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矿山井巷 作业规程中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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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矿山井巷作业规程中的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作业规程中的规章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凡是有岗位的干部和工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岗位。

在接班人员未到达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交班时必须做到干部与干部、班长和班长、工种与工种之间交接班。

3、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将工程质量、设备运行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配件及材料消耗情况和接班后必须注意的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

交班人员对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班前解决,否则接班人有权不接。

交接双方要做到“三不”交接,即质量不合格不交接、故障不排除不交接、问题不交待清楚不交接。

若上班未处理的问题留给下一个班,必须按验收制度从上个班扣除一定的分数补偿给下一个班。

4、交班的各工种必须实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5、凡能够通过试运转交接的设备,必须进行运转验收。

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影响生产的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共同予以处理。

6、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照设备与工程质量标准、《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对分工负责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接班者要对自己因盲目验收而在班内发生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7、交接双方将全部交接内容交接清楚,接班人员认为能接班时,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8、所有进行交接班的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找任何借口来破坏制度的实施、执行。

9、如果交班人员有意隐瞒事实,或者接班人员故意刁难,不遵守交接班制度,按综采一队劳动纪律严肃处罚。

二、顶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每班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及上、下顺槽内的顶板和煤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地点作业。

2、顶板压力显现强烈,有顶板冒落或片帮危险时,所有人员严禁进入压力显现强烈区作业。

待顶板稳定后,用专用工具将活煤、活矸处理掉后方可作业,严格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片帮处理按片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处理。

4、生产过程中,煤机司机必须将顶、底割平,严禁顶板留台阶。

5、工作面顶板破碎或周期来压期间,支架工随采煤机前滚筒移架,保证顶板的完整,防止架前漏矸。

6、两巷的超前支护按本规程的要求支设、回柱。

三、巷道维护修理制度

每班由跟班队干或工长对本队管辖区域的巷道、联巷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本班处理有一定困难时,要向队及调度室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每班对本队所管辖区域的巷道、联巷内的片帮煤、浮煤、积水、杂物进行认真清理,保证水沟畅通,行人畅通无阻。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打好两巷的超前支护。

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综采队质量保证体系,队长负全面责任,生产副队长负管理责任,采煤工程师负技术责任,工长对本班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跟班副队长监督本班质量,负检查责任。

2、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本工作面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3、由跟班队干对每班的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并对出现的质量等问题进行处罚。

重大的质量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班中质量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向当班工长落实。

4、跟班队干对验收工作认真负责,每班升井后,将当班的产量、得分、工程质量奖罚情况填写在记录本和工程质量验收牌板上,以作为班长分配的依据。

5、工程质量的奖罚分,要落实到责任人,严禁本班或本组平均分摊。

6、生产副队长负责召开质量事故追查会,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队委会研究。

五、煤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和矿下发的煤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文件,从严、从细组织实施综采队煤质管理办法,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认识,增强煤质观念。

2、对于煤质管理工作,队长、生产副队长负主要责任,其他副队长、工长负现场管理责任,岗位人员负直接责任。

3、严格控制采高,工作面沿底板推进,严禁割顶、割底。

4、采煤机司机严格贯彻执行“开机开水、停机停水”的原则。

工作面有长大于3架,深超过200MM的积水必须及时设泵排水。

5、检修班负责排水系统的安设和完善,生产班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对排水设施的维护。

每班必须有专(兼)职排水人员,排水人员负责向调度室及队汇报排水情况,并现场交接班。

6、工作面发生冒顶、严重漏矸时,必须及时处理冒落矸石。

矸石不得进入生产系统。

7、严禁用水冲洗皮带。

皮带顺槽喷雾点必须用挡水设施将该处皮带遮盖严实,保证喷雾水不上皮带。

8、生产班在临近下班时,如果顶板来压,在外运保证的前提下,检修班继续生产,尽快推过压力影响带,减少工作面漏矸。

9、配合生产、安监、煤质管理部门共同搞好煤质管理工作,对其提出的意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0、根据煤质化验结果,每个班组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时,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后方可生产。

11、煤质管理与工资挂钩,奖罚当月兑现。

12、煤质管理工作作为班组评先、评优的否决条件之一,纳入考核评比标准,有严重质量责任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煤质的个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六、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之前,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所操作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有上岗证,操作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3、各类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保持设备运行文明生产环境。

4、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规定日检时间,并加强巡回检查,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应有检修计划,按照计划严格执行,并留有记录。

