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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十一五林业规划执行情况

赫章县林业“十一五”总结和“十二五”工作计划

一、“十一五”林业完成情况总结

(一)林业“十五”发展概况

我县在“十五”期间,大力实施了山区综合开发林业项目、长防林二期工程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以退耕地造林为主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使全县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33%提高到2005年的37.4%,实现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全县共完成造林47.8万亩,其中:

飞播造林10.05万亩,人工造林37.75万亩(退耕地还林(草)14.6万亩、宜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23.15万亩)。

(二)“十二五”工作完成情况

但是,我县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林分质量低劣、石质荒漠化状况比较严重,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依然存在。

为了建设更加发达和完备的林业资源体系和林业产业链,使赫章山川更加秀美、森林资源更加丰富、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结合林业资源状况,在总结“十五”阶段成果的基础上,于2005年度拟定了“十一五”期间的林业发展项目和建设目标,并多渠道地争取项目资金扶持,采取科技支撑、政府引导、技术服务、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林业工程建设模式,全力开展林业项目的建设实施,使全县林业建设在“十一五”未期又产生了一次飞跃的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县林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规为指导,以国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县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地理、资源优势,党政部门、林业系统、广大的农村社区群众,上下齐心,群策群力,至力于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和高效益地实施好国家在我县投资的各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项目,为“十一五”拟定的各项目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县森林覆盖率递增5个百分点,达到了42.6%。

1.营造林工程方面

“十一五”期间,截至2010年,我县共实施了以退耕还林、天保工程、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营造林项目和特色经济林项目总计达496917.0亩,并已完成建设任务。

一是退耕还林工程目前已实施完成80000.0亩(其中:

荒山人工造林50419.0亩,封山育林29581.0亩);二是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已实施完成120000.0亩;三是防护林工程实施了10000.0亩;四是省地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了营造林23500.0亩(其中:

封山育林12000.0亩,核桃经济林11500.0亩);五是地方经济林项目210300.0亩(其中:

核桃357300.0亩,樱桃1000.0亩,漆树2000.0亩);六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增加造林面积10974.0亩(其中:

速生用材林662.0亩,薪炭林5060.0亩,枇杷经济林5252.0亩);七是石漠化治理工程已实施营造林22143.0亩(其中:

人工造林6060.0亩,封山育林16083.0亩)。

2.种苗基地建设和苗木生产

在“十一五”期间已累计培育各类林木种苗60000万株,继续巩固了两个固定苗圃培育基地共200亩面积,并建立临时苗圃约450亩。

3.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项目

仍然对全县现有的183.8万亩森林资源均进行监测和防治,确保了森林资源健康和安全。

4.森林生态旅游和自然保护区(点)建设

对森林生态旅游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开发:

一是在赫章国家森林公园水塘景区铺设油路2.5公里,修建山庄竹楼1677平方米,修建旅游接待用房600平方米,建平山景区油路10公里。

5.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加强了我县林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一是在国有水塘林场修建了林业职工卫生所;二是在各乡(镇)聘用了专职防林人员,在县林业局组建了专职森林防火队伍,购置了一定量的森林防火器材(如:

对讲机、风力灭火机、打火拖把、森林防火车等),加强了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控力度;三是增添了GPS卫星定位仪、微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十一五“期间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累计投资达6484.3万元。

(三)我县“十一五”期间林业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评价

1.主要做法

“十一”五以来,我县林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及问题,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林业工程项目投资机遇,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保增长、促内需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十五”发展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特色商品林基地建设和森林生态旅游开发,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得以加快。

完成了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林业体制创新工作,创新了林业发展模式,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林业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线联动,确保营造林项目实施

为了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我县加强了林业各项工作的领导,采用行政、技术、管理三条线,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是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乡(镇),由乡(镇)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把林业工程建设纳入各乡(镇)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来抓,并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检查组深入乡(镇)、造林现场巡回督查,及时反馈信息,加强了各级党政领导抓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落实林业技术负责制,要求林业部门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现场指导营造林工程的实施,并建立政绩考核制度,用造林任务、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指标衡量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员的业绩,作为各年度终期考核的首要标准,与奖金评定、职称评聘相挂钩;三是落实管护责任制,由专门的护林人员对新造林地进行管护,彻底杜绝“年年造林不见林,年年造林老地方”现象。

