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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型机组及特种设备规定

 

大型机组及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贯彻《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能够安全、平稳的运行及使用;加强压力管道的科学管理,保证文明、安全生产,实现公司节能降耗;使我公司的大型机组及特殊设备能够良好、平稳的运转和得到及时的维护与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分工

2.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管理的分工,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日常管理、操作与维护、检验、修理和改造、检验和修理的安全要点及安全附件等标准。

适用于炼油企业化工装置中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包括液体的静压力),容积大于或等于0.025m3,盛装介质为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的固定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气瓶、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

2.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分工

2.2.1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是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压力容器重大安全技术的决策,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制度、规程和标准。

2.2.2全公司压力容器分两级管理,一级由各部门设备主任负责,二级由技术设备部科长和设备员负责。

2.3技术设备部负责下列工作

2.3.1贯彻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安全技术规定。

2.3.2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工作。

2.3.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装置检验情况。

2.3.4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组织编制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年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2.3.5负责组织压力容器的改造修理、检验及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2.3.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2.3.7参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并按规定上报。

2.3.8每年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报送锅炉压力容器的当年定期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存在的缺陷等。

2.3.9负责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考核。

2.4安全环保科负责下列工作

2.4.1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

2.4.2参加安全阀的调试,并组织打印铅封工作。

2.4.3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分析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2.4.4参与重新修改和审定旧的压力容器图纸。

2.4.5参与审签处理由制造单位提出的材料代用通知单。

2.5供应科负责下列工作

2.5.1供应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修理的材料。

2.5.2按规定索取必要的材料证件和技术资料。

2.6使用部门负责下列工作

2.6.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定。

2.6.2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工作。

2.6.3按规定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装置的校验。

2.6.4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编制本部门的年检验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

2.6.5编制并上报锅炉、压力容器备品、配件计划。

2.6.6办理压力容器检验、修理、设计委托,对重要的缺陷处理写出书面报告。

2.6.7配合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进行设备清理,搭架子,表面处理,零部件运输等工作。

2.6.8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试压工作。

2.6.9负责本部门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2.6.10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并按规定上报。

3.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

3.1本公司只可承担与自己检修技术力量、施工装备和检验手段相适应的本公司项目和单体压力容器的安装工作。

大型基建项目的安装和现场组装的大型压力容器(如球形贮罐)由取得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施工单位进行。

3.2压力容器的安装和现场组装,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有关标准。

3.3压力容器安装前,技术设备部和安装部门应共同审查压力容器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文件,并进行压力容器的质量检查。

3.4安装过程中由技术设备部负责安装的质量监督。

3.5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技术设备部会同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交工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交下列有关技术文件:

3.5.1竣工图;

3.5.2压力容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3.5.3压力容器安装记录;

3.5.4安全阀(包括爆破片)调试记录;

3.5.5压力容器组装和焊接记录(焊条烘干温度),预热温度等;

3.5.6检验报告;

3.5.7压力容器缺陷和修复记录;

3.5.8压力试压记录;

3.5.9其它。

3.6基建安装中有关压力容器的处理意见,应送交技术设备部备案。

4.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

4.1经过确认和验收合格的压力容器投用前,应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察机构逐台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在用压力容器,应按各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要求补办登记手续。

4.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压力容器的技术特性制订操作规程,其内容至少包括:

4.2.1压力容器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艺温度。

4.2.2压力容器操作方法,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4.2.3压力容器运行中巡回检查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范措施。

4.2.4压力容器停用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3不得随意提高原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压力容器设计工艺参数。

4.4对压力容器逐台建立技术档案。

4.5对设计、制造、安装技术资料不详或遗失及技术现状不明的在用压力容器,应有计划地进行技术鉴定,补全技术资料。

4.6压力容器安装、过户或报废须办理变更、过户或注销手续。

4.7公司内部移装或调出的压力容器,应由调出单位提供制造、安装的原始记录和使用、检验、改造、制造、修理、事故等资料。

4.8技术设备部定于每年12月25日,将上一年的各种压力容器数量统计、更新、报废等情况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4.9压力容器的检验,可结合公司设备大修、中修和装置停车来进行。

压力容器年检验计划和执行情况,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4.10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授权并取得《压力容器检验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三类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可请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单位代表参加。

