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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

2021年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

2021年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我局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行动,重点开展对夸大宣传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使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化妆品制售假劣、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夸大宣传、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

为了使此次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我们利用“3.15”“全国食品药品宣传月”等活动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

张贴如何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宣传画。

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能力,增强了经营企业依法经营的观念,为开展“四非”工作营造了很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整理保健食品企业信息,责任到人。

根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布情况及经营的主要品种,明确了重点监管企业,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到人,各自对负责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摸底检查,对检查情况负责。

  三是执法人员对非法经营、宣传保健食品的进行暗访。

利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对我市各大宾馆酒店、公园、广场、礼堂等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保健食品宣传、销售的场所进行四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此次专项整治在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了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方式进行。

工商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重点对新闻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查看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相关资料,核对了保健食品广告播出内容,对没有依法取得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审查资料不齐全的予以了取缔,通过此次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企业和广告承办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发布虚假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现象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

截止目前,我局已出动检查人员8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0余家次,检查中发现,多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符合要求,但有部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存在索取产品资料不全、未按规定对购进产品进行查验并登记等行为,均已要求企业进行了整改。

  通过打击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效专项整治及宣传,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秩序,增强了组织者、发布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使我市的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努力使我市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2021年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2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我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今年4月份起,我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代号为“蓝健行动”的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蓝健行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灵芝、鱼油、蜂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违法经营推销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力求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

深入社区、村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蓝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列入“红名单”的典型单位,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二、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蓝健行动”的通知》(桂食药监保化〔20__〕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对本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的合法性、法律法规的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广告宣传和互联销售等情况。

我镇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健品食品销售专区内保健食品与食品混合销售等。

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及时发现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存在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的有效手段,将年度检查中规范经营的单位列入辖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通过排查和整治,在基本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现状的基础上,为巩固和加快建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1年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从5月份开始,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

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

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

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

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

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3、加强沟通协调。

区食安办将专项行动方案转发至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我局开展工作。

并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

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

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

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

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________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

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正视问题,加强自律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

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

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

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

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

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

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四、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

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

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

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

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

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

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

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

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

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

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

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

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

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

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六、再接再厉,科学监管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

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

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

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5、加强监管,加大巡查的力度。

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加大突击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加强梳理,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针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等不靠,探索适合我区的监管办法。

2021年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4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秩序,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__年9月以来,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展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阶段性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了深入抓好,确保整治实效,区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忠臣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凤先、李勇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市场商广科、质量计量标准科、经检大队、工商质监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重点

  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局制定《恩阳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以食品相关产品、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以及互联营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集中排查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利用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保健食品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局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形成完善的联动机制,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科室所队协调抓的格局。

从20__年9月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93余人次,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个体、企业)1734户,完成了对辖区内经营主体的风险隐患点的检查。

在教育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规范经营的同时,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先后查办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虚假宣传销售白酒案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6件;受理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投诉4件,挽回经济损失1.81万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我局下一步阶段工作将结合省工商局组织实施“红盾春雷行动20__”专项行动及省质监局组织实施“质量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如下工作:

  食品相关产品整治:

一是未经许可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行为;二是食品相关产品印制内容明显违法和失真行为;三是其他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保健食品整治:

一是要以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会议营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经营活动为重点,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二是要以利用产品标识或宣传资料宣称食品及保健食品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为重点,依法惩治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以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依法治理非法宣称产品具有健脑、明目、增高等功效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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