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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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抽采管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编制原则
瓦斯抽放管安装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保证瓦斯抽采作业的顺利,为“优质、高效、安全”的完成下组煤瓦斯管路安装施工任务,根据防突部下达的井下瓦斯管路安装要求而编制的。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瓦斯管路安装主要是井下瓦斯管路安装(Φ426*5*6)。
井下瓦斯管路安装主要包括15102底抽巷、15102胶带顺槽、15102轨道顺槽、一采区外侧回风巷瓦斯管路的安装。
主要工作量为:
1)15102底抽巷:
从15102底抽巷1#联巷口到工作面切眼1208米;
2)15102轨道顺槽:
从15102轨道顺槽与集中轨道下山联巷口到工作面切眼1098米;
3)15102胶带顺槽:
从15102胶带顺槽口到工作面切眼1178米;
4)一采区外侧回风巷:
从一采区外侧回风巷15#钻场到工作面切眼664米;
第二章劳动组织及循环作业
施工组织包括:
每班管路安装工6人,跟班队长1名,跟班责任人:
队长。
管路运输方式采用主斜井主绞车下放,每次两车,每车3节,下至主斜井井底车,由于井下运输条件限制,没有轨道运输的巷道由人工进行搬运;卸车时采用手拉葫芦人工卸车,然后人工倒运,安装管路。
第三章技术标准
1、管路安装、锚杆埋设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及要求
1)永久抽放管路安装
风钻打眼→埋设锚杆→安装锚链→安装管路抱箍卡(抱箍卡与锚链之间用高强螺栓连接)→安装托架→安装防滑钢梁→用吊挂的形式安装管路(防滑钢梁与瓦斯管之间用钢筋卡子固定)。
根据图纸要求使用准备好的锚杆机、风动锚头打眼,锚杆眼深度要满足要求,实际施工中可依据现场巷道情况使用锚链调整管路高度,使其坡度等满足设计要求。
利用风钻打眼,安装锚杆、托架及管路和用吊钩吊挂的形式安装管路。
锚杆选用规格为:
井下瓦斯管路采用M24*2400的锚杆,需打进1600mm,外露800mm。
使用倒链将瓦斯管悬吊至设计高度然后用管道夹子安装即可。
经计算,每节瓦斯管重量约为150Kg,三节重量总计450Kg,确定使用3T倒链将瓦斯管悬吊至设计高度然后用管道夹子安装即可。
托架安装时,一端利用巷道顶部的锚杆固定,另一端固定在倒链上打设4根固定锚杆,操平找正,在有托架的位置,将垫木块垫至管路与托架之间,此时将锚杆与托梁一端的螺栓固定拧紧。
并辅以托架固定的方式安装在巷道顶板,每节管路安设两个吊链,安装在管路接头的首、尾1m处,管路中部需视具体情况安装吊链加固,防止管路变形过大。
2)临时管路安装
根据现场施工管理,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施工所需的所有工具及配件,包括:
钢丝绳、3T倒链、6mm绳卡、吊环、40D大链及所用工具。
将管路运至安装地点后,在地面用活动扳手将管路或3根、或5根连接好(最多不能超过5根),后用大链拴好管路手尾向里2米处,用3T倒链将管路起吊至安装高度,在此过程冲严谨管路下方站人。
在安装位置,寻找合适的锚杆,在确认强度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拧上吊环,接好大链,钢丝绳采用6分钢丝绳,钢丝绳从大链中穿过绕管2圈后,绳头一正一反打设3道5分绳卡,绳卡间距不小于100mm。
,用绳卡拴好钢丝绳接头,在确认无误后,缓慢松开倒链,使钢丝绳受力,完成本次临时管路安装。
管路安设位置、高度可根据实际巷道情况适当调整。
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瓦斯管路、弯头、短节、吊具、托架由施工方加工制作,加工时要严格执行图纸要求及质量标准的规定,每次管路安装,同时起吊根数不得超过5根,每隔200米或管路低洼处安装管路3通,以便安装管路放水器。
第四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运输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离开运输车辆的周围,处于安全的地方。
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安装质量标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生产任务、设备运转情况、工具、材料、工程进度等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搬迁瓦斯管路时,要轻抬轻放,避免碰撞、伤人。
5、每班设地面总指挥一人,井下指挥一人,全面指挥本班的工作,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调配。
6、施工队长负责统一安排指挥,设专人监护,明确分工,所有人员要协同工作。
7、运输期间在运输路线全程必须设专人看护,防止有人串到运输路线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8、严格执行班前、班后会制度,班前会提前10分钟召开,由当班负责人布置任务,分配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班后进行工作总结。
9、每班接班后,由值勤工作人员对施工设备机具、提升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0、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作业范围内的帮顶支护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先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安装瓦斯管路期间,作业人员必须随时观察顶板、防止冒顶、片帮伤人或损坏机械设备、瓦斯管路等。
