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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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实施方案.docx

县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X县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帮扶资源,有效发挥捐赠物资的激励作用,为贫困群众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最大限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拟定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扶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乡规民约为依据,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脱贫正向奖励机制,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把握脱贫机遇,落实扶贫政策,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切实改变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实现扶贫与扶志并行,物质脱贫与思想脱贫同步,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运营方式

在每一个行政村建立“爱心超市”,将机关单位、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统一集中进入超市,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负责相关工作,为每户贫困户制定一份“爱心积分手册”,给予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和五保户不同基础积分,每季度末月上旬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贫困户的现实表现,对照爱心积分标准,进行加分、减分,并根据最终得分,发放同等分值“爱心积分卡”,贫困户通过“爱心积分卡”,在村“爱心超市”兑换领取所需的同等价值积分货品,激励贫困户主动发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建设范围

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在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

第一阶段,试点建设(12月10日至12月20日)。

建立X个贫困村村级“爱心超市”。

第二阶段,全面推行(2019年3月底)。

村村建立“爱心超市”。

四、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必须达到“八有”标准:

1.有挂牌:

爱心超市牌子(由县扶贫局统一制发);

2.有房子:

面积20平方米左右;

3.有货架:

方便摆放货物、群众挑选;

4.有货品:

货品充足,包括吃穿住用等群众生活用品;

5.有制度:

捐赠管理制度、超市管理制度、货品领取制度等(县民政局提供制度内容,各镇办印制);

6.有台账:

捐赠资金接收台账、捐赠物资接收台账、进货台账、领取台账等;

7.有标价:

以货品价格为量化积分标识,2分=1元;(积分卡分5分、10分、20分、30分四类,由民政局提供卡样,各镇办印制)

8.有专人管理:

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各确定1名人员负责运营管理。

五、启动建设

由各联村包扶单位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爱心捐赠(按要求每个干部捐赠不少于200元),并负责建起爱心超市。

后期爱心超市运行由县红十字会、各联村包扶单位、各所属镇办、各行政村协调统筹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通过合理配发进入超市。

六、扶助对象

各村在册贫困户以及遇到突发灾害的特困群众。

7、管理机构

县上成立“爱心超市”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宣传部、总工会、扶贫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县“爱心超市”的组织动员、建设协调、物资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确定1名同志负责,抽调2名干部具体办公,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各镇办成立“爱心超市”管理服务站,由镇办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兼任站长,相关办站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捐赠物资监管,货品采购、质量监管等工作;各村脱贫攻坚“爱心超市”落实专人负责,并成立爱心积分评议小组,成员由包村干部、村“两委会”成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

八、运营程序

(一)动员启动。

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爱心超市”实施方案,以各联村包扶单位为各村“爱心超市”启动建设主体,号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慈善组织、爱心人士、包扶干部等为贫困村、贫困户捐资捐物,推动全社会形成讲奉献、献爱心的热潮,确保“爱心超市”物资供应储备充足。

(二)物资收集。

对县级统一接收的捐赠物资,由县红十字会接收造册登记,根据各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人口需求等情况统筹分配进入各村“爱心超市”;对镇办接收物资由各镇办管理服务站造册登记,并向各村“爱心超市”合理配送;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以及社会组织直接向各村捐赠的物资,由村“两委会”负责登记台账,放置“爱心超市”。

(三)积分评定。

各村按照“爱心积分评定”的相关规定,实行贫困户爱心积分动态管理。

根据贫困户属性,分别赋予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10分、20分、30分的基础积分,每季度末月上旬由村爱心积分评议小组根据贫困户的表现,对照爱心积分标准,给贫困户评定加减积分,填写爱心积分手册,现场发放“爱心积分卡”。

(四)货品兑换。

受助对象凭获得“爱心积分卡”到村“爱心超市”兑换所需物品,爱心超市工作人员现场填写货品领取台账。

贫困户根据积分卡分值,兑换同等分值的货品对个人所需货品不全的,贫困户可在留言簿登记或转告工作人员。

(五)物资补给。

镇办“爱心超市”管理服务站和村运营管理人员根据需求和季节变化,及时选取和备足上架物品,以“实际实效”为原则,杜绝过期、变质、劣质货品上架。

(六)公开公示。

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将捐赠物品、采购货品、领取货品、贫困户爱心积分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于每季度表现良好,累计积分排列前几名的,进行“红榜”公示并大力表扬;对于每季度表现差,累计积分出现负分的,进行“黑榜”公示,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九、责任分工

(一)宣传部:

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各单位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和宣传工作,支持引导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赠和志愿服务工作,建设和管理“爱心超市”公众微信平台。

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心超市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民政局:

负责出台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制作“爱心超市”积分卡样板。

(三)扶贫局:

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

(四)财政局:

负责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必要的资金筹集保障及资金监管工作。

(五)红十字会:

