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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的散文代表作

迟子建的散文代表作

 

  导语:

迟子建,中国当代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女作家之一,中国作协会员,黑龙江作家协会副主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迟子建的散文代表作,欢迎借鉴!

  农具的眼睛

  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

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

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

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

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

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

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

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

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

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

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

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

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

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

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

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

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

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

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

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

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

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

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

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

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

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

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

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

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

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

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

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

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

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目的地方。

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

八月,我回到那里。

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

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

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

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

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

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

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

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

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

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

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

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

浸会大学邀请了来自美国、尼日利亚、爱尔兰、新西兰、肯尼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八位作家,聚集香港,进行文学交流和写作,这一期的主题是“大自然和写作”。

为了配合这个主题,浸会大学组织了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如去西贡西湾爬山,去大屿山的小岛看渔民的生活,去凤凰山以及湿地公园等。

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

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

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

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

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

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

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

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

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

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

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

他们一定在想:

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

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

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

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

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

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

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

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

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

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

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哑巴与春天

  ①最惧怕春风的,莫过于积雪了。

  ②春风像一把巨大的笤帚,悠然扫着大地的积雪。

它一天天地扫下去,积雪就变薄了。

这时云雀来了,阳光的触角也变得柔软了,冰河激情地迸裂,流水之声悠然重现,嫩绿的草芽顶破向阳山坡的腐殖土,达子香花如朝霞一般,东一簇西一簇地点染着山林,春天有声有色地来了。

  ③我的童年春光记忆,是与一个老哑巴联系在一起的。

  ④在一个偏僻而又冷寂的小镇,一个有缺陷的生命,他的名字就像秋日蝴蝶的羽翼一样脆弱,渐渐地被风和寒冷给摧折了。

没人记得他的本名,大家都叫他老哑巴。

他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出奇地黑,出奇地瘦,脖子长长的,那上面裸露的青筋常让我联想到是几务蚯蚓横七竖八地匍匐在那里。

老哑巴在生产队里喂牲口,一早一晚的,常能听见他铡草的声音,嚓——嚓嚓,那声音像女人用刀刮着新鲜的鱼鳞,又像男人抡着锐利的斧子在劈柴。

我和小伙伴去生产队的草垛躲猫猫时,常能看见他。

老哑巴用铁耙子从草垛搂下一捆一捆的草,拎到铡刀旁。

本来这草是没有生气的,但因为有一扇铡刀横在那儿,就觉得这草是活物,而老哑巴成了刽子手,他的那双手令人胆寒。

我们见着老哑巴,就老是想逃跑。

可他误以为我们把草垛蹬散了他会捉我们问责,为了表示支持我们躲猫猫,他挥舞着双臂,摇着头,做出无所谓的姿态。

见我们仍惊惶地不敢靠前,他就本能地大张着嘴,想通过呼喊挽留我们。

但见他喉结急剧蠕动,嗓子里发出“呃呃”的如被噎住似的沉重的气促声,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⑤老哑巴是勤恳的,他除了铡草、喂牲口之外,还把生产队的场院打扫得干干净净。

冬天打扫的是雪,夏天打扫的是草屑、废纸和雨天时牲畜从田间带回的泥土。

他晚上就住在挨着牲口棚的一间小屋里。

也许人哑了,连鼾声都发不出来,人们说他睡觉时无声无息的。

老哑巴很爱花,春天时,他在场院的围栏旁播上几行花籽,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花不仅把暗淡陈旧的围栏装点出了生机,还把蜜蜂和蝴蝶也招来了。

就是那些过路的人见了那些花儿,也要多望上几眼,说,这老哑巴种的花可真鲜亮啊,他娶不上媳妇,一定是把花当媳妇给伺候和爱惜着了!