11、锚杆机操作过程中,操作把半径范围严禁站人。
施工人员必须衣着整齐利索,以免被机械绞伤。
12、下井人员必须戴好保险带、安全帽,穿胶靴,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带必须做拉力试验,试验合格后经安检部门认可方可使用。
13、所有施工人员严禁携带违禁品下井。
14、绞车启动后,严禁有人员来回走动。
15、倒链起吊管路时,管路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逗留,管路捆绑链要用马蹄环连接,马蹄环要穿丝封口,满丝紧扣。
16、井中施工人员用的扳手,锤头等工具,要摆放到指定位置。
17、安装管路壁座时贴墙面必须紧贴巷壁,严禁有贴墙面空虚现象。
18、打设顶锚杆安全措施
①用锚杆钻机打钻孔;
②把树脂锚杆和锚杆推入规定的孔位,利用锚杆和锚杆搅拌器通过锚杆机的推力把树脂药卷推入孔内;
③完成②后,迅速旋转锚杆搅拌30—45秒(旋转搅拌时不要施加上推力);
④锚杆安装可以总结为:
一推(推药卷至钻孔规定位置),二转(旋转搅拌药卷),三等(等药卷凝固)。
19、管路经过弯道前必须由本班负责人先测量好弯道处具体实际尺寸,实际尺寸小于弯道最大尺寸时,必须先把钢管卸车后倒运过弯道后,再使用板车运输。
20、在井下吊装管路时,利用手拉葫芦和三角支架进行起吊安装。
21、运输过程中一定要将工具和材料捆牢,并严格执行运输的管理规定,在井筒应注意工具和材料的防滑。
22、拉倒链人员应站位正确,避开重物可能下落的方向。
23、高空作业必须系牢保险带并严格执行《高空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24、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5、施工用的构配件、管路安装所需的锚杆、螺栓等材料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6、非标加工构件、管材的规格质量及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7、直管的弯曲度每米不超过1.5mm。
28、管道位置允许偏差:
30mm。
29、管卡及其托架架的间距允许偏差:
300mm。
30、管路严禁与动力电缆安装在同一侧;在与电缆同侧吊挂,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31、所有参加管路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施工程序、方法。
3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安装质量标准。
33、严格执行班前、班后会制度,班前会提前半小时召开,由当班负责人布置任务,分配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班后进行工作总结。
34、每班接班后,由值勤工作人员对施工设备机具、材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5、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6、所有施工人员班前不得喝酒,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退出工作现场。
37、施工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8、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帽、穿胶靴,戴矿灯,佩自救器。
39、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在井口周围和井下吸烟。
40、地面作业要有专人停送电,每次下班前应清理现场,切断电源。
41、井下行走时要遵守相关规定,听从安全员的指挥。
42、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矿上水、火灾的避灾路线。
43、起吊设备前,首先要明确被起吊设备重量,合理选择倒链吨位和起吊位置,倒链吨位必须大于设备吨位,并先试吊两次,确认满足起吊要求时,方可正式起吊。
44、设备起吊前,设备滑落趋势方向及设备起吊下方5m范围内除了设备起吊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设备起吊人员要站在无设备滑落趋势方向起吊设备。
45、挂设倒链要使用专用起吊环,在设备起吊前,必须在起吊点上方打设M20*2400专用锚杆,经生产技术部对锚杆进行拉力试验,确保锚固力达到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起吊作业。
46、所有使用倒链起吊的物件,倒链固定均采用40D煤溜大链,大链用马蹄环进行连接,螺丝要满丝满扣。
4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起吊物件无滑落趋势的地点进行作业,拉小链要匀速稳拉,操作中注意观察周围支护情况、倒链与小链联接情况及各部受力状况,要稳拉稳放,严禁硬拉硬拽;其他人员远离起吊作业地点。
48、起吊时,严禁人员任何部位靠近起吊设备及其运行滑落趋势方向,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严禁在起吊点正下方站立,如起吊处有坡度,拉倒链人员要站在上坡侧,下坡侧严禁有人,人员要躲开设备滚落趋势方向。
49、起吊物件悬空后,必须始终保持倒链吃劲,待物件支垫牢固,螺丝紧固齐全或吊挂牢固后方可慢慢松开导链。
