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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中医中药”批判

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张功耀教授在《医学与哲学》杂志2006年第4期上发表的“告别中医中药”一文,在理论和逻辑上存在许多谬误和疏漏。

为了更好地推动关于中医发展的讨论,也为了回应张教授“最好是学术讨论”的愿望,笔者就针对“告别中医中药”〔以下简称“告”文〕一文展开学术批判。

“告”文从“文化进步、尊重科学、维护生物多样性、人道主义”的角度论证了“告别中医中药”的理由。

笔者也从这四个方面进行反驳。

“告”文开头叙述了“废除中医中药的主张”的产生及“废除中医中药”“废医存药”“中医科学化”三种不同的对待中医中药的态度,然后写道:

可是,医之不存,药之何附?

可见,“废医存药”不是中医中药的出路。

又,中医越是科学化,中医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多,足知,中医科学化拯救不了中医。

文章开头一般是列举出其他学者有关该问题的观点,然后表明自己的观点。

在没做深入分析之前,就做上述断言,显然行文不严谨。

这是“告”文留给笔者的第一印象。

其实,这两句话完全是画蛇添足,皆可删掉,直接写下面的话:

在知识界的名流中,主张废除中医中药的居多,其中包括严复、蔡元培、章太炎、梁启超、陈独秀、鲁迅、张东荪、蒋梦麟、丁文江等。

经过120多年艰难的探索,笔者以为,对待中医中药的正确态度是自觉地与之告别,而不是人为地去废除它。

张教授在此提出了自已的论点。

但这段话有两个不足之处。

一是对“自觉地与之告别”没有说明其确切的涵义,即什么是“自觉地与之告别”。

二是“经过120多年艰难的探索,笔者以为”一句不准确,因为从句法上分析,“经过120多年艰难的探索”的主语是“笔者”,显然张教授目前没有超过120岁的高龄。

以上分析似有吹毛求疵之嫌,但仅从开头一段,“告”文之不严谨已然初显。

一“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剖析

“告”文的第一个小标题是“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

“文化进步”是一个值得商榷的概念。

在文化学上,人们多用“文化演进”。

“文化”虽然没有公认的定义,但一般都承认:

文化是观念与行为的体系,是适应环境的产物。

文化包含了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既有积极部分,也有消极部分。

只要适应环境,该文化就有存在的价值。

在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常用“进步”一词描述的是“科学”和“技术”,而“文学”、“艺术”、“音乐”、“哲学”、“宗教”、“习俗”等都无所谓“进步”。

例如,谁也不能说朦胧诗比唐诗“进步”,也不能说现代哲学比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进步”。

但“文明”有进步与落后之分。

我们说的“社会进步”实质上是指“文明”的进步。

“文化”与“文明”虽然密切联系,但毕竟是涵义不同的概念,不应混淆。

中医兼有“科学”和“技术”的属性〔关于这一点下面还要详细阐述〕,当然可以用“进步”来描述它。

那就直接研究中医是否有“进步”就行了,为何非要从“文化进步”角度探讨中医呢?

这纯属用大概念唬人,并且用了一个不正确的概念。

实际上,“告”文根本没从文化学上探讨中医,而是从科学进步角度入手,这恰恰是对其“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的否定,即文不对题。

虽然科学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但“科学进步”与“文化进步”〔假如说有“文化进步”〕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小标题下面紧接的三句话可以证明笔者非诬:

医学属于科学范畴。

凡是科学的东西,都应该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

然而,遗憾的是,中医一直没有寻求到一条可以使其进步的道路。

这段话不长,谬误却颇多。

1违反逻辑上的“同一律”。

请看,第一句讲“凡是科学的东西,都应该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那么下面就应该论证中医是否“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

可原文第二句却是“然而,遗憾的是,中医一直没有寻求到一条可以使其进步的道路。

”“没有寻求到”,而不表明没有“自觉地寻求”,二者不是一回事。

这纯属转移论题。

如果笔者理解不错的话,原文第二句隐含的意思是已经“自觉地寻求”了但“没有寻求到”。

2既然“凡是科学的东西,都应该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那么中医也在“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那么这不说明中医也是科学了?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直言三段论。

想必张教授不能否认吧!

