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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经验总结

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河西苑项目

工程部管理经验总结

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河西苑项目是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呼和浩特铁路局职工开发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工程临近收尾,为了确保下一个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并顺利通过各项验收,以下针对本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

第一章监理、总包、分包的管理2

1、管理原则3

2、工程部对监理单位的管理4

3、工程部对总包单位的管理7

4、工程部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10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11

1、基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2

2、项目主体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3

3、

奖励与惩罚办法14

第三章对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的管理14

1、图纸会审14

2、技术核定及洽商14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15

4、质量管理16

5、材料管理19

6、工程会议管理规定21

7、文件管理规定23

8、图纸管理24

9、违约金支付与奖励24

第四章施工进度管理25

第五章工程内业资料的管理26

第六章成品保护管理办法27

1、成品保护原则27

2、成品保护标准做法28

3、管理及违约金支付办法28

第七章施工临水、临电的管理28

第八章投资控制的管理29

1、投资控制与工程签证29

2、合同管理30

第一章监理、总包、分包的管理

1.管理原则

1.1工程部进行工程管理的首要原则是:

保证自身队伍建设,所有工作立足从自己做起,以合同、图纸、设计变更作为管理施工单位的根本原则,严格执行样本先行制度,用规范和法规去管理施工单位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形象,体现本部门团队的战斗力,充分展现本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优良的管理体制。

1.2工程部是本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全面管理的实施部门,工程部对自己的管理行为负责。

监理公司受本公司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现场管理的实施负责。

监理方、承包方应全面配合、服从工程部的管理。

1.3施工现场的管理顺序是:

工程部项目监理部总包单位项目部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分为:

建设方指定(或直接分包)的和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自行分包的两种。

直接分包的由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应签订工程分包配合协议,总包单位负责按合同(或协议)条款的约定对分包单位施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进行综合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协调处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部负责做好监督和进一步协调工作;

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自行分包的分包单位,建议由总包单位应视同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不建议建设方和监理方越级进行管理。

如消防工程、电器工程等,否则相互交叉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矛盾。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总包单位不得私自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肢解分包,任何情况下,总包单位不得将承包工程中的主体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甲方、监理单位应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施工队的情况,发现分包或转包现象应及时制止,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1.4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总包管理分包,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方应安排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方进行管理。

分包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方造成其他损失,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1.5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控制设计变更,减少额外投资。

确需设计变更时,由技术部室将变更申请发至工程部,工程部收到变更申请后必须立即与设计院、技术部落实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后组织成本部、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对变更部位的现场情况进行确认,落实变更施工,然后按签证程序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进行现场工程量签证时,应由技术部预算人员参加计量并确认,提高计量的准确性。

1.6关于签证有效性的说明:

经过本公司工程部、技术部共同会签的签证方为有效签证。

1.7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对拟建场地进行全面管理,包括:

(1)对整体地块的地坪标高的测量,为之后的涉及土方的工程提供核算依据;

(2)对原始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需破碎的地块在总图上进行标注,并留下影像资料,为日后签证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3)尽量收集原有建筑物的相关信息、图纸,在建筑总图上对原始地块下的原有管、线、防空洞等进行标注,为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布置图提供相关依据,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

2.工程部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2.1工程部应该是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绩效考评的主要部门,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部代表建设单位向监理公司派驻的项目监理部进行明确现场监理的权限、范围和要求,并提出要求达到的程度。

从现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监管情况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考评,提出绩效奖励或惩罚建议。

如果工程部没有绩效考评权利,工程部就很难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

2.2工程部应要求监理方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监理部成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需带原件)、项目监理规划报工程部审查(备案);工程施工合同签订15天前将监理实施细则报工程部审查(备案)。

2.3工程部制定工程管理制度,明确的权限范围对承包方执行奖罚,监理方应根据合同授权范围代表建设方行使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权力,可向建设方建议要求承包方调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等。

2.4工程部应检查核实监理公司派驻现场项目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招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并经常性考察其工作责任心、到岗率及其他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并根据监理提交的细则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

总监应与建设方招标考察时确定的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监理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建设方提出申请,经建设方调查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追究监理方的违约责任。

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总监或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兼职其他项目、不坚守工地等行为,工程部应向公司反映情况,要求监理方调换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收到建设方指令之后,七日内无条件更换总监;同时要求总监确保通讯全天候畅通,每周在岗不得少于6天。

2.5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向监理公司提出条件,对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监理部要配备专职的土建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和资料员),并对监理公司选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公司批准;

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各专业监理工作的需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不得随意更换。

2.6施工过程中,工程部若发现监理人员有谋取私利、不按监理程序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浇砼(或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不旁站、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等行为,建议赋予工程部对监理部相关人员有提出经济处罚权利。

如类似问题发生超过三次,可由工程部上报公司,并书面向监理公司提出要求更换该监理人员,如情况严重可建议公司考虑终止监理合同。

2.7工程部应监督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协调其与工程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程序、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8工程部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监督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杜绝发生监理方与施工方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发生。