4.11经过定期检验或专门技术鉴定,确认材质老化、用材不当、强度不够、缺陷严重或结构不合理、无修复价值的压力容器,应报废、更新。

已报废的压力容器,如改为它用,必须符合新用途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重新登记方可使用。

4.12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应按有关制度办理。

5.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与维护

5.1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操作法,了解本岗位压力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法。

5.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严防压力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5.3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或报值班班长记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5.4压力容器应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不得急剧升温和降温。

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压力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壁温过低导致断裂。

5.5对于内件和有衬里材料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

5.6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压力容器所在部门应立即通知技术设备部和安全环保科,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再次开车,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严防原因不明,措施不利,盲目开车。

5.7容器所属部门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按月或季累计压力容器运行时间及开停车次数,并记入月度压力容器运行记录档案中,技术设备部负责汇总和监督。

5.8压力容器运行或耐火试验时,严禁带压拧紧,拆卸和进行焊接等修理工作,对于设计要求热紧的螺栓,可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规范进行。

5.9有外保温的压力容器,其保温必须完整有效。

5.10压力容器和管线应消除跑、冒、滴、漏,严防着火,腐蚀和中毒,主螺栓应定期涂防腐油脂。

5.11压力容器岗位发生火灾时,在许可的条件下尽量用氮气、蒸汽或干粉灭火,以防事故扩大。

5.12严禁利用压力容器和管线作电焊的零线,室外高塔要有可靠的避雷针和接地线,球罐、管线亦应有可靠的接地线。

5.13对停用和备用的压力容器应做好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要及时排放,清洗干净后用惰性气体置换,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用氮气封存。

5.14压力容器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经请示公司领导仍不采取措施坚持运行时,操作、检修和管理等有关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6.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

6.1修理和改造的一般要求

6.1.1从事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修理和改造压力容器类别相应的技术力量,安装设备和检修手段。

B.具有俱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修规程。

6.1.2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如:

开孔、焊补、更换筒节(包括封头、人手孔、接管等),均应根据现行《设计规定》和《钢制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和施焊工艺,并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一、二类压力容器的改造施工方案,须经技术设备部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同意,技术设备部科长批准后执行,三类压力容器施工方案还应经主管领导批准,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6.1.3对未施焊过的材料,在制定焊接工艺要求之前,必须按现行《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附录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1.4无损检验和施焊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1.5修理改造所用的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和阀门等管件,必须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利用。

6.1.6装配压力容器的紧固件涂润滑材料,紧螺栓时应按对角依次把紧,高压容器的主螺栓最好用液压工具拧紧。

6.1.7非金属垫片一般不得重复使用,金属垫片经使用产生压痕,可用机械加工方法修复后重用,铜垫片安装前应进行热处理,选用垫片时,应考虑对介质的耐腐蚀要求。

6.2在用压力容器存在不合格缺陷的修复办法

6.2.1打磨法消除缺陷

容器焊缝和母材表面或近表面的缺陷,采用打磨方法消除后,若剩余的最小厚壁仍大于强度算的最小壁厚加预计使用期限两倍腐蚀最大之和,要进行圆滑过度(坡度1:

4),可不必焊补,继续使用。

容器的最小壁厚,按现行的设计规定的安全系数核算,在200毫米直径的圆周内打磨坑点蚀总面积不超过35cm2.。

沿任何直径方向打磨坑点蚀总长度不超过40毫米,且点蚀深度不超过容器强度核算壁厚的1/5(对层板、热套和绕带容器系指内壁厚),可忽略不计,但必须确定点坑无裂纹。

6.2.2焊补或堆焊

经过打磨缺陷深度超过6.2.1条规定值或条状缺陷应予以焊补,补焊长度应不小于100毫米,若焊补取极限>40公斤/毫米的低合金钢,其焊缝可适当增加;对于大面积凹坑,其深度<1/2壁厚的采用堆焊,堆焊边缘间距<100毫米或3倍壁厚者,视为连续缺陷应堆焊。

6.2.3更换筒节

对薄壁单层容器(K值<1.1)局部腐蚀严重,采用补焊或堆焊较困难时,可采用更换筒节的方法处理,更换筒节的长度不得小于300毫米,施焊时应清除原筒节的一端,使之能自由伸缩。