  ⑥有一年春天,生产队接到一个任务,要为一座大城市的花园挖上几千株的达子香花。

活儿来得太急,人手不够,队长让老哑巴也跟着上山了。

老哑巴很高兴,因为他是爱花的。

达子香花才开,它们把山峦映得红一片粉一片的。

老哑巴看待花的眼神是挖花的人中最温柔的。

晚上,社员们就宿在山上的帐篷里。

由于那顶帐篷只有一道长长的通铺,男女只能睡在一起。

队长本想在通铺中央挂上一块布帘,使男女分开,但帐篷里没有帘子。

于是,队长就让老哑巴充当帘子,睡在中间,他的左侧是一溜儿女人,右侧则是清一色的男人。

老哑巴开始抗议着,他一次次地从中央地带爬起,但又一次次地在大家的嬉笑声中被按回原处。

后来,他终于安静了。

后半夜,有人起夜时,听见了老哑巴发出的隐约哭声。

  ⑦从山上归来后,老哑巴还在生产队里铡草。

一早一晚的,仍能听见铡刀“嚓——嚓嚓——”的声响,只不过声音不如以往清脆,不是铡刀钝了,就是他的气力不比从前了。

那一年,他没有在场院的围栏前种花,也不爱打扫院子,常蜷在个角落里打瞌睡。

队长嫌他老了,学会偷懒了,打发了他。

他从哪里来,是没人知道的,就像我们不知他扛着行李卷又会到哪里去一样。

我们的小镇仍如从前一样,经历着人间的生离死别和大自然的风霜雨雪,达子香花依然在春天时静悄悄地绽放,依然有接替老哑巴的人一早一晚地为牲口铡着草料,但我们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原来这小镇是少了一个沉默的人——

  ⑧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里歌唱的人!

  上个世纪的飞雪和溪流

  去年深冬,在回故乡的慢行列车上,我遇见了两个老者。

他们一胖一瘦,愉快地交谈。

其中的一个说,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驾着手推车,从山上拉烧柴回家。

走到半程时,天飘起了雪花。

雪越下越大,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时,他习惯地上了一条路。

然而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那路越走越生,于是掉转车头,又回到岔路口。

雪花纷纷扬扬的,天又黑,他分辨不出南北东西了,于是凭着直觉,又踏上了一条路。

可是他越走越心虚,因为那条路似乎也是陌生的,他害怕了,又一次回到岔路口。

深夜时,家人寻来了。

他这才知道,他第一次踏上的路,是正确的。

只不过因为雪太大,改变了路的风貌。

那人说:

“谁能相信,我让雪花给迷了路呢!

要是搁现在,可能吗?

”他指着车窗外的森林说:

“看看,这雪一年比一年小,风一年比一年大,这还叫大兴安岭吗?

  透过车窗,我看见稀疏的林地上,覆盖着浅浅的积雪,枯黄的蒿草在风中舞动。

而在雪大的年份,那些篙草会被雪深深地埋住,你是看不到的。

天虽然仍是蓝的,可因为雪少得可怜,那幅闪烁的冬景蛤人残破不堪的感觉。

  而这样的景象,在大兴安岭,自新世纪以来,是越来越司空见惯了。

  我想起童年在小山村的时候,每逢冬天来临,老天就会分派下一项活儿,等着我们小孩子来接收,那就是扫雪。

那个年代的雪,真是恋人间啊!

常常是三天一小场,十天一大场,很少碰到一个月没有雪的时候。

雪会大到什么程度呢?

