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高职高专专业考试改革方案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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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高职高专专业考试改革方案的意见

附件8

制定高职高专《专业考试改革方案》的意见

学校教育考试是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根据培养教育目标,选择相应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对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具有的能力、技能、素质水平进行测度、甄别和评价,并促进其发展和提高的一种教学活动。

学业考试的目的一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鉴别学生的差异性,二是通过考试测量这一手段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发展和提高能力、技能与素质。

因此,制定高职高专《专业考试改革方案》主要目的在于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设计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和实践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有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鉴别学生差异性的教育考试模式,总体上控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

一、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特征及考试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高职高专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等教育层次,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这是《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的。

因此,高职高专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即,不但是在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基础上进行的第三级教育,而且培养对象是针对职业岗位群的、以技术应用和技艺型为主的。

所以高职高专教育是以培养技能型或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教育。

高职高专教育的特征:

一是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能型或实用型专门人才为主要目标。

也就是说目标应根据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岗位(或岗位群)的需要确定,具有很强的职业(或岗位)针对性和适应性;二是按照上述培养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和设计教学过程。

教学内容要以成熟的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的掌握与应用为主,特别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高超的职业技能培养,学生毕业后就能很快上岗;三是具有适应一线岗位的基本素质,如踏实、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与合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等。

考试是教育测量的主要形式或手段。

教育测量则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教育现象(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数量上的测定,或者说,考试是一种测量工具,用考试这个工具来测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就像体能测试可以测出一个人的体能一样。

但考试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伴随着考试所进行的教育活动比考试自身还重要。

因为,学业考试具有教育教学功能,督导功能,检测、鉴定和评价功能等。

实施考核本身,对于大学生明确课程目标、掌握关键技能、训练思维、培养应变能力,巩固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效果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因此,高职高专教育考试改革要以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变为先导,以高职高专技能型或实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能够充分发挥考试的督导、检测、鉴定与评价等功能,有利于促进和客观评价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技能及基本素质发展和提高的教育教学考试模式,保证和不断提高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质量。

具体指导思想是:

●教育考试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必须紧紧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各种考试的实施要有利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树立考试是重要教育活动、是手段的思想,充分发挥考试的督导功能,检测、鉴定与评价功能等多种功能,摒弃一次考试定优劣的不科学做法,坚持平时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的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

●树立高职高专实用型人才的素质教育思想,考核内容坚持以知识的运用、技能与能力为主,注重检测学生创新意识和基本素质;

●树立知识、技能、能力与素质全面考核的思想,构建考核方式方法多样化,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综合考试与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考试模式;

二、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确立考试的基本依据

学校学业考试具有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鉴别学生的差异性的功能,因此考试的基本依据是专业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

(一)准确定位

明确毕业生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链中的目标定位----未来工作的岗位或岗位群。

(二)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

根据目标岗位或岗位群的要求,研究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进而建立毕业生知识、技能、能力、素质结构与质量标准。

对要求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知、应会”目标要单列,或融合在相应的课程与实践教学中加以明确。

非智力方面的素质可参照“制定高职高专《课程考试纲要》的意见”中的情感领域要素制定。

[注:

上述内容事实上均应来源于已形成的、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计划)。

因此,如果没有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则需要首先按上述思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这就是考试改革对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促进的一个方面。

]

三、科学设计考试模式,按课程类型提出考试的原则意见

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强化教育质量管理,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应围绕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考试评价这一主题,研究和构建相对稳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符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特点的考试体系模型,即:

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突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接轨的以职业综合能力(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考核为主线、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全程考核的校内考试体系:

在知识技能能力考试方面,采用平时形成性考核与期末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的,由多种考核方式构成、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课程考试体系;在学生素质考核方面,建立引导型素质综合评价体系;同时建立与考试体系并行的旨在强化考试过程质量控制并成为学校教育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考试质量管理体系。

社会及岗位群要求(国家职业标准)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及高职高专教育定位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

职业素质测评

学期测评

结业时综合评价

校内考试

认知、技能与能力考核

过程考核

总结性考核与课程评分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考试体系与实施方案)

课程标准(含考试大纲与实施办法)及素质综合测评体系

教学实施与考试实施

学校职业培训与过程考核

学校模拟考试(预考)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证书

毕业证书

教育教学(考试)运行管理、教育教学(考试)质量管理

考试体系模型的结构框架和运行程序示意图

在专业人才培养中课程考试模式应根据课程教育目标、考试内容和课程性质等设计。

由于教育目标具有知识、能力、技能、素质的全面性或多面性,而常用的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成果试(设计、论文、报告和制品试)、操作试、计算机及网上考试、观察考核(各种考试方法的解释见附注)等考试方法各有其特点和适用的局限性。

因此,欲通过考试检测学生实现教育目标的程度,并促进其能力、素质的发展和提高,必然应采用由多种基本考试方法构成的考试模式进行多次测试综合评价,即:

