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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合订本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目录

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2、安全工作会议制度………………………………1

3、安全活动制度…………………………………2

4、安全大检查制度……………………………………3

5、安全技术培训制度…………………………………….3

6、学员管理制度……………………………………..3

7、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4

8、培训档案管理制度……………………………………..5

9、班组班前会制度……………………………………..5

10、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工作制度……………………………..6

11、事故隐患排查制度……………………………………....6

12、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8

13、加强非人身伤害事故管理规定…………………………...10

14、安全装具保管使用制度……………………………………..12

15、安全监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12

16、安监人员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13

17、安全监察处专责人员安全监察包保制度………………….14

18、安全监察人员责任追究有关规定………………………….15

19、业务学习制度………………………………………………..15

20、安全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汇编……………………………….15

20、事故报告制度………………………………………………….20

22、达标检查评比制度……………………………………….…20

2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1

24、安全奖惩制度………………………………………………21

25、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3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厂长主持,副厂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党委正副书记、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参加,有关科室、部、委负责人列席参加。

三、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后,对会上决议事项要狠抓落实。

四、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听取各部门关于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总结、安排月份或一个时期的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或重大隐患险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厂长组织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安全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并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月份和阶段性的活动做出安排。

二、每月初,由安监处副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议。

明确安监人员月份工作任务及采取的措施;临时会议按需要召开。

三、适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项会议,研究分析一个时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安全会议必须做到有组织,有内容,做到记录规范。

五、安全会议要设专人记录,设立会议记录簿,做到整洁、规范。

六、对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或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由安监处进行考核,并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活动制度

一、为了强制落实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地规范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行为,特定本制度。

二、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厂领导参加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各职能科室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活动,有关人员必须完成月份规定深入现场次数及各项考核指标。

四、各生产车间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加强对员工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意识。

五、安监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做到有学习计划、有笔记。

安全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检查行为,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在安全检查中的作用,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整改隐患,解决问题,保持稳定的安全局面,厂对安全检查特做如下规定:

一、由厂统一组织,厂党政领导及主管领导带队,有关

科室负责人及专责人员参加,对全厂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三、按季节及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防火、用

电、压力容器、防汛、防雷电、防冻、机械设备交通安全。

四、安全大检查由安监处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厂安全领导

小组,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

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提交总工程师在隐患排查会议上按“四定”原则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参加检查人员要认履行职责,严格进行检查,严禁

走过场。

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一、建立健全厂安全技术培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有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并有授课教室。

三、制定安全培训规划及各特殊工种培训时间安排。

按季度安排学习培训并组织实施。

四、做到季有安排、季有总结。

五、按时完成集团公司交给的各项培训工作,确保贯彻执行。

学员管理制度

一、对五大特殊工种学员进行登记造册,其它工种学员按工种分类进行登记造册。

二、掌握学员工作变动的动态,及时调整培训学习内容。

三、建立培训上课考勤册,要求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特殊事情事先请假。

四、学习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并做记录。

五、学员登记表、考试卷线钉成册进行包管。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受课专兼职教师,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教好学员,认真备课及讲课。

二、按培训计划进行授课,根据不同时期讲授培训内容。

三、按期完成授课计划及授课时间。

四、组织好培训学员,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

五、专兼职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努力提高学员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素质。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一、集团公司、本厂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文件,资料

进行登记、造册统一保管。

二、各工种安全技术培训的教材、卷纸统一收管。

三、五大特殊工种人员登记册、全员登记册归档统

一管理。

四、每期培训学员的考勤、考卷,统一钉装成册,

统一管理收藏。

五、各种计划、报表齐全,符合上级要求。

 

班组班前会制度

1全公司每名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前会,接受安全思想教育,坚决消灭死角盲区。

2、公司各单位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明确规定班前会的程序内容及考核办法,严禁随意性。

3、各单位安全思想教育要长计划短安排,责任到人头,,每天班前会要做好准备。

4、班前会要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5、班前会形式要灵活多样注意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创新,解决呆板、枯燥问题。

6、班前会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做到有记录、有检查

有处罚,谨防流于形式。

7、班前会党政工青齐抓共管,加强领导,注重效果。

8、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凡无故迟到、

早退的按“三违”处罚。

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制落实干部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经公司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工作制度。

1、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实行逐级包保,分工负责制。

2、厂级领导、车间党政工青领导和技安人员负有包保工作责任。

3、厂级领导及科级干部包保一个车间,班组级管理人员包保本单位的班组(岗点),并包保本单位的不安全员工。

4、包保领导对被包保车间(班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指导、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的责任。

同时,对包保的不安全员工负帮教工作责任;班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管理、教育责任。

同时,要重点做好本班组不安全员工日常安全监督和技术业务指导。

5、厂级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包保车间的安全办公会议,宣传安全形势,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检查公司安全会议以及安全管理规定、措施落实情况。

车间领导必须按分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人每周至少参加两次班组班前会,每月至少帮教不安全员工一次。

6、各级领导要将包保工作情况填写到安全工作手册之中,作为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的重要内容。