有的时候,它闷着头下了一夜,清晨起来,你无法出去抱柴了,因为大雪封门了。

这个时候,就得慢慢地推门,让它渐渐透出缝隙,直到能伸出笤帚,一点点地掘开雪,门才会咧开嘴,将满院子的白雪推进你的视野,有如献给你一个明朗的笑。

  那个年代,不光是雪多,溪流也是多的。

夏天,我们常到山上玩,渴了,随时捧山间的溪水来喝。

溪水清冽甘甜,带着草木的清香,我喝的这世上最好的水,就是大兴安岭的溪水。

那时植被好,雨水丰沛,因而溪流纵横。

女孩们夏天洗衣服,爱到溪水旁。

省了挑水,可以洗个透彻。

洗衣服的时候,蝴蝶和蜻蜓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的,它们的翅膀有时会温柔地触着你的脸;而溪水中呢,不仅浸泡着衣服,还浸泡着树和云的影子,好像它们嫌自己不干净,要你帮着洗一洗似的。

  大兴安岭的河流,到了冬天都封冻了。

柔软的水遇到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哪有不僵的呢?

可母亲告诉我,我们家在设计队住的时候,后山上有一道泉水,冬天是不冻的。

母亲说,我们后来搬家了,所以那道泉水在那座山上,究竟活了多少个冬天,她是不知道的。

  大兴安岭的开发,使林木资源日渐匮乏,小时候常见的参天大树,好像都被老天召走,做了另一个世界晚祷的蜡烛,难觅踪影了。

而那如丰富的神经一样遍布大地的溪流,也悄然消逝了。

我已故的爱人,他曾天真地对我说:

“大兴安岭全境人口不过五十多万,我看不如把所有的人口都迁出去,异地安置,做到真正的封山。

几十年后,树茂盛了,溪水也充沛了,中国会留下最好的一片原始森林。

”可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无论是在他生前还是死后,都是“天上的想法”。

  我怀念上个世纪故乡的飞雪和溪流。

我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

(有删改)

  多美的夜色啊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

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

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

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

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

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

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

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

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

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

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

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

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

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

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

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

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

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

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

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

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

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

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

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

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

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

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

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

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

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

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

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素面朝天毕淑敏

  

(1)齐耳短发,白皙红润的脸色,善意的双眸,黑色圆口拉带布鞋,白底带着蚕丝一样细的黑纹棉布夹克,这就是毕淑敏就读鲁迅文学院时留给我的印象。

她在装束上那么普通,走在大街上,你确实很难想象她就是以《昆仑殇》享誉文坛的作家毕淑敏。

她钻入菜摊儿,站在公共汽车站牌下,跻身于商场等等,确实与别的妇女相差无二。

这也就是毕淑敏的平常,同时也是不平常之处。

我常常觉得,那些装束上很前卫,言谈举止很新潮的女性,其骨子往往却是计较、琐碎、世俗的;而装束庄重、言语谦和的知识女性,其灵魂深处才真正拥有对世俗生活的批判力量,对艺术探索的执著和标新立异。

  

(2)谦和的毕淑敏在研究生班里是一个热心肠的人。

身为医生的她,对待同学们各种身体不适的咨询总是显得那么有耐心,而且还积极地带一些药送给同学。

她总是笑微微的,雍容大度,从未听说她与谁隔阂或者给谁难堪过,可以想见她良好的修养和出色的心理素质。

我曾暗自勾勒过毕淑敏的晚年形象,一个慈祥的胖老太太坐在环绕着花草的庭院里,她是坐在藤椅里的,眯缝着眼,在享受滋润的太阳。

她膝下儿孙满堂。

毕淑敏是个有福之人,因而会有这么理想的晚年。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让我们能联想到晚年的,而你一望毕淑敏,便知这个来自雪域高原的人会有一个洗尽铅华、归于平淡的美好晚年。

  (3)算起来,与毕淑敏在研究生班三年同窗的交往是极为有限的。

真正交往却是在毕业之后。

虽然这时也较少见面,但电话却成了联络情感、交换创作想法的好方式。

我只要去北京开会,总要和她联系一下,彼此聊天,谈身体,谈现状,谈未来,谈创作,等等等等,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记得一九九七年盛夏我从美国回到北京,当夜毕淑敏来看我,提起不久前有一个国际性学术会议在纽约召开,邀她前往,而会期只有三天。

