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分区圈围大堤工程1标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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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分区圈围大堤工程1标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分区圈围大堤工程1标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分区

圈围大堤工程1标

 

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临港奉贤园区大堤1标项目部

二O一四年九月

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分区圈围大堤工程1标

水上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5)《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6)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7)其它

二、工程概况

(一)标段概况

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分区圈围大堤工程1标段位于长江口与杭州湾交汇处南汇咀以西奉贤区境内,东起南汇区与奉贤区交界处,即上海临港新城芦潮港西侧滩涂圈围工程西侧堤,西至中港水闸的东侧。

本标段工程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

(1)西侧堤415.45m,桩号0+000.00~0+415.45;

(2)顺堤1517.99米,0-017.99~1+500;

(3)1#围区围内吹填:

围区从现状泥面吹填到3.0m高;

(4)中港西侧导流堤构筑(抛石坝结构):

270米。

工程计划工期:

2014年9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二)自然条件

1、气象

工程所在区域位于中纬度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湿暖多雨;秋季先湿后干;夏季东南风为主,炎热湿润;秋季西北风为主,寒冷干燥。

多年平均气温15.6℃。

(1)降雨

据1962~1994年统计资料,工程所在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36.6mm,年最大雨量值为1599.8mm(1983年),年最小雨值为617.6mm(1978年)。

年平均雨日121.8天,年最多雨日为149天(1989年),年最少雨日为66天(1963年)。

暴雨主要发生在梅雨期和台风期。

(2)风

秋季盛行NW—NNW风,春季盛行SE—SSE风,夏季盛行SE—SSE风,秋季9月份转为NNE—NNW风,常风向为SE风,强风向为NE风,月平均风速5.3~5.6m/s。

本区是受台风侵袭的频繁地区。

1960~2000年影响长江口台风共出现53次,平均1.3次/年,最多一年有5次(2000年)。

2、水文

(1)潮位

采用1977~2002年实测芦潮港站潮位资料系列,各特征潮位为:

历史最高潮位为5.63m;历史最低潮位为-1.26m;平均高潮位3.49m;平均低潮位0.23m;平均潮差3.24m;最大潮差5.92m。

(2)潮汛

工程所在地潮汛属于非正规浅海半日潮。

每天两高两低,即在一个太阴日(约24小时50分),有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

潮汐日不等现象较明显,主要表现为高潮不等,从春分到秋分,一般夜潮大于日潮,从秋分到翌年春分,日潮大于夜潮。

(3)潮流

杭州湾内潮流运动由湾口向内,涨落潮潮流呈顺岸东西方向往复流动为主,转流时间短,一般在半小时内完成。

但在杭州湾北岸的近岸海域,潮流受到海岸轮廓线和沿岸地形影响,潮流强度由湾口向湾内即由东向西呈沿岸逐渐减弱。

(4)波浪

本区处在杭州湾湾口附近,面临东海,座北朝南,近岸波浪主要受东北、东、东南方向的来浪作用的影响。

(5)台风

由台风引起的暴潮和大浪对本区岸滩海床地形稳定具有较大的破坏力。

据1956~2003年期间统计,影响本区的台风有30余次,特别是5612、7413、8114、9711台风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甚为凶猛,台风期间伴有强降水,遇上天文大潮,由台风引起暴潮增水甚为明显,引起潮位猛升,造成强烈破坏。

(三)施工方案

1、围堤及围内吹填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顺堤及围内吹填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2、西侧堤抛石坝与中港导流堤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砼联锁块预制

排布加工

铺排作业

袋装碎石垫层

护脚抛石

堤心抛石

内外理坡

扭王块安装

验收

(四)危险源及安全隐患

1、主要水上施工内容

本工程属低滩圈围工程,多数工序属水上作业项目。

主要水上施工内容如下:

(1)软体排铺设;

(2)抛石及袋装碎石抛投;

(3)吸砂;

(4)运砂;

(5)吹沙;

(6)土工格栅铺设;

(7)塑料排水板;

(8)栅栏板施工;

(9)灌砌石施工;

(10)其它。

2、主要危险源

(1)触电事故;

(2)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

(4)落水淹溺;

(5)大风、台风及寒潮;

(6)潮汛;

(7)暴雨;

(8)违章指挥;

(9)违章作业;

(10)违反劳动纪律.