6、对使用的设备逐台进行包机,做到包运转、包维护、包完好。

7、齿轮传动设备运行达到规定时间后,应更换润滑油,更换之后保持正常油位,并按规定周期进行铁谱分析做到预诊断,定期取样化验,确保设备检修内容。

(二)、设备包机检修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实行包机,分四个包机组。

即三机组(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支架组(工作面支架、泵站)、采煤机组、电气组。

各设组长一人,设检修班长、检修副班长各一人,均在机电副队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队的设备检修保养工作。

2、包机组实行“三定”、“四包”、“一保证”,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

“四包”是包管理(支领回收、更换)、包维修、包故障排除、包完好,不失爆。

保证正常运转。

3、各包机组要把所包的设备落实到责任人,专人负责,挂包机牌。

做到人人有专责,台台设备有人管,工作有标准,有检查。

4、包机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按预检图表进行检修。

5、各包机组要严格执行队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设备、备件、工具、材料的有关管理制度。

1、检修记录由各包机组长填写。

七、“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仪器配置

矿通风组应给本队配置光学瓦检器两台、便携式瓦检仪十一台、CO检测仪两台,并保证仪器在有效期内,综采一队必须保证仪器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期送通风组校验。

便携式CO检测仪、光学瓦检器一台在井下使用,一台备用。

队干、工长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2、执行程序

1)、瓦检员必须会使用光学瓦斯检定仪,并保证仪器的完好。

2)、瓦检员必须在工作面和距煤壁不超过15米的回风巷中测量工作面瓦斯浓度,在距煤壁大于15米的回风巷中测量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在接班后、班中测量,每班测量次数不少于两次。

3)、瓦斯检查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对口;瓦斯牌板应注明:

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次数、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浓度、瓦检员签名。

4)、瓦检员必须对两巷联巷内的瓦斯进行检查。

5)、每班升井后,及时将瓦检小票放到矿灯房门口的小票箱中。

6)、瓦检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者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并持续上升,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

7)、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8)、井下使用氧焊、气割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9)、电气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10)、瓦检员应对工作面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进行检查。

在工作面停风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

3、汇报制度

瓦检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者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并持续上升,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

(二)煤尘管理制度

1、采煤机内、外喷雾完好,喷雾水的压力、流量符合要求。

2、工作面、回风顺槽、运顺皮带的喷雾设施齐全有效,喷雾水的压力、流量符合要求。

3、每班对工作面及移变列车上的煤尘进行清扫或冲洗。

4、每周对工作面顺槽超前200米范围内煤尘进行清扫或冲洗。

5、作业人员应戴防尘面具。

6、电气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三)、防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1、工作面两顺槽在采空区侧密闭上的孔洞要随工作面推进及时封堵,滞后距离不大于两个联巷。

2、加强工作面浮煤管理。

工作面支架前大块煤必须上运输机,其余浮煤清理干净,防止自燃。

3、工作面顶煤留设200~300mm顶煤,每隔10个支架探一次顶板,防止顶煤过厚。

4、工作面运输机机尾的插板必须在常闭状态,确保运输机底链拉回的水煤、浮煤不进入采空区。

八、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小班维护和各包机组长、生产班长要负责设备的巡回检查,每班最少两次。

2、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

3、生产中发现较大隐患可责令停止工作,能维持生产的要向值班队干汇报清楚,允许后方准维持生产。

4、发现问题要做到三不放过。

(1)产生原因没找见不放过。

(2)排除措施不确定不放过。

(3)问题不排除不放过。

5、巡回检查人员必须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九、油脂管理制度

1、必须设专职油脂管理员和专职注油工。

2、地面油脂存放点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防火安全要求,必须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油脂存放处必须宽敞,通风良好,设置“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并要配备有可靠的灭火设施。

3、油脂的领退、保管、使用要由油脂管理员和专职注油工负责。

4、油脂管理员和专职注油工必须能正确区分油脂,熟悉本队所用各种油脂的性能、用途和牌号,对引进设备的油脂管理必须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责任制度。

5、油脂的运送、存放严格密封,防止煤渣等杂物进入油中。

6、井下必须设立油库(移动加油车)。

工作面油库(移动加油车)放在通风良好、支护可靠的位置,加油桶专桶专用,不得代用。

注油必须过滤,油桶必须放好、有标记,挂标志牌。

7、加油、换油要用带盖的专用油桶,油桶上要有标志牌。

经常清洗油桶保证桶内干净清洁。

8、要按注油图表定期注油,不得遗漏。

9、油脂管理员要定期分析消耗情况。

包机人要确保设备不漏不渗。

10、开启容器盖子时,使用专用扳手,不得用锤子等,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11、废油应及时回收上井,并交矿周转库统一存放和处理,不得自行处置或与新油混放。

