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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大全公平第十六精品

公平第十六

  原文太宗初即位,中书令房玄龄奏言:

秦府旧左右未得官者,并怨前宫及齐府左右处分之先己。

  太宗曰:

古称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

  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①。

  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②。

  故知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

  昔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称,不能为人作轻重,况我今理大国乎?

朕与公等衣食出于百姓,此则人力已奉于上,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也。

  用人但问堪否,岂以新故异情?

凡一面尚且相亲,况旧人而顿忘也!

才若不堪,亦岂以旧人而先用?

今不论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岂是至公之道耶?

注释①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

尧知道儿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所以将帝位传给了舜。

  舜之子商均亦不肖,舜就将帝位传给了禹。

  ②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

管叔名鲜,蔡叔名度,都是文王的儿子。

  后因挟商纣之子武庚作乱,周公便杀了管叔,流放了蔡叔。

  译文唐太宗刚即位时,中书令房玄龄上奏说:

秦王府的老部下没有做上官的,他们都埋怨陛下,说前太子宫和齐王府的部下都比他们早先安排了官职。

  太宗说:

古时候所谓的大公无私,是指宽容公正而无私心。

  丹朱、商均是尧、舜的儿子,而尧、舜却废黜了他们,管叔、蔡叔是周公的兄弟,而周公却把他们杀掉。

  由此可知,作为治理百姓的君主,要以天下为公,不存偏私之心。

  从前诸葛孔明,只是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就像秤那样公平,不能因人而轻重有别’。

  何况我如今治理一个泱泱大国呢?

我们的衣食都出自百姓,这就是说,百姓的人力已奉献给了朝廷,而我们的恩泽却没有遍及民间,如今朝廷之所以要选择贤才,就是要安抚百姓。

  用人只问是否有能力胜任,怎能因亲疏、新旧关系而区别对待呢?

凡是见过一面的人尚且感到亲近,何况是旧的下属,怎会一下子就忘掉呢?

如果才能不堪胜任,怎能因为是旧的下属而先任用?

如今你们不谈论他们能不能胜任,而只说他们有怨言,这难道是至公之道吗?

原文贞观元年,有上封事者,请秦府旧兵并授以武职,追入宿卫。

  太宗谓曰:

朕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于一物,惟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

况古人云:

‘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

  ’汝之此意,非益政理。

  译文贞观元年,有人上书请求把秦府旧兵都授予武职,补充进宫中做侍卫。

  太宗说:

我以天下为家,不能偏私于一人。

  只要有才能德行的人就任用,怎能因为新旧关系而有所分别呢?

况且古人说:

‘士兵就像火一样,不控制就会把自己烧死。

  ’你的提议,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

  原文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尝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门,出阁门后,监门校尉始觉。

  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误带刀入,徒二年,罚铜二十斤,太宗从之。

  大理少卿戴胄驳曰:

校尉不觉,无忌带刀入内,同为误耳。

  夫臣子之于尊极,不得称误,准律①云:

‘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者,皆死。

  ’陛下若录其功,非宪司所决;若当据法,罚铜未为得理。

  太宗曰:

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挠法②耶?

更令定议。

  德彝执议如初,太宗将从其议,胄又驳奏曰:

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过误,则为情一也,而生死顿殊,敢以固请。

  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时,朝廷大开选举,或有诈伪阶资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于死。

  俄有诈伪者事泄,胄据法断流以奏之。

  太宗曰:

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法,是示天下以不信矣。

  胄曰:

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亏法。

  太宗曰:

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

胄曰: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

  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窃为陛下惜之。

  太宗曰:

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

注释①准律:

法律规定。

  ②挠法:

徇私枉法。

  译文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长孙皇后的哥哥)曾经被皇帝召见,不解下腰间的佩刀,向东走上阁门,走出阁门之后,监门校尉才发觉。

  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由于监门校尉没有觉察,其罪行该当死,无忌失误地带刀进入,判刑两年,罚铜二十斤。

  太宗听从了他的建议。

  大理少卿戴胄反驳道:

校尉没有察觉,无忌带刀进入,同样是失误,臣子位于极度尊贵的地位,不可以称之为是失误,按照律法上说的:

‘供给皇上汤药,饮食,舟船,失误不按照法规的人,都应当死。

  ’皇上如果要将功折罪,从轻处理,这便不是司法部门所能够决定的;如果应当按照律法,罚款铜不符合法理。

  太宗说:

法律,不是我一人的法律,是天下的法律,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便想要变动法律呢?