6.2.4挖补

对于压力容器一般不得提倡采用挖补的修复办法。

若采用时,保留主管领导的批准,并报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6.3修理和改造的质量检验:

对修理中进行施焊、堆焊过及更换筒体的部位,应做无损检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耐压试验应符合化学工业部《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中有的有关规定,高强度钢制压力容器试压后还应进行无损检验复检。

7.压力管道管理

7.1管道管理范围要求

7.1.1按生产区域划分,管道由各单位管理。

7.1.2各单位对所负责的管道要做到横平竖直,管道外保温防腐按规定进行并且整齐美观。

7.1.3各类管道支架要排列整齐,无锈。

7.1.4各类管道要按要求涂色,并做为设备完好要求内容。

7.1.5新上项目,新配管道必须按要求防腐(包括管道支架)。

7.1.6压力管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并开展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每年进行在线检验并记录。

7.2管道的保温、防腐

7.2.1防腐涂漆严格质量,除净锈迹后先刷防锈漆二遍,后再刷色漆。

7.2.2管道保温具体要求参照管道的保温管理规定。

7.3管道涂色规定

7.3.1地下埋设管道涂黑色沥青漆,并画出地下管网图存档。

7.3.2水管道涂绿色,蒸汽管道涂红色,空气管道涂深兰色,氨水管道涂黄色,其余管道均按有关规定涂色。

7.3.3管道及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泄漏率不超过0.5‰。

7.4阀门涂漆颜色规定

阀体手轮

名称

铸铁

合金钢

名称

铸铁

合金钢

颜色

正兰

颜色

浅兰

正兰

8.大型机组及特殊设备管理

8.1空冷器的维护保养制度

8.1.1空冷器投用时先开启风机,再引入介质。

8.1.2经常检查有无异常声音和振动。

8.1.3运转部件有无过热或松动现象。

8.1.4轴承定期加注黄油,2~3月一次。

8.1.5定期调整皮带的松紧度。

8.1.6定期全面检查各部件的紧固状态。

8.1.7风筒与叶片径向间隙每年调整一次。

8.1.8叶片角度及叶片沿风机轴向跳动每年调整一次。

8.1.9定期清除叶片表面油污、灰土,保持洁净。

8.1.10风机不得在超越规定角度范围内使用。

8.1.11加注黄油不应超过油腔2/3,以免轴承过热。

8.2气压机维护保养制度

气压机是焦化装置的关键设备,要求开机、停机时必须班长或车间人员、操作工、保全工、电工同时在场,并对设备的开机、运行、停机作如下规定:

8.2.1开机:

8.2.1.1保持油箱中(N46号)及高位油箱中(N46号)油位在规定的刻线范围内,开冷却水阀。

8.2.1.2开启油泵,调整机油压力在0.15-0.30Mpa内,盘车后启动。

8.2.2停机:

8.2.2.1关闭入口阀,使机器空负荷运行。

8.2.2.2断开电源,盘车。

8.2.3日常保养

8.2.3.1检查机油压力,应在0.15~0.3Mpa内。

8.2.3.2检查干气密封氮气压力及各部位运行情况。

8.2.3.3检查冷却水排水温度应在37~40℃之间。

8.2.3.4机身油箱内的机油温度≯60℃。

8.2.3.5检查主轴瓦温度≯70℃。

8.2.3.6检查排气温度≯100℃。

8.2.3.7检查排气压力≯1.3MPa。

8.2.3.8检查自动控制部分仪表是否工作正常。

8.2.3.9检查蒸汽控制阀的声音是否正常。

8.2.3.10注意倾听各机件运行时是否有异声和冲击。

8.2.3.11消除各处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8.2.3.12检查气液分离罐液面高度。

8.2.3.13定期排放缓冲器及冷却器中的冷凝液。

8.2.3.14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8.2.4气压机的维护

8.2.4.1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按规定的程序开停车,使用并维护好机组。

8.2.4.2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8.2.4.2.1每日检查机组的运行参数,按时填写运行记录,随时检查润滑油是否需要补充或更换。

8.2.4.2.2保持各零件的清洁,不允许有油污、灰尘和杂物附着于机体之上。

8.2.4.2.3冬季停车注意防冻,备机应每周开车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8.2.4.2.4每天对备机进行盘车,两周切换一次。

