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648811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23.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docx

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

2017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勘察设计单位

相关人员

审图机构

1

津旺欣城(城中村)B1#楼

下发执法建议书

一层平面楼梯间内设了配电间,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第6.4.3中第5条的规定。

规定如下:

除住宅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桩基础图说明中仅要求对施工后的桩身质量检验,未要求对桩承载力进行检验,违反了《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第9.4.2条的规定。

3、一层单元入口钢筋砼雨篷梁在PKPM计算模型中未考虑雨篷板产生的扭矩作用,计算书中也没有提供关于该梁的其他计算材料,应重新复核雨篷梁的承载力,并提供补充计算书。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1、企业处以罚款。

2、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郭昊(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杨楠(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吕啸雯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1、企业处以罚款。

2、通报批评。

3、对建筑专业审查人郝振泉(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审查人朱长清(一级注册结构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四)未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的。

2

四平市棚改5#-2-1地块二期(紫薇公馆D区)14#楼

下发执法建议书

地基承载力计算书中,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系数取值有误,违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5.4.2条注1的规定。

导致地基承载力计算错误。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1、企业处以罚款。

2、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陈立永(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罗锐跃(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四平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1、企业处以罚款。

2、通报批评。

3、对结构专业审查人郑张玉(一级注册结构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四)未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的。

3

时代欣城S2#综合楼

下发执法建议书

楼梯详图一中,二层以上楼梯间疏散门开启后影响楼梯平台的有效高度,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4.11中的规定。

规定如下: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局部四层平面只有一个疏散楼梯,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第5.5.8条规定。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屋顶钢架横向未设柱间支撑。

吉林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1、企业处以罚款。

2、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吕宝成(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伍灼权(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在审项目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四)未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

吉林市人民艺术中心

下发改整通知书

一层中庭疏散距离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17条。

地下一层防火分区和人员与汽车疏散交叉,不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6.0.1条。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条。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李建广(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石磊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吉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5

吉林市职业教育产业园D3教学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岩土勘察报告及相关技术文件签章多处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过程多处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DB22/JT147-2015)及其他相关要求。

如取土间距,测试间距偏大;钻孔深度不够;地基承载力给定依据不充分;地层分层不合理,预应力管桩未提供计算参数;天然含水率,界限含水率未平行实验等。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类,应实测剪切波速。

未见勘察单位提供审图意见修改文件。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尹水清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在审项目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6

松花湖滑雪场开发项目02-1地块2#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施工图审查后,由于结构超高,坡屋面改成钢结构,该屋面没有详细施工图,仅有示意的钢框架,违反《建筑设计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著深度》(2016版)

标高-3.050—2.8外圈混凝土挡土墙与主结构一体,计算书中没有考虑此墙的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上海市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宝卓(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修兴龙(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吉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7

天元商务酒店

下发改整通知书

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勘察设计

延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李一英(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朴基虎(一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在审项目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8

森林小镇二期1#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户门完全开启影响疏散宽度,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条第3款规定。

敦化市丹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南虎龙(二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9

池北区博鸿商业综合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结施-34中wkl32、wkl33、wkl45、wkl47,结施-35中WKL47、WKL27以上梁中挑出1380mm板,折板70mm长,计算书中没考虑此挑板荷载。

2、地下室外墙计算时采用主动土压力系数,违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延边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金光虎(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车正源(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0

津旺欣城(城中村)B1#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总平面图中消防救援场地违反了《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技术措施》中第4.3.1.2的规定。

规定如下: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层建筑,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同时兼做消防车道时,其宽度不应小于14米。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郭昊(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杨楠(一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1

东辽县足民乡中心小学校综合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勘察报告附图、附表(如钻孔柱状图、波速成果表、土工试验汇总表、物理指标统计表)责任人签署不全、未加盖资质印章及出图专用章。

勘察大纲无责任人签署、工作量不明确,缺乏指导性,如波速测试工作在大纲中未见。

天然地基、桩基础方案建议中缺少如下内容:

地下水对基础施工的影响;基础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四平市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刘殿吉(注册岩土工程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2

东辽县足民乡中心小学校综合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一层平面中厨房的热加工间乙级防火门,及库房的门开启方向错误,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6.4.11的规定,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二层平面中间设餐厅,将东西两侧隔断,造成两侧疏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两个。

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5.5.8的规定: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无障碍出口台阶净宽不足1.5m,违反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3.3.2.4的规定。

除平坡出入口外,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建筑物无障碍入口的平台的净尺寸不应小于1.5m。

东辽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赵湘生(二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杨力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3

东丰县聪正仓储有限公司

下发整改通知书

现场测量、钻探、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记录签署不全,记录内容不完整。

如工程名称、测试日期钻机型号等内容未填写。

地基基础方案建议缺少如下内容:

地下水对基础施工的影响;基础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东丰县丰宸建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袁野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4

龙山区福镇路小学综合教学中心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现场测量、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记录责任人签署不全,记录内容不完整。

如工程名称、测试日期等内容未填写。

桩基方案建议缺少成桩控制措施的建议。

小学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级,应实测剪切波速,不能估算。

审图反馈意见在勘察报告中未体现,未修改,未提供补充资料。

辽源市勘测设计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齐飞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5

龙山区福镇路小学综合教学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节能报告书中建筑的朝向与总平面图不符,按总平面建筑偏角大于30°,窗墙面积比计算错误,应及时调整节能报告书修改外墙保温材料的厚度及窗的选型。