让臣子们更改命令订立议案。

  德彝坚持他原来的想法,太宗即将跟从他的建议,胄又驳斥道:

校尉因为无忌的缘故以招致罪害,按照法律当从轻处理,如果讨论他的过失和错误,则是为了感情的缘故,然而生死差距巨大,(所以)我才敢于顽固地请求。

  太宗于是免了校尉的死罪。

  这个时候,朝廷大力开展选择察举(的活动),有干过奸诈虚伪的事情的人,太宗命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罪则至死,偶尔有奸诈虚伪的人事情败露,胄根据法律判断他的罪行并予以奏告。

  太宗说:

我开始下命令,不自首的死罪,如今根据法律来作决断,这向天下显示政府没有信用。

  胄说:

皇上应当立即杀了他们,不是我能够做到的,既然已经交付司法部门处理,我不敢不按照法(来执行)。

  太宗说:

你自己守法,却让我失信于天下吗?

胄说:

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布道他的大信用的,说话(只)是说话的时候喜怒的表现而已,皇上发动整个朝廷的愤恨,而许诺杀他们,既然知道不可以,却将他放到司法部门来解决,这是人主小的愤恨而存留大的信用,我私下认为皇上应当珍惜它。

  太宗说:

我的法律有过失,你能够纠正它,我还有什么可以担忧呢?

原文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

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①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

  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

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立闻亮卒,泣曰:

‘吾其左衽矣!

’严闻亮卒,发病而死。

  故陈寿②称:

‘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

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

  玄龄对曰:

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

  太宗曰:

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注释①高颎(ǒɡ)(?

—):

隋渤海祷(今河北景县)人,一名敏,字昭玄。

  北周末,受杨坚(隋文帝)罗致,为相府司录。

  隋建立后,任尚书左仆射,执掌朝政。

  炀帝即位后,任太常卿。

  后因议论朝政,为人告发,被炀帝诛杀。

  ②陈寿(—):

西晋史学家。

  字承祚,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

  少好学,在蜀汉为观阁令史,因不愿屈事宦官黄皓,多次遭谴黜。

  入晋后,历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

  晋灭吴后,集合三国时官私著作,著成《三国志》,还编有《蜀相诸葛亮集》等书。

  译文贞观二年,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

我近来见到隋代的旧臣遗老,他们都称赞高颎是做宰相的人才,于是我就去翻阅他的本传。

  此人真可说是公平正直,能识大体,治国方面尤其突出。

  隋室的安危,跟他的生死关系密切。

  可惜遇到隋炀帝这样的无道昏君,却被冤枉诛杀了。

  我何尝不想见到这样的人呢?

就连读书时也时常放下书来对他钦仰、叹息。

  再者,汉、魏以来,诸葛亮做丞相,也非常公平正直,他曾经上表把廖立、李严罢官放逐到南中,后来廖立听到诸葛亮逝世,哭着说:

‘我们大概要亡国了!

’李严听到诸葛亮逝世,也发病而死。

  所以陈寿称:

‘诸葛亮执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国家,在当时做了不少有益于国家的事,虽是仇人,该赏的也必须奖赏,对违犯法纪玩忽职守的人,虽是最亲近的人也必须惩罚。

  ’你们难道不仰慕学习他们吗?

我如今常仰慕前代那些贤德的帝王,你们也可仰慕那些贤德的宰相,如果能这样做,那么荣耀的名声和高贵的地位,就可以长久保持了。

  房玄龄对答道:

臣听说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说:

‘不结党营私,王道就浩浩荡荡,不结党营私,王道就平平坦坦。

  ’此外,孔子还说:

‘举用正直的人而废弃邪恶的人,百姓就心服归顺。

  ’如今圣上推崇的治国原则,确实体现了政教的根本,极尽至公的要义,可以用来囊括宇内,教化天下。

  太宗说:

这正是我所想的,但我怎能只对你们说说而不去实行呢?