3如果“中医一直没有寻求到一条可以使其进步的道路”不是“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那作何理解呢?

4“中医一直没有寻求到一条可以使其进步的道路”也与历史事实不符,“告”文在下文中就讲述了中医进步之路,也就是说中医曾寻求到了古代的自身进步之路,只不过张教授不承认那是“进步”罢了。

若说“今天没有寻求到中医再进步的道路”,那倒比较符合事实。

5“凡是科学的东西,都应该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一句,语焉不详。

是说“科学本身有意识地寻求自身的进步”吗?

实际上,科学进步是由科学内部的矛盾和社会需求共同推动的结果,而不是“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

显然,用这种不准确、不清晰的表述作标准来衡量中医是否科学,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1904年开始的中医改良,本想探讨一条进步的路径。

可是,这样的探索进行了100多年,却总是事与愿违。

中医科学化不但没有为中医中药的未来指明前途,反而更多地暴露了中医中药的缺点。

从逻辑上讲,“中医科学化”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至少有两种原因:

一是中医自身的问题,二是没有找到正确的科学化方式。

张教授只谈“中医暴露出来的缺点”,为何不对“中医科学化”的方式加以分析呢?

这在逻辑上有说服力吗?

而此处的断言也太绝对。

张教授大概为了加强说服力,特别喜欢用全称判断。

但十分注重“逻辑”的张教授想必也明白,这种全称判断是很容易被攻破的,只要有一个反例就足够了。

笔者不是医学专家,但相信医学界人士会在一百多年的探索中至少找到一个不是“事与愿违”的例证,也会在“中医科学化”中至少找到一个揭示了中医中药的优点的例证。

为证明自己的论断,张教授紧接着举“人参”为例:

典型的例子是,曾经被中医称为“大补之王”的人参(Panaxginseng,L.),经科学化研究以后,既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营养价值,也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药用价值。

相反,却发现了它对于某些疾病(如高血压、便秘、咯血、重感冒、失眠、过敏)的有害作用。

进入90年代以来,还有相关文献支持这些结论[2-5]。

张教授没有从理论上论证“中医现代化”如何使“中医所暴露出来的缺点也就越多”,只是举例证明他的观点。

中学老师教写议论文时就告诫,这种“观点加例子”的论证方式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你举出多少正例别人也会举出大量反例。

另外“既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营养价值,也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药用价值”,同样涵义不清且无说服力。

“没有发现”不等于“没有”,如没有发现电子之前不等于电子不存在。

“没有发现”“确切的营养价值”和“确切的药用价值”,是不是还有“不确切的营养价值”和“不确切的药用价值”?

至于人参是否有药用价值,这里不去讨论,医疗实践自有验证。

〔已有网友指出,“这个所谓的现代化研究,参考的是1988或者2001年〔实际是1996年-2001年,笔者注〕的文献吧?

张先生应该了解,西方现代科学的研究,发展速度有快。

而其发展中,推翻之前的结论并非少数。

我从中国知网(www.CNKI.NET张先生应该不会不认识这个知识库)上找到的资料显示:

人参的主要成分——人参总皂苷,作用:

主要适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率过缓、过快、室性早博、血压失调……这些,都是2003年~2006年之间发表在医学核心期刊上的文章。

都是结合了临床研究得出的结果(进入知识库,在医药卫生部分,搜索关键词‘人参’即可得到大量资料)。

至今,含人参的药物依然在临床中广泛使用(比如医院中,针对身体虚弱、心率过缓、心率患者使用的参附注射液),疗效是肯定的。

”〕

 

为回避这个严酷的现实,另有一些人认为,中医是越古老越可靠,中医的前途不在于科学化,而在于复古。

可是,复古只会掩盖中医的缺点,不会给中医带来任何积极的后果。

认为“中医是越古老越可靠”而主张“复古”的“一些人”是谁?

是否确有这类人?

倡导好好读懂古医书的肯定大有人在,但有谁会认为“中医是越古老越可靠”呢?

为什么“复古只会掩盖中医的缺点,不会给中医带来任何积极的后果”?

