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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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新

呼伦贝尔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推进呼伦贝尔市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以下简称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呼伦贝尔市委党校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研组,于2014年8月12日~9月5日深入海拉尔区、满洲里市、鄂温克旗、陈旗、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等旗市区,通过分析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个别访谈、问卷等形式,就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情况等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重点调研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及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原因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发展基本情况

(一)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

据调查,截至2014年6月,呼伦贝尔市共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07554个,其中,非公企业3176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398个,建立联合党支部的77个,总计492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为0.23%,其中,党委21个,总支25个,支部415个,党小组76个;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315354人,其中,党员6857名,占从业人员总数2.1%,其中,专职书记46名,兼职书记400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79名,兼6082名。

2010~2014年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690名,年均增长率13.4%;全市非公企业规模以上企业239户,已建党组织161个,其中,党委20个,总支24个,支部162个,党小组50个,组建率为67.4%。

规模以上未建党组织的49个企业全部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

全市非公企业中建立工会、青年团、妇联组织的709个,有工会组织而无其他群团组织的707个,无群团组织的1870个。

(二)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非公企业453个党组织,每年开展党建活动5次以上的有227个,10次以上的82个,没有活动14个。

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内生活(三会一课)、党建专题活动1915次,开展文化娱乐活动359次。

(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全市9个旗市区将非公企业党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非公企业党员党费收缴和返还0元,其他党费支持106073元;非公企业从经费和时间上支持党组织开展活动的400个,没有支持的45个,企业支持经费支出列入税前的156户,没列入税前支出的255户。

没有党建经费的旗市区4个。

二、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评估

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评估,主要是对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对《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和《内党办发[2013]10号文件》(以下简称“上两级文件”)落实情况的评估。

按照中央的要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包括:

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党的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强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保障等七个方面,因此,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评估应该是对这七个方面落实情况的评估。

为了突出重点,评估指标选择两项:

其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其二,各旗市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第一项指标检验各旗市区党委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视度和党建工作的有效度;第二项指标检验各旗市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支持度。

(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及工作运行情况

1.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市本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设置为[呼伦贝尔市工商联非公企业系统党委],与市工商联党组合署办公,工商联副主席兼任非公企业党委书记,另有兼职书记2名;市委组织部二处兼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兼职工作人员两名,其中处长1名,工作人员1名;非公企业工、青、妇组织没有专门工作机构。

全市14个旗市区设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4个设置单独实体,10个挂靠设置。

10个由旗市区委书记、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2个由组织部长(或其他常委)担任组长,2个非常委班子领导担任组长;从非公企业党委(党工委)建设情况看,5个达到有独立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三有”水平,7个有机构(挂靠)、有人员(兼职)、有经费(非预算),2个“一有”或“两有”。

全市有241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归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嘎查)党组织。

全市14个旗市区设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4个设置单独实体,10个挂靠设置。

10个由旗市区委书记、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2个由组织部长(或其他常委)担任组长,2个非常委班子领导担任组长;从非公企业党委(党工委)建设情况看,5个达到有独立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三有”水平,7个有机构(挂靠)、有人员(兼职)、有经费(非预算),2个“一有”或“两有”。

全市有241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归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嘎查)党组织。

2.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运行情况。

市委办按照上两级文件精神,制定并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了非公企业党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组织在非公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了全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领导党建联系点制度以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责任制度;初步构建了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公企业系统党委协调落实,工青妇、工商联和工商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架构。

为了增强基层对上两级文件精神落实的可操作性,先后下发了2013、2014年度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将全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进行量化,明确了目标要求。

推进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工作,一是结合自治区要求,连续两年在全市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月活动,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在有党员但不足3名的非公企业设置党组织,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

二是要求各旗市区三分之一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都要发展1名以上党员,全面实现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的目标。

三是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查找隐形党员和“口袋党员”,在企业职工中公开身份,为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创造条件。

四在全市开展党群“五个共建”活动,推动工青妇等各部门参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依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积极做好联系职工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为企业建立党组织,扩大组织工作覆盖奠定基础。