原文长乐公主①,文德皇后所生也。

  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

  魏徵奏言:

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

‘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

可半楚、淮阳王。

  ’前史以为美谈。

  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

  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

  实愿陛下思之。

  太宗称善。

  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

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

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

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

  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

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徵宅以赐之。

  注释①长乐公主:

太宗第五女,封长乐郡。

  译文长乐公主是太宗文德皇后所生。

  贞观六年将要出嫁,太宗敕令有司陪送的财礼,比当年高祖之女永嘉长公主出嫁时高出一倍。

  魏徵上奏说:

以前东汉明帝准备封赏他的儿子,说道:

‘我的儿子怎么能跟先帝的儿子得到同样多的封赏呢?

参照先帝之子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去封赏吧。

  ’以前的史家以此作为美谈。

  现在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女儿称为公主,既然在前面多了一个长字,那么就说明要比公主的身份尊贵,虽然在感情上不尽相同,可是道理却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公主的礼节逾越了长公主,道理上恐怕是不妥的,希望您能够三思。

  太宗十分赞同。

  于是将这些话告诉了皇后,皇后听完赞叹道:

曾经听说您对魏徵十分敬重,可是对于其中的缘故知之甚少,现在听到他进谏的这番话,可见他能够用道义来抑制帝王的私欲,真是国家社稷忠臣啊!

我和您结发做了夫妻,承蒙您的敬重礼待,情深意重,每当有话要说的时候,也要察言观色,尚且不敢轻易触怒您的威严,何况作为臣下,和陛下情谊疏远、礼仪相隔呢?

因此韩非子将此称为‘说难’,东方朔将其称为‘不易’,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

  忠言逆耳利于行,对于拥有家国的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如果能采纳这些忠言,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如果杜绝这些忠言,政局就会混乱不堪,我希望您能够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那就是天下的大幸了。

  于是,长孙皇后请求太宗派遣中使带五百匹锦帛送到魏徵家中赏赐他。

  原文刑部尚书张亮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无罪。

  太宗既盛怒,竟杀之。

  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择其人,累奏不可。

  太宗曰:

吾已得其人矣。

  往者李道裕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矣。

  当时虽不用其言,至今追悔。

  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译文刑部尚书张亮因谋反罪被关进监狱,唐太宗下诏,命令百官商议惩处他的办法,许多人都说张亮应该杀头,只有殿中少监李道裕上奏说张亮谋反的证据不足,应赦免其无罪。

  但唐太宗当时正处在盛怒之下,竟把张亮给杀掉了。

  不久,刑部侍郎空缺,唐太宗叫宰相精心选择称职的人,可宰相多次上奏推荐人才,唐太宗都没有同意。

  太宗说:

其实,我已找到合适的人了,先前李道裕在拟议处置张亮的办法时,说‘他谋反证据不足’,可见此人很公平。

  我当时没有采用他的意见,至今仍追悔莫及。

  于是就任命李道裕为刑部侍郎。

  原文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

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政道,闻有好人,则抽擢驱使。

  而议者多称‘彼者皆宰臣亲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为形迹。

  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为举得其真贤故也。

  但能举用得才,虽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举。

  译文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我现在孜孜不倦地寻找贤才,想要把心思都用在治理国家政治上,一听说哪里有贤能的人才,就派使者前去打探。

  但人们还是议论纷纷,说‘那些官员都是朝廷重臣的亲戚、朋友’。

  但是你们做事不要因此而有所忌讳和回避,古人说,‘推举人才对内不避亲,对外不避仇’,只要推举的人是真正的贤才。

  唯才是举,只要是人才,即使是自己的子弟或仇人,也不可不推举。

  原文贞观十一年,时屡有阉宦①充外使,妄有奏,事发,太宗怒。

  魏徵进曰:

阉竖虽微,狎近②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

  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

  太宗曰:

非卿,朕安得闻此语?

