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订后何时办理贷款最长期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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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后何时办理贷款最长期限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购房合同签订后何时办理贷款最长期限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购买首套房必看,银行按:

曷必看)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

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

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

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

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t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H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虽要求写进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虽要求都应涉及到。

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

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

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

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

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H问题。

而且还有〈〈住宅质虽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虽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虽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彳了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n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n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n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n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虽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虽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商

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

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

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

长。

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

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

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白五十三条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依照

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

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

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

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

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

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7、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

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

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

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

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

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

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

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

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

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乂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

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

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二:

从签合同起的买房商业贷款办事时间、流程

从签合同起的买房商业贷款办事时间、流程!

卖家无按揭,房产证在于的时间流程:

1签合同(第

1天)

2和按揭公司签按揭合同(可以与银行评估同步,或者提早,或者稍晚)

3银行评估(银行接到申请起第2个工作日,一般是评估第2天,评估价就可以出来了)4自己准备办按揭的材料(1~2天,主要是看自己的准备,详情可以看)

5与卖家一起,签署银行的房产交易合同(有些人是和

按揭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6银行审核(资料齐全

的话,一般是5个工作日出“同意贷款书”,简称“同贷书”)7同贷书出来的第2天,就去递件(在房管局搞掂,一般预计天)

8房管局审核交易(看房管局收到的交易单数有多少,

一般是3~8个工作日之间不等。

我当时遇上“小阳春”,结果足足等了8个工作日,中间还要隔着一个“五一”,汗,等煞人了。

同时bs一下房管局的办事效率)

9交税,过户(时间要留天~1天)

10出新房产证(交税过户之后,3个工作日)11房产

证归档,银行入押(总共15个工作日左右)12银行放款

13交楼,水电煤过户(这个需要1天左右,如果卖家在交首期之后就过户,那是最好的)这样算下来,业主无贷

款的交易,顺利的情况下,需要的时间为:

1+2+1+5+1+5+3+15+1=34个工作日,折合成正常时间的

话,大概就是34+(34/5)=41天样就是说,在顺利的情况

下,从签合同到银行放款,大概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

当然,还有

不少不顺利的情况的,大家要预留更多的时间,特别是

自己的资料准备,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会略有变化。

而转按揭的朋友,用的时间需要成倍地增长!

转按揭

是强烈推荐买家找按揭公司的,其利有三:

1)做阴阳合同。

一般都是这样做的了,为自己节省开

支啊。

这个稍后会继续详谈。

2)手续非常麻烦。

注意,是“非常麻烦”,不是一般的麻烦。

这个时候要按揭公司跑跑腿。

3)跟卖家之间有很多牵涉不清的,也需要按揭公司出出面。

下面通过自己的经验和总结,介绍一下转按揭的时间流程

1签合同(第1天)

2和按揭公司签按揭合同(可以与银行评估同步,或者提早,或者稍晚)

3银行评估(银行接到申请起第2个工作日,一般是评

估第2天,评估价就可以出来了)

4自己准备办按揭的材料(1~2天,主要是看自己的准备,详情可以看)

5与卖家一起,签署银行的房产交易合同(有些人是和

按揭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6银行审核,出“同意贷款书”,简称“同贷书”。

(15~40天!

!

)中间乱七八糟的时间损耗,

(1)包括有:

转按金额不符合银行的要求,将要重签转按协议。

时间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

(2)同一个银行,但不

同支行之间的转按手续、签协议,时间

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

!

(3)终于转到自己要贷款的那个支行了,审核需要5个工作日!

!

(4)不同银行,不同支行,时间不一定一样。

我是从3月10日搞到4月18日才出的同贷书!

-_-!

!

7同贷书出来的第2天,就去递件(在房管局搞定,一*般预计天)

递件完毕交首期给卖家(房管局旁边的银行就行,需要排队的话预计1~2个小时)

8房管局审核交易(看房管局收到的交易单数有多少,一般是3~8个工作日之间不等。

我当时遇上“小阳春”,结果足足等了8个工作日,中间还要隔着一个“五一”,汗,等煞人了。

同时bs一下房管局的办事效率)

9交税,过户(时间要留天~1天)

10出新房产证(这里乂要等!

时间大概要1个月才能搞掂!

1个月啊!

同比之下,卖家无按揭的,之需要5天就能出新房产证!

我的天!

我恨转按!

11房产证归档,银行入押(总共15个工作日左右)12银行放款

13交楼,水电煤过户(这个需要1天左右,如果卖家在交首期之后就过户,那是最好的)这样算下来,需要的时

间为:

1+2+1+1+5+15+1=26个工作日+60天,折合成正常时间的话,大概就是26+(26/5)+60=91天换而言之,转按揭的商业贷款,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才能搞掂相比卖家无按揭的时间足足慢了一倍!

我的天!

其实我的因为银行、资料等原因,拖了更久!

加起来大概用4个月!

120天啊!

几乎等于公积金贷款的饿时间了。

无语。

所以,还是那句话,奉劝大家不要买转按的房子!

篇三:

购房合同签订的几点注意事项

0、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1、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

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2、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

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

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

2%,并约定超出

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3、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虽要求写进

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虽要求都应涉及到。

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4、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5、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

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

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

不宜太长。

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

365天以上,表明此

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

影响

6、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7、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至1之间。

8、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

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

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

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9、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虽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

“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10、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

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

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乂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另外,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

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n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

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

11、

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签订合同要注明房屋缩水要开发商赔偿,所交大定金可以退还(法律规定),会所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在业主的公摊中。

12、那么,业主如发现购买的商品房有质虽问题能不能

退房呢?

如果购买人和开发商在退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退房:

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

属主体结构不合格。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

房;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出现质虽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

13、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示范文本的补充部分要格外重视。

篇四:

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购房合同

篇一: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怎么签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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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意向购买的商品房的性价比、内外部环境、生活便利度、所聘物业公司等等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情况下,我们要

做的就是签合同了

现在购买商品房所使用的合同是统一文本,合同中对一些商品房买卖的共性问题已经做出了具体的约定,在一些具体问题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以放心签署。

今天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商品房买卖的个性问题”即“购房合同中的补充协议”。

千万不要认为既然正式合同已经签过了,“补充协议”就可有可无了。

其实,“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的一些未提及的、模糊不清的问题一些的具体约定,也是我们用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就把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产权问题:

所购商品房一定是“大产权”这点应该不必再说了。

我们这里讲的是应与开发商具体约定办好“产权证”并交付到业主手中的时间。

一般来讲,在“主合同”中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都有具体约定,但是在未如期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对业主的权益保护力度存在明显欠缺。

所以,我们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更确实的约定如下。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

如20XX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

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虽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络等均可正常使用。

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

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H。

如果测H结果与开发商的测H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

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虽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以上是我在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些经验,有一些具体情况还需朋友们根据自己的特点做出具体的分析。

总之希望大家对“补充协议”引起充分的重视,避开合同陷阱,最大限度地争取到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

购房律师作客新浪谈如何签定购房合同(实录),或许对我们大家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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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友大家好,今天是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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