采用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导向,以考核知识的应用、技能与能力水平为核心,采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课程结束的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的,由多种考核方式构成、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课程考试模式。

当然,不同特点和类型的课程,其教育目标对知识、技能、能力与素质的要求是不同的。

所以,在方案中应对不同类型课程的考试提出原则意见,包括考核内容的主次、平时形成性考核与期末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和成绩比例、命题要求等。

课程分类建议:

(1)以知识和理论传授为主型:

如数学、力学等,但应突出理论知识运用的考核;

(2)理论知识和技能并重型:

如化学、制图等,既要考核理论知识的运用,又要考核操作技能;

(3)以技能、能力为主型:

如课程设计、实习等,应突出技能与能力的考核;

(4)综合型:

如综合课、毕业实习与设计等,应突出综合能力与素质的考核。

(5)选修课:

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内容要求,可采用以形成性检测考试为主的考核方法,突出学生个性化能力的考查。

当然,根据专业特点也可以采用其他分类方法,以便形成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教学文件。

四、考试管理模式

考试管理是管理者为实现既定的考试目的,依据一定的管理理论,运用适当的程序、手段、方法及行为规范,对人、财、物、信息等进行有效控制的社会活动过程。

考试管理的核心是促进教学和对教育质量实施全面控制。

因此,考试管理不能只是考试环节的管理,而应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以考试为手段,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目的,对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课程大纲与考核纲要、规章制度的制定,教育过程中质量的监测与控制,考核结果的分析、反馈与持续改进等,即建立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考试质量、人才培养质量。

建立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强化考试在教育过程中的督导功能和各环节教育质量的检测、鉴定功能,充分调动教、学双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确保教育质量、课程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因此,建立强化对教师的过程管理、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和激励的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即

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见如下示意图

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建立有利于考试功能发挥,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有利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考试管理模式,具体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建立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职责。

建立校、系两级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自的职责。

在专业系建立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或审定专业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课程大纲与课程考核纲要、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并指导执行、实施监控、收集反馈信息持续改进等。

2、建立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对教育过程中的考试事宜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

主要包括:

(1)考核的实施程序,包括制定和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纲要、平时考核与及时向学生公布成绩、期末考核与质量分析、反馈等;

(2)命题与题(卷)库建设要求,包括命题原则、要求、审批程序,题库的建设、管理与更新等;

(3)考试的组织管理,包括考场安排,监考与巡考教师的安排和对其的要求,试卷的印刷与密封,试卷的评阅与考试成绩登记,以及对考试违纪与舞弊、缺考与缓考及重修的处理等;

(4)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反馈与持续改进,包括对考试的信度与效度、试题的难度与区分度、考生的成绩分布状况等进行定性与定量的统计分析,获取准确信息,并进行及时反馈,以便持续改进等。

五、保证专业考试改革方案实施的措施

该措施应包括思想观念的更新与转变、组织保证、政策制度等。

六、制定专业考试改革方案的格式要求

“专业考试改革方案”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业考试改革的背景

1.前专业考试现状与存在问题;

2.考试改革的目标与主要任务。

(二)业考试改革的指导思想

(三)专业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定位。

2.毕业生知识、技能、能力与素质结构与质量标准。

3.XXX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知、应会”目标。

(四)对各类课程(含实践课)考核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意见

按课程类型、特点等的不同,对教学目标与考核内容(基本知识、综合应用、实践操作技能与能力等)提出基本要求,包括考核内容的主次与大概比例,平时形成性考试与期末总结性、鉴定性考试的方式方法或模式及成绩所占比例,命题要求等。

(五)考试管理模式

将考试管理纳入整个教育过程,建立教育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六)保证专业考试改革方案实施的措施

1.组织保证措施

2.政策保证措施

 

附件9

制定高职高专《课程考核纲要》的意见

学校教育中,各门课程考试的目的一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鉴别学生的差异性,二是通过考试测量这一手段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发展和提高能力、技能与素质。

因此,制定高职高专《课程考核纲要》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导学生有目的、有目标地进行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核心作用,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一、课程考试方法改革的基本思路

高职高专课程考试方法的改革要充分发挥好考试的督导功能和检测、鉴定功能,促进实用型人才的培养,有效控制人才培养质量。

确定考试内容和设计考试方法的具体思路是:

依据《专业考试改革方案》(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明确设课目的、确定恰当的课程教育目标、设计科学的课程考试模式。

(一)明确设课目的

通过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明确所开课程(理论课、实践课)在整个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承担的任务。

(二)确定恰当的课程教育目标

高职高专课程教育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密联系,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中的具体分解和落实,它涉及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培养多个维度,并应侧重于技能、能力和素质,而非概念性知识方面。