8.2.4.3监视运行工艺,注意工艺系统参数和负荷的变化,避免带负荷停机。

8.2.4.4管道的振动与防治

8.2.4.4.1管道振动的激发力,来自于压缩机动力平衡性能不良和气流脉动时发生的脉动压能,并以后者为主。

8.2.4.4.2消除管道共振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将气流脉动压力减少,并限制于允许的最小值之内,使激发率不等于气流或管道固有频率。

8.2.4.5使用车间建立健全气压机主机及辅机的设备技术档案。

8.2.4.5.1气压机主、辅机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及日期、设备单重和单价。

8.2.4.5.2设备的主要系统、结构和零部件的图纸。

8.2.4.5.3机组主要参数及性能曲线。

8.2.4.5.4设备的润滑和维护记录。

8.2.4.5.5设备检修方案,检修记录,及检修工作总结。

8.2.4.6加强设备缺陷及备品备件的管理,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机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

8.2.4.7开展设备评级活动,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消除缺陷,提高设备的完好水平,精心维护,良好保养,确保机组安全、平稳运行。

8.2.4.8加强事故管理,如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8.2.5加氢车间新氢压缩机及循环氢压缩机、重整装置循环氢压缩机及预加氢压缩机参照操作规程及气压机维护保养制度执行。

8.3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是公司的特种设备,特作如下规定:

8.3.1所有润滑部分是否加足润滑油脂。

8.3.2单梁轨道接合是否可靠。

8.3.3安装地点的电网电压应能保证电机接线端子处输入电压不低于342v(应特别防止电源至电机端子间因电缆截面积过小导致电压降过大)。

8.3.4开动正反转试验,检查控制按钮、限位器、导绳装置等,设备的操作应可靠,操纵线路应正确,各机构工作应正常。

8.3.5钢丝绳如果松脱乱绕,要及时调整好并拉紧。

8.3.6限位装置的停止块位置,在按装后要进行调整,其方法如下:

空载开动,当吊钩上升至最高位置时,导绳器碰右边的停止块,推动限位杆/限位器,切断电路,吊钩即停止上升,此时滑轮外壳上面与卷筒外壳下面距离应为50~150mm。

同样,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应自动停止,此时在卷筒上必须留有2~3圈(安全圈)的钢丝绳。

8.3.7定载荷开动起升和运行机构,看运转是否正常,检查下滑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减速器是否漏油。

8.4焦化桥式吊车操作法

8.4.1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8.4.1.1详细了解交班司机在当班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8.4.1.2大、小车轨道上不得有人及任何障碍物和杂物,轨道固定可靠。

8.4.1.3检查钢丝有无跳槽、叠压、断丝现象,压丝螺栓是否松动。

8.4.1.4大、小车各轴承润滑要良好,各减速机油箱液位达到油标刻线处,润滑油质量合格。

8.4.1.5大、小车缓冲器灵活好用,碰车时不发生振动。

8.4.1.6各控制器灵活好用,指针位于零位。

8.4.1.7电气开关好用,安全开关灵活保险,各电气设备无异常,安全可靠。

8.4.1.8检查大车轨道压板螺栓及轨道接头螺栓是否松动,如发现松动应立即予以紧固(进行检查必须在总开关拉开的情况下进行)。

8.4.1.9各制动器是否灵活好用。

8.4.1.10检查电缆线、滑触线有无断裂及脱钩现象。

8.4.1.11检查电缆小滑车及小车滑触线是否有卡轨、脱落等现象。

8.4.2正常操作

8.4.2.1给上总开关,启动大车,注意行车音响,行车速度应由慢到快,抓斗必须高于障碍物0.5m,严禁抓斗从人头上越过。

8.4.2.2启动小车至T101时,行车速度应渐慢尽量避免缓冲器起作用。

8.4.2.3抓焦完毕,大车应回到指定位置,控制器回零,总开关拉下,垫好垫铁。

8.4.2.4起吊焦炭装车时,听从地面人员指挥,抓斗应高于汽车驾驶室顶,防止抓斗碰撞汽车驾驶室及车厢。

8.4.2.5停车完毕,检查变阻器和电机温升是否超过允许范围,并按开车前的检查道内部容全部检查一遍,做好下次开车的一切准备工作。

8.4.3维护保养

8.4.3.1每天开车前司机应对行车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内容如下:

