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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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展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假设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

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21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

可以在2021年10月开场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

可以。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假设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

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

不行。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一、*二和*三口头约定:

2021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和B于2021年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来扣除,可以吗.

答:

不可以。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月1日-12月31日。

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

不能。

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未提及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配偶的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只能由配偶〔及其兄弟姐妹分摊〕扣除。

8、父母指定分摊的结果与子女自行协议分摊的结果不一样,两种分摊方式都签订了书面协议,请问子女赡养老人支出以哪一种扣除方式为准.

答:

父母指定的扣除方式有效。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小王有两套住房,一套是2021年按揭购置的,一套是2021年按揭够买的,均按揭20年,其中2021年购置的房子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支出,请问哪套房子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政策.

答:

2021年购置的可以享受抵扣政策。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其中首套住房是指按首套贷款利率办理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房贷是首套房贷.

答:

根据个税法的规定,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立、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视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目前,我国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3、小李2021年10月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贷款期限25年,购置的住房符合首套贷款利率要求,请问小王这25年的贷款利息支出都可以抵扣吗.

答:

不能。

小王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同时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小王购置的商品房贷款期限有25年,超过的5年,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抵扣。

4、林子2021年购置了一套住房,符合首套贷款利率要求。

2021年政策出台后,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归还贷款期间可以抵扣。

林子困惑的是:

2021年至2021年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抵扣.

答:

不能。

首套住房在个税改革之前的贷款利息支出不得追溯。

5、小*和小吴是男女朋友,婚前两人各有一套房子,且都符合首套住房标准。

根据政策,2021年后,两人每月各按1000元抵扣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两人打算2021年结婚,请问,婚后小*和小吴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

答: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小*和小吴结婚后,只能选择一套房作为首套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同时两人可以商量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或两人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扣除。

6、我在婚前已购首套房且有贷款,2021年后开场享受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

2021年结婚了,因为家庭原因,选择租房住,届时还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吗.

答:

可以。

2021年1月1日后首套房贷款尚未还清的,支出的利息可以继续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不超过20年的偿贷期间可以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但是纳税人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支出。

7、一个家庭有2套住房,一套贷款已结清,一套仍有贷款未还完,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

答:

如果是夫妻间共有两套住房,则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贷期间可以扣除。

如果是除了夫妻外的家庭成员,例如父亲和儿子各自的首套房,则可以各自扣除,是否可以扣还取决于住房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8、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冲突吗.是两者都可以还是二选一.

答:

不冲突。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扣除,房贷款利息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两者属于不同的分类。

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也可以在符合扣除条件的情况下定额扣除。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1、我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在读大学,小女儿在上小学,怎么享受扣除政策.

答:

每个孩子1000元/月,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可以父母一方扣除2000/月,也可两人平摊,一人扣1000/月,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孩子的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

监护人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3、我的孩子在国外读高中,那这局部教育费是否可以扣除.

答:

孩子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承受教育,子女教育支出一样可以扣除。

注意,在境外上学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4、我的女儿在私立幼儿园读书,这类民办学校的教育费可以扣除吗.

答:

孩子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承受教育,子女教育支出一样可以扣除。

5、我的孩子今年10月份满3周岁,那他今年1-2月份的启蒙教育的学费是否可以扣除.

答:

不可以。

学前教育阶段为年满三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

1-2月份的学费不符合学前教育的规定。

6、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培训学习费用能否扣除.因病休学呢.

答:

孩子在承受不同教育阶段期间的教育支出是每年定额扣除的,与寒暑假是否承受培训学习无关;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存的,休学期间可按照规定扣除。

7、孩子学习成绩好,学费等教育支出全免,父母是否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答:

可以。

孩子在承受教育期间发生支出,父母可以每年定额扣除,学费减免不影响父母享受扣除政策。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抚养费由父亲出,谁来享受扣除.

答:

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可以选择一方扣除,也可选择双方平摊,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9、家中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有工作,正在就读在职博士研究生,二女儿今年大三,教育支出怎么扣除.答:

扣除方法规定,个人承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方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但大女儿就读的是在职博士研究生,不符合条件,只能自己作为继续教育按照400元/月的定额进展扣除。

二女儿属于学历教育中的高等教育,父母可以按照1000元/月的子女教育进展扣除。

10、孩子高考成绩不理想,想要复读一年,复读那年的学费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

复读不属于学历教育的范围,学费支出不得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1、我在工作,已经有一套自有住房了,贷款期限30年,目前还在还款期。

但我还没住进去,所以自己还是租房住,还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

不可以。

享受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

 

2、我在工作,但在**已经有一套自有住房了,贷款期限30年,目前还在还款期。

但我在工作地是租房住,这样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

可以,但是扣除了住房租金支出后就不能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了。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的扣除只能二选一。

3、我在工作,没有住房,但在有一套老公名下的自有住房。

那我目前在租房子的租金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

不可以,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4、我和我老公都在工作,但并没有住在一起,而是分别租房子住。

那我们两人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分别扣除吗.

答:

不可以。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一样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5、我在工作,我老公在**工作,而且我们两个都没有房子。

那我们两个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分别扣除吗.

答:

可以。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一样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6、我和我老公共同在**购置商品房一套,贷款期限30年,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目前还在还款期。

我被单位派遣到办事处工作,自行在单位附近租房,租金6000元每月,老公留在**工作。

那我在的租金可以扣除吗.我老公在**的贷款利息可以扣除吗.

答:

您可以选择扣除房屋租金支出,也可以选择扣除房屋贷款利息支出,或者您配偶选择贷款利息支出。

除此以外,不可以选择其他扣除方式。

政策依据:

〔1〕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7、我前三个月租在**,后三个月租在**,请问扣除标准有差异吗.

答:

有差异。

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法: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方案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8、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怎么确定我的主要工作城市呢.

答: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9、我的租房合同一不小心找不到了,会不会影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

复印或补签一份合同,因为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法,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

1、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支出能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

继续教育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未纳入此次扣除范围。

2、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电工证可以扣除吗.这属于哪种继续教育.

答: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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