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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培训计划

粉尘培训计划

篇一: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近年来,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

为固化现有职业卫生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健康发

展的理念,以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为目标,以强化事先预防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本市职业卫生培训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危害防治需求相适应。

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职业卫生培训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具体要求。

职业卫生培训应当与安全生产培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二)用人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并保证培训经费。

(三)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任职之日起60日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上岗之日起30日内,劳动者在上岗之前10日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四)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或职业卫生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XX〕26号)。

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三、强化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附件)的要求实施。

(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颁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七)培训证书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重新接受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八)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还应于取证后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接受一次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4学时,主要内容为国家、北京市最新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职业病典型案例等。

四、完善对劳动者的培训要求

(九)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①上岗前;②在岗期间;③转岗、离岗后6个月重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④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且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符合①③④的,应当在情况发生前1个月内进行培训;符合②的,应当每年进行1次培训。

(十)劳动者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基础知识;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病防护的权利、义务等;典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

(十一)对劳动者的培训学时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上岗前和转岗、离岗后6个月重新上岗的,培训为12学时;②在岗期间培训为每年度8学时;③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培训为4学时。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主要包括培训记录(内含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授课内容、参加人员名单及签字等)、考试试卷及照片等。

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十三)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②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③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参加继续教育情况;④劳动者接受培训的情况;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四)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

生培训的,应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应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青岛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一、培训对象

青岛范围内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三、培训要求

培训组织单位要加强培训工作管理,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开展培训,保证培训学时、培训内容,严格培训考核管理。

四、学时安排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和章节课时安排参见附表。

培训内容和课时安排表

篇二: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xxxxxx有限公司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员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及20XX年8月13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粉尘防暴和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防范粉尘危害,减少职业危害事故,树立公司新形象,经20XX年8月20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公司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车间开展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落实各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督促各生产车间切实解决目前突出的粉尘危害问题,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建立企业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员工健康权益,防范和减少粉尘危害事故,实现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至20XX年8月底,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达到2mg/m3:

三、专项治理内容

1、重点对锅炉房、煤场装卸区、茶粉包装间等,通过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标准要求。

2、采用自动化、设置人员封闭室、远距离操作等工艺和设备,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粉尘。

3、在工艺条件允许下,用水或湿润剂湿润粉尘发生源,如采用湿式作业、喷雾、洒水等方法,抑制产生粉尘。

4、与生产设备配套的除尘设备,应设有电气联锁控制装置,与生产主体设备按序启动和停止,并同时检修、同时维护和同时考核,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

5、建立粉尘检测制度,按GB5817-20XX《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规定,配备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定期开展粉尘检测。

对检测结果进行具体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不断改善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

6、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各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发放周期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

对新招员工在入厂前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为接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XX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例会,将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一次动员大会,标志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将从此走向一个崭新的低尘或无尘化的现代生产新阶段。

各生产车间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法规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

(二)自查自纠

各生产车间要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并组织论证,并按技改项目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于20XX年8月底前报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

(三)综合治理

各生产车间按照《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要求,落实粉尘治理措施,建立起运行可靠系统。

(四)检查验正

各子公司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结果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接受安全环保部和工程管理部的联合督查验收。

(五)总结

各生产车间要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员工认真进行总结并表彰,对经检查验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

五、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

xxx(生产经理)

xxx(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成员: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是分管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粉尘综合治理专业管理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支撑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生产车间应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粉尘治理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粉尘治理与职业危害防治事关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的大局。

各生产车间一把手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粉尘治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粉尘治理领导组织,全面落实粉尘治理责任和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粉尘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

各生产车间要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粉尘危害情况进行排查,把治理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粉尘治理与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安全生产监督管部与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粉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各生产车间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定治理措施;通过加快技术改造,推进工艺调整和除尘器的优化配置,淘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坚决整改。

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治理粉尘危害,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

到专项行动中来。

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矿自觉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粉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车间要进行曝光。

同时,要加大对粉尘危害与职业危害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全公司通报。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三:

XX市XX街道XX粉尘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法律培训教育计划,记录

XX市XX街道XX粉尘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教育计划

XX市XX街道XX粉尘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标

准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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