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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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15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15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1
申诉人:
凯,男,汉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
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某某职务:
总经理
住所地:
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
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某某职务:
总经理
住所地:
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某某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22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某某年2月致20某某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某某年2月某凯应聘到四川某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某某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
20某某年3月凯被四川某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某某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某某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
20某某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某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
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22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某某年7月26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
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
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某某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
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某某年12月25日至20某某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某某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期限为20某某年12月25日起至20某某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
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
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某某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
且自20某某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某某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X年九月十八日
附:
证据:
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3、工资条复印件;4、律师代理费收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
某某,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某某,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某某有限公司某某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某某负责人:
某某电话:
某某
被申请人:
十堰市某某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
法定代表人:
某某电话:
某某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某某年——20某某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某某年年2月被十堰某某劳务公司派遣到某某车身厂工作,20某某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
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
20某某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企业登记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另一部分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日通过应聘或朋友介绍的方式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工作,月工资元。
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注明离职原因。
此致
某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
朱某某。
被申请人:
常熟市某某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100元(2某4550);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其年4月至年9月期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50050元(11某4550);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为45248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7740元;合计52988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824元(152元某12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
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
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300元。
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
但是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
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
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
对此,申请人认为,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申请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
鉴于公司又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足额缴纳社保费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等一系列违法情形,故我只好选择辞职,并于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要求被申请人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我。
然而被申请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对9月份应该付的12天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工资至今没有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朱某某
年11月7日星期一
劳动仲裁申请书6
申请人:
,男,汉族,x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某某市某某区路号。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某某元(月平均工资某某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某某年6月至20某某年6月加班费共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某某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某某元;
2休息日加班费某某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某某元;。
以上二项合计:
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某某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
20某某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某某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某某年6月至20某某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
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某某元(20某某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某某元)为基数计算,20某某年6月至20某某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某某元(某某元/21.7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某某元(某某元/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
年某某月某某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7
申请人:
,女,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下洋村号
被申请人:
海口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自20某某年9月15日至20某某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某某年9月15日至20某某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某某年9月15日至20某某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元〔12x(『850÷21.75』x10x3)+(『850÷21.75』x104x2)〕;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x2x『1471÷21.75』)x11〕;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x2x『1471÷21.75』)x13x2〕。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某某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
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
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某某年3月12日。
20某某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
一个月后的20某某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
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
至20某某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
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某某年9月15日至2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
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某某年六月三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
,男,汉族,某某年1月10日生,原系,住址:
四川省邛崃市,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81156元(3381元/月x12月x2倍)
2、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381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足工资共计7125元(某某年5月1日—某某年8月24)。
4、被申请人出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申请人未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共计252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某某年1月1日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担任被申请人仓储一职,工作地点在成都。
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在成都市高新区被申请人的配送中心上班,某某年6月30日后,被申请人的配送中心关闭,并没有正式通知申请人新的上班地址,申请人到被申请人注册地址报道才发现,被申请的办公场所并不在该地址。
被申请人于某某年7月20日通过快递向被申请人发出工作调动函,违法劳动合同约定调动被申请人到四川某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
被申请人于某某年8月24日通过快递单方面向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从某某年5月—7月没有足额发给申请人工资,某某年8月未发工资。
被申请人拒绝开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
申请人认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发出的工作调动函违法。
申请人是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为被申请人尽职工作,但该调动函调动申请人去四川某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岗位,工资、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四川科盟医药贸易邮箱公司执行,这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做出劳务派遣的必须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被申请人没有相关资质,并且工作地点也由成都变更到新都,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且没有取得申请人的同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解除劳动通知没有经过申请人同意,也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被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从1997年进入被申请人公司工作,至今工龄已经19年,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工龄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金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4、被申请人所依据公司员工守则属于重大公司制度,并没有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进行讨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并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拒绝开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违法。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成都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某某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9
申请人:
某某某,男,汉族,1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现住某某某市某某某区某某某路某某某号。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某路某某某号。
电话:
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
某某某职务:
某某某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某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某某年6月至20某某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
某某某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
20某某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某某年6月至20某某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
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某某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某某年6月至20某某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某1.5倍某3个小时某4周某12个月某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某2倍某8个小时某3天某12个月某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某某某(签名)
某某年某月某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0
申请人:
,男,汉族,电话:
住所:
邮编:
某某
被申请人:
住址:
邮编:
法定代表:
职务,总经理电话: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某某年x月x日到20某某年x月x日双倍工资计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某某月和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某某月至年3月加班工资256·4元(112小时15.2元/小时1.5倍=256.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某某月某某日至年3月5日工资某某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元(每月1某某)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3年年终奖25元。
合计金额:
224x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年某某月某某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某某元。
直至某某月某某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某某年x月x日到0某某年x月x日工资计某某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某某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某某%共计165某某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年12月1日至3年3月5日工资某某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5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