7、被包保车间或员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非人身伤害事故,株连考核包保领导。

8、包保责任必须全面落实,消灭安全包保工作的死角,

做到每个班组、和不安全员工都有领导负责包保。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条例、规定,把事故隐患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二、厂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分管副厂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分管的直接领导责任。

三、厂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业务保安直接责任。

四、各基层生产单位主要领导是事故排查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认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进行整改。

自行难于解决的及时上报厂有关部门和安监处,综合治理。

(在隐患没整改前要采取安全措施,严重威胁安全的要停止生产)。

五、厂总工程师及主抓生产的厂长,每月主持召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生产单位和安监处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按“四定”原则落实整改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负责人按要求及时复查隐患整改情况。

六、落实责任,排查好事故隐患。

各生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为事故隐患排查负责人。

对不按规定整改、的,严格按有关奖罚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精神,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的领导责任,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重伤以上人身伤害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对因渎职、违章指挥造成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领导,要根据情节另行从重处理。

第三条各车间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厂备案。

第四条各单位应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治,

整治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整治。

第五条对重伤及重伤以上生产责任人身事故,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处理。

1、发生重伤一人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重伤一人生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车间行政正职记大过处分,给予车间主管生产主任撤职处分,给予党总支书记、技术组(室)负责人记大过处分;厂级领导责任追究按上级规定执行。

2、发生一次重伤两人生产责任事故,按死亡一人事故处理。

3、发生死亡一人生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车间行政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车间主管生产行政副职撤职并留用察看处分,给予责任车间党总支书记、技术组(室)负责人撤职处分;厂级领导责任追究按上级规定执行。

4、发生一次死亡两人以上(含两人)生产责任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重处理。

第六条对生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处罚的执行时限和标准,参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按集团公司和厂对受行政处分员工标准执行。

第七条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单位的安全效益奖励、安全奖励、质量达标奖励、计件包干等奖励以及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执行,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对违反本款规定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人给予降级处分。

第九条事故单位阻挠、干涉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降级或撤职处分。

第十条单位和员工有权、有义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对轻伤及以下的人身伤害事故,有关领导的责任追究按三级事故上限追究责任和处理。

加强非人身伤害事故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提出的“减少和控制事故是最大的节约和增效”的要求,确保“杜绝重大生产中断事故,设备、设施损失同比减少10%”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强化对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事故追查及处罚,有效地减少事故件数和损失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肃事故的报告制度

1、凡本厂发生的、设备、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以及对生产可能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险情险事,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现场人员了解情况,必须在15分钟内将发生事故或险情险事概况报告厂安监处或有关领导及调度室,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抢险自救工作。

2、厂安监处、有关领导及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影响程度等情况立即分别报告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事故的抢救和抢修工作,认真填记事故概况。

需报集团公司时,必须首先通过厂主要领导同意后速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安监局。

3、厂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组织复救与抢修。

厂调度室要掌握现场和复救的抢修情况,做好运输组织调整工作,及时恢复生产的正常运行。

4、各单位当班调度人员是事故预报的责任人,各级调度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逐级上报。

对发生事故后不对口上报、迟报、漏报、错报的单位罚款300-500元,并对有关领导及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罚;隐瞒不报的对事故单位罚款500—2000,对有关领导及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二、严格事故的追查和处罚

1、发生以下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处理:

①发生二级及以上事故;

②其它影响、损失较大,集团公司认为需要追查的事故。

2、发生以下非人身伤害事故由厂组织追查处理:

①发生三级事故;

②险情险事、交通事故、火险等事故。

3、对非人身伤害事故实行罚款:

①发生三级事故,每件对单位罚款500~2000元;

②发生险情险事,每件对单位罚款500~2000元;

③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每件对单位罚款100~5000元;

④发生负有防止责任的交通事故,每件对单位罚款50~200元;

⑤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每件对单位罚款500~5000元。

安全装具保管使用制度

一、安全装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定期对安全装具进行测试,保证作用良好。

三、安全装具谁保管谁负责,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

四、安全装具使用后填写使用登记簿。

安全监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监察人员绩效考核是公司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任用、奖惩、培训的客观依据,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也是重要的激励手段。

为保证安全监察人员绩效考核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监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

上级各项指令依法从事安全监察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第二条每月按照规定及时完成各项指标和各项任务,

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考核。

第三条对检查提出的各种问题和“三违”人员,要依

照有关规定督促整改并严肃处罚。

第四条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不能及时完成

各项任务的安监人员,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对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取得上级表扬的安

监人员予以适当奖励。

安监人员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做到请假。

副科级以上干部平时7:

30分前到岗,双休和节假日8:

40分前到岗。

2、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敢说敢管,认真履行职责。

3、搞好团结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坚强战斗集体。

4、下现场或勘察事故现场要佩戴安全帽,设备要齐全,需安监处牵头的工作,要组织严密,不出漏洞。

5、保质保量完成查处“三违”指标和隐患指标。

6、严禁工作时间借故喝酒,中午未经处长准许,任何人不得喝酒,违者严肃处理。

7、接待工伤、“三违”人员上访,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注重工作方法,避免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

