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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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案

各级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教育部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规定如下:

  一、改进领导作风

  1.深入开展调研,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多走进学校、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

  2.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学校调研不少于80天,听课不少于50节,到学校蹲点调研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一周;学区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组织上示范课不少于20节,召开教学研究性会议不少于4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且要坚持带课,300人以下学校校长必须带一门主课,300人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带课要达到一半工作量。

  3.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按所涉工作带上相关股室人员。

调研时要随机进校,不准提前打招呼。

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局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校庆活动。

  4.到学校调研,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不准悬挂标语横幅,不准停课或安排学生迎送,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一般在师生食堂用餐,不准摆放鲜花、水果,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二、转变工作作风

  5.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局务、校务公开办法,公开办事流程,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凡涉及群众和师生利益的各类证书发放、学生学籍异动等由学校统一办理,重大政策要事先通过媒体、网络等进行公告,提高知情率和透明度。

要畅通意见渠道,健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到机关或学校办事的群众,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从快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联系相关人员,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扯皮。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或越级上报。

  7.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建设,要在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行政办公、基建后勤等各方面,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勤俭节约办教育的制度体系。

  8.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校舍,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修建“豪华校门”、“豪华办公楼(室)”。

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

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9.压缩办公经费,严厉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重大节日期间,只保留送温暖、献爱心和访贫问苦等帮扶活动,不得用公款宴请。

严格执行出差及外出考察学习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外出天数和外出人员,不准借学习考察之名旅游观光。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双休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在高档餐馆、酒店、会所安排公务消费;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并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饮酒;禁止农村学校在乡镇餐馆或县城接待宴请。

  10.严格请销假制度,县局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不准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

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日内饮酒,不准参与赌博,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改进会风文风

  11.精减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学校的,不层层传达。

控制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会。

缩短会议时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业务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局务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党总支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领导讲话最多不超过1小时。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坚持节俭办会,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得摆放鲜花、不得制作大型喷绘背景,一般不挂会标,只发纸质资料袋,不发笔记本、笔;奠基、校庆、颁奖等活动,不戴花,不安排礼仪人员,不插彩旗,不放礼花,不鸣礼炮;不准提高会议接待标准,坚决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12.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发文。

事务性通知能用便函、电话沟通的不正式行文。

凡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事项,不再印发公文。

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倡导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除重要政策性文件外,一律通过电子系统告知。

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减少简报数量,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

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四、规范从教行为

  13.坚决禁止乱收费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除高三年级外,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和周末为学生补课;坚决杜绝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赶超教学进度、超量布置家庭作业、乱订教辅资料、劝退甚至逼退成绩差的学生的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4.教师不得以教谋私,不参与违规办班,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请人代课,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索取财物,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收受家长礼金、礼券和礼品,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借网络搬弄是非。

  15.教师要树立师表形象,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短裙、超短裙、背心、拖鞋进入课堂,不准在课堂、集会时吸烟、接打手机,仪表端庄大方,服装整洁得体。

  五、加强督察问责

  16.建立重大、重点工作督察和问责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效。

局领导及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局纪检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予以及时查处,公开曝光,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17.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专项考核制度,做到工作落实制度化,检查考核常态化,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考核。

  18.建立奖惩制度,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工作作风纳入评优选模范围,对工作作风好、群众反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作风差,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教育部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规定如下:

  一、改进领导作风

  1.深入开展调研,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多走进学校、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

  2.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学校调研不少于80天,听课不少于50节,到学校蹲点调研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一周;学区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组织上示范课不少于20节,召开教学研究性会议不少于4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且要坚持带课,300人以下学校校长必须带一门主课,300人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带课要达到一半工作量。

  3.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按所涉工作带上相关股室人员。

调研时要随机进校,不准提前打招呼。

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局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校庆活动。

  4.到学校调研,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不准悬挂标语横幅,不准停课或安排学生迎送,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一般在师生食堂用餐,不准摆放鲜花、水果,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二、转变工作作风

  5.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局务、校务公开办法,公开办事流程,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凡涉及群众和师生利益的各类证书发放、学生学籍异动等由学校统一办理,重大政策要事先通过媒体、网络等进行公告,提高知情率和透明度。

要畅通意见渠道,健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到机关或学校办事的群众,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从快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联系相关人员,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扯皮。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或越级上报。

  7.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建设,要在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行政办公、基建后勤等各方面,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勤俭节约办教育的制度体系。

  8.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校舍,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修建“豪华校门”、“豪华办公楼(室)”。

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

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9.压缩办公经费,严厉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重大节日期间,只保留送温暖、献爱心和访贫问苦等帮扶活动,不得用公款宴请。

严格执行出差及外出考察学习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外出天数和外出人员,不准借学习考察之名旅游观光。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双休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在高档餐馆、酒店、会所安排公务消费;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并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饮酒;禁止农村学校在乡镇餐馆或县城接待宴请。

  10.严格请销假制度,县局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不准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