五是积极开展“双培养”活动,由党组织提前介入,做好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非公企业中的优秀人才吸引和聚集到党内来。

六是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账,编印完成《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台账》。

七是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以“一人一企”、“一人多企”、选派党建特约信息员担任企业党建指导员的形式,指导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截止2014年6月,在全市组建起由430余名党务人才组成的党建特约信息员队伍,全市共下派兼职党建指导员1282名,实现了100%全覆盖。

八是通过委托培训、专题培训、考察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党建特约信息员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和经济工作能力,切实帮助非公企业和党组织实现聚民心、保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

九是分层推进、扩面晋级。

对全市460个党委、623个党总支、8222个党支部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加强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三类支部。

十是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制度;实行“四个一工作法”;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打造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群体”,在每个旗市区选树2~3个“叫得响、立得住、过得硬、推得开”的先进典型,推出了一批典型经验。

十一是实施“双培一推”工程,把共产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优秀的党员业务骨干推选进企业管理层。

着力打造呼伦贝尔市非公党建示范培训模式,加强了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把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纳入各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各级党校进行培训、轮训,培训、选配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1118名。

同时,与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和井冈山培训学院合作,举办全市非公党建骨干示范培训班,培训学员50名。

井冈山班市委组织部一次性补助8万元。

十二是加强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有效提升出资人带头发展党组织意识。

努力把出资人、业务骨干培养成共产党员,在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先进模范时,优先考虑大中型企业主要出资人,适当增加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保证非公企业出资人政治上有地位,强化非公企业出资人带头抓党建的责任感。

(二)非公企业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市委要求,采取党费列支、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全市要将非公企业党建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2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在市、旗(市、区)两级建立非公企业党费返还机制,非公企业党费除上缴上级党委部分外,其余全部返还,2012~2014全市返还金额 259476元。

三、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研情况来看,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运行方面;二是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客观条件方面。

第一个方面,包括各旗市区、行业(系统)党组织加强非公企业党建重要性的认识问题、党员管理中的党籍管理、党费管理、底数管理、变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基层组织管理中的党组织书记选拔及支委会建设、党小组长选拔以及党委、总支、支部、小组等各层级组织建设中的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定位、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企业主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党员等方面的问题;非公企业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中的思想政策水平教育、党务工作能力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包括无单位、无组织的社会化党员数量、流动性、组织意识等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自然覆盖面问题;非公企业出资人参与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织活动与企业经营活动融合性问题,等等。

(一)非公企业党建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运行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旗市区党委和领导干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而,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缺位。

主要表现为在推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只注重企业数量、非公经济总量、投资规模等经济指标,忽视党建工作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发展情况,因此,近些年全市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已呈超半壁江山之势,而非公企业党建没有实现同步发展,全口径覆盖率不足20%。

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力量分散,独立工作能力不足,权威性差。

主要表现在全市涉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部门众多,主要有:

党委办、组织、统战、财政、税务、非公企业党委(或党工委)、工、青、妇、工商联、工商局、党校等部门和单位,各个部门之间整合性差。

多数旗市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属于兼职,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或党工委并不是一个工作实体,属于挂靠在统战部或工商联的附属性机构,因此,难以发挥领导和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职能。

三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和基层组织基础工作薄弱。

主要表现在党费管理、党籍管理松懈,底数管理、变动管理缺失,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选配力度不足,党建指导员发挥作用有限。

四是部分地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及其上级组织的党建工作理念,与非公企业的经营规律不相适应。

非公企业最大的追求是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员工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绕这一目标高速运转,甚至加班加点;而党组织传统的习惯是要组织“三会一课”,开展相关的活动,这就脱离了企业的实际,形成“两张皮”。

没有主动适应非公企业组织的特点,调整工作重心,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找准党的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切入点。

同时,由于非公企业对外的依存,已脱离了行政依附关系,明显显现出非政治化、非权力化趋向,更多地依赖于经济和效益纽带的维系,企业党组织原来存在的权利和条件没有了,党建工作没有抓手,无处着力,搞得不好还有冲突,对新的职能尚未完全理顺到位。