负责鼓励引导捐赠资金用于“爱心超市”运行,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全县“爱心超市”的捐赠资金,对捐赠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和“爱心超市”后期运营的监管工作。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各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各镇办、行政村:

按照“爱心超市”建设需要,负责本区域“爱心超市”的建设日常监管工作,做好相关制度和台账的建设,落实爱心积分卡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

(八)各包扶单位:

发挥各自职能,调动各方力量捐款捐物,负责本包扶村爱心超市建设、启动、运行所需的资金和物品的筹集,日常运行管理。

十、组织保障

(一)强化宣传。

建立“爱心超市”是我县“扶贫扶志”工作的一项具体行动,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全力参与,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大资金投入,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和社会力量捐赠,全力保障“爱心超市”建设运营。

(二)快速启动。

首批启动建设的143个村级“爱心超市”要高标准迅速启动建设,各镇办和相关包扶单位要动员一切力量,做好超市建设、货品投放、人员培训、运营管理等工作,为全县“爱心超市”全面推行做好示范带动。

(三)总结完善。

各镇办要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创新做法,完善不足、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四)严格监管。

各镇办要加强对“爱心超市”受赠物资的财务管理、积分评定、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防出现止私分、侵占、挪用等现象,确保各项受赠物资使用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社会作用。

附件1

爱心超市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扶志”的重要指示,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乡规民约为依据,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脱贫正向奖励机制,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整合帮扶资源,发挥捐赠物资的激励作用,为贫困群众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设立脱贫攻坚爱心超市。

爱心超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倡议等形式接受捐赠,将机关单位、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物资统一集中,造册登记。

根据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和需求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进入超市。

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结合乡规民约,为每户贫困户制定一份“爱心积分手册”,给予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和五保户不同基础积分,按季度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贫困户现实表现,对照爱心积分标准,进行加分减分,并根据最终得分,发放同等分值“爱心积分卡”。

贫困户通过“爱心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领取所需的同等价值积分货品。

爱心超市根据群众需求,及时调配上架物品。

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对接受捐赠物资和领取货品情况以及贫困户爱心积分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2

X县爱心超市相关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实行按章办事,热情服务,统一标识,佩证上岗,遵纪守法,接受督查。

2.工作人员要树立“扶弱济贫、传递爱心”的服务宗旨,热情接待捐赠者和受助群众,耐心接受各种咨询,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

3.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根据需求,上门提供服务和救助。

4.接受物品和资金捐赠时详细填写捐赠物接收台账、捐赠物品明细、接收证明,定期公布捐赠物接收和发放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5..对捐赠物品按照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账、审核、验收、入库、出库、发放等工作程序实施。

6.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廉政敬业、遵守职业道德、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对帮扶对象歧视、怠慢。

禁止将超市物品馈赠亲友,徇私舞弊,侵占或贪污捐赠款物,对于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X县爱心超市货品领取制度

1.爱心积分卡根据贫困户每季度积分,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统一发放,并编号登记。

2.贫困户根据生活需要,持身份证和爱心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物品。

3.贫困户根据所持爱心积分卡的积分,在爱心超市挑选同等分值的货品,兑换后余额可以结转下季度累计使用。

4.贫困户领取货品后,由本人或工作人员填写货品领取台账。

5.爱心超市货品须贫困户本人领取,如行动不便,由帮扶干部、村组干部代领,送物上门。

6.超市无所需物品时,贫困户在爱心超市留言薄登记或转告工作人员,超市及时补齐货物并通知贫困户领取。

三、X县爱心超市捐赠制度

(一)接收捐赠的范围及种类

1.联村包扶单位、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组织捐赠的资金、粮油、棉被、食品、药品等物资。

2.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等捐赠的资金和物资。

3.单位、家庭、个人闲置不用、尚有使用价值的衣服、鞋帽、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家用电器等物品。

(二)对捐赠物品的要求

1.服装要整齐、干净、实用、无传染病。

2.食品、药品应在保质期内,电器要求可以正常使用,所有捐赠物品要保证质量。

(三)捐赠原则

凡捐赠款物者按照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由捐赠者自主决定。

四、X县爱心超市捐赠款物管理制度

1.爱心超市对捐赠物品统一集中管理,建立总账和分类账,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2.爱心超市收到捐赠款物后,应当场记账,填写《X县爱心超市捐赠物品(资金)台账》,做到登记台账、收据一致。

3.捐赠物品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分类、整理后方可入库。

4.社会各界捐赠衣物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整理后方可发放。

5.爱心超市对收款物的数量、去向,定期张榜公布,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3

X县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积分标准

类别

积分项目

分值

社会

公德

1.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道路、光缆、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

5

2.通过自己享受的优惠政策,现身说教,积极向其他群众宣传政策

10

3.主动参与村级道路、广场清扫、河道清理等义务劳动。

10

4.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排柴草不乱放

5

家庭

美德

5.孝敬赡养父母,严格管教子女、不放任自流,不发生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

5

6.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

5

7.诚实守信,与邻里之间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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