为何对此不做论证?

由此,中医走入了一种既不可能科学化,也不可能复古的尴尬境地。

由于缺乏严谨的论证,所得到的这一结论也就苍白无力了。

“不能复古”〔“复古”说可能是虚构的〕是对的,但下“不可能科学化”的结论是否为时太早?

“告”文接下来用大量篇幅对中西方医学发展历史作了比较,想要说明的是:

要论历史悠久,希腊医学比中华医学的历史更悠久。

要论内容丰富,希腊医学比中华医学的内容更丰富。

希腊医学是否比中华医学“历史更悠久”、“内容更丰富”,笔者不是医学史专家,没有资格发表见解。

但笔者可以指出,张教授从甲骨文中没有“医”字就推断甲骨文时代没有医学的论证是不严谨的。

已发现的甲骨文残片占当时甲骨文总量的比例是多少?

已发现的甲骨文中没有“医”字是否全部甲骨文中都没有?

退一步讲,即使全部甲骨文中都没有“医”字,张教授的结论仍然有问题。

常识告诉我们,从现实事物的产生到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时间,从概念形成到用文字表达又需要一定时间。

在文明水平较低的古代,这两段时间都会相当漫长。

即使今天,有音无字的语词也很多。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我国东北出现的、至今还常说的“zei〔阳平声〕好”是否能写成“贼好”,北京流行的“kandashan”究竟是写成“砍大山”还是“侃大山”?

甲骨文时代肯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医学,但是否连张教授讲的“草本医学”都没有?

须知,医学研究和医学文献不是一回事,见不到医学文献不等于没有医学研究。

再退一步讲,即使甲骨文时代真的没有医学,张教授用孤证阐述观点的方式也是不正确和不严谨的。

此外,在讲述了中医发展过程后,张教授说:

这看上去,中医也是不断进步的和求实的。

其实不然。

中医六宗带有标榜性质,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那些自认为可以进行医学纠错的人,自己所犯的医学错误甚至更为严重。

既然六宗研究了不同内容,由一宗到六宗就是进步,何来“带有标榜性质,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硬不承认就等于中医没有进步吗?

“那些自认为可以进行医学纠错的人,自己所犯的医学错误甚至更为严重。

”这至少说明古代中医界人士还是“自觉地寻求进步”了,而进步过程中“犯错误”与“不进步”也不是同一涵义。

笔者不懂医学,但中医界人士肯定会对《医林改错》一书是否“都是越改错误越严重”还是有“改后变正确了”作出判断。

在如上比较结果的基础上,“告文”作出总结:

更何况希腊医学在希波克拉底之后,有盖仑(公元2世纪)和阿维森纳(公元9世纪)两次里程碑式的发展。

可是,当16世纪化学医学兴起的时候,欧洲人还是告别了他们的祖先遗留下来的草医草药,走上了化学医学的道路。

继化学医学革命成功之后,医学在19世纪末又发生了生理医学革命。

DNA双螺旋结构发现以后,20世纪的人类正在酝酿一场基因医学革命。

在中国,既没有跟上化学医学革命的步伐,也失去了生理医学革命的机遇。

医学科学的多次长足进步,在改变人们对生老病死的理解的同时,也改变了社会的文化风貌。

可是,所有这些进步居然没有触动中国传统医学的任何方面。

因此,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我们有理由告别中医中药。

这段话同样是谬误颇多。

1“在中国,既没有跟上化学医学革命的步伐,也失去了生理医学革命的机遇”。

这主要并非是中医自身不进步之过。

研究科学史的张教授一定知道,近代科学没在中国产生并且中国很晚才引入近代科学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中国古代科学自身的缺陷,也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的制约。

中医自然也不例外。

上述一句话无非是说“中医落后了”。

但从逻辑上讲,对于落后的事物得不出“一定要抛弃它”的结论,还可以改进它,促使它向先进发展。

2张教授于是论证中医不可改进:

“医学科学的多次长足进步,在改变人们对生老病死的理解的同时,也改变了社会的文化风貌。

可是,所有这些进步居然没有触动中国传统医学的任何方面。

”这两句话如对近代科学传入中国之前而言毫无意义,而对近代科学传入中国之后而言则又是一个与实际不符的全称判断,至少已有人尝试用现代科学研究中医学了〔只要查医学杂志就会找到此类文章〕。

这难道是“没有触动中国传统医学的任何方面”吗?

