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docx
《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夹江县甘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1
第一节规划基础数据转换1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3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5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5
第二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7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7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总目标7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
第一节农用地调整10
第二节建设用地调整11
第三节其他土地11
第四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2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4
第一节耕地保护规划14
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5
第三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对策16
第四节土地综合整治17
第五章建设用地规划20
第一节建设用地安排20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21
第六章生态保护用地规划26
第一节生态红线划定26
第二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6
第三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节约集约用地27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29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29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29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30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主要对策和措施31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31
第二节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的主要措施32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的主要措施35
附表36
表1甘霖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6
表2甘霖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36
表3甘霖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7
表4甘霖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8
前言
甘霖镇位于夹江县东南部,距夹江县城5公里,距乐山市中区16公里。
东临青神县罗波乡,南接甘江镇,西连焉城镇,北靠甘霖镇,东北毗邻黄土镇。
境内交通便捷,成乐高速公路、乐夹快速通道穿境而过。
工业为全镇主导产业,主要包括铝型材、陶瓷生产等,工业经济占全镇经济总量的70%以上,成为夹江县工业园区之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以《夹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确定规划的任务是:
根据甘霖镇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第一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规划基础数据转换
根据四川省和乐山市关于本轮规划基数转换统一的技术要求,甘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将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转换关系,转换规划基础数据,得到甘霖镇2014年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一、农用地转换
1、耕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中水田(011)、水浇地(012)、旱地(013)的数据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水田(111)、水浇地(112)、旱地(113)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2、园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中的园地(02)作为规划分类中园地(12)的规划基础数据,并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3、林地转换
近几年甘霖镇的林地面积变化也不大,林地(03)二级、三级分类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也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林地(12)二级、三级分类的规划基础数据,并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4、草地转换
二调分类中的天然草地(041)在规划分类中属于自然保留地,并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5、其他农用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数据中交通运输用地(10)中的农村道路(10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中的坑塘水面(114)、沟渠(117)、其他土地(12)中的设施农用地(122)、田坎(123)的数据作为规划分类中农村道路(152)、坑塘水面(153)、农田水利用地(154)、设施农用地(151)、田坎(155)的规划基础数据,并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其他农用地(15)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和地类名称。
二、建设用地转换
1、城乡建设用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数据中的村庄(203)数据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农村居民点(213)的规划基础数据;将二调分类数据中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数据拆分为规划分类中的城市(211)、建制镇(212)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15)的规划基础数据;甘霖镇采矿用地(204)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不存在盐田用地类型,则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采矿用地(214)的规划基础数据。
以上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城乡建设用地(21)的规划基础数据。
2、交通水利用地转换
将甘霖镇二调分类中交通运输用地(10)一级类所属二级类仅存在的公路用地(102)数据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公路用地(222)的规划基础数据;将二调分类数据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一级类所属二级类存在的用地类型包括水库水面(113)、水工建筑用地(118)数据作为规划分类中水库水面(226)、水工建筑用地(227)的规划基础数据,并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交通水利用地(22)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3、其他建设用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中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数据拆分为规划分类中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28)和特殊用地(229)的规划基础数据,并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其他建设用地(23)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三、其他土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数据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一级类所属二级类存在的用地类型包括河流水面(111)、内陆滩涂(115)的数据合并为规划分类中水域(31)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和地类名称。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根据规划基础数据转换结果,2014年甘霖镇土地幅员面积2736.1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22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29%;建设用地面积44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1%;其他土地面积6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
表12014年甘霖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2014年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2736.12
100.00%
农用地
耕地
1294.71
47.32%
园地
69.71
2.55%
林地
730.83
26.71%
牧草地
0
0.00%
其他农用地
128.98
4.71%
农用地合计
2224.23
81.29%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46.86
1.71%
农村居民点用地
335.23
12.25%
采矿用地
1.65
0.0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0.4
0.38%
小计
394.14
14.41%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0
0.00%
公路用地
31.79
1.16%
民用机场用地
0
0.00%
港口码头用地
0
0.00%
管道运输用地
0
0.00%
小计
31.79
1.16%
水利设施
水库水面
17.33
0.63%
水工建筑用地
2.25
0.08%
小计
19.58
0.72%
交通水利用地合计
51.37
1.88%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0.00%
特殊用地
0.65
0.02%
盐田
0
0.00%
小计
0.65
0.02%
建设用地合计
446.16
16.31%
其他土地
水域
65.73
2.40%
自然保留地
0
0.00%
