任部门:

县职能办、编办、政务办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

将“最多跑一次”作为我县“放管服”改革的全新理念和目标,用“最多跑一次”倒逼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距离最近”、“时间最短”、“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形成覆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一次办结”机制。

(二)完善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调整充实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能,充实配备相应工作力量,做好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政务服务数据信息收集整理、重点项目联合办理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

由县职能办牵头,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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