只用这样一句武断的话就能说明中医是不可救药的吗?

这是严谨的论证吗?

既然无法说明中医不是不可改进,“告别中医中药”的这一理由也就不能成立了。

3这两句话中的“也改变了社会的文化风貌”语义不清,到底改变了哪些方面的文化风貌?

这句生硬地加上去的话,大概是为了扣上“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这一标题吧!

惜乎为时已晚,离题论证了这么久已拉不回来了。

4“欧洲人还是告别了他们的祖先遗留下来的草医草药,走上了化学医学的道路。

”欧洲人从希腊医学到接受化学医学是同一文化体系内自然延伸的过程,而中国要接受化学医学是异质文化的传播过程,二者的规律不同,不宜简单类比。

5异质文化的传入,可能有如下结果:

一是完全取代本地的原有文化,如西方现代数学、天文学已取代了中国古代数学、天文学〔当然在我国乃至世界仍有人研究中国古代数学、天文学并从中吸取营养,但中国古代数学、天文学在中国当代数学、天文学体系中已基本不占地位〕;二是与本地文化同时存在,基本各自独立,如佛教传入中国后与释道三足鼎立;三是融入本地文化或改造了本地文化,如西方服饰、饮食、技术产品等;四是外来文化有可能被完全拒斥,这种情况很少。

当然也可能二、三两种情况并存,西方音乐、油画与中国民乐、国画之关系就是如此。

中国一方面接受了西医,又保留了中医并对中医进行改进,也是如此。

这完全符合文化传播的规律。

为何只能是采用西医而“告别中医中药”呢?

6文化的存在价值在于适应环境,而不能用是否进步来衡量。

中医在我国依然存在,说明它尚能适应我国的环境;中医在中国境遇窘迫,说明它有不适应我国环境的方面。

这与中医自身进步有关系,但“中医进步”与“文化进步”不是同一概念。

也就是说,直接探讨“中医进步”完全可以,而从所谓的“文化进步”探中医的存废则不成立。

7若从文化角度〔不是“文化进步的角度”〕探讨中医的存废,就应该运用文化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从中医的文化特征、文化地位、对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探讨中医的存在价值,然后得出或存或废〔“告别”实际也是“废”的一种方式〕的结论。

“告”文完全没有这样做,只是从科学进步展开论述,只是在这一节的末尾使用了“因此,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我们有理由告别中医中药”的结论。

这不过是用了一个“文化进步”的幌子罢了。

这种离题论证,何以服人?

“告文”试图用“文化进步”这种大概念的旗号来唬人,实际上绝不是学术讨论所应采用的正当方式;而其中诸多谬误,更使其论证经不起理论和逻辑的推敲。

 

二“从尊重科学的角度看”剖析

“从尊重科学的角度看”一节的开头写道:

许多为“中国古代无科学”做驳斥的学者,总是试图指出中国和西方存在“不同的科学”。

这样的假定是虚幻的。

衡量一种理论是否属于科学,最简单的判定方式就是看它是否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

中医之所以不属于科学医学,就在于它的经验判断和理论陈述都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

首先,认为“中国和西方存在‘不同的科学’”绝不是一个“虚幻的”“假定”,而是有其理论和事实依据的。

由于“科学”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科学”概念在不同时代的演变,致使连个公认的“科学”定义都没有,也没有任何人能说出什么才是真正的“科学”〔笔者也用了绝对的全称判断〕。

“科学”这一概念本身就不够“明晰而可靠”,难道“科学”也不是“科学”了?