12、配合设备管理中心运行部进行取样,主管人员要根据设备管理中心反馈的铁谱分析报告,及时安排相应的润滑工作并对分析结果存档备查。

十、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到干部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

2、设备发生故障而造成停止运转30分钟以上或设备损坏在500元以上者,均为机电事故。

工作面生产中断24小时以上或者设备损坏在5万元以上者,为重大机电事故。

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时,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

3、坚持一事故一分析的制度,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重大事故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事故发生后,由队领导负责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有无采取措施等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找出事故责任者,并制定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5、重大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分析处理,任何人不准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汇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6、建立事故记录薄,对事故的分析情况、事故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理意见及参加人员等要作详细记录。

7、所有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及行政处分。

十一、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一)、采煤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司机上岗后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作业,割平顶、底板。

2、采煤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采煤机司机操作,其它任何人不准开动采煤机。

3、随时检查采煤机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

要精心爱护设备,精心操作,确保采煤机处于完好状态下运行。

4、采煤机开机后,要监听各部位运转声音,各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观察各指示灯是否正确,牵引阻力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干部汇报,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5、采煤机停止工作后,司机要认真检查采煤机各部位的紧固螺栓、销子是否有丢失、损坏现象,各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换下的部件严禁混入煤中。

6、及时更换截齿。

7、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对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及时清扫采煤机,搞好文明生产。

8、必须做到停机停水,割煤时要时刻观察滚筒转动情况,监视采煤机滚筒高度,不准割顶、割底、留底、留伞檐以及割顶梁等。

9、采煤机运行到端头时,如发现斜切进刀距离不够或弯曲段弧度太大时,停机通知支架工处理。

10、搞好采煤机的维修保养工作。

(二)、支架工岗位责任制

1、支架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2、非支架工不得擅自操作支架,未获得操作证的支架工不得独立操作支架。

3、支架工上岗后,必须集中精力,严禁打盹睡觉。

对支架的各部件每班都要按点检内容认真检查,当班出现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不准留给下一个班。

4、支架工要熟练掌握支架的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准确、迅速、无误地操作,按作业顺序依此移架、推移刮板输送机,并保持成直线,保证支架支护质量。

5、对支架各部位,特别是液压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随意敲砸、拆卸,切实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情况下损坏表面。

正常检修拆下来的液压元件、胶管要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要妥善保存,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禁丢失。

6、与采煤机司机、端头工等工种搞好配合和协作,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小改小革,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7、保护好液压支架的油管及电缆槽中的管线,不准拉坏或挤坏。

8、发现留顶、割底时,及时通知采煤机司机处理,特殊情况要向班长汇报。

9、遇工作面顶板破碎或周期来压时,要认真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带压移架,严防发生冒顶事故。

(三)、端头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上下出口端头支架的操作,确保转载机推移。

2、按作业规程规定,负责工作面端头顶板、片帮管理和上出口的畅通及运顺侧端头支架与煤壁间支柱的支设及回柱,并清理责任范围内的浮煤、浮矸、杂物。

3、负责管理使用运顺的单体液压支柱、注液枪及液压管路。

4、在回柱、支柱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5、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维护工作,不得交班。

(四)、控制台司机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信号和操作程序,及时、准确控制设备开、停。

2、经常观察信号灯及仪表显示,密切注意各台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3、及时询问和回答各岗位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处理,传达队、班长的指示和命令。

4、对本班各台设备运行起止时间和出现的故障,及时向队里和调度汇报,下班后及时填写记录。

5、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专人操作。

6、搞好列车卫生,整理责任范围内的线路。

7、交班时,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存在问题、应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五)皮带守尾工岗位责任制

1、上岗后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严密观察皮带的运行情况,发现有跑偏、撒煤等情况及时处理。