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日内饮酒,不准参与赌博,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改进会风文风

  11.精减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学校的,不层层传达。

控制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会。

缩短会议时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业务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局务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党总支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领导讲话最多不超过1小时。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坚持节俭办会,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得摆放鲜花、不得制作大型喷绘背景,一般不挂会标,只发纸质资料袋,不发笔记本、笔;奠基、校庆、颁奖等活动,不戴花,不安排礼仪人员,不插彩旗,不放礼花,不鸣礼炮;不准提高会议接待标准,坚决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12.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发文。

事务性通知能用便函、电话沟通的不正式行文。

凡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事项,不再印发公文。

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倡导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除重要政策性文件外,一律通过电子系统告知。

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减少简报数量,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

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四、规范从教行为

  13.坚决禁止乱收费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除高三年级外,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和周末为学生补课;坚决杜绝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赶超教学进度、超量布置家庭作业、乱订教辅资料、劝退甚至逼退成绩差的学生的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4.教师不得以教谋私,不参与违规办班,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请人代课,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索取财物,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收受家长礼金、礼券和礼品,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借网络搬弄是非。

  15.教师要树立师表形象,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短裙、超短裙、背心、拖鞋进入课堂,不准在课堂、集会时吸烟、接打手机,仪表端庄大方,服装整洁得体。

  五、加强督察问责

  16.建立重大、重点工作督察和问责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效。

局领导及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局纪检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予以及时查处,公开曝光,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17.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专项考核制度,做到工作落实制度化,检查考核常态化,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考核。

  18.建立奖惩制度,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工作作风纳入评优选模范围,对工作作风好、群众反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作风差,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教育部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规定如下:

  一、改进领导作风

  1.深入开展调研,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多走进学校、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

  2.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学校调研不少于80天,听课不少于50节,到学校蹲点调研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一周;学区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组织上示范课不少于20节,召开教学研究性会议不少于4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且要坚持带课,300人以下学校校长必须带一门主课,300人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带课要达到一半工作量。

  3.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按所涉工作带上相关股室人员。

调研时要随机进校,不准提前打招呼。

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局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校庆活动。

  4.到学校调研,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不准悬挂标语横幅,不准停课或安排学生迎送,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一般在师生食堂用餐,不准摆放鲜花、水果,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二、转变工作作风

  5.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局务、校务公开办法,公开办事流程,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凡涉及群众和师生利益的各类证书发放、学生学籍异动等由学校统一办理,重大政策要事先通过媒体、网络等进行公告,提高知情率和透明度。

要畅通意见渠道,健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到机关或学校办事的群众,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从快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联系相关人员,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扯皮。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或越级上报。

  7.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建设,要在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行政办公、基建后勤等各方面,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勤俭节约办教育的制度体系。

  8.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校舍,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修建“豪华校门”、“豪华办公楼(室)”。

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

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9.压缩办公经费,严厉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重大节日期间,只保留送温暖、献爱心和访贫问苦等帮扶活动,不得用公款宴请。

严格执行出差及外出考察学习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外出天数和外出人员,不准借学习考察之名旅游观光。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双休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在高档餐馆、酒店、会所安排公务消费;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并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饮酒;禁止农村学校在乡镇餐馆或县城接待宴请。

  10.严格请销假制度,县局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不准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

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日内饮酒,不准参与赌博,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改进会风文风

  11.精减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学校的,不层层传达。

控制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会。

缩短会议时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业务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局务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党总支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领导讲话最多不超过1小时。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坚持节俭办会,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得摆放鲜花、不得制作大型喷绘背景,一般不挂会标,只发纸质资料袋,不发笔记本、笔;奠基、校庆、颁奖等活动,不戴花,不安排礼仪人员,不插彩旗,不放礼花,不鸣礼炮;不准提高会议接待标准,坚决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12.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发文。

事务性通知能用便函、电话沟通的不正式行文。

凡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事项,不再印发公文。

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倡导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除重要政策性文件外,一律通过电子系统告知。

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减少简报数量,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

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四、规范从教行为

  13.坚决禁止乱收费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除高三年级外,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和周末为学生补课;坚决杜绝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赶超教学进度、超量布置家庭作业、乱订教辅资料、劝退甚至逼退成绩差的学生的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4.教师不得以教谋私,不参与违规办班,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请人代课,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索取财物,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收受家长礼金、礼券和礼品,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借网络搬弄是非。

  15.教师要树立师表形象,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短裙、超短裙、背心、拖鞋进入课堂,不准在课堂、集会时吸烟、接打手机,仪表端庄大方,服装整洁得体。

  五、加强督察问责

  16.建立重大、重点工作督察和问责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效。

局领导及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局纪检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予以及时查处,公开曝光,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17.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专项考核制度,做到工作落实制度化,检查考核常态化,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考核。

  18.建立奖惩制度,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工作作风纳入评优选模范围,对工作作风好、群众反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作风差,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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