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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审计结果公布意见流程图

1、重大事项审计结果公布意见流程图

审计中遇有按要求应向社会公布或社会公众关注的依法应予公布的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

 

审计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拟进行公布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性文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查,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办理程序:

县长审批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审计机关公布结果准则》的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核,确保重大事项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报县政府审批

 

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2、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

被监察人员执行职务的决定流程图

 

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监察人员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对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被监察人员继续执行职务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对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被监察人员利用职权阻挠、干扰、破坏案件调查,或者威胁、利诱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证人、办案人员的,其中属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或者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人员除外,由调查组提出暂停执行职务建议

 

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办理程序:

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

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行政纪律和《行

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

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有关行政纪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杜绝人情关系

 

报县政府审批

 

 

3、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机关领导人员

回避的决定流程图

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办理监察事项

 

被监察人员以及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具有回避情形的监察局领导人员进行回避的,应写出书面要求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局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得出书面回避申请:

(一)是被监察人员近亲属的

(二)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的

 

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县长审批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行政监察法实

施条例》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查,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4、不服有关财政收支审计决定的裁决流程图

 

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事由、依据等,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书等

 

审计部门向县政府提交作出审计决定的依据及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县长审批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审计法》有关审计财政收支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核,即时公开

县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决定

 

 

5、县政府预算预备费动用决定审批流程图

 

县政府

审核、审批

单位提出

申请报告

财政部门提出预备费使用建议

 

办理程序:

县长审批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相关《预算法》

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县政府预算预备费,认真落实各项财经纪律

 

6、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

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

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流程图

人劳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条件进行检查

发现用人单位劳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措施

对其责令改正

视情况并处罚款

 

人劳部门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查,杜绝人情关系,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提请县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人劳部门组织实施

向社会公开

 

 

7、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

编制方案的审批流程图

 

单位申报

 

编办初审

 

编办主任办公会审定

办理程序:

县政府常务

会研究决定,

编委会发文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编制管理

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核,公

开透明运行

 

报县政府审批

 

县编委会发文

 

 

8、变更、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执法委托、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准流程图

县政府法制办根据上级安排或实际需要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

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行政执

法和行政执

法监督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查,

规范程序

监督检查人员就被监督事项进行调查、查询、调阅执法立案和其他有关材料

发现违法问题,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并送达被监督部门

逾期不纠正

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县法制办报县政府审批

制作《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

纠正

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送达被监督部门

 

 

9、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

有违反正常供水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批准流程图

用户向建设部门提出供水企业违反

供水行为事项

 

调查不违反正常供水的,告知举报者

调查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正常供

水,影响市

民生产生活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

高度重视水

资源利用

 

向县政府提出方案

建设通知供水企业

停业整顿

 

 

10、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违反城市供水法规,情节

严重的停止供水批准流程图

自来水公司提出暂停供水申请及

暂停方案

不批准,告知理由

建设部门调查并预审方案

 

提出暂停供水申请及暂停方案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城市

供水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

有关法律

规定,视其

情节轻重

予以处理

报县政府批准

 

公告

 

 

1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和保障标准的

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乡镇或单位受理

 

建设部门审核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廉租

房管理办法》

标准要求:

严格审核,规

范操作,公开

透明

报县政府审批

 

12、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

详细规划审批流程图

申报单位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审批需提供的资料:

1.规划成果

2.专家评审意见

3.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意见

由建设部门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初审

有关材料分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县政府常务

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城市

规划法》相关

要求

标准要求:

严格审查,集

思广益,多方

征询意见,高

标准进行规划

 

报县政府审批

报市政府审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13、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批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受理

审查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

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程序,集体研究讨论,确保科学合理性

县政府审批

制作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未通过审查,

退件

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公开

 

14、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有效证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附

宗地图)

4.上级批准文件和董事会、职代会决议

5.城市建设规划批准文件(附规划图)

6.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

7.地面资产有效证件

8.其他有关材料

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理意见

主管副局长审批

局长审批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按程序审批,及时公开

下达回收决定书

 

15、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国土部门受理

国土部门业务科审查

主管副局长审核

局会审会会审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

管理法》有

关规定

标准要求:

充分调查,依

法合理处理

争议

 

报县政府审批

 

1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补正材料再上报

接受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录入材料

资料不全的

告知申

请人,

退回资

 

按规定

不予登

记的

地籍科进行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查,组卷并填写审查意见

要求申请

人限期修

改、补正

材料

地籍科审查

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程序,杜绝人情关系,规范操作规程

报县政府审批

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存档

 

17、土地征用的公告及组织实施流程图

不予以批准,返回并说明理由

国土部门草拟片地补偿、安置方案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及时公告,确保严肃性

报县政府审批

 

公告

 

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18、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批流程图

 

用地单位的申请材料

告知初审

单位,限期补正

受理审查

资料不全的

 

提出审查意见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主管副局长复审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全程监控,

全程公开

讨论异议,不通过

会审会决议

退件或

限期补

正材料

通过

报县政府审批

存档

 

19、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的出租方案批准流程图

用地单位的申请材料

告知初审

单位,限期补正

资料不全的

受理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主管副局长复审

讨论有异议,不通过

会审会决议

退件或

限期补

正材料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河北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全程监督,