8、工作时间不准用计算机玩游戏,未经准许不得转借或为处外人员打字、印材料等。

9、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打扫好室内卫生。

10、要加强电话使用与管理,通话要长话短说,严禁长时间用电话唠家常。

11、室内物放有序,窗明地净,四壁无尘,桌面物品摆放定位、整齐,切实做到文明办公。

厂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包保制度

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特殊时期的安全监察与包保工作,强制落实安全监察责任,厂实行专责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包保制度:

1、每天认真对各生产车间工作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2、对重点工程实行专人全程监察,监督安措落实情况。

3、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4、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监察人员责任追究有关规定

1、各级安全监察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自觉落实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责任。

2、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监督检查和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方针、政策、规程规定的,按违章作业查处。

3、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监督检查时未佩带标志或未出示有效安全监察证件,按违章作业查处。

4、安全监察人员对习惯性违章作业不予制止的,按带隐患作业查处。

5、凡未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安全监察人员默许作业的,有关安全监察人员按违章作业查处。

6、安全监察机构不按规定和上级要求组织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隐患排查的,追究部门(车间)领导责任。

7、上级重要安全会议精神在本单位传达贯彻不及时、落实情况反馈不及时,追究安全监察机构督办不力责任。

业务学习制度

一、业务学习由安全监察处长主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利用周三下午半天时间,可串不可占。

二、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经处长批准,缺席由个人补上。

三、建立规范的学习记录,字迹清楚、内容充实,有专人执笔记录。

四、个人学习每月两次,可有一次集体学习。

笔记内容记录清楚、整洁。

每月由安监处长检查签字。

五、全处人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遵守学习制度,保证学习质量。

安全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汇编

安监处长岗位责任制

1、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厂长的领导下,分管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2、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厂提出月、季、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建议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3、领导全厂安全监察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人员业务保安执行情况。

4、负责对重点工程计划、设计的审查和验收,抓好奖金和安措等经费使用管理;

5、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生的列级事故、伤害事故、,组织勘察、分析和定性处理。

6、负责全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干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结构工资的考核工作。

安监处副处长岗位责任制

1、在安监处处长领导下,做好安全监察工作。

负责全厂安全技术和业务保安工作。

2、协助处长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指令和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处长掌握全厂的安全动态和存在的重大隐患,并督促业务保安部门积极整改。

4、协助处长定期总结、部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和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5、参加全厂较大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6、负责参加领导全厂《安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制度的制订和审查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厂生产事故的现场勘察和技术调查工作。

8、协助处长做好全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安监处长领导下,对全厂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技术上对安监处长负责。

2、监督检查厂技术政策、规程、指令的贯彻执行。

3、严格审查工程项目设计、建设、验收、生产、报废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

4、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和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

5、协助处长组织开展安监系统的“标准化”活动,搞好自检自查工作。

6、发生重伤和非伤亡列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

7、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综合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综合科全面工作和全厂安全形势的分析工作。

2、组织起草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审定安全统计报表。

3、参与人身伤害事故、非人身伤害调查分析及结案工作。

4、负责工、私伤争议问题的处理。

5、负责起草安全奖惩办法并办理安全奖罚的具体工作。

6、搞好安全情况调查工作,总结安全经验,提出安全建议。

7、完成处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综合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各项事故统计分析和全部安全工作情况统计。

做好月、季、年各类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2、负责处内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原始资料保管和建档工作。

3、负责标准化安监处建设具体工作。

4、负责对车间的统计、分析指导工作。

5、负责安全培训及安全资格证件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6、防止事故讨论、登记。

7、完成领导交办的摄、录像工作。

综合监察员岗位责任制

1、起草年度、月份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及日常安全简报等文字材料,了解车间安全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指导及信息反馈工作。

2、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取证、解案工作。

3、做好处务会议及其它安全会议的记录。

4、负责伤害事故的调查、现场勘察及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日常工伤管理和工伤人员待遇费用的请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质量监察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质量达标各种资料的统计及管理。

2、认真负责质量达标奖金请领发放工作。

3、按时深入车间检查,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4、负责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5、负责厂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管理工作。

6、兼管处内务管理工作。

 

监察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处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负责组织抓好全厂的安全监察工作。

2、组织全厂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三违”和隐患督促整改和处理。

3、负责组织全厂的生产事故现场勘察、分析、处理、结案工作。

4、负责本科的自身建设。

5、负责各项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并按监察条例规定追查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者。

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

1、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在第一时间即15分钟内上报安

全监察局综合培训处。

2、发生重伤及伤情严重的轻伤事故,必须在15分钟内上

报安全监察局综合培训处。

3、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以内上报安全监察局。

4、非伤害事故在4小时以内上报安全监察局。

5、对发生事故瞒报的,是工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领导干部的

一免到底(只保留其技术职称),并对事故单位和安全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6、对迟报、报而不实的有关责任者按同级事故追查严肃处

理,对事故单位和安全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对故意弄虚作假和歪曲事故真相、推卸责任的,按隐

瞒事故处理。

达标检查评比制度

1、认真贯彻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十靠、十化、十抓”的安全生产方针。

2、每月由安监处长组织有关领导及各科室职能部门负责人

参加的对基层达标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

3、每季度对基层达标单位按考核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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