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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龙胜丰富多彩的文物资源

了龙胜丰富多彩的文物资源。

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生活着侗、瑶、苗、壮等少数民族,各民族保持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艺术和独特的建筑、服饰、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其中鼓楼、风雨桥、民居等建筑,不但是当地少数民族日常生活、集会、议事、活动的场所,而且有些曾是1934年红军长征过境时遮风避雨的暂憩场所,加之当年红军与当地人民在此留下的一件件友爱事例,更使其成为了军民团结、民族团结的象征。

此外,分布在各村寨中的石刻等文物,为本村寨、本民族提供了底蕴丰厚的历史文化,有着较大的开发潜力。

根据实地调查,我们认为可进行旅游开发的重要文物资源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龙脊三鱼共首图石刻

三鱼共首图石刻位于和平乡龙脊村村公所门前风雨桥正中的石条桥面上。

龙脊村内外有小溪流十几条,石条桥有数十块之多,每块石条桥上均刻有各式不同的图案,为我们演绎了当地丰富多彩的壮族文化,而“三鱼共首图”即为其中的精品。

“三鱼共首图”,刻于石条桥正中,图案直径0.45米,阴刻与阳刻技法交错,花纹古朴,耐人寻味。

当地学者认为此图案象征了团结一致、不畏强暴的民族精神。

根据该寨水井石刻进行推算,“三鱼共首图”石刻大约可定为清代同治年间所制。

除了象征团结的民族精神外,“三鱼共首图”石刻可能还蕴含有更多的涵义。

该石刻以“三鱼共首”(三条鱼在一圆圈内,尾朝外,头朝内,且共为一首)为主题,还有辅饰、衬景等分明的层次。

其中“三鱼共首”就在最突出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是较主饰三鱼更大一些的两条鱼在相互嬉戏追逐,间饰有水草和如意莲瓣纹辅饰各一,整件石刻极富动感和空间的纵深感。

据调查得知,“三鱼共首”题材不仅在壮族村寨有,而且在红瑶、侗族的村寨也有。

在白面瑶寨我们也见到了与之相类似的“三鱼聚首”题材石刻,可见“三鱼共首”题材在龙胜少数民族中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那么“三鱼共首”石刻中三条共首的鱼是否代表了壮、瑶、苗三个民族的团结呢?

还是代表了三个家族的联合?

还是代表别的什么内涵?

这些都是值得旅游者们去思考的。

(二)龙脊“太平清缸”

此缸位于龙脊村上寨石板路旁,于民居之间,立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长1.76米,宽1.02米,高1.35米,容积约1.42立方米。

它由五块石板围砌而成,四角有四方石柱,柱头分饰有两只石蟹、两只石蛙(文革被毁后重刻)。

“清缸”正面石板有铭刻,上为“太平清缸”素边碑题,横行,从右至左排列;下侧为“同治壬申修治”,竖行,从上至下排列;旁边竖行对应有“武威仁顺记立”、“孟冬吉日存沆”两句,分列左右,由上至下竖读。

龙脊村的“太平清缸”原有两座,另外一座毁于“文革”时期。

龙脊壮寨的民居大多为木架结构的干栏式建筑,且排列紧密,加之从前用水不如现在便利,一旦起火,则难以控制。

“太平清缸”应为当时修造的防火贮水池,既可防火,又可供日常用水所需。

此缸年代古老,功能独特,反映了龙脊少数民族当时的生活状况,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

(三)龙脊康熙剿徭(瑶)营盘碑

此碑立于龙脊村下寨路旁田埂处,立于康熙六年(1667),通高2.5米,依石素刻,碑面不整,但碑文清晰可辨。

全文为:

“大清康熙六年正月吉日,分守广西永宁,兼辖永福、义宁等处地方参府马奉全,统兵征剿湖广城步妖徭(瑶)到此札(扎)营,同营孟纪,义宁县正堂李刊石永记。

从秦代起,历代中央政府往往对广西少数民族用兵,当地各族人民也不断起义反抗。

此碑即为清政府的征剿军队在龙脊扎营的明证,碑文中称当地瑶族为“妖徭”,更是体现出封建王朝对当地少数民族的歧视。

该碑是了解当地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且文字书法优美,年代久远,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四)龙脊壮民告状碑

又名“康熙廉政碑”,位于龙脊村平段寨水沟边大路旁,高1.5米,宽1.43米,厚0.16米,有碑盖,保存完好。

碑后有一自然立起的三角岩石。

碑东面是大路,两边有小溪流,溪边有两株参天樟树。

此碑立于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记载了当时桂林官府应允龙脊平段寨壮族首领潘天红为首的壮民上告当地官吏,并要求废除地方官吏苛刻的征物条款等内容。