3、仔细观察皮带卡子的情况,发现卡子有开裂时及时通知皮带机头人员处理。

4、及时拆卸皮带中间架和单轨吊。

5、将机尾附近本工作范围内的浮煤清理干净。

6、保证各种操作灵活,及时更换损坏的液管。

7、皮带控制信号终端必须放在专用架上,信号线整理整齐。

8、保证尾滚筒运转正常。

十二、规程学习贯彻制度

1、由采煤工程师组织全队职工利用班前会时间学习作业规程。

2、规程学习完后,每人必须签名。

如有问题可找工程师询问。

3、规程学习完后,由采煤工程师组织在岗职工考试。

4、对考试不及格人员要重新学习,参加补考。

5、补考不及格人员要停产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三、农用车管理制度

1、入井车辆必须办理《神东公司车辆入井许可证》、《大柳塔煤矿车辆入井许可证》。

2、入井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证》,《入井人员安全资格证》。

3、车辆的车况必须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发动机运转正常,主要仪表齐全有效,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2)、车辆灵活可靠,车轮不得摇摆。

3)、脚、手制动必须齐全有效。

4)、车架无裂纹、钢板无断片、底盘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5)、灭火器、自救器、矿灯、矿帽、工作服配备齐全有效。

6)、灯光、雨刷、喇叭、反光镜、变光灯齐全有效。

4、入井车辆的车速必须控制,车速限制在30千米/小时。

5、入井车辆司机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6、入井车辆经过井口、交叉巷口及拐弯处,必须提前50米减速鸣笛、变光,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7、入井车辆行驶到风门、设备放置处时,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超过5千米/小时),以防撞坏通风设施或设备。

8、入井车辆严禁人货共装、人员超载和车厢无加高栏杆载人的现象。

9、入井车辆每月到驻矿安监处检验。

十四、其他管理制度

(一)、乳化油管理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及时添加乳化油,保证乳化液的浓度符合质量标准化的要求(3%~5%)。

2、加油时要用带盖的专用油桶,经常清洗油桶保证桶内干净清洁。

3、控制台司机在接班后、班中必须检查乳化液的浓度,发现浓度不够时及时添加乳化油。

4、乳化油的领用、保管、使用要由油脂管理员和泵站检修工负责。

5、要节约用油。

油脂管理员要定期分析消耗情况。

6、验收员每班检查乳化液的浓度,浓度低于3%时,按规定对本班控制台司机进行处罚。

(二)、外用工管理制度

1、所有外用工都必须经过入井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严禁使用无入井安全资格证人员。

2、外用工都必须和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组织所有外用工认真学习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并有签字记录。

4、外用工只用于工作面排水、清煤工作,严禁操作设备。

5、带班工长对外用工的安全负责,作业前先由班长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外用工进入作业。

工作过程中自身要时刻观察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后,及时汇报班组长。

6、工作面清煤、排水区域有片帮迹象时,外用工必须要求支架工打开护帮板,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作业区域完成移架、推溜作业后,方可进行清煤、排水,严禁平行作业;支架在执行操作命令的过程中,严禁在该支架范围内进行清煤、排水作业。

8、采煤机前后15米范围内严禁进行清煤、排水作业,以确保安全。

9、其他零星用工安全措施,视作业性质,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三)、队干跟班制度

1、每日必须24小时有队干部在作业现场。

2、跟班队干部必须组织好当班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着眼总体,重点盯防;

3、跟班队干部每班向调度室汇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即班初、班中和班末。

班初汇报出勤人数和生产计划,班中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班末汇报本班计划完成情况;无故不汇报者,视为未跟班,未按要求汇报者视为脱岗;跟班队干部必须在井下进行汇报,其它地点汇报均无效。

4、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跟班队干如有特殊情况需升井,必须有其他队干接替跟班。

6、队干部跟班必须认真负责,凡因为人为因素造成工作面存在较大隐患和工程质量事故,当班队干部必须将存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升井,不得在中途或交接班时升井

(四)、行人联巷管理制度

1、矿生产办负责打开工作面前面的联巷以备行人,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开联巷的密闭;如因为工作需要必须打开联巷密闭的,必须与通风服务队联系。

通风服务队同意后,方可打开联巷密闭。

2、选择人员通过的联巷时,必须在打开密闭前观察该联巷的顶板完好情况。

如顶板状况较差,则另选顶板完好的联巷;如该联巷必须使用,则工人在打密闭时,旁边必须有人监护。

密闭打开后,必须及时补打锚杆、挂金属网以有效维护顶板,锚杆间排距不大于1米,金属网间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确保联巷顶板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3、当行人联巷采空区侧煤壁与工作面煤壁齐平或滞后时,严禁所有人员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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