如果认为近代以来的自然科学才是科学,那么古希腊、中国古代当然都没有科学,而且今天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也不是科学。

因为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实证性、精确性,是古代中西方各学科和今天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都达不到的。

仅就自然科学而言,物理学、化学的实证性、精确性程度最高,而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等都有许多内容不能重复或难以设置相同的实验条件进行检验,所以达不到物理学和化学的实证性、精确性程度。

医学的实证性和精确性又逊一筹。

如果认为达到物理学、化学那样的实证性、精确性才是科学的话,那么天、地、生、医就都不是科学。

再拿物理学分析,现代物理学、当代物理学的一些概念和原理的实证性较差甚至目前还无法用实验检验〔如超弦〕,因此若拿近代物理学的实证标谁衡量,现代物理学、当代物理学中一些内容就不是科学。

这也说明,概念的明晰性只是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是越明晰越好,但在有的情况下就并非如此。

以上只是从学科的特点分析,若从方法论上分析,还会有不同的标准。

此处不再一一介绍。

还有一点,若根据“科学”定义或“科学”的特征判定什么是“科学”,我们还会遇到一个逻辑问题。

如有的书上将“科学”定义为“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

我们权且承认它是完全正确的,然后拿它去判定什么是“科学”,就会得到:

科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

A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

所以A是科学。

在这个直言三段论中,中词一次也不周延,因此该推理得不出正确结论。

也就是说,在承认定义正确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判定什么不是“科学”,却无法判定什么是“科学”。

如:

科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

中医不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

所以中医不是科学。

但显然中医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只不过中医是不同于西医体系的知识罢了,也就是说小前提不正确。

因此,根据上述定义既不能证明中医是科学,也不能证明中医不是科学。

运用“科学”的各种特征去判定,也都会遇到同样的中词不周延的逻辑困难。

这也是导致对什么是“科学”难以判定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到目前为止,在学术界根本不存在判定什么是“科学”的统一标准。

那种认为只有一种“科学”的观点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由于每个人的学识、理论水平、信仰及经验的不同,对“科学”概念的理解也会有较大差异。

一个科学家和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民心目中的“科学”必然相去甚远。

严格以近代以来的自然科学为衡量标准的人,会认为中国古代和古希腊都没有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也不是科学。

而以科学主要的最普遍的特征〔如知识体系、探索未知、有自己的方法、可根据其理论进行操作、可对其命题进行检验等〕的人,则认为中国古代和古希腊有科学,只不过是与近代自然科学的范式不同而已。

因此,认为“中国和西方存在‘不同的科学’”不是“虚幻的”“假定”。

其实这只是用不同标准衡量得出的不同结论。

凭什么说只有你得出的结论才是正确的呢?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赞同适当地将“科学”概念限定得宽泛些、模糊些〔其特征前面已述〕。

这样,从纵向而言,有古代科学、近代科学、现代科学、当代科学,从横向而言,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既减少了概念限定过严产生的矛盾,又名正言顺。

只不过是,古代科学与近代科学有不同的“范式”而已。

由此,中国古代有科学的观点也是顺理成章的。

对于“衡量一种理论是否属于科学,最简单的判定方式就是看它是否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笔者绝不赞同。

如果笔者理解无误的话,这句话可以明确表述为:

“凡是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的理论都是科学。

凡是没有建立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的理论都不是科学”。

那么,笔者就针对这两个判断加以分析。

不错,原理是科学理论的组成部分,因果关系是科学的金科玉律。

但是“建立了明晰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的是否一定是科学?

根据第一个判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简单的直言三段论:

凡是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的理论都是科学,〔大前提〕

某理论是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的理论,〔小前提〕

所以某理论就是科学。

〔结论〕

如果某人把“吃1斤饭肚子就不饿”,“喝1斤水嗓子就不渴”这样的明晰可靠的因果关系说成是原理,由此建立一个生理学理论,那它就是科学了?

用这样“最简单的方式”建立科学,岂不遍地都是“科学”了?

显然,出现这一荒谬结论的原因在于大前提不正确。

反之,“凡是没有建立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的理论都不是科学”?

或者说“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不那么“明晰而可靠”的是否就一定不是科学?

要求理论具“有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这在研究简单对象的科学中尚有可能做到,但在研究复杂对象的科学中就做不到。

原因在于复杂对象中的诸多要素或子系统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因果关系复杂,可能有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有一个理论将它们用“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描述。

当代复杂性科学中的混沌理论有一个喻为“蝴蝶效应”的原理:

亚马逊河的一只蝴蝶扇翅膀,可能会在美国引起一场龙卷风。

这个原理没能说明蝴蝶扇翅膀如何引起龙卷风,而且也只是说有可能,没说具体时间地点。

它揭示了“明晰而可靠”的因果关系吗?

