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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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5篇

2022年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5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

安徽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董事长

  被申请人:

安徽省__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__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__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__)合民一初字第03__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安徽__有限责任公司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案情简介】原告李彦军诉称:

原告生产、经营民用建筑类楼板。

20__年5月份,被告武喜军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村承揽民房建设工程需用楼板。

双方经口头协商订立买卖楼板合同。

按约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规格为3.3×0.48(米)的楼板251块,约定单价为57元/块,货款总计为14300元。

双方约定的付款进度为:

被告每完工一层楼房,为原告结清一层楼板的货款,但被告始终未按约定给付原告货款。

20__年5月28日,经原告要求,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主要内容为:

“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14300元整。

武喜军”。

该欠条中“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书写,但其中“14300元整。

武喜军”部分系被告武喜军亲自书写并捺指印。

但之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货款。

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4300元。

原告提供的证据有:

被告武喜军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其主要内容为:

“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14300元整。

武喜军”,用以证明被告拖欠原告货款14300元的事实。

被告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诉讼中,依原告申请,证人吴XX出庭作证(证人吴XX系随车货运人员),用以证明其曾随原告一起为被告武喜军运送楼板及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的事实。

另外,依原告申请,本院依法调取了被告武喜军的户籍证明。

庭审质证中,被告武喜军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视为其放弃质证的权利。

本院向原告及证人出示被告武喜军的

  户籍证明,原告李彦民及证人吴XX均指认户籍证明中头像系楼板收货人武喜军头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军。

对于原告提供的欠条及证人吴XX的证言,本院综合分析认为,欠条中关于楼板数量、规格、货款总额等信息可以与原告的陈述互相印证,而欠条中送货人及收货人及欠条出具人又与证人吴XX的证言互相印证,故本院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吴XX的证言予以采信。

  【法院认定】经庭审质证,依据有效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本院确认下列案件事实:

原告李彦民生产、经营民用建筑类预制板。

20__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军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村承揽民房建设工程需用楼板,双方经口头协商订立买卖楼板合同。

按约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规格为3.3×0.48(米)的楼板251块,单价为57元/块,货款总计为14300元。

双方另约定:

被告每完工一层楼房,为原告结清一层楼板的货款,但被告始终未按约定给付原告货款。

后经结算,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主要内容为:

“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14300元整。

武喜军”。

之后,被告仍未予清欠货款。

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4300元。

  【法律分析】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

本案中,原告李彦民与被告武喜军之间

  系口头形式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被告武喜军在原告李彦民履行完交货义务后,未及时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仍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应承担给付原告货款的民事责任。

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货款143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

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____________。

  贵院受理的20__年朝民初字________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年1月25日结婚后,20__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被申请人:

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06号1501室。

  法定代表人:

阮肖林,董事长。

  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上海哲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

  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本案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__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

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请求贵院将案件移送给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

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__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年4月底刘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年5月初刘__与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

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一直在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所述工作岗位)。

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

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丹阳市界牌镇立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王纪忠

  被申请人:

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2500号20__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军辉

  申请人因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

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镇江市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__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

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

同时,申请人与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

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

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

__x,住所地:

__x

  法定代表人:

__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__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

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x

  法定代表人:

__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

__X,男,__日生,加拿大籍。

  申请人因周专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__月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

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本人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周专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阳区。

  其次,北京市朝阳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

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

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X

  申请日期: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

H市A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

H市B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

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

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的。

20__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

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A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

“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

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

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H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H市A公司

  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

张锦屏

  民族:

  性别:

  年龄:

51

  委托代理人:

徐__

  职业:

律师

  住所地:

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

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__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

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

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张锦屏

  20__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职务: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__年__月__日受理。

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

(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

李晶,女,20__年9月10日出生,汉族,__省__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__村X区X号楼。

  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孙大千于20__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__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__省__县已6年有余。

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__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__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

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__省__县。

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省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李晶

  20__年3月29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原审被告):

重庆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所地:

重庆市万州区__综合楼

  被申请人:

__,男,出生于19__年7月10日,

  身份证号码:

____,联系电话__

  住址:

重庆市云阳县__乡__村X组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2月8日收到金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__诉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

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理由如下:

首先,__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是“20__年3月2日原告在__X工地上班,具体从事水电安装工作。

20__年3月19日上午10点,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庆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_项目部指派的工作过程中,因电表爆炸造成原告烧伤”。

依据原告对其受伤过程的描述,是“工作过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

因此,__的伤害应该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职工工伤纠纷应该待受伤员工治愈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仲裁机构选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伤残等级,按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文进行裁定。

其做法违背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所以,__的工伤事故应该移交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请予准许。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重庆市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__年二月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

__x,女,19__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中原区__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X民一初字第100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钱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

申请人在提出答辩状的同时,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理由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现申请人住所地在__市,而钱__向贵院,即__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贵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__X人民法院审理。

请予准许。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赵__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

__、女、28岁、汉族、住址__x。

  被申请人:

__、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

__,住址:

同上,

  申请人因与__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__x号,而非__在起诉状中所写的BB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BB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__人民法院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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