全程公开

县政府审批

根据审批文件出具批复

 

存档

 

 

2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流程图

用地单位的申请材料

告知初审

单位,限期补正

资料不全的

受理审查

 

符合受理条件

提出审查意见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主管副局长复审

讨论有异议,不通过

会审会决议

退件或

限期补

正材料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按法律

程序办理,认真审查,公开透明

通过

县政府审批

存档

 

21、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受理审查

主管副局长审核

会审会决议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

管理法》有

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按法定程

序审批,杜绝人情关系,坚持公正、公开

报县政府审批

 

1.公开

2.存档

 

22、占用农用地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告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

告知申请人

退回资料

资料不全的不属受理范围的

符合受理条件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主管副局长复核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会审会决议

 

未予通过的准予通过的

告知申请人理由,退回资料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程序,全程监控,公开透明

 

23、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建设项目的

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告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

告知申请人

退回资料

资料不全的不属受理范围的

符合受理条件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主管副局长复核

会审会决议

 

未予通过的准予通过的

告知申请人理由,退回资料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2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流程图

用地单位的申请材料

告知初审

单位,限期补正

资料不全的

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

提出审查意见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主管副局长复审

会审会决议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

程序,严格审核,及时公开

通过

报县政府审批

1.公开

2.存档

 

25、确需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用途批准流程图

用地单位的申请材料

告知初审

单位,限期补正

资料不全的

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

提出审查意见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主管副局长复审

讨论有异议,不通过

会审会决议

退件或

限期补

正材料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

全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

报县政府审批

1.公开

2.存档

 

2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告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

告知申请人

退回资料

资料不全的不属受理范围的

符合受理条件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主管副局长复核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会审会决议

 

未予通过的准予通过的

告知申请人理由,退回资料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杜绝人情关系,全程监控,全程公开

 

27、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土地

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告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

告知申请人

退回资料

资料不全的不属受理范围的

符合受理条件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主管副局长复核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会审会决议

 

未予通过的准予通过的

告知申请人理由,退回资料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

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杜绝人情关系,全程公开

 

2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登记

 

向社会公开

会审领导小组会审

汇总审查意见

审查提出主办、会签意见

受理

未通过审查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需提交的资料;划拨用地申请;用地预审意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文件(附图);土地补偿证明;申请人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其他有关资料

2.改变土地用途需提交的资料;申请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附宗地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附)规划图);其他有关资料

3.使用耕地取土需提交资料;取土用地申请书;取土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取土用地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资料;取土补偿合同;取土所在位置分幅现状图和勘测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

长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集体研究,杜绝人情关系,全程公开

 

报县政府审批

 

29、在非耕地上取土批准农村村民因生产建设确需在本级集体

所有的耕地上取土的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告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

告知申请人

退回资料

资料不全的不属受理范围的

符合受理条件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主管副局长复核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审批,召开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条例》

标准要求:

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审批,全程监控,及时公开

会审会决议

 

未予通过的准予通过的

告知申请人理由,退回资料

报县政府审批

发证

 

30、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告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

告知申请人

退回资料

资料不全的不属受理范围的

符合受理条件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主管副局长复核

1.全程监督

2.全程公开

会审会决议

 

未予通过的准予通过的

告知申请人理由,退回资料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县长审批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程序,全程公开,透明运行

 

31、防空警报试鸣审批流程图

 

县人防办拟制防空警报发布计划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人民防空法》

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人民防空法》规定程序执行

 

报县政府批准

 

经同意,发布警报试鸣公告

 

32、事故、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批准流程图

申请供电企业

不予批复

发改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补齐

 

报县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

主管副县长

审批

责任人:

主管副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电网

调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标准要求:

严格审批,杜绝人情关系,确保正常供电

 

33、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转产、停产、搬迁、关闭批准

流程图

安监部门检查发现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安监部门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企业逾期未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办理程序:

县长签批或召开办公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未按程序实施关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实施

 

安监部门报县政府,县政府按照管理权限予以实施关闭

 

34、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流程图

填写复查意见书

填写责令整改指令书

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

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

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由安监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填写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县政府批准予以关闭

办理程序:

县长签批或召开办公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未按程序实施关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杜绝人情关系,及时实施,予以关闭

 

35、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审定流程图

 

乡镇、部门、企业编写

县应急办汇编

 

办理程序:

召开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不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预案不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标准要求:

严格按程序研究,认真审核

报县政府批准

 

备案

 

36、军人优抚优待(含家属)流程图

 

烈士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三属、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本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困难申请,县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残疾军人

复员军人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河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及各县实施细则办理

 

 

其他优抚对象按照《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及各县实施细则办理

办理程序:

召开县长办公会研究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随意审批

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条例批准执行,认真审查批复

报县政府批准

 

37、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批准为革命烈士流程图

死者家属或单位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死者有关死难情节的详细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县民政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调查取证,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组卷

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办理

省民政厅拿出意见

县民政部门审查后提出追烈的依据和意见,县政府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向省政府写出报告

办理程序:

由主管副县长签署意见,报县长批准同意

责任人:

县长

责任风险:

不能按照相关法规掌握法规掌握标准不够严格

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条例,认真审核,按程序上报

 

38、殡仪馆、火葬场建设方案审批流程图

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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