违反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JT149-2016中3.2.5的规定。

④、⑤轴处楼梯间外墙与两侧窗的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小于1m,违反了6.4.1疏散楼梯间应符合的规定。

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辽源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王文斌(二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辽源市同德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6

吉林国文医院核医学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1、对审图提出的意见只进行反馈,未修改勘察报告或提出补充资料。

2、现场测量、钻探、试验原始记录签署不全,应有测试人、记录人、项目负责人签署,记录上工程名称、测试日期等记录。

3、勘察大纲与实际工作脱节,缺乏指导性、可操作性。

4、医院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应实测剪切波速,不能估算。

吉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孟广金(注册岩土工程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四平市博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7

四平市棚改紫薇公馆D14#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勘察大纲与实际工作脱节,缺乏可操作性。

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记录(如颗分、压缩、单轴抗压强度)无工程名称、日期、责任人签署。

勘察报告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中标贯击数应分别统计实测值和修正值。

勘察报告基坑参数C,φ值标准值与平均值概念混淆,应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E计算其标准值。

吉林省吉岩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孙文波(注册岩土工程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四平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8

时代欣城S2#综合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勘察大纲工作布置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

如控制性钻孔、一般性钻孔应在平面图上标识或采用文字说明。

现场高程测量记录无责任人、日期签署。

平面图上没有勘探点或建筑物角点坐标标注,在文字报告中没有勘探点定位、测放方法的说明,剖面图83号孔没有取样标注。

天然地基评价缺下列内容:

地下水对基础施工的影响;基础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报告未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

长春市建工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宪成(注册岩土工程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在审项目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19

吉林国文医院核医学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二、三层⑤-⑥轴间的房间门向走廊开启,开启后影响走廊的疏散宽度。

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的规定。

疏散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1米。

剖面只有一个,不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层高及与室外地面等的高差情况,需补充剖面。

核实地下室顶板标高是否满足顶板上各构造层总厚度的要求。

未提供地下室抗浮设计计算书,无法确定整体抗浮及局部抗浮是否满足,局部抗浮对地下室底板的不利影响。

所采用的钢筋混凝土墙体未参与结构整体计算。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杨曙光(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孙磊、结构专业负责人李笑琪(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四平市博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0

四平市棚改5#-2-1地块二期(紫薇公馆D区)14#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总平面图中消防救援场地与消防车道共用,救援场地小于14m宽。

违反了《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技术措施》中第4.3.1条的规定。

DB12/JT154-2016规定如下: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层建筑,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同时兼做消防车道时,其宽度不应小于14米。

未提供约束力边缘构件计算书,⑤轴上5.2跨度梁端弯矩对约束边缘构件的弯矩作用无法复核。

总说明中第6.3条,未考虑挠度、裂缝因素。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陈立永(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罗锐跃(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四平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1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新校区—1#食堂

下发改整通知书

一、二层平面图中库房的门和防火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有部分门开启方向不正确,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11的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李铁军(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尤志勇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四平市博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2

集安市水源新居一期7#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总图未注明消防扑救场地。

屋面防水等级未交待清楚。

缺散水、台阶、坡道做法。

集安市铧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佟雪梅(二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通化方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3

通化师范学院第九教学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注册建筑师印章过期。

规划许可证日期为8月21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8月22日,未依据规划文件进行设计。

消防电梯机房门应为FM甲。

通化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刘春新(一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通化方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4

通化市宗源安养院

下发整改通知书

总图无现状地形图、无竖向设计。

活动室门不应设在楼梯间。

散水、台阶、坡道等未考虑防冻胀措施。

制图深度未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齐文洁(一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通化方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5

紫轩华庭6#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未依据规划文件进行设计。

2、消防电梯未交待,电梯层门耐火完整性未要求。

3、窗槛墙高度小于1.2米。

应对外窗耐火极限有要求。

4、消防电梯机房门应为FM甲。

5、缺散水、台阶、坡道做法。

6、结施第15、19页。

KL16梁高500,净跨2400,跨高比4.8(小于5),应按连梁设计,不应按框架梁设计。

违反了《高规》7.1.3条的规定。

柳河县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李树军(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张永(二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通化方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6

星华家园C-4#

下发改整通知书

住宅节能计算依据规范不对,应按节能65%计算。

无障碍规范版本不对。

商铺及4#楼梯通地下室门均应为FM乙。

窗槛墙高不足1.2米,对外窗耐火极限应有要求。

建筑高度≥54m,消防连廊未设。

辽宁省屹立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杨琳(一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通化方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7

通化市隆鑫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下发改整通知书

建筑施工图所示⑭轴外侧有“自制钢楼梯”。

结构设计文件中没有任何表达和反映,尤其是荷载没有予以考虑计入。

通化市景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宋荣春(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金碤(一级注册结构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通化方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8

吉林中加雪糕棒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1、未依据规划文件进行设计。

2、外天沟内排水设计不合理。

3、楼梯与主体结构整浇,未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

违反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2条的规定。

白山市新空间建筑设计院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郭娟(一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徐学利(二级注册建筑师)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白山市恒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

通报批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

29

金铭物流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楼

下发整改通知书

1、未依据规划文件进行设计。

2、签字栏没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栏。

3、本项目不用设消防电梯。

4、管道井门设丙级防火门即可,不用设乙级门。

5、地下室设冷藏库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2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高对口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