50、起吊时,严禁大幅度斜拉或摆动,每次斜拉步距不大于800mm,不得随意靠近拖拽摆动的设备,严防起吊连接部位滑脱,设备在起吊时应尽量保持平衡。
51、起吊过程中,如发现起吊不动或有卡阻现象时,先处理,再起吊。
起吊、斜拉大件设备时,物件滑落趋势方向严禁有人。
52、在斜坡起吊大件设备时,必须使用6分钢丝绳,绳头一正一反打设3道5分绳卡,绳卡间距不小于100mm。
将物件拴于斜坡上方的梯子梁上,防止物件滚落伤人,物件在斜坡上停放时必须将物件支垫牢固,同时在物件滑落趋势的下方严禁有人。
53、使用倒链起吊物件时,倒链挂钩必须用8#铅丝封口,确保起吊作业时不脱钩,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物件、专用起吊点以及各部连接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设备起吊时所使用的倒链、绳套、马蹄环、链条、工器具和起吊点必须完好,起吊前由跟班队干进行检查把关,合格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55、检查所有起吊设备(吊钩、鈎套、绳索)是否安全、齐备、载荷是否确实捆紧,所有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都要大于被起重的载荷。
56、装卸车前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装卸车。
57、管路装卸车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统一指挥。
58、装卸车时必须先将车支稳,在车的下坡方向打设好阻车器,在车的上坡方向20m处打设好阻车器。
59、所有车辆装车后要平衡,承载不平衡时要加配重,以防车辆倾翻。
60、装车时除作业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车的四周,操作者不得在车及下坡侧停留。
61、管路运到安装地点后,小件直接人工卸车,大件设备卸车时在卸车地点安装导向滑轮,利用绞车将设备卸车,并按顺序摆放。
62、普通铁货和大件都必须用手拉葫芦绑车。
63、各种车辆装车后,宽度不得超过2.2m,长度不得超过5m,起轨面高度不得超过2.7m。
64、易损物件装车后,前后要用圆木挡住(以防损坏设备),裸露部位要用皮子包好,以防杂物进入设备。
65、绞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除专职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绞车、信号和警铃;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绞车和信号装置。
66、使用前必须对绞车的固定、完好、压绳、保险绳、绳皮、绳卡、护绳板及整绳质量进行检查,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现象,绞车按规定固定,按钮和刹车装置灵敏可靠,跟班队干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67、运行中注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驰;
(3)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4)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5)突然断电或其他险情时;
68、运输作业结束,应把钢丝绳缠绕在滚筒上,同时检查钢丝绳质量情况,不带车辆缠绕钢丝绳时,钩头应有专人拉扶钩头。
69、绞车的司机不得站在绞车正后方,防止断绳伤人。
70、有坡度处固定绞车的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设护绳(对拉绞车除外)。
71、严禁超载、超挂、扒车;车辆掉道,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72、各部绞车都要有相应的信号指挥系统,且要灵敏可靠,严格执行“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绳”的规定(对拉架绞车除外)。
73、绞车运行中,绞车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74、安装期间的各运输区段必须施行封闭管理,由绞车司机及跟车工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规定。
75、人工进行搬运时应口号一致,一起使劲,防止出现砸手砸脚现象。
76、永久抽放管路每300米打设一根接地线,临时管路每100米打设一根接地线
第五章避灾线路
1、避灾原则
(1)及时报告。
当发现(水)灾情时,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要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板顶事故性质,以免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的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或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3)安全撤离。
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井下人员应想方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4)妥善避难。
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2、避灾路线(见附图)
第六章
以上未提到的请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