毕淑敏说她决定不去了,理由是刚到那里时差还没倒过来,就得登机返程。

毕淑敏笑言:

“美国搁在那儿,又跑不了,以后再说吧。

”这是我印象中的毕淑敏说过的最豪迈最幽默最有寓意的话了。

把它套用她的文学观,我想也一样适合。

那便是从容、不急不躁、自信和有耐性。

  (4)毕淑敏的生活经历我想很多热爱她的读者比我还要熟悉。

她出身于一个高干家庭,青年时代到了西藏当兵。

毕淑敏是个飒爽英姿的女兵。

然而在雪域高原上,恶劣的气候对女兵来讲怎么来说都是一种摧残。

然而她挺下来了,不仅挺了下来,还将这种苦难变成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使经过了净化的灵魂得以在京城无边的烟尘和喧嚣之中,流淌出那么多有关西藏、有关生与死的凄美故事。

苦难之于人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一种是对生活永久的怨艾和变本加厉的报复,一种则是对生活的珍惜和积极的不遗余力的创造。

毕淑敏属于后一种,她用自己的笔,使那片雪域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梦想和圣地,而不是埋葬之地。

  (5)毕淑敏的创作是勤奋的。

她有一些脍炙人口的中短篇小说为我们所熟悉,最近她的长篇处女作《红处方》又引起轰动,我打心眼里为她高兴。

我婚后在大兴安岭休闲的一段日子里,正赶上各有线台在播放《红处方》,于是每日很守时很积极地坐在电视机前观看。

可惜的是电视剧的《红处方》拍得不尽如人意,还是读原作的感觉更好。

这也就是很多作家在把自己喜爱的作品改编权交与影视单位后,总有些惴惴不安。

那滋味就像把爱子送人了,不知道他摊得摊不上个好人家而牵肠挂肚。

好在连最普通的读者都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

要想真正了解和判断一个作家,还是去读她的作品。

  年年依旧的菜园

  外祖母家有一片很大很大的菜园。

春天一到,最先种上的是菠菜、生菜和白菜,之后种香菜、水萝卜和土豆,再之后种那些爬蔓的植物:

豆角、倭瓜、黄瓜等。

当然,如果弄到茄子秧、柿子秧、辣椒秧,它们也一定会被恰到好处地栽种在园子里,那时候菜园中的蔬菜品种可就丰富多了。

  菜园中不总种菜,也种花。

花种在边边角角的地方。

有步步高、烟粉豆、烟花、地瓜花、爬山虎,当然种的最多的要数扫帚梅了。

只要花一开,蜜蜂和蝴蝶就来了。

绿油油的菜地衬托着紫白红黄的花朵,看上去美极了。

  太阳刚下山了,菜园中还散发着阳光留下的余温,待到月亮升起的时候,菜园完全是另外的景致了。

分不清哪里是花,哪里是菜,只是见月光像泉水一样倾泻下来,把那些开花的不开花的植物全都镀上一层银光。

这时候蜜蜂和蝴蝶都不见了,只是听得见水边青蛙的叫声,像是在歌颂月夜下菜园的美景。

而当天色微明、菜园种的植物沾染了浓重的露水、太阳忽然跃出山顶将露珠照散的时候,农人们也就下田干活了。

  外祖母对外祖父说:

“你去给园子锄锄草。

  我便跟着外祖父到园子中锄草。

  外祖父对外祖母说:

“你去园子里给我弄点葱来蘸酱。

  我便跟着外祖母到园子中拔葱。

  我常常在帮助外祖父锄草的时候将苗也锄了下来,我也往往在帮外祖母拔葱的时候将葱根断在土里。

  我总是帮倒忙,但外祖父和外祖母从不责备我,我是太爱菜园了。

  如果看厌了菜园的景致,当然还可以走出园子到自留地去。

自留地的面积可要比菜园大多了,它大多种苞谷和麦子。

我喜欢啃青苞谷吃,那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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