因此,在课程教育目标设计时,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参照下面“课程教育目标框架结构”从认知、操作技能与能力和情感三个领域全面系统、层次分明、有所侧重地恰当确定课程教育目标,作为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确定教育考试内容的依据。

 

课程教育目标框架结构:

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

认知领域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与简单应用

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综合应用

单项操作技能与能力

操作技能与综合操作技能与能力

能力领域创造性操作技能与能力

价值观(对荣誉与利益和对己与对人的态度)

诚信(诚实、守信)

自动自发性(责任心、自觉性、主动性、自信心、坚韧性)

情感领域求实精神(踏实、吃苦耐劳)

(职业素质)自我管理与控制力(自我反省与评价、自我情绪的控制、遵纪守法)

人际关系(理解、关心与尊重他人、合作精神、沟通能力)

创造性

兴趣广度及擅长

(上述指标体系的解释见附注)

各门课程在制定课程目标时,根据课程性质和承担的任务不同,课程目标的上述指标体系的侧重点和表现形式可能不同。

如在制定数学、语文、外语、社科类等不涉及实验操作的课程的目标时,应侧重考虑认知领域的目标;某些独立开设的实践课(如实习、课程设计等)应侧重考虑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的目标;而物理、化学、计算机等涉及实验操作的课程必须明确设计出认知和操作技能与能力两个领域的课程目标。

各门课程均应承担情感领域(职业素质)的培养任务,并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情感素质加以引导和培养,并做出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到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管理部门。

(三)设计科学的课程考试模式

1、考试类型考试因目的和作用不同而有不同的类型,其命题要求、成绩的使用也不尽相同。

根据考试目的的不同,高职高专院校考试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诊断性考试:

用于学前或课前进行的学习基础的考察,以便后续课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

(2)形成性考试:

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以便促进学生学习,强化学习动机,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3)鉴定性考试:

在教学结束后进行,以测评学生教学目标实现的程度。

(4)评价性测试:

在教育过程中进行,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非智力素质。

(上述考试类型的详细解释见附注)

2、考试方法考试方法是关于“怎么考”的问题,既要有利于充分满足考试内容的要求,也要有利于考试目的的实现。

所以,学校教育考试方法应根据考核类型和课程教育目标规定的要素与指标或考核内容确定。

考试方法可有多种分类,但常用的有如下七种基本方式:

(1)闭卷考试该方法以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理解、分析和简单应用为主。

不宜用于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完成任务的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

该方法具有适合多人同时考试,效率高,测试环境比较容易控制,题型多、覆盖面大等特点;

(2)开卷考试该方法重点不在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记忆,而在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也包括学习能力和查阅资料的能力。

因此,应大力开发该方法,用于高职高专认知领域课程目标的考核,尤其在专业课或技术应用能力的考核中应广泛采用。

(3)口试口试的最大特点是应试者在提问范围和所创设的考试环境中,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抒发见解,可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

所以口试对应试者学识的广度与深度、口头表达能力、思变能力、反应能力、想象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风度、个性特征等,均能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观察和检测。

但由于口试多为个别测试,其缺点是测试时间长,人力、物力消耗大,效率低,属主观性测试,考试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误差较大;

(4)设计、论文、报告、制品试该方法能够较好地考察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查阅资料的能力、自学能力与创新能力。

但真实性不易控制,需与口试等其他考试方法配合进行为好。

(5)操作试该考核方式能够较好地考核应试者涉及动作技能领域的实践能力与素质,是社会各行业系统普遍认为比较有效的一种测试手段。

但缺点是测试环境创设要求高,要求主试者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施考的业务技能,考试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且人力、物力消耗大,效率低。

(6)计算机及网上考试该方式不但可以用于学生认知领域的考核,而且还可考核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操作技能领域的模拟操作。

因此,在信息化社会、开放教育和远程教育发展迅速的今天,应大力开发和利用这种考试方法。

(7)观察考核指通过对学生一定时期的观察,对其作出评价的一种考核方法。

该方法主要用于情感领域定性的描述性考核。

(上述考试方法的详细解释见附注)

可见,不同的考试方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的局限性。

所以,课程考试模式应根据考试目的、课程教育目标或考试内容、课程性质等设计。

而课程教育目标又具有知识、能力、技能、素质等多面性,因此欲通过考试检测学生实现一门课程教育目标的程度,并促进其能力、素质的发展和提高,必然应采用由多种基本考试方法构成的考试模式进行多次测试综合评价,即:

认知和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的考核,应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导向,以考核知识的应用、技能与能力水平为核心,采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课程结束的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的,由多种考核方式构成、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课程考试模式。