其他土地合计
65.73
2.40%
一、农用地结构
农用地中,耕地129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2%;园地69.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5%;林地73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1%;其它农用地12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
二、建设用地结构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394.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1%;交通水利用地51.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8%;
三、其他土地结构
其他土地全部为水域,面积为6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
全镇土地利用率为97.60%,比例较高。
二、农用地比例较高
全镇农用地面积2597.2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1.29%,比例较高。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甘霖镇农用地比例大,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1.29%;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16.31%,其比重偏小。
城镇用地规模较小,其他土地比例偏小。
二、土地利用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土地整治和推广先进种植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逐年提高单产量和增加总产量。
二是通过引进高产优质的新品种,进行低产园地改造,挖掘潜力,可提高园地产值产量。
三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第二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遵循“五个统筹”的要求,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保证本地区粮食安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正确处理规划控制与市场调节、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重大关系,突出重点,有所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全镇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扩大向内涵挖潜的转变,促进全镇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总目标
根据夹江县甘霖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期间甘霖镇土地利用总目标是: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土地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继续采取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挂钩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用地需求。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1、耕地保有量
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54.43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甘霖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56.31公顷。
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内未安排补充耕地目标。
三、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1、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48.32公顷以内。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95.30公顷以内。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9.06公顷以内。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甘霖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2.16公顷。
四、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甘霖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15公顷。
五、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甘霖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15公顷。
六、土地集约用地目标
规划到2010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七、生态目标
规划2020年,甘霖镇的园地和林地规模分别不得少于69.71公顷和730.83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调整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因地制宜地安排林、园、水产养殖用地。
2014年农用地面积222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1.29%。
规划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2222.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21%。
其中:
一、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1294.71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1354.43公顷,规划期内增加59.72公顷。
二、园地
2014年园地面积69.71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69.71公顷,规划期内不作调整。
三、林地
2014年林地面积730.83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730.83公顷,规划期内不作调整。
四、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128.98公顷,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67.1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61.87公顷。
第二节建设用地调整
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需求,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安排。
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44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31%;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448.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9%。
一、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8.91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9.0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0.15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农村居民点面积335.23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336.24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1公顷。
三、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1.37公顷,规划期末,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2.37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0公顷。
第三节其他土地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65.73公顷,规划期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65.72公顷,规划期内减少0.01公顷。
第四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因地制宜地安排林、园、水产养殖用地。
严格保护全镇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按照这一目标,规划期内要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利用科技和生物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调整改造现有园地,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品种结构,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
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69.71公顷。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
规划期间,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沟相通、路相连、田成方、树成行、林成网、渠配套的目标。
规划期内对其他农用地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用地布局。
二、建设用地布局
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需求,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安排。
规划期内,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城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特色小城镇,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功能对接,融入乡域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部分。
编制农村居民点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
为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的集约度,规划期间又对甘霖镇的低效建设用地如农村居民点等进行复垦,以此节约建设用地规模。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第一节耕地保护规划
一、耕地数量保护