3、主要安全隐患

(1)水上施工的安全隐患;

(2)台风、大风、暴雨、高温、高湿、大雾、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能见度不良等特殊条件下施工作业;

(3)消防安全隐患;

(4)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隐患;

(6)施工船舶及水上施工作业对航道产生的安全隐患;

(7)临时设施(上下船通道等)安全隐患;

(8)预制构件起吊、出运及安装作业安全隐患;

(9)水上抛石作业安全隐患;

(10)铺排作业安全隐患;

(11)土方工程“吸-运-吹”工艺施工安全隐患;

(12)施工船舶作业安全隐患。

三、水上作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方针

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

一般事故发生率不超过千分之三,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发生率为零。

(三)安全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为组长,质量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管理部、船机及材料部、治安环保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各施工队和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保证全面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在质安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作业班班长为兼职安全员,在队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开展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①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②组织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③严格组织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

2、安全副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①协助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②每旬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落实。

③主持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④及时掌握工程安全情况,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施工队、班组要及时推广。

3、总工程师主要安全职责

①协助质量安全副经理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②对重要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质安部主要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本项目开工前,结合本公司的实践编写通俗易懂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袖珍手册。

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分发给全体职工。

③遵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各工作面、各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程,经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尤其对新进场的员工要坚持先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后才允许上岗的制度。

④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和统计报表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5、安全员主要安全职责

每天巡视各施工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制止。

施工队和班组安全员在班前交待注意事项,班后讲评安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参加安全事故的处理。

(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网络图

以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标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网络图

四、保证一般水上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一)起重吊装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浮吊机施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1)起重机的塔架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2)起重机施工前应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吊索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供电电缆应完好无损。

(5)施工前检查吊机的空载运转、回转、起重、变幅等各种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吊机施工时,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

吊机施工时力求稳定,严禁急开急停。

(7)吊勾提升接近臂杆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勾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8)吊机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起重吊装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起重安装作业时,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清除工地及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4)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吊。

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良好,方可进行。

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

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标定吊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对各部位进行检查。

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

经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5)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要求。

吊机指挥应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

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6)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7)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8)采用扒杆起吊重物时,扒杆、吊具的材料必须符合起重量的要求,缆风绳等必须牢固。

(9)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

两支点起吊起,两幅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

(10)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落。

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

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11)起重吊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12)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的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13)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

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

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促控制设备。

(14)采用两台吊机同时吊一件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过其容许起重量的80%。

(15)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数%5。

(16)起重吊机在高压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必要时,还应搭设隔离措施。

(二)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投入施工的机械应按其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

2、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

施工机械设备的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

严禁对处在运行的和动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

方可独立操作施工机械设备。

5、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严禁从施工机械设备上向下投掷物件。

6、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

7、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

8、进行日作业两班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施工现场应为各种机械设备提供必须的施作业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夜间施工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

11、当施工机械设备与施工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措施

1、发生施工人员落水时,现场人员应抛递救生圈或绳子同时大声呼救,并利用有效联络方法向就近动力船报告落水人员方位,组织施救。

2、现场负责人应产即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及海事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必需说明出事地点、时间、落水人员数量及详细海况。

3、各施工船舶应按照船舶证书中规定配齐救生圈,各施工平台上配置4~10个救生圈,救生抛绳。

在施工中,现场必须留有一艘交通船值班,在人员落水救助后,能及时把伤员送往岸上。

4、各平台人员落水应急救助由当班的安全人员负责指挥,各船舶由船长、驾长负责指挥救助。

5、得到人落水信息后,迅速抛救生圈,组织人员,调动船舶赶赴出事现场,以各作业点自救为主,进行施救,积极救人,必要时调集其它作业点船舶、人员增加救援力量。

在救助的同时,应迅速报告项目部领导或值班人员。

6、项目部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领导报告,安排车辆和医务人员到交通码头,组织交通接送,以便及时把伤员送往医院,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进行救护。