8.4.3.1.1各减速器、电机的地脚螺栓紧固情况。

8.4.3.1.2各减速器油量及泄漏情况。

8.4.3.1.3各抱闸刹车片磨损情况,制动器的使用情况。

8.4.3.1.4所有紧固件(联轴节、制动器、制动轮与轴的连接螺栓,轴与流筒或车轮的连接螺栓等)检查紧固。

8.4.3.1.5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情况,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及钢丝的磨损情况。

8.4.3.1.6检查电铃、各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4.3.1.7检查电缆小滑车、电缆及滑触线的情况。

8.4.3.1.8车间操作人员建立日常维护检查记录。

8.4.3.2每周一作重点检查,调整处理内容为:

8.4.3.2.1大车轨道,轨道压板、压板紧固螺栓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松动予以紧固。

8.4.3.2.2抱闸检查调试,制动器上的各连接点滴注机械油一次。

8.4.3.2.3电缆小滑车各联接螺栓检查紧固,检查碳刷磨损情况及滑触线接头松紧情况。

8.4.3.2.4纲丝绳检查加油保养一次,如磨损严重及时更换。

8.4.3.2.5抓斗所有黄油嘴加注黄油一次,并检查滑轮轴承及滑轮的磨损情况。

8.4.3.2.6检查大、小车是否出轨。

8.4.3.2.7及时才更换损坏的集电点线。

8.4.3.2.8彻底清扫卫生一次。

8.4.3.3每月5日对行车作一次保养

8.4.3.3.1联轴节、滚筒、轴承座各黄油嘴加注黄油一次。

8.4.3.3.2检查抓斗钢结构部分是否有螺纹、脱焊及滑轮磨损的情况。

8.4.3.3.3请电工检查控制屏,保护盘、控制器、电阻器及各接线座、接地螺丝的紧固情况,大小车的导电装置检查调正,

8.4.3.3.4请电工检查控制器的接头是否紧吻合。

8.4.3.3.5钳工对各传动机构检查找正,刹车片检查更换。

8.4.3.3.6保全工、电仪工分别对维修保养情况建立记录。

8.4.3.4安全规定

8.4.3.4.1开车前必须按电铃,达到警告目的。

8.4.3.4.2开车前必须检查各制动器是否灵活好用。

8.4.3.4.3司机班前不得饮酒。

8.4.3.4.4当地乱六级以上风停止使用行车。

8.4.3.4.5各机构作连续反复运转时间不超过15min。

8.4.3.4.6抓斗四根钢丝绳受力要均匀,绝不允许只用2根钢丝升降抓斗。

8.4.3.4.7运行中若发现大车部分滑触线卡轨、滑触线接头脱落、断裂必须及时停车处理。

8.4.3.4.8小车导电装置不得涂刷油漆,雪后必须将积雪清扫干净,如发现有铁锈必须用砂纸打磨干净,同时检查所有机构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行车。

8.4.3.4.9运行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

8.4.3.4.10行车运行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抓斗必须高出最高物0.5m。

8.4.3.4.11与行车无关人员严禁上车,非司机不允许上车操作。

8.4.3.4.12行车停用时,应停正指定位置,且缓慢放下抓斗,控制器回零,切断总电源。

8.4.3.4.13行车起步平稳段变档,逐渐加速逐渐转速时间应不少于3秒运行电机不可突然改变方向。

8.4.3.4.14不允许用限位开关作停车平段。

8.4.3.4.15大车不允许打反车为避免发生更大事故,打反车时,控制器只能放在反方向的第一级。

8.4.3.4.16严禁从行车上抛掷任何物品。

8.4.3.4.17行车长期停用或电机淋雨,应请电工检查绝缘情况。

8.4.3.4.18检修时必须停电,运行时禁止揩试,润滑和修理。

8.4.3.4.19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物品或杂物放在行车上。

8.4.3.4.20轨道上积雪或有油污时应及时清除干净。

8.4.3.4.21起吊焦炭装车时听从地面人员指挥,抓斗应高于驾驶室顶,防止抓斗碰撞驾驶室顶及车相。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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