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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招标文件综述

xxxxxxx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XXXXXX

项目名称:

xxxxxxx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

 

采购人:

xxxxxxx

招标代理机构: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受xxxxxxx(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

XXXXXXX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10年月日8:

00-12:

00,14:

30-17:

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

2010年月日:

(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

福建省xxxxxxx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7、报名地点: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林先生xxxx—xxxxxxx

9、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与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

10、《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如需邮寄另加30元,招标文件已经售出,谢绝退还。

11、公告同时在xxxxxxx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信箱:

开户名: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分公司

开户行:

帐号: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月日

二、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

工期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

一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xxxxxxx市大霞美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

150天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4、第六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

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

项目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

采购人名称:

xxxxxxx

项目编号:

XXXXXXX

采购人联系人:

林先生

2

2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工程招标内容及要求

3

3

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4

4

疑问的处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

5

5

投标人资格标准: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具有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系统自行设计、生产、安装和维护的技术能力,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3.具有驾驶员考试系统行业的应用经验,并已经完成科目三考试系统的产品开发;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队企业;

5.拟派本工程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企业信誉良好;

7.系统供应商可与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企业联合投标(联合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若中标,联合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9.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0.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6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7

7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xxxxxxx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0年月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

8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9

9

履约保证金及维护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合同总价款的10%做为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5%、维护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维护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十个日历日内无息退回。

中标单位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保证金将被没收: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3)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0

10

评标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由技术商务分60分、报价分40分和额外加分组成)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技术商务分和价格分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定投标人名次作为中标候选人。

11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80%计取。

12

12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xxxxxxx市政府采购办。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xxxxxxx。

2.2“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即xxx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货物”系指卖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维护、培训以及自身承诺的义务。

2.6“中标供应商”系指持有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法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同一品牌只能由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合格的供应商投标同一个品牌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6投标人应保证:

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

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政府买方及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7联合体: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哪一方的条件作为综合评分商务部分的评标依据。

3.7.5采购文件中名列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缺一不可。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投标邀请

⑵投标人须知

⑶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合同主要条款

⑸投标文件格式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

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通过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查阅澄清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但本采购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投标人应通过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查阅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8.3以电报、电话。

传真形式代替投标文件的投标概不接受。

9.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上述投标文件

(1)-(3)应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项目说明一览表

(5)技术商务应答书

(6)供货范围清单

(7)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C.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投标人资格标准”规定的投标人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D.其他。

(9)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0)投标保证金

10.2上述投标文件(4)-(9)应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文件目录”。

该部分将成为投标文件正、副本。

除前述的单独密封的信封外,其他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不应体现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

否则,按废标处理。

10.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资格及中标供应商资格。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须到达指定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

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7在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⑶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⑷中标人未按须知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⑸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⑹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⑺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重要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年月日午:

(填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接收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

15.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

15.3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定标程序和方法

19.1比较与评价

19.1.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1.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

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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