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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节能减排为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提供技术支撑

推进节能减排为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提供技术支撑

   党的十八大强调,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也是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颁布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印发了《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

深圳、杭州、厦门等26个低碳交通试点城市

杨传堂部长在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发表的题为《发展绿色交通共建美丽中国》的署名文章,提出了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四点要求,

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等20项公路水路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是在制度创新上,经过几年努力,初步形成了包括法规、规划、标准和规范的多层次制度体系。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过这些法规、规划、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对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2011年,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设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确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支持范围和领域,开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

自专项资金设立以来,共对413个项目给予“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总额接近7.5亿元,所形成的年节能量为15.8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26.2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9万吨,用7.5亿元的专项资金拉动了200亿元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投资,同时也加快了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信息化产业的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引导作用。

2012年,推出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项目和主题性项目管理模式,开展了节能减排项目的第三方审核试点工作,通过创新资金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从支持零散项目向扶持规模化聚集性区域、主题项目转变。

2013年,区域性与主题性试点、第三方审核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发布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认定暂行办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域性主题性项目实施细则》、《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配合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设立,江苏、重庆等地方也设立了专项资金,加大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

通过节能减排资金和项目管理模式的持续创新,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产生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加强科技创新,为绿色交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立足全局。

立足国家节能减排和行业发展全局。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

根据规划引导,落实节能减排的要求。

三是坚持探索创新。

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的方法,在不断摸索和前进中总结经验,探索与实际相符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思路。

同时依靠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有力有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坚持合作联动。

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下,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充分用好行业内外的各种资源,建立健全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合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要求、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期盼相比,我们在工作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与不足。

特别是交通运输领域作为全社会三大重点节能领域之一,我们感到任务十分艰巨,压力比较大。

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几方面不足:

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太平衡,尤其在务实推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目前还离不开资金的引领和投入,从总体上看,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地方的配套资金在很多省市区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节能减排基础能力还很薄弱,比如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还不完善,对全行业节能减排实际量的统计监测还未完全实现全覆盖,考核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仍不健全。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准确把握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要求

传堂部长在署名文章中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这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抓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要求。

当前我们正处在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关键时期,全行业要转变理念、统一认识、抓住机遇、精心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基础设施畅通成网、配套衔接,运输装备先进适用、节能环保,运输组织集约高效、经济便捷,运输服务快捷便民、公平优质。

在价值取向上,倡导绿色运输、低碳出行;在指导方针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为本;在实现路径上,贯穿建管养运、因地制宜;在推进方式上,强化创新驱动、示范推广;在目标追求上,实现“三低三高”(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永续发展。

到2020年,全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意识明显增强,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能耗监测考核体系基本建成,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明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到2020年,与2005年相比,实现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碳排放量分别下降16%和1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0%和22%,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能耗、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6%和30%。

围绕这些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努力做到“四个”紧密结合:

一是紧密结合综合运输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继续按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规划要求,补齐发展短板,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相互衔接、畅通成网,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凸显整体优势和集约效能。

完善公路网络,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城乡交通一体化,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加快综合客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及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更加畅通高效的运输衔接方式,实现客运的“零换乘”和货运的“无缝衔接”。

不断提高水路运输的份额,加快发展现代内河航运,加快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结构合理的内河航道网,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比较优势。

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港口体系,鼓励开展公水联运、铁水联运等工作,加快形成契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宜水则水、宜路则路”的运输格局,充分发掘结构性节能减排潜力。

二是紧密结合运输装备结构升级,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继续严格实施运输装备、机械设备能源消耗量准入和退出制度,提高用能装备能效和碳排放标准。

大力调整优化车船运力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船,积极引导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积极推进节能与清洁能源道路客货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营运船舶的应用,加强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能源清洁化水平。

三是紧密结合运输组织优化,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传统货运企业向高效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具备供应链统筹能力的物流龙头企业。

构建甩挂运输发展长效机制,推进甩挂运输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加快发展专业化运输和第三方物流,积极引导货物运输向网络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

加强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

积极推进客运企业之间运输组织平台建设,引导客运企业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加强运输线路、班次等资源共享,推进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先进客运组织方式。

推广联程售票、网络订票、电话预订等方便快捷的售票方式及信息服务,提高客运实载率。

四是紧密结合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

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科学组织调度,逐步提高站点覆盖率、车辆准点率和乘客换乘效率,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增强公交吸引力。

优化城市路网功能结构,推进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网络建设,建立多种交通出行方式相互补充、协调运转的城市客运体系。

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高城市通行效率,降低城市单位人次出行的能耗水平。

三、切实抓好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重点工作

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艰巨的紧迫任务。

我们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一项一项抓落实,一年一年接着干,使这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务实推进中发展,在积累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

要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框架下,进一步明确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聚焦重点,实化抓手,明确抓什么、怎么抓,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一是全面落实《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指导意见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要求,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相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规划实施体系。

组织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切实保证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落到实处。

强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编制发布行业和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规划,建立分层级、分类别、分方式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审批与报备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考核和及时制修订机制,为科学编制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三五”以及长期规划奠定基础。

三是健全监督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日常监管职责与行业运行的其他监管职责相结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所辖的重点用能企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积极引导重点交通运输用能企业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规划和计划,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用能管理,通过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监管,充分发挥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的示范效应,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加强绿色循环低碳政策研究储备。