这是当时龙胜少数民族获得一次反剥削、反压迫斗争胜利的证明,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五)龙舌岩(光明岩)红军标语

该标语位于泗水乡周家村北龙舌岩南壁,是1973年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34年12月,红军长征经过龙胜县境时,红三军团某部首长曾在此岩下会见当地曾参加桂北瑶民武装暴动的瑶胞头领,给他们指明革命出路,鼓励他们坚持斗争,并在岩壁上书写“继续斗争,再寻光明”、“红军绝对保护瑶民”两条标语,落款是“红政宣”。

红军离开龙胜以后,瑶民按照笔记勒石,迄今清晰可见。

1988年,龙胜县人民政府在此立纪念亭一座,以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

(六)广南城遗址

位于平等乡广南村南3公里,庖田村北1公里处的广南城,为1973年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城址建于清代乾隆年间,是清政府为镇压“苗蛮”、联系湖南城步“长安营”和广西龙胜“龙胜营”而另建的一座兵营城,取名“广南司石城”。

其规模有“穿城一里三,围城三里三”之说,成一椭圆形,占地3平方公里,有东、西、南、北四个城门,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面分设有望楼,北门外是练兵跑马场。

1958年以前全城城墙和西北两城门保存完好,后被人们拆毁部分城门城墙石用作当地乡镇建设。

现仅存北门(高2.73米,宽2.65米)和东西城墙残迹100余米,还有穿过城门的石板街100余米。

北门城楼和部分城墙已圈入当地村民院落之内作日常生活用。

还有北门原存有颂扬清光绪年间开翼都尉李崇山在广南执政政绩的“去思碑”一块,但现已移他处保存。

可以说广南城遗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有着较大的旅游开发潜力。

(七)平等孟滩风雨桥

孟滩风雨桥,位于龙胜北部平等乡平等村南2公里的迴龙江上,桥长63.2米,宽3.8米,高12米,木石结构。

河中有两个石条砌成的桥墩,桥底用巨型杉木作拱架,桥上长廊覆盖,有四个桥亭,设计科学、造型美观。

原桥墩和跨河拱架建于清光绪三年(1877),民国17年(1928)重建跨河桥身部分,民国23年(1933)补建两头岸上桥亭。

1934年,红一方面军长征过龙胜时曾在此宿营。

1949年初,解放军南下前夕,龙胜组织地下游击队队员200余人在此桥上举行暴动,宣布龙胜游击队正式成立。

因此,孟滩风雨桥具有历史、民族、革命三重文物属性,文化内涵十分丰富。

(八)平等侗族鼓楼建筑

风雨桥和鼓楼都是侗族最具民族特色的建筑,代表着该民族的最高建筑水平。

其中,风雨桥起到连接两岸交通和供过往行人休息的作用,有些后来还发展成为小型交易场所。

鼓楼在平等侗寨则更为普遍,一般每个村寨都有一座,有些较大村寨可有多座鼓楼(一个族姓一座),从而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建筑群落。

这些鼓楼为四方层檐飞角瓦顶塔形亭阁,多建于寨中央,楼前配筑有岩坪,过去楼内置一大鼓,故名。

其结构为抬楼式和挑亭柱式,全楼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半部像宝塔,下半部像亭子,集宝塔和亭子的优雅于一身,壮观清雅。

鼓楼本用于召集族人集会讨论重大事件,或有紧急突发事件(如战事、灾难等)时起警报作用。

建国后逐渐增铺楼板、壁板,安装栏板栏杆,增设长凳,又多了休闲、文娱的功能。

悠久的历史加上浓郁的民族风格的建筑艺术,使其具有独特的魅力和较大的开发潜力。

据调查了解,龙胜的鼓楼主要有如下几座:

1.平等村侗族鼓楼群

平等村侗族鼓楼共七座,分别是:

伍氏鼓楼、吴氏鼓楼、胡氏鼓楼、杨氏鼓楼、石氏鼓楼、陈氏鼓楼和罗氏鼓楼等。

伍氏鼓楼又名“冲边鼓楼”,是平等寨侗族祖先创建的第一座鼓楼,此后的平等鼓楼风格多少受其影响。

据实地调查,该鼓楼始建年代为“雍正十一年(1733)”,这与《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普查资料》所载的“清乾隆年间(1736~1795)”略有出入。

