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设计分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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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设计分解
1概述
1.1项目来源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隆化县农牧局于2013年11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受隆化县农牧局委托承担了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试点工作。
1.2主要任务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隆化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隆化县共362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5475平方公里。
本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由农牧局选定庙子沟乡八家村作为本次试点的工作区域,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作业方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为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1.3调查区概况和范围
1.3.1调查区地理概况
隆化县位于承德市中部,七老图山脉西侧。
北和东北与围场县、内蒙古相邻,南接承德市、滦平县、承德县,西邻丰宁,面积为5497平方公里。
全县共有10镇15乡。
隆化县最南界在北纬41度6分,最北界在北纬41度30分,纬度较高。
南部处在暖温带、半湿润区内,北部在中温带半干旱区内。
受季风的影响,冬季寒冷干燥,多风沙,夏季高温多雨,多冰雹年平均气温7.3度。
一月平均气温零下11度,七月平均气温23度,无霜期约130天。
本县年平均降水量为564毫米,集中在6、7、8三个月。
占全年降水量的70%,并且多暴雨、冰雹。
1.3.2调查区范围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承担庙子沟乡八家村的试点工作。
1.4工作内容
1.4.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
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
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要移交到具备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管。
1.4.2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准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关键环节,着重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
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
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首要的是群众认可,并尽可能准确。
实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1.4.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
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探索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抓紧研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料实行有关部门共享。
1.4.4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1.5组织实施和管理
1、隆化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农业(农经)、国土、财政、法制、档案等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或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承担部分调查、汇总、审核等具体工作,负责调解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将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决策。
4、各作业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分成若干作业组与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农业局及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承担外业测绘及内业数据处理工作。
2作业依据
2.1法律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2002]第7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6、《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7、《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8、《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9、《河北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
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2.2技术规范
1、《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3、《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
4、《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
6、《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2008—2005)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8、《全国土地登记信息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9、《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
10、《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
12、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
3已有资料分析利用
3.1隆化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应用服务系统
隆化县国土资源局建立的县级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应用服务系统(SDCORS)项目建设,服务全县的连续、动态、高精度的三维空间基准,向社会提供定位、导航授时服务。
此系统可以用于网络RTK测量,包括图根控制点、精度检测、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址点测量等。
3.2土地调查成果资料
1、权属调查资料
隆化县2012年10月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基础上开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形成的最新的权属调查资料: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等。
2、图件资料
1:
2000三权影像图。
3、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料
历年形成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
4主要技术要求
4.1比例尺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采用1:
2000比例尺。
4.2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并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联测建立转换关系。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m。
(3)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5°分带,中央子午线118°30"。
(4)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和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和亩,均保留2位小数。
4.3作业要求
(1)所有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均应通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检定。
(2)充分利用SDCORS系统运用网络RTK技术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址点测量。
(3)统一采用南方CASS2008软件进行数据采集、编辑;
(4)按照市局规定要求进行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
(5)建立满足试点发证需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
4.4地籍测量主要方法
采用解析法和实测法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址点;
4.5精度要求
4.5.1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界址点精度
(1)解析法测定界址点点位中误差±10cm,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20cm。
(2)实测法获取界址点点位中误差图上不得大于±0.3mm。
4.5.2数字正射影像(DOM)平面位置精度
DOM地物点相对于实地同名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DOM平面位置精度单位:
米
DOM比例尺
平原、丘陵地
山地、高山地
1∶500
0.15
0.20
1∶1000
0.30
0.40
1∶2000
0.60
0.80
1∶5000
1.20
1.80
4.5.3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
地籍图上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单位:
米
地区分类
比例尺
点位中误差
相邻界址点间距中误差
平原、丘陵地
1∶500
0.15
0.12
1∶1000
0.30
0.24
1∶2000
0.60
0.48
1∶5000
1.20
0.96
山地、高山地
1∶500
0.23
0.18
1∶1000
0.45
0.36
1∶2000
0.90
0.72
1∶5000
1.80
1.44
5准备工作
5.1制定调查计划
由隆化县农牧局与各承建单位一同制定周密计划。
计划应将登记发证的任务、范围、方法、经费、时间、步骤、技术要求、人员组织等全面统筹安排。
5.2资料收集
1、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
2、1:
2000三权影像图;
3、行政区划代码,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的技术性规程、规范、编码规则等;
4、已有的控制测量成果,包括隆化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应用服务系统成果;
5、最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资料;
6、标准地名资料。
5.3表册及器材准备
5.3.1表册印制,主要有: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表;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信息表;
5.3.2仪器工具
协作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仪器工具,包括:
(1)测绘仪器;
(2)计算机;
(3)绘图设备和材料;
(4)交通工具。
5.4宣传培训
按照登记工作方案,召开政策培训会和宣传动员会,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登记的积极性,并对登记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进行培训。
6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6.1基本原则
6.1.1保持稳定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6.1.2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6.1.3因地制宜
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