实际上,它揭示的恰恰是“演化的规律是确定的,而演化的结果是不确定的”。

但能说混沌理论不是科学吗?

数学曾被认为是最“明晰而可靠”的,然而前几年有一本书,书名就是《数学:

确定牲的丧失》。

笔者绝不认为中医与现代复杂性科学相同,只是想说明,“告”文中判定某事物是否是科学的“最简单的方式”并不成立,用这种方式自然无法得出某事物是否是科学的结论。

因此,中医的“经验判断和理论陈述都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也就不是判定它不属于“科学”的根据了。

一些科学哲学家试图确立一个“科学划界”的标准。

波普尔就曾提出“证伪主义”的“科学划界”标准〔当然也没有被普遍接受〕。

精通科学哲学论张教授为何没用波普尔的标准?

或许觉得波普尔的标准还是有问题,于是自己提了一个标准。

可是很不幸,试图“纠错”,“自己所犯的错误甚至更严重”。

此外,我们要对“中医”、“西医”两个概念加以辨析〔笔者无能力对它们定义〕。

实际上笼统地谈论“中医”〔严格说是中国传统医学医术,方便起见,仍用“中医”〕或“西医”〔严格说是西方现代医学医术,方使起见,仍用西医〕是否是“科学”都是不严谨的。

“医”不同于物理学或化学。

它包括了医学研究和治疗保健两个方面的内容。

研究人的生理、病理以及研究药理等,当称为医学〔中医学、西医学都在其列〕。

而治疗疾病和保健当属技术,即通常所说的医术。

我们常说某医生“技术好”或“医术好”,却没有人说其“科学好”、“医学好”。

尽管治疗和保健运用了大量的科学知识,但它们仍不是科学。

西医治疗中使用了许多根据科学原理制造的仪器和制成的药物,但它们是检查、治疗的工具,而不是科学实验的手段。

这就如同机械制造运用了力学知识却不是力学一样。

因此,治疗和保健本身就不是科学,无论中医西医都不例外,完全没有必要让它们进入科学之列

张教授作为科学哲学的教授,又张口闭口谈“概念”,应该懂得“技术”与“科学”是不同的,因为它们是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以及在自然辩证法中最基本的概念。

既然中医西医中的治疗、保健等都是技术,却要求中医治疗进入科学殿堂,岂不强人所难?

按照笔者上述对科学的理解,毫无疑问中医学、西医学都是科学,只是中医学范式与西医学不同。

也许有人认为医学医术是科学技术的统一体,不应截然分割开。

不错,现代医学医术中科学技术相互融合较多,绝对明晰地区分科学与技术,无论从实际上和理论上也都不可能,但医学研究本质上属科学、治疗和保健本质上属技术这种特征依然存在。

另外,从概念上讲,科学技术统一体与科学的涵义完全不同,绝不能把科学技术统一体说成是科学。

张教授笼统地使用了“医学科学”这一概念,把医学研究中的检验结果与临床治疗的疗效混为一谈,把科学研究的规范硬说成是医疗过程的规范,不仅理论上错误,现实中也不可行。

当用某种药物或疗法治疗某一病人时,能像在“双盲实验”〔张教授在其他文章中曾几次称赞这种实验〕中检验药物或疗法那样,找一个与该病人病情、体质实全相同或相近的病人不给同样的治疗来验证疗效吗?

总之,中医、西医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在于治疗和保健,因此衡量它们存在价值的标尺是疗效而不是科学。

而且,疗效是指实际治疗的效果,而不是“双盲实验”的结果,二者并不等同。

“告文”在提出了自已的衡量一个理论是否属于“科学”的标准后,接着从经验和理论两方面展开论述:

有人以为,尽管中医不属于科学医学,但应该有资格被称为经验医学。

其实不然!

中医的绝大部分概念和陈述没有经验基础。

诸如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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