五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考评制度实效性不足,没有形成不断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机制。

主要表现在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考评,更多地侧重于经济发展指标的考核,而党建工作只占很小比重,而且考评内容往往是附属于其他考评体系,没有形成单向考评制度,并且权重较轻,因此,难以形成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良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是非公企业党建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能力不强,党组织活动能力受到限制,“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难以发挥。

主要表现在党组织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定的财力物力保障,与企业的人财物支配权为业主所拥有而产生矛盾,非公企业党组织难以自身解决物质保障问题,如何破解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经济基础难题,存在着不确定性。

多数非公企业业主没有充分认识到党组织的工作对企业的重要性,把党组织活动经费和党务工作者应得的报酬当作额外负担,能少则少,造成党组织工作无法开展。

(二)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客观条件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党员无组织”和“有单位无党员”的现象普遍存在。

企业规模小、党员少、流动性大,制约了党组织的发展。

从总体来看,全市的非公企业90%为中小企业,形态大量的为50人以下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稳定性不高,从业人员少,人员流动性大,从业人员中的“口袋党员”等隐形党员很难纳入组织管理,影响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发展,制约了党组织覆盖率的提高。

如2002年成立的满洲里诚林外贸公司,国内外共有100多名员工,但没有一名党员,员工都没有入党的要求,组织覆盖上的“空白点”难以消除。

二是非公企业员工中党员比例偏低,党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为有5.4%左右,一多半的企业中没有党员,符合单独建立组织条件的很少,相当多的经济组织无法建立党组织,党组织建立后巩固难度也较大,发展扩大更难,因而,影响到党组织组建的数量和组织的稳定性。

三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

不少旗市区工商联党工委所属非公有制企业中没有党组织的企业占总数的59%,比如扎兰屯市。

虽然少数非公有制企业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组建党组织,因而,导致整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无法扩大,进而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影响力和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

四是非公企业党建积极性不高,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难以到位。

主要表现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也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半壁江山,然而,面对新的形势,各旗市区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步伐相对滞缓,积极性不高,工作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因而,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空白点多。

五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较少,成效不大,党组织作用发挥比较差。

主要表现在非公有制企业,它的财产具有私有性,员工具有雇佣性,企业主对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认同,心态比较复杂,甚至有一定抵触情绪,导致企业党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党组织组建工作和组织正常运转难以顺利实施。

六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目标模糊,开展业务工作缺少着力点。

主要表现在传统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代表,具有一定的领导地位,党组织代表党管理企业干部以及发展方向,然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不具备领导地位,企业主对党组织的定位与上级中央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定位差距比较大,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活动目标难以确定。

三、全面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定位、作用和地位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制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规程建设问题;非公企业党建队伍建设问题;党组织的工作方法与活动方式等问题是困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的五个基本问题,也可以说是非公企业党建的五个难点问题,因此,我们主要是围绕这五个问题提出建议。

(一)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定位、作用和地位问题

中央文件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定位为“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通过调查发现,如何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定位要求,这是实践中碰到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成为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关键是要成为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

目前,从全市的实际情况看,大多数非公企业处于规模小、层次低、管理粗放、家族制倾向严重的初级发展阶段。

探索在这些企业里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至今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为此,需要开辟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

我们建议,一是通过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以及青年、妇女组织建设,拓展党在非公企业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的途径。

为此,必需强化《劳动法》、《工会法》在非公经济领域的实施,加强对非公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监督组织机构建设,对小散非公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非公企业履行《劳动法》、《工会法》义务监督。

有必要在全市建立统一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在小散企业建立工会委员制度,为党组织团结职工,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努力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监督企业依法经营、依章纳税,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基础。

二是强化对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包括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妇女组织工作者)的法律权益保护。

有必要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权益保护协会类社会组织,利用现代社会治理手段和法律手段,对非公企业实施的对党务工作者(包括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妇女组织工作者)不当解雇等措施,进行法律维权,确保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政治影响。

三是加速推进支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税收政策完善和实施,引导非公企业出资人支持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地位。