加强绿色交通财税等政策研究与储备,研究完善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贸易、保险、投资、价格、科技创新等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差异化的车船使用税、通行费等政策,密切跟踪研究碳税、燃油消费税、资源环境税、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等对交通运输领域影响及对策。

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创新,为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政策储备。

(二)完善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形成协同合作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部省合作机制。

开展部省共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以省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构建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以区域性、主题性试点示范项目为推进手段的合作机制,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评价考核体系,确立共建目标,落实共建责任,提升共建效应。

今天会议开始前,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率先建立了合作机制,签署了《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框架协议》,下一步,部将分别与其它省市建立共同推进的新机制。

部将结合各省实际,细化协议内容,采取一定措施,给予一定政策,加大指导推进的力度。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加大行业对节能减排的资金引导力度,进一步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积极争取设立相应专项经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增加投入,逐步形成以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良性投入机制。

研究探索节能减排投资担保机制,拓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以及社会资金,扩大利用外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外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

三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积极推广用能装备和系统的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第三方能源审计工作,加强培养节能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培育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市场。

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参与自愿减排,研究建立营运车船能效及碳排放认证制度,以租赁代购的方式推进电池动力的交通运输装备。

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参与国内碳排放交易,抓紧研究应对国际碳排放交易的对策,加快研究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的碳汇能力和潜力,探索将其纳入碳排放交易的方法和模式。

四是健全宣传交流机制。

全行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培训、交流与实践活动,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周期性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验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全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节能减排意识,培育绿色交通运输文化。

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国际海事组织框架下的谈判,主动开展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外交工作,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深化试点示范。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继续深化试点示范。

要进一步完善试点示范的主题和推进方法,不断探索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新途径。

一是深入开展绿色循环低碳试点工作。

继续组织做好两批26个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监督指导、总结验收等工作。

组织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省区、城市区域性试点,以及绿色循环低碳港口、绿色循环低碳公路、绿色循环低碳航道等主题性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配合财政部做好财政政策综合性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两批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住建部绿色低碳示范小城镇以及科技部“十城千辆”、“十城万盏”示范活动等,主动加强政策衔接与配套。

二是着力打造绿色循环低碳示范工程。

组织打造国家和省级绿色循环低碳公路、绿色循环低碳枢纽、绿色循环低碳客运站、绿色循环低碳货运站、绿色循环低碳港口、绿色循环低碳航道等一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实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区域“十百千工程”,打造10个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省区、100个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1000个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项目。

三是加快推广示范成果和先进经验。

加快推广部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先进经验与成果,并择机组织启动新一轮示范项目的推选工作,放大示范带动效应。

总结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企业试点示范工作的优秀成果与经验,编制指导手册和推广文件,组织交流活动,进行广泛推广。

(四)深化千企行动。

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进一步组织落实《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是企业要制定完善行动方案,引导企业编制节能低碳规划,建立健全企业能源审计等能源管理制度,确定考核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二是主管部门要结合落实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能耗监测报表制度,加强对参与企业的能耗统计监测工作,实现重点耗能设备的在线监测,组织开展参与企业能耗信息报送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对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动态管理、目标考核和经验交流,建立监督与考核方案,开展阶段性考核,定期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开展经验交流。

四是开展甩挂运输示范工程。

组织开展渤海湾、长江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滚装甩挂运输、公铁联运甩挂运输、跨区域网络化甩挂运输、甩挂运输联盟等示范工程,集约整合资源,扩大甩挂运输效果。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双挂汽车列车的应用技术研究。

健全试点项目运行、信息报送和动态监管制度。

鼓励发展挂车租赁,制订挂车互换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推进甩挂运输持续健康发展。

(五)实施科技专项行动。

科技创新是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要集中优势资源,组织实施科技专项行动攻关,着力突破制约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驱动力和支撑力。

一是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绿色循环低碳重大科研课题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与政策研究、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研究。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交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科技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是加大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研发与推广。

及时制定并发布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技术、产品的推广目录。

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能效与低碳标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

积极探索资源回收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

继续推进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的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维修设备及工艺。

大力推进港口RTG“油改电”工作,积极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引导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发展。

探索风能、太阳能等在运输船舶中的应用,充分利用港口地区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优势,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三是加快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跨省市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系统、车辆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机制。

积极推进客货运输票务、单证等的联程联网系统建设,推进条码、射频、全球定位系统、行包和邮件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开展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完善省域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在地市级以上城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开展港口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实现港口水水、公水、水铁等联运信息服务。

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开展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智能调度与管理、出租车智能信息系统、动态停车诱导等智能化系统的示范建设与推广应用,整合建设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和监控指挥中心。

(六)强化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基础保障。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夯实人才建设这个基础工程,不断增强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后劲。

一是健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积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

重点加紧完善营运车船燃料消耗、碳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市场准入和退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监管制度。

二是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标准规范体系。

研究制定营运船舶、港口装卸机械、交通施工机械等燃料消耗、碳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分级限值与准入标准,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节能设计、绿色施工等技术规范。

健全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完善节能评估导则和审查指南,将节能要求作为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刚性指标。

三是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增加统计样本和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继续组织做好港口、远洋船舶、营运客车等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工作。

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绿色交通运输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研究制定低碳交通城市、低碳港口、低碳公路等三类试点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专项培训、技术和经验交流,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绿色循环低碳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必须树立危机意识、紧迫意识、责任意识,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为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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