吴氏鼓楼又名“三片鼓楼”,亦名“尾寨鼓楼”,始建于清嘉庆九年(1805)。

一楼三分之一为过街巷,形成此楼区别于伍氏鼓楼最明显的特征——过街楼,体现了平等侗寨鼓楼“因势而建,设计精巧,美观实用”的特点。

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各地建筑工程院校的专家学者,曾多次对此楼进行测绘与研究,可见其价值所在。

类似的过街楼还有石氏鼓楼,《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普查资料》所载的始建时间为“民国三十三年(1944)”,但据我们实地调查,石氏鼓楼当始建于“咸丰七年(1857),”“民国三十三年”为重建时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它的规模十分庞大,且骑跨于大街之上,可以说如此典型的大型过街楼是全国仅有的。

自清雍正年间至解放后200余年间,平等村侗族人民共建造了七座鼓楼,它们对侗族鼓楼发展史、民族文化、谱牒学、建筑学的研究都具有较高的价值。

这一典型的侗族建筑群,确属全国仅有,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2.龙坪红军楼

位于平等乡龙坪村内的“红军楼”,原为龙坪“杨氏鼓楼”,建于清嘉庆四年(1799)。

1934年12月,红军长征途经此地驻扎,夜间国民党便衣特务暗中纵火,欲嫁祸红军、挑拨红军与当地侗族老乡间的关系。

红军中央领导和指战员奋力扑火,当场擒拿处决了纵火特务,救出了这座古建筑及以南大片民房(当年火痕存留楼体,至今仍斑驳可见),并向灾民发放光洋救济。

解放后,人们为了怀念这一段历史,遂称此楼为“红军楼”。

龙坪除“红军楼”外,还有“红军军委旧址”、“审敌堂”、“红军洞”等几处与红军长征事件有关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与平等村的“红一军团政治部旧址”、“平等红军烈士纪念塔”一起,形成了平等村丰富的红色文物资源。

★红军长征留下的标语。

综上所述,龙胜文物资源丰富,可开发作旅游景点的地方很多,但总体来说主要分布在龙胜的东北部,往西南部逐渐递减。

龙胜文物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其中以清末民国文物居多,加之红军长征经过龙胜县境留下不少的革命文物,使得龙胜文物集历史、民族、革命、艺术等多方面的文物价值于一身,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二、龙胜文物资源的保护问题

龙胜各族自治县既然拥有如此丰富的文物资源,那么,应当如何保护它?

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全面普查,恢复面貌

通过普查,可以了解当地文物的数量、价值、分布、保护现状,为今后的保护或开发提供条件。

因为系统、规范的文物普查,也是一种文物保护宣传,它必然会引起当地人们对文物资源的重视,提高对文物的认识,树立文物保护的意识。

但是据我们了解,龙胜各族自治县原有的《文物普查资料》相对陈旧,部分数据、文字说明跟实物有出入。

所以,在龙胜进行旅游开发之前,有必要组织一次全县规模的文物普查。

在新一轮的普查中,要尽量做到认真全面,以免在开发中因疏漏而对个别文物造成破坏。

此外,对已受破坏的文物,必须进行适当的恢复、修饰,然后方能将它“请出前台”。

所谓文物的保护及修复,其基本原则是在不损坏原物的前提下恢复其本来面貌。

因此在对古建筑进行修复的过程中,就应尽量保留原有的可用之旧部件,造新部件替换时也应依原材料制作安装。

在对石碑一类文物进行保护及修复的过程中,应注意对碑面的重点保护,可通过涂防护漆以求得理想的效果。

考虑到方便游人的参观,在涂防护漆前应将碑上文字图案通过两色或三色颜料衬托突显。

为配合旅游开发,有必要树立保护标识。

标识中除固有的提醒保护文物的内容外,还可增加简介性的文字说明。

由于近年来境外游客人数有逐年递增的趋势,所以还可以考虑增加一些简要的外文说明。

(二)理性开发

应在保护好文物资源的前提下,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形成开发与保护两者间的良性循环。

为了避免无效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在把资金真正投入到旅游产品的硬件设施建设中之前,有必要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对欲开发的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提出开发意见。

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策划,务求做到理性开发,避免浪费和破坏。

以平等侗寨鼓楼群为例,该鼓楼建筑群已具备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条件,但至今却未能申报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申报材料中缺乏权威性的专家论证意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旦申报成功,国家将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对其进行维护,由此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当地的财政压力。

最为重要的是,它能引起上级文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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