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导向,以考核知识的应用、技能与能力水平为核心是指突出职业和岗位所需的最关键、最核心的技能与能力的考核;由多种基本方法组成是指由上述两种以上基本考试方法构成的考试,如数学、力学等课程可采用闭卷与开卷相接合的方法,外语、语文等语言类课程,可采用闭卷加口试的方法,计算机、物理、化学等课采用开卷加操作试的方法,实习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束时的操作试加口试或报告加口试相结合的方法,设计采用设计成果加口试(答辩)的方法等;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是指根据考试内容的多寡与性质等设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时间可在大于30分钟的范围内按需设定,考试地点可在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心,或放开,不作严格要求,以便查阅资料等;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是指每门课学生的学业成绩通过课程进行过程中的多次考核或多种方法的考核按权重综合评定,加强过程考核,发挥考试的督导功能,避免一次考试定优劣的弊端。

成绩评定应根据不同的考核方法采用不同的计分制。

以闭卷考试为主的课程(一般知识点较多的课程)可采用100分制;其他考核方式宜采用等级制,如五级制(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或两级制(不及格、及格);

职业素质的考核宜采用观察考核法。

各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特别在实习、设计等实践课中,要注重对学生职业素质的考察和引导,其考核结果参与生素质综合测评。

二、命题原则

1、试题内容与课程教育目标一致性原则考试的目的是测量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和促进教与学,所以试题内容应与课程教育目标相符,能有效地测量目标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试题内容具有代表性的原则即试题内容要对课程目标具有充分的覆盖面,且各部分内容的比例要适当。

3、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核,以应用能力考核为主的原则。

采用多种方法、过程中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测评方法。

4、确保试题的效度、信度和适宜的难度与区分度。

(效度、信度、难度与区分度的解释见附注)

三、考试实施

考试实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制定“课程考核纲要”(详见附件)。

课程考核纲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设课目的;

(2)制定课程教育目标。

按上述课程教育目标分类制定课程在认知领域、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应达到的目标。

课程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具体,程度要求要适宜,有条件可设计低、中、高三级。

情感领域的目标无需特殊制定,也不作程度要求,但应包含在课程教育目标中,以便在课程进行中引导和培养。

(3)设计综合考试、综合评定成绩的测评方法,包括情感领域的观察评价法。

测评方法的设计要有目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目的性在于明确测量什么,是知识、技能还是能力等;科学性在于测评方法要有效度和信度;可操作性在于测评方法具有可实施的条件和可能。

2、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纲要”。

制定的课程考核纲要不但任课教师要明确,而且必须要印发学生,让学生一接触该门课就清楚课程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方法,以便师生共同努力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

3、根据课程教育目标和命题原则命题、组卷,或者组建题库或卷库。

4、按“课程考核纲要”组织考核,平时考核成绩及时向学生通告,对考核结果和教学质量认真进行统计、分析与反馈,持续改进教育教学。

附件:

制定课程考核纲要的格式(见下页)

 

附件课程考核纲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适用专业:

学时:

其中,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学分:

设课目的:

课程的性质、地位、作用与目的,以及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等。

课程教育目标(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

根据课程大纲和《专业考试改革方案》确定课程教育目标。

课程教育目标包括认知领域、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应达到的目标。

课程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具体,程度要求要适宜,但情感领域的目标不作程度要求。

可按篇章确定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理解与简单应用及简单操作技能和能力方面的教育目标;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综合应用、综合操作技能与能力和创造性操作技能与能力方面的目标可以打破篇章界限按实确定;情感领域的目标包括价值观、诚信、自动自发性、求实精神、自我管理与控制力、人际关系、创造性、兴趣广度及擅长等方面。

或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采用灵活的方式确定认知领域和操作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即考试范围与要求。

课程考试模式:

按《专业考试改革方案》中的建议,将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导向,以考核知识的应用、技能与能力水平为核心,采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课程结束的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的,由多种考核方式构成、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课程考试模式,根据考试目的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包括平时形成性考试和期末总结性考试的方式方法、时间、成绩所占比例等。

例如:

期末闭卷考试2小时40%

平时开卷考试(2次)3小时/次30%

实验操作考核实验课考查加每人20分钟操作试20%

作业10%

合计:

100%

教材及参考资料:

其他有关说明或要求:

附注:

考试改革有关概念的解释

一、课程教育目标指标的说明

(一)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

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是指有关知识的回忆和再认,以及理智技能和能力的形成等方面的目标。

理智技能和能力是知识与理智技巧和技能的组合。

具体包括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理解与简单应用、综合应用三个方面。

可见,认知领域是指涉及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目标的集合。

1、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指对某一学科或课程领域基本概念、原理、准则、方法等知识的回忆。

包括对知识的再现、正确的辨别和表述。

记忆注重“是什么”。

目前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是过分偏重于考核知识的记忆。

2、理解与简单应用,指在记忆的基础上,对某一学科或课程领域基本概念、原理、准则、方法等基本知识和理论能准确的解释、迁移和判断的能力,以及运用单个知识点或少量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理论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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