中央《中办发[2012]11号文件》明确规定了非公企业党建活动经费可以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即可以计入企业经营成本,这是可以鼓励非公企业主提高支持党建工作积极性的制度设计。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项制度政策,在全市还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因此,才存在着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企业主担心增加企业负担,对党建工作态度冷淡,不愿支持党组织活动的情况,致使党组织在企业中没有地位。

从当前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只有让企业出资人看到企业党建不仅不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负担,而且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和企业的发展可以相伴相随,相互促进,才能够切实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因此,我们建议,加大这项政策落实的力度,比如,非公企业每吸纳或发展一名党员,可以按照1~5万元税前列支管理费,建立党支部可以按照10~20万元税前列支管理费,以此类推,以此形成鼓励非公企业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的激励机制,巩固党组织和党员在非公企业中的政治地位。

(二)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制问题

从调查结果看,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大多实行属地管理,有的由企业注册地党组织管理,有的由企业所在地党组织管理。

也有部分地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仍挂靠在原主管部门党委,实行行业化管理。

独资企业有的挂靠在街道党委,有的挂靠在乡镇党委;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大部分分别隶属商会、民营企业党委、个体劳动者协会党委管理。

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由哪里审批,归属哪里管理,没有统一的做法和明确规定。

多头管理、分散管理,造成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是党费管理、党籍管理松懈,底数管理、变动管理缺失,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选配力度不足,党建指导员发挥作用有限,新发展党员找不到批准单位的现象存在基本原因。

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制问题,关键是要从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党建工作覆盖面的实际需要出发,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理顺党组织和党员组织隶属关系。

从长远看,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组织隶属关系,也应该与其他党组织一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条为辅。

在条件比较适宜情况下,可以实行明确条块各自的工作职责,以街道、乡镇为主的属地管理,工商联非公系统党委、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党委以及行业(系统)等部门党组织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

根据当前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阶段性特征,我们认为,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制问题要分两阶段:

即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

目前,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质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在起步阶段,一是要集中力量,强化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统一协调。

为了改变非公企业党建相对落后状况,应该建立市委直接领导下的为单独实体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整合现有编制资源,做到有人员编制、有经费保障,有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使之成为统领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中坚力量。

二是分别建立条块结合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在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领导下按照条块职责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基础工作。

针对我市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特点,属于党委、党总支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可采取行业(单位)管理+社区管理模式;属于党支部、党小组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可采取各旗市区党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管理+企业党组织管理模式;分散的规模以下的非公企业中分散党员可采取由旗市区党建工作机构建立分散、流动党员信息库,实施区域化、网格化直接管理;各类开发区(园区)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接受呼伦贝尔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业务领导。

三是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优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定期研究本地区非公企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兼顾,统一规划,加强对本地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运行规程建设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运作尚处于不规范状态之中,有的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成了自娱自乐的组织;有的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有的又突击性发展党员,没有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这些都导致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力的弱化和党员形象的退化。

为了使党的力量在非公企业领域不断得到发展壮大,使党的工作在非公企业组织从无到有,从有到不断规范,必须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运行规程,搞好规范化建设,为此,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每年至少两次对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支部书记党务工作水平,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对非党员厂长、董事长也要进行有关党的知识的定期培训,使他们对党的历史、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更多更深的了解,通过培训交流,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使他们能真正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更加自觉地支持党的工作,支持党组织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是建立沟通例会制度。

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组织中党组织的沟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沟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例会制度的时间、内容、形式都要做出具体规定,便于操作监督。

三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当前应该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两个覆盖”作为各旗市区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抽查,年终有考核。

主要针对非公企业分布于全市各地的实际,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分级负责制。

另外,针对非公企业党建设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实际,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非公企业组织党建的队伍建设问题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单独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党组织负责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的占据多数。

在非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的党组织负责人中,由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兼任的居多数,这部分人或是企业主家族中的成员,或与企业“老板”多多少少有一些关系,总体上往往依附于“老板”,缺少从事党务工作的独立性。

而从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来看,可以用党建业务素质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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