3.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及早行动,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为了确保营造林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县坚持科学规划、适地适树的原则,充分利用造林有利时节抢抓营造林施工。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是一项受益长远,荫及子孙的宏伟工程。

为了实施好工程项目,使工程造林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的同步,我们严格按年度计划,做好规划和作业设计,对建设任务早规划、早部署。

由于部署早,行动快,抓住了每年冬、春季节的好墒情,为各项营造林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营造林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规定的整地、造林技术标准和种植密度施工,并执行林木种苗调动的“两证一签制度”,确保用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优良苗木提供造林。

4.找准优势,调整结构,加速林业产业发展

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提出“矿业强县、农产富县、历史文化兴县“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立足县情,充分调研,根据本县独特的山区自然环境条件和名特优林业商品经济林木优势,提出了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到2015年达百万亩目标,并广泛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建设,目前已建成该项目35余万亩。

赫章核桃是贵州省的优势经济林产品,具有壳溥、易取仁、昧香纯、含油丰等特色。

在2007年被国家林业局选定为“全国核桃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同年,在北京奥推荐果品综合评选活动中荣获“奥运推荐果品”称号,2008年获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国核桃之乡”的荣誉称号,2009年又获“全国十大名优核桃”殊荣。

为了打造这一富民优势产业,赫章县大力实施了“沿千年夜郎林栈道,建百里核桃长廊”行动,采取核桃林草结合、林药结合、林豆结合、林芋结合等以短养长方式大力发展核桃产业,把这一产业当作推进生态建设、富裕一方百姓的重点产业来精心打造,并通过“做大基地、做强企业、做活市场、做响品牌”的发展思路,以年产6000吨核桃乳加工厂为重点深加工企业,着力于构建核桃产品销售网络,形成产供销一条龙体系,为林业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的发挥开拓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之路。

5.成效评价

森林资源是林业行业经营的主体,其后备资源的增加是实现林业可持续跨越式发展的根本点和切入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而围绕森林资源进行的林产品开发利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林业经营管理体系是实现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十一五”期间拟定的林业规划,由于有国家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等项目的投入,在营造林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营造林面积大幅度递增,森林覆盖率有望超越预计的“十一五”期末的42%。

针对核桃产业的发展,已建立和完善了《赫章县核桃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赫章县关于大力推进核桃产业发展的决定》等政策性文件及配套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构建了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

目前,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和技术干部全心身扑在核桃产业发展上,群众种植核桃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

“十一五”来,全县林业取得的成就,在赫章林业发展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一是森林资源培育进一步提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工造林创历史新高;二是严格抓好了育苗工作;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规范,尤其狠抓了森林防火工作和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四是林区建设得到加强。

大力发展林业,已经成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小康进程的成功之路。

因部分项目未得到上级部门的立项,无项目资金的投入,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仍未实施的项目,我县将继续在“十二五”期间呈报,确保实现林业各项建设体系的长足发展。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主要经验

⑴.提高林业职工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是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十一五”期间,林业部门认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人民为已任的指导思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突出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努力创造和谐社会局面。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注重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为林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⑵.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内在动力

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让广大的林农得到实惠,吃到了林业经济发展的定心丸。

在完善林地林木所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造林、谁管护、谁拥有”的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广大林农造林、爱林和护林的积极性,为新时期林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项目投资是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的根本保证

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几大工程的实施,全面带动了全县营造林工作的蓬勃开展,掀起了全县森林资源培育的新高潮。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全县林业紧密围绕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致富奔小康这一中心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显示出了极大的发展潜力。

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

⑴.生态公益林补偿不到位,严重制约了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⑵.林农观念落后,重造轻管或重砍轻造

部份林农对造林经营管理比较粗放,没有做到集约经营、精耕细作,难以做到“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不进行抚育和管护,造林质量不合格或者重砍伐、轻造林。