若发现由此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并要求监理方承担赔偿责任。

2.9建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包括在岗情况、操守行为以及执业技能水平等。

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建议我方将从总监理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作现场监理人员绩效考评工资的发放,由工程部每月进行考评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作为其计算当月绩效工资的依据。

2.10甲方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每周的监理例会,监理方必须做好会议纪要,并上报工程部审查(备案)。

2.11对经监理方签发了《材料准用单》的工程主要结构用材料,工程部应进行抽验,若发现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工程部应对复检签单监理人员进行书面通知;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建设方利益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行为,建设方除对监理公司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外,并报送公司予以经济处罚。

3.工程部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3.1工程部是公司对总包单位施工综合管理进行考评的主要部门,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要求的义务,积极开展施工准备和顺利组织施工。

3.2工程部经常核查施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到岗情况,并结合招投标文件,协同项目监理部核查总包单位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发生人员变更情况,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相关人员变更手续,对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3.3工程部应协同项目监理部检查总包单位项目部各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并督促项目监理部监督其执行;对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3.4工程部应监督总包单位项目部在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时是否按规定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原则和经审批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若有违反,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

现场平面布置原则除了考虑现场施工需要和安全要求以外,还需考虑塔吊等临时设施基础是否与今后道路、水电外网等后续施工是否冲突等客观因素。

如塔吊的基础与水暖外网是否冲突等。

3.5监理单位应为施工监督的主要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参与审查(核)总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含施工总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等,发现不合理或错误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改正情况,主要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体系是否可行、合理,避免发生有制度无执行的现象;

参与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参与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和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复核工作。

3.6工程部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及进场材料的质量情况,并经常核查施工进度情况,明确节点工期,以时间节点严格控制工程形象进度;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管理制约措施和施工节点进度迟延暂扣工程款的措施,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将奖罚情况进行公布;工程施工中,应积极组织引导总包方在节点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目标节点完成时间。

3.7工程部负责协调总包方与设计、监理、质监及其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关系,综合协调监理方协调处理不了的总包方与其他工程相关方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建设方解决的问题;及时了解总包方对监理方的配合意见,解决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冲突问题。

3.8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对总包单位的资源(劳动力、材料、设备、资金)配备情况随时进行了解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上报并督促整改。

3.9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各工序的作业情况,核查其施工技术交底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性。

检查技术交底是否落实到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如木工的标高控制点、模板支撑体系、钢筋工的下料单等是否符合技术措施和规范要求,尽量将问题解决在班组中。

对不符合规范和本项目所要求的施工程序工程部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责令监理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队伍的操作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3.10工程部的各工程师应明确总包方与分包方、各专业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及总包方在整个工程施工中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方面的责权,明确总包对分包需配合的内容和相关费用的合同归属,充分发挥工程参与各方的综合管理能力;

总包单位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必须经建设方认可。

工程部应严格监督,总包方对所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更不允许对所承包项目进行肢解分包,避免发生以包代管的情况。

3.11对分包单位上报的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由总包方先进行审核后工程部方可作进一步审核,其后续报审程序由总包方负责。

此项工作有利于不同工种、前后工序间穿插施工的顺畅度,可避免发生施工范围不明确、窝工等情况的发生。

3.12甲方工程部不应直接管理分包单位,应由总包方对分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负有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在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上享有控制的权力,分包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管理,总包方应对分包方负责。

3.13施工过程中,对总包方或分包方发现的设计问题,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由工程部及时传送信息、跟踪设计变更问题的执行和落实(经技术部负责人或设计院设计人员签字确认后下发的设计变更方为有效);对公司及其他指令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工程部应无条件落实总包单位完成。

3.14对总包方各项报审工作的程序管理:

(1)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应先报监理方,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方工程部审查。

(2)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工作,应向现场项目监理部书面提出报告,由项目监理部验收确认合格后报工程部核查,若有必要尚需请设计、质监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但验收过程应由监理单位主持。

(3)技术核定(洽商)单应先报项目监理部进行技术和经济核定后报工程部审查批准;对于工程量变更的审核,总包方应先提交变更依据及工程量计算书给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监理部收到工程量变更签证单必须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后交工程部审查确认,再交技术部进行审核。

(4)材料进场后,总包单位应将有关材料质量的相关保证资料报项目监理部核查,项目监理部组织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抽样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检合格后由项目监理部签发《材料准用单》,并将相关资料报工程部备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负责抽验,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使用并报工程部经理处理,并留下影像资料和工作联系单等管理痕迹。

(5)以上各项工程技术文件,必须经工程部部长审查签字确认后在工程结算时方能确认有效。

4.工程部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

4.1工程部是公司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的主要部门。

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工程部应督促分包方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并督促分包、专业承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及时签订分包工程配合协议,参与协调其进场前的各项工作以及与各单位的衔接工作。

4.2工程部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分包单位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报审(分包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应由总包单位先行审核后作进一步报审,其后续报审程序由总包方执行)。