规划到2020年,确保甘霖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54.43公顷,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明确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强化对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
城乡建设用地应尽量避开耕地,切实做到能用劣地不用好地,能占荒地不用耕地。
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把不占或少占耕地作为评选方案的一项基本原则。
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
二、耕地质量保护
建设占用耕地要占优补优,保证农业生产能力不降低。
同时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水利、交通设施配套,土壤改良等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一、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依据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及划定方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划定标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的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将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的高质量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新调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和水田,建设优质耕地和水田集中区。
规划期内,甘霖镇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156.31公顷。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及时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
基本农田的调整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要求,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为1157.58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1156.31公顷目标任务。
1、基本农田的调出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以及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现状为非耕地以及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一并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63.19公顷。
2、基本农田的调入
根据相关规定,将现状耕地中高等别的、集中连片的耕地增加到现状的基本农田中,共调入130.65公顷的基本农田,全部为高等别的耕地。
3、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情况
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1157.58公顷,其平均质量等与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持一致。
第三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对策
一、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
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
二、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
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动态巡查小组,完善动态巡查分工责任制度,健全动态巡查网络,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在萌芽状态,坚决依法打击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等土地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四、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建立镇、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
五、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坚持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原则,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第四节土地综合整治
一、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以农业生产服务为主要目标。
新增耕地来源主要有田坎、荒草地、滩涂等。
农用地整理主要针对一些地方田块过小过多,田块不规整,田埂和田间道路占地较多和中低产田、土等问题来展开。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按照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和便于实施管理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集中对零散、废弃、闲置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治。
规划期内,甘霖镇建设用地整理125.16公顷,节约建设用地指标84.31公顷。
通过土地整治,节约了建设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甘霖镇有条件建设区的建设用地指标需要。
三、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主要是有计划的搬迁村内及村庄周边、社区附近的小企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将搬迁后的企业用地复垦;另外对小部分废采矿、固体废料压占地、违法建设用地等进行复垦,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用于农用地。
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进行。
要及时复垦工矿建设新增的废弃地,努力做到新增废弃地全部得到复垦。
要制定鼓励政策,使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尽可能分期得到复垦。
复垦土地优先作为耕地,同时遵循适宜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宜林则林、宜园则园。
通过对甘霖镇现状分析,规划期内,甘霖镇未安排居民点复垦项目。
四、城镇低效用地改造
加大旧城镇、旧工业区、“城中村”改造力度,鼓励“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城镇低效用地的再次开发,提高土地开发的投入强度、建筑容积率,降低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和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城建、财政、农业、民政、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
2、科学规划,分批实施
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在全面分析土地综合整治现状、潜力基础上,科学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保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依据土地整治规划,根据先易后难、区域治理、集中连片、量力而行和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
3、加大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
政府资金要优先用于基本农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筹集土地整理专用资金,在建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拓宽资金渠道,通过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化运作,使土地综合整治步入良性循环。
4、规范整治项目管理
强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程序检查验收,引导和规范土地综合整治活动。
第五章建设用地规划
第一节建设用地安排
一、城镇建设用地
按照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要求,统筹安排甘霖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甘霖镇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0.15公顷,交通水利新增用地通过机动指标解决。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甘霖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336.24公顷以内。
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接轨,围绕新农村建设,引导和激励农民集中居住。
规划期内甘霖镇安排农村居民点整理125.16公顷,整理主要涉及全镇各村,节约建设用地84.31公顷。
在规划期内逐步减少“双栖”农村人口的“双重占地”、“一户多宅”、“多重占地”等现象,稳步合理地发现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性调整和整合,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量中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零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基础设施用地
根据甘霖镇十三五用地需求,结合甘霖镇居民点及产业分布、农业生产方式,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根据需要通过机动指标解决。
甘霖镇将重点保障省道215线大件过境公路工程、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工程(含互通连接线)、夹江绕城路、乐山市第二快速环线工程、宏发陶瓷厂技改及环保项目、威尼陶瓷厂技改扩建项目等项目用地。
建设用地要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展,以内涵挖潜为主的道路。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要以从严控制、集中成片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为战略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根据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保护管理措施相对一致性原则,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结合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