⑶.林业的科技发展水平较低,科技贡献率不高

主要表现在林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和科技服务滞后,林农科技水平低,先进实用技术在农村推广较慢,不能适应林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⑷.森林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且分布不均,森林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

据2005年的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反映平均每亩森林蓄积仅有1.82立方米,用材林平均每亩蓄积也只有1.84立方米。

加速中幼林培育、疏林、灌木林改造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虽然造林发展较快,但林业生态整体功能脆弱,五大林种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具有涵养水源的生态效益林和成熟林偏少,生态防护功能差,影响我县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⑸.林业产业发展相对较慢,尚未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主要表现为产业特色才开始起步,基地规模不大,还不突出。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还缺乏强有力的规模效应和龙头带动作用。

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主要表现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重要方面手段落后,缺乏应有的功能和防护措施,影响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速度。

3.林业建设对策及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业向纵深发展,全面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环境增绿的目标,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⑴.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

要实行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各乡镇对本辖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

县委、县政府要将林业规划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要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林业的气氛,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格局。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支持林业建设,为建设生态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完成公路、河流、干渠和城镇建成区的绿化任务;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强林业宣传报道,电台、电视台要开办科教兴林节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妇女、民兵发挥主力军作用,大力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影响带动群众性的造林绿化活动蓬勃向前发展,确保我县林业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要做大做强林业产业,这对于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发展林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

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行任期目标管理。

根据林业发展需要,强化林业系统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县、乡两级政府的林业机构建设,健全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

⑵.持之以恒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夯实林业经济发展基础

要完善绿化政策,实施多元化的造林机制。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赫章县核桃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赫章县关于大力推进核桃产业发展的决定》,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投入百万亩核桃建设任务;二是抓好林业科技推广、创新工作,努力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水平;三是加强优质种苗基地建设,依法管理林木种苗市场,全面推广良种壮苗;四是切实搞好造林后期管理和中幼林抚育间伐;五是大力发展沼气生产,减少烧柴对森林资源的消耗。

在森林培育中,要进一步放宽条件,用足用活林业政策,依照“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鼓励各行各业和个人投资林业,形成国家、集体、私有和外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造林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

一是对秃路、秃渠和条件较好的荒地,实行公开拍卖,谁栽谁有,收益归已,允许继承和转让;二是采取村投户管,对造林难度大地带,实行集体栽植、集体投资、分户管理,收益村户按比例分成;三是实行大户承包造林,掌握“多予少取”的原则,对承包者实行免收或少收承包费,让利于民,千方百计调动承包者的造林积极性;四是采用股份合作,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投资者来我县开展造林绿化,推动造林绿化快速发展;五是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下,逐步推行公司造林,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把绿化任务承包给注册的法人实体和造林公司。

⑶.进一步落实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一是坚定执行凭林权证和造林业绩分配木材生产计划的规定,每年将全县木材采伐计划总量的一部分按造林业绩分配到有可伐资源的造林户;二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林业生产者自产自销木竹产品免征增值税。

降低林业税收对于调动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

⑷.增加对林业的投入

多管齐下,千方百计筹措造林资金。

资金是造林绿化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有关部门都要把造林资金筹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在林业规划项目实施期间,县财政每年应划拨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对林业的公共财政支出,增加对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用于造林。

林业局、农开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大项目跑办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造林绿化资金。

各乡镇、村也要积极想法筹措资金,鼓励农户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资林业建设。

同时,要建立健全全民绿化责任制,全县每个适龄公民都要参加义务植树,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义务植树的干部、工人、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可缴纳一定数额的绿化费以资代劳。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私营业主、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等社会力量投资搞林业产业开发。

开展林木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和森林火灾保险业务,拓宽林业的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项目,多路并举强力推进我县生态林业建设。

几年来,我县抢抓国家对林业建设高度重视的有利时机,极力争取国家投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狠抓生态林业建设,为改变我县生态脆弱状况,打造我县经济发展良好的自然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⑸.创新机制,强力推进林业基地建设

规模化、集约化的基地建设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鼓励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参与林业结构调整,采取“项目+干部职工+农户+企业+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起我县营造林发展模式。