7、当发生人员落水时,各船舶、作业平台人员无条件服从调度,及时赶赴出事现场。

8、在救助过程中,应考虑到潮汐、风向,扩大搜救范围,发现落水者从下风方向缓速接近落水者并救助上船。

9、夜间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10、一旦落水人员被救起,对落水人员现场施救,进行人工呼吸,对受伤人员应急包扎,冬季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准备好毛毯,热水或及时转移到机舱取暖等。

发现人员昏迷应及时清除落水人腹内积水,并根据伤势情况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必要时拔打110电话,提前通知救护车在码头接应。

(四)水上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海上施工时,泥浆泵、电焊机及其它用电机械设备、夜间照明、安全警示标志、特殊潮湿环境施工场所等都涉及到用电安全问题。

1、施工时发生触电的主要原因

(1)人体触及漏电的电器金属外壳勤或绝缘破损的电缆及无效防护的电器设备。

(2)零线与火线错接,或低压误接入高压。

(3)制度、措施、检查不到位。

(4)线路安装不符合规范。

(5)线中老化。

(6)违章作业。

(7)防护措施不当或失效。

(8)施工时,带电体掉入海中或碰触到施工机械设备。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海上施工用电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电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撑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以减少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海上施工的用电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

(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由电工解决处理。

(2)用电的施工机械设备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施工中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3、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3)海上施工用电的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4)用电机械设备所用保险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机械设备容量相匹配。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用电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海上施工的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海上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

4、海上焊接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焊。

(2)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

(3)焊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4)手柄和电缆的绝缘应良好。

(5)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应控制在80V以内。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5、手持电动工具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中所用到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2)施工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其性能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皮套软电缆》的要求。

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6、海上施工潮湿环境及狭窄施工作业面的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2)海上施工属于潮湿环境,施工中所用到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是Ⅱ类。

(3)海上施工潮湿环境内的电气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应选用防溅型的,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4)海上施工场地狭窄,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场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7、海上施工安全用电保证措施

(1)由项目部安质部门编写制定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电线(缆)必须按要求架设。

(3)变配电室要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置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电器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相关电源。

(5)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小型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6)低压线路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线路、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规定高度,不得影响施工。

(7)落架电工作业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8、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电流通过人体通为触电,触电情况有三种:

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

电对人体有伤害有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人体内部器官的伤害,使人出现痉挛、窒息、心颤、心跳骤停,甚至造成死亡;电伤则是指电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如电烧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

防止触电一般采取以下安全方案:

(1)设置必要的用电或防触电警示牌。

(2)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3)制定有关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4)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

(5)消除裸漏明线,消除无防护的电器开关。

(6)绝缘工具严禁超期使用。

(7)严禁使用带有凝问或显示不正常的验电工具。

(8)临地施工用电接线均须采用良好有效的插头,禁止使用裸线直接与插座连接。

(9)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度。

9、发生触电事故的急救办法

触电会造成人体伤害或死亡,发现有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

(2)采用短路法,使电源开关跳闸。

(3)救护人员穿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棒或干燥木棒、竹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0、触电医疗救护措施

(1)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先使其在空气流通、温暖处安静休息或到医院救治。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肪搏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磨擦全身,使之发热,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送医院急救,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

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急救可拔打110求救电话。

(五)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海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海事部门通航处申请办理《海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签证。

4)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海中栈桥、平台等施工构筑物。

在显示灯光时应注意避免光线直射江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了望。

5)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

2、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交通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等设施。

3)应按照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

定点靠泊。

4)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施工人员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5)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需要要携逼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6)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救生衣,站在适当的位置,待船到位先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做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7)乘坐交通船的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船上规定穿好救生衣,系紧带扣,听从船长统一指挥,待船停稳后依次上下自觉入舱,不要走出船舱拥挤一舷;不得站立和坐骑在船头及船尾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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