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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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x

XX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

XX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11

工程名称:

XX区九堡六号河(九乔路-德胜路)综合整治工程绿化

招标人:

XX市XX区河道综合整治建设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员:

程鑫(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员:

戴乐滨(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

王小琴(签字)

日期:

_2015_年_6_月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承包方式

4.工程质量

5.施工工期

6.现场条件

7.资金来源

8.合格的投标人

9.投标费用

10.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投标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投标截止日期

20.刷卡签到

(五)开标

21.开标

(六)评标与决标

22.评标准备

23.评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5.合同的授予

26.履约保证金

27.错误的修正

28.合同履行

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附:

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XX区九堡六号河(九乔路-德胜路)综合整治工程绿化

2

1.1

工程地点

XX市XX区

3

1.1

绿化面积

约10382平方米

项目类型

绿化工程

4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

3.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4.1

质量要求

合格

7

5.1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8

7.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8.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10

8.3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1

14.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法)

12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3

16.1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户名: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

**********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14

10.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5

12.1

投标预备会

(招标答疑)

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2日16时前提疑,招标人将于2015年6月18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开标前,请随时关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有关本工程的所有信息。

16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文本格式: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光盘贰份;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文本格式:

副本伍份。

17

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地址:

XX市XX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6日10时30分

18

21.1

开标会

地址:

XX市XX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6日10时30分

19

23.4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20

27.1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金额与支付担保金额须对等)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

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原则上以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21

14.1

投标最高限价

338.4425万元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

3、承包方式

3.1本次招标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的方式发包。

3.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业主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4、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和其他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

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施工工期

5.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

5.2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按预计工期要求确定工期计划及投标工期,工期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

5.3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为工期累计。

工程验收合格,则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和保修养护期的起计日期。

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现场条件

6.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

施工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7、资金来源

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8、合格的投标人

8.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8.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8.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

8.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8.1、8.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踏勘现场

10.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方法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的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0.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附件:

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五、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被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所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踏勘现场等存在的疑问,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登录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关栏目中提疑。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报XX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方可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

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2.5款规定执行;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2.3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12.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2.5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等几部分文件组成。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4)投标人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投标报价说明书;

(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3)计日工表;

(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5)主要工日价格表;

(16)主要材料价格表;

(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9)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

(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22)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

(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

在光盘上应清楚标明:

(需用软笔写出)

1、投标单位名称,

2、项目招标编号,

13.3技术标中涉及“措施”、“方案”、“方法”等内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简单扼要列述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关键性的或不可疏忽的内容,应避免照搬技术规程的泛泛概述。

13.3.1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

(2)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3)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

(4)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

(5)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劳动力投入安排;

(6)施工进度安排(包括赶工期措施)、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

14.2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未在“备注”栏中注明为迁移或砍伐的苗木,一律为栽植苗木。

14.3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苗木种植包括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前的种植环境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种植后绿化地周围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规费、税金单列)。

苗木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养护费用,并在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按格式单列养护费,不得优惠。

14.4投标人填报的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苗木全部成活风险费用并达到本须知第4.1条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14.5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

本工程的规费统一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计取。

14.6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本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

14.7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

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XX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14.8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

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4.9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4.9.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14.9.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14.9.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14.9.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14.9.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14.9.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

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14.9.7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14.9.8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14.9.9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

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14.9.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

14.9.11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14.9.12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

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14.9.1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1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14.11除《XX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14.12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资格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另外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即需两个造价工程师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

(5)根据中价协颁布的造价员管理规定,造价员应从事与本人去的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活动,因此由造价员编制的成果文件,封面上所盖的资格专用章与成果文件的专业要求相符合。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14.13其他按照《XX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执行。

14.14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废标。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算起)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按照《XX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和退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费窗口咨询电话:

0571—********,交费时请携带本工程的招标编号。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收费窗口统一代收代退,可采用除现金和投标保函外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

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

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

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

保证金交纳后,到“中心”统一收费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作为投标单位已递交依据。

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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