⑹.引导扶持,积极发展林产加工业

要把发展林产工业视为推动全县林业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

要通过强有力的林产品加工牵引,带动全县的木竹材、枝丫材、边角废料等得到较好地开发利用。

  ⑺.坚持依法治林,强化管理,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狠抓森林资源保护

要认真贯彻《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要坚决贯彻执行“严格保护、持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着力在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森林防火、林地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木材流通管理、林业整治等方面下功夫,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春雷”、“蓝剑”、“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维护林区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保护林农的利益和全县森林资源,使林业案件发生率逐年呈下降趋,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遏制。

县林业局、县执法部门要联合组成林业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的林木管护工作,对毁林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对偷盗、毁坏、乱砍滥伐树木的行为坚持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乡镇、村都要成立护林巡逻队,负责本辖区的树木管护,发现、查处本辖区内的毁林案件,并及时上报县林业执法大队。

各级要把林木管护纳入农村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乡规民约,使林木管护工作深入民心,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

县法院、检察院、公安要与林业部门加强协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活动。

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逐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完善现代化的森林防火预防、监测、扑救和指挥体系,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加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力度,健全森林火险巡查及快速反应机制。

同时要全面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报、检疫和除治工作,加强入境林果产品检验检疫,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对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重点病虫害,积极开展工程治理,组织联防联治,确保森林安全。

⑻.实施科教兴林,带动全县林果业的发展

科教兴林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要把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作为科教兴林的重点工作来抓,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第一线,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咨询等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在林果生产中的贡献率。

要把不断提高林果农素质,贯彻到林业规划目标实现的始终,充分发挥农民林果技术协助员和乡村协会的技术纽带作用,并在林业部门的组织下,通过举办现场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电视技术讲座等方式搞好技术培训,把先进实用的林果生产技术及时传播到林果农手中,达到林果农家家户户都有技术明白人,为我县林业各项规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⑼.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等林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力度

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项目,并继续实施“十一五”期间未完成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

二、林业“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规划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第二个五年计划。

拟定好“十二五”计划,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发展“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225号)、《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林计通[2009]285号)精神。

我局认真贯彻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林业发展实际,积极主动与计划部门沟通,衔接,制定了本计划。

(一)林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新时期林业定位

  充分认识林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赋予林业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建设中,赋予林业基础地位。

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林业发展。

2.指导思想

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国家林业局党组提出的林业“六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重点放在保护和节约森林资源上;二是科学决策、因地制宜,始终遵循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规律;三是保证林业建设质量,把质量管理贯穿于林业建设全过程;四是充分保障农民利益,把林业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五是正确处理林业改革发展与林区稳定的关系,改革积极稳妥充,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解决好职工的生活问题;六是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造林绿化。

从而使林业发展更好地用服从于、服务于建设的大局。

⑵.充分吸收“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的成果,切实抓好成果的引入和转化,使研究成果变为可操作性的规划内容。

⑶.保持与“十一五”林业规划的连续性,继续推进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中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县的建设,延长林业建设高峰期,带动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⑷.在与“战略研究”不重复不遗漏的前提下,把加强事关林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等重大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作为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

⑸.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林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赫章经济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基本原则 

⑴坚持大林业,实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两手抓的原则。

  ⑵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分步实施的原则。

 ⑶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的原则。

⑷坚持依靠广大群众,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

 ⑸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林的原则。

 ⑹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

⑺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

⑻坚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增长、促内需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

发展奋斗目标:

建设资源大县、产业强县,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十二五"期间,是林业建设的关键5年,处于产业提速的快速发展阶段。

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以重点工程为带动,实现森林资源的快速增长和林业产业的成长壮大。

  总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7.0%以上,高质量森林面积达到230.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67.5万立方米,活立木价值达到203040.0万元,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03.1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41.77%;国家工程保护的天然林面积310.40万亩。

   全县参加义务植树5万人次,植树总株数达到10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8个。

  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70%;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10%;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

  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80%;

  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二五”的主要任务

1.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⑴天然林保护工程

在全县范围内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建设为目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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