自今已后,充使宜停。

  魏徵因上疏曰:

臣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近君子而远小人。

  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

  近君子,则朝无粃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

  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

  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

  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

  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嗅③,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

  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④,史鱼所以遗恨⑤也。

  注释①阉(ā)宦:

宦官。

  ②狎近:

习熟亲近。

  ③蒿兰同臭:

蒿,蒿草,有臭味。

  兰,草名,有香味。

  蒿兰同臭比喻香臭不分,好坏不辨。

  ④郭氏所以为墟:

郭国本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小国,被齐桓公所灭。

  齐桓公问郭国父老郭为什么亡,郭国父老说因为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

  ⑤史鱼所以遗恨:

春秋时卫国大夫史鱼临死前因未能规劝君王进贤而抱恨。

  译文贞观十一年,当时常常有宦官外出担任使者,他们欺瞒朝廷,胡乱上报情况,事情败露后,唐太宗非常生气。

  魏徵说:

宦官虽然卑微,但他们侍奉在天子左右,常常发表议论,容易使天子轻信,慢慢地,便造成很大的危害。

  现在陛下圣明,可以无此顾虑,可是为了子孙后代,不可不断绝这种祸患。

  唐太宗说:

不是你,我怎么会听到如此中肯的意见呢?

从今以后,宦官不可再担任使者。

  魏徵事后又写了一篇奏书,进献唐太宗:

我听说国君贵在表扬善事,贬斥劣迹,亲近君子,远离小人。

  如果善事得到发扬,那么君子就会为国效劳;贬斥劣迹,那么小人就会自行隐退。

  亲近君子,那么朝廷不会有劣政,远离小人,则不会偏听。

  小人并非没有微小的优点,君子并非没有小小的差错。

  君子小小的过失,是白玉上的瑕疵。

  小人那小小的优点,则如铅刀上锋利的地方。

  铅刀上那一点锋利的地方能工巧匠是不会看重的,这小小的优点不足以掩盖许多缺点。

  白玉微瑕,好的商人不会嫌弃,小小的斑点不会妨碍白玉整体的美丽。

  赞扬小人的优点,而认为这是对善的正确判断;贬斥君子的过失,而认为这是对恶的正确判断,这如同认为蒿草和兰花的香味一致,白玉和顽石的质地一样,是美丑不分,善恶不辨,这也是屈原投江自尽,卞和吐血的原因。

  如果认识了玉石的差别,蒿兰的不同,但不能进善退恶,也是不明智的,这也是历史上郭国之所以被齐国所灭、史鱼之所以抱恨终生的原因。

  原文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爱,引纳多途,好善而不甚择人,疾恶而未能远佞。

  又出言无隐,疾恶太深,闻人之善或未全信,闻人之恶以为必然。

  虽有独见之明,犹恐理或未尽。

  何则?

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

  为国家者,急于进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则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乱亡不恤,将何以治乎?

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情在告讦,好言朋党。

  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

  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

  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

  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①,非国家之福,非为治之道。

  适足以长奸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

  今之幸而未败者,由乎君有远虑,虽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终故也。

  若时逢少隳②,往而不返,虽欲悔之,必无所及。

  既不可以传诸后嗣,复何以垂法将来?

且夫进善黜恶,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鉴,施于己者也。

  鉴貌在乎止水,鉴己在乎哲人。

  能以古之哲王鉴于己之行事,则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恶自得于心,无劳司过之史,不假刍荛③之议。

  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弥远。

  为人君者不可务乎?

注释①俗:

风气。

  ②隳:

毁坏。

  ③刍荛(úá):

割草打柴的人,这里代指百姓。

  译文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爱护百姓,广开言路。

  能从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但陛下喜好贤才却不善于选择贤才,痛恨邪恶,但还没能远离小人。

  并且,陛下言语毫不隐讳,疾恶如仇,听到善行未必全信,听到劣迹就认为绝无错误。

  虽有远见卓识,但臣恐怕陛下有些地方还有不妥之处。

  为什么呢?