工程部应合理协调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优化结合点后提出调整意见落实总包、分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修改并付诸实施。

4.3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资源(劳动力、材料、设备、资金)配备情况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必须随时进行了解和跟踪,结合施工进程,运用动态管理的手段协调现场关系,使其始终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有序施工。

4.4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协同项目监理部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进场使用的材料进行质量监控,严格实施材料进场、使用报审制度(分包方的材料报审程序参照总包方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4.5工程部负责协调处理与工程其他参与各方的关系,努力保证其能在正常状态下施工,避免形成施工拖期、质量不能保证、施工不文明等结果;分包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整理(专业性很强的分包单位除外)必须符合总包方的要求,工程竣工时由总包方负责统一归档。

4.6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与项目监理部、总包单位齐抓共管,强化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意识,成品保护的原则是:

“谁施工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

4.7对于室外水电、管道液化气等专业性很强的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通过联合质监、安监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来强化管理,通过行业监督、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对他们进行引导,如自来水、电力等一些垄断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范和强制要求,相关专业工程师必须提前了解地方和行业规范,避免因施工单位对地区或行业规范不明确导致的返工损失;

4.8工程部通过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议等协调处理其与工程其他参与各方的关系,组织协调分包与总包的配合工作,并要求分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序完成时间等,必须满足总包方的统一要求。

第二章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土建分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和监督,工程部和监理单位负责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其进行本管理办法的交底,对于因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违约金产生,由总包单位同分包单位协调解决。

工程部和监理单位不应该针对分包单位直接进行管理。

除总包单位的自身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外,日常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查为非定期的方式,每月至少一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由监理单位组织工程部参与,组织各家参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系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备案。

对因违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涉及的违约金支付,由工程部通过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递交技术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并以现场照片作为依据,注明违规地点,违规事项,作为支付违约金的附件。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

(一)开工前及基础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

(二)主体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

(三)奖励惩罚办法

1、开工前及基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需报送施工总平面布置,工程部在参与审核过程中应考虑施工给排水、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敷设、施工用电、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地、施工塔吊、临时厕所(化粪池)、临时办公室、施工围栏、建筑垃圾的收集堆放场地等的布置,同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调整意见处理完毕。

检查各种施工标牌,八牌二图必须上墙整齐美观,规格尺寸符合要求。

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签署开工报告。

1.2基础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基槽开挖完成后、±0.000以下质监站验收完成前,分别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评定的依据之一。

2检查基础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堆码及施工通道的设置应规范。

3检查钢筋房、木工房及其他操作间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检查临时配电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5检查施工道路及施工大门的卫生维护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区域道路清洁、施工大门口清洁

6其它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范检查执行。

监理单位、工程部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行为和位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2、项目主体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1工程开工前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

外脚手架搭设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美观大方。

要求水平管及立管间距均匀且横平竖直,并设立临边防护及中间防护

2.2施工过程管理

1主体施工阶段工程部土建工程师应巡视每个单体工程,要求其必须作好外脚手架封闭施工,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

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严禁将润管砂浆倾倒在密目安全网上。

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2工程部工程师应不定期进入主体施工现场检查施工通道是否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是否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督促其整改,整改完后方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部工程师应日常巡视钢材等堆积场地,不得随意堆放或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

4工程师现场巡视应注意施工道路是否平坦、整洁、有无乱堆乱放,有无散落物。

晴天时要求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撒水清扫、雨天后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

并注意施工垃圾是否集中堆放和按时清理等问题。

若在各道工序验收前,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将不予进行该道工序的验收。

5工程部工程师应落实特殊工种人员(塔吊操作工、电工、电焊工等)必有具备相应证件。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施工用机具每月至少一次抽检,包括绝缘、漏电开关动作情况、接线是否规范,塔吊钢丝绳、塔架稳固情况、行程开关动作情况等检进行查,并作好记录。

6主体工程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主体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对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评定的依据之一。

7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3、奖励惩罚办法

针对以上各种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在甲方及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若施工单位未在要求时限内进行整改,工程部应有权利另外委托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另加10%的管理费用后直接从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工程部应制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惩罚办法”》

有下列行为,视为违约,由工程部责令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场处罚。

第三章对施工技术、工程质量的管理

1、图纸会审

开工前,工程部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

各专业工程师必须对图纸进行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汇总后图纸会审中提出。

着重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特别是涉及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水、电、消防等专业工程的问题应提前提出,使验收顺利进行。

如:

水表的安装和验收程序,供热公司分户装置的要求等。

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1.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2、技术核定及洽商

2.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施工单位执行

 

 

2.2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3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并已书面报告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如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在接到施工方提出的报告后,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技术部)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

如果甲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对此产生的后果,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4工程部接收到公司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时,必须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书面发送给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变更的技术资料由设计单位或公司技术部出具,并督促施工单位配合实施。

2.5对于现场突发事件,工程部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单位根据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督促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提交技术核定单。

3、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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