君子愿意表扬别人的善行,小人专门诋毁别人的缺点,如果听到劣迹就确信无疑,那么就会助长小人的气焰。

  听到善行就怀疑,那么君子会很失望。

  为了国家的利益着想,急于进用君子而斥退小人,结果反使君子受怀疑,小人得志,那么就会君臣失序、上下隔阂、国家混乱。

  哪里还称得上政治清明呢?

并且,世俗之人,缺乏深思熟虑,喜欢搬弄是非。

  一般而言,我们把戮力同心做好事称作同德,把一起参与做坏事称作朋党。

  可现在清浊同流,善恶无别,把奸邪的人视为诚实正直,把同心同德的人称作朋党。

  被称作朋党的人,他们的言行就不被信任;被称作诚实正直的人,那么他们的一切都是可取的。

  这就是为什么陛下的恩德没有散布臣子中间,臣子的忠诚没有传达到朝廷上的原因。

  地位高的大臣们不敢矫正朝廷的偏差,地位低的臣子们又不敢指出来,于是这种做法就形成风气,对国家极为有害,这足以助长奸邪,扰乱视听,如果不断绝这种风气的根源,将贻害无穷。

  幸运的是,如今国家还没有出现大的祸害,这完全归功于陛下的深谋远虑,国政现在虽然有所偏差,可是必然能够改正。

  如果现在遇到小的祸害,不加以制止,任由其发展,将来定会悔之莫及,这样的话,既不能将社稷传给后代,又拿什么作为后世的楷模呢?

扬善除恶,有利于人,以古为鉴,有利于己。

  照容貌,要用平静的水面做镜子;照自己的德行,要以前的圣哲作借鉴。

  如果能以古代圣明的帝王为自己的借鉴,那么自己行为的善恶就一目了然,何须史官的评判,何须百姓们的议论,帝王自然会功勋卓著,声名远扬。

  国君追求的不正是这样吗?

原文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

  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

  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

  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不可得也。

  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

  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

  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

  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有鞭策无所用。

  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

  故《潜夫论》曰:

人君之治奠大于道德教化也。

  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

  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

  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

  心情苟正,则奸慝①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

  是故上圣无不务治民心,故曰: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惰。

  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

  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

  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②,而后任咎繇以五刑③也。

  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

  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

  故善化之养民,犹工之为曲豉④也。

  六合之民,犹一荫也,黔首之属,犹豆麦也,变化云为,在将者耳!

遭良吏,则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怀奸邪而行浅薄。

  忠厚积,则致太平;浅薄积,则致危亡。

  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

  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

  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随溶制耳!

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

  世之主诚能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

  后王虽未能遵,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

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

  故王天下,理国家。

  注释①奸慝(è):

奸诈邪恶。

  ②五教:

古代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③五刑:

古代指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④曲豉:

发酵的曲子。

  译文我听说,若论道德的崇高,没人可以超过黄帝、尧帝;若论仁义的深厚,没人可比得上舜帝、大禹,如果要追慕黄帝、唐尧的风范,追上虞舜、夏禹的业绩,只有推行道德仁义,择善而从。

  如果不能选拔有才能的臣子,而把政务委托给凡庸的人,他们没有眼光和胸襟,必然会使国家的大体丧失殆尽。

  如果严刑峻法,以控制天下的百姓,要想无为而治,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圣贤的国君治理天下,移风易俗,不用严刑峻法,只是推行仁义二字,没有仁就无法广泛地在天下施行,没有义就无法端正自身,用仁来向天下人施行恩惠,用义来端正自身,这样,国家政务就可以不严酷而达到太平,教化就可以不严峻而有所成就。

  仁义是治国的根本,而刑罚是治国的辅助手段。

  用刑罚来治国,就像赶马车用鞭子,百姓们都已服从教化,那么刑罚就没有地方可施行了;马能自觉地尽力奔跑,那么鞭子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

  由此可见,刑罚不能使国家太平,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

  所以王符在《潜夫论》中写道:

帝王的治国之道没有比道德教化更重要的了。

  百姓有自己的本性、情感,行为、风俗。

  本性、情感是根本;行为、风俗是枝节。

  因此圣明的君主治国,崇本抑末,顺应民心,从而矫正他们的行为。

  百姓本性纯正,那么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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