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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复习题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复习题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有哪些?

答:

⑴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⑵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⑶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⑷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⑸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⑹享受工伤保险权。

⑺伤亡求偿权。

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矿井通风的任务是什么?

答:

⑴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目的是满足井下人员的呼吸。

⑵稀释或排除有害气体或矿尘。

⑶创造合适的劳动环境

3.什么叫电机车的“信、集、闭”?

有什么作用?

答:

“信、集、闭”系统是矿井电机车运输信号、集中控制和闭锁的简称。

安全作用:

(1)调度员可以迅速、准确、及时指挥站内接发车和调车作业,提高了电机车的作业效率和线路的通过能力,保证行车安全;

(2)可以显示道岔故障,及时维修。

(3)有闭锁功能,可以避免撞车、追尾事故。

4.煤矿井下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哪些要求?

答:

①安全性。

漏电保护首先要保证供电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矿井安全、设备安全。

②可靠性。

漏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一是不拒动,二是不误动。

装置本身最好具有自检功能。

③选择性。

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具有选择性,即切除漏电故障部分,而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

5.采煤工作面冒顶时的避灾自救措施有哪些?

答:

⑴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

⑵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

⑶遇险后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⑷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

6.结合实际谈谈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人人管理、自我管理的原则;(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4)“三同时”原则;5.“四不放过”原则。

7.为防止带式输送机事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设置哪些安全保护装置?

(1)驱动滚筒防滑保护装置;

(2)堆煤保护;(3)防跑偏保护;(4)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5)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皮带撕裂保护装置;(6)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8.造成电动机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

⑴电源电压过低。

当机械负载不变时,电源电压过低,就会造成电动机工作电流加大。

⑵频繁启动。

异步电动机的启动电流为正常工作电流的5—7倍,如果电动机频繁启动就会使电动机的温度上升。

⑶启动时间长。

带负荷启动往往会造成启动时间长,电动机温度高的过负荷情况。

⑷机械卡堵。

由于电动机轴承损坏,转子被卡,或电动机拖动的负荷被卡等都会造成电动机过负荷。

9.处理冒顶事故的决策要点有哪些?

答:

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

⑴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系,确定遇险人员所在的位置和人数。

⑵若遇险人员所在地通风不好,应设法加强通风。

⑶抢救中,注意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的安全。

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顶板变化,检查瓦斯变化情况。

⑷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用不同的抢救方法。

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⑴警告

(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改正(5)责令限期改正(6)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吊销有关证照(8)拘留(9)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1.煤尘爆炸的条件是什么?

答:

⑴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⑵悬浮煤尘在空气中必须具有一定的浓度,上限为1500~2000g/m3,下限为45g/m3;⑶引爆温度610~1050℃;⑷氧含量大于18%。

12.《煤矿安全规程》对主要排水设备的要求有哪些?

答:

(1)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2)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13.煤矿井下电气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答:

三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

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

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坚持使用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

14.《安全生产法》赋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有哪些?

如何落实?

答:

⑴收集痕迹、物证和有关资料,通过研究分析,判断事故发生的主要情节。

⑵通过技术综合分析,找准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分析事故的基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

⑶为研究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规律提供可靠的依据。

⑷分析事故责任者。

15、事故追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6、《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7、简述《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和意义。

答:

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18、我国煤矿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有哪些?

答:

(1)地下开采比例大,地质条件差。

煤层赋存不稳定,地质构造复杂多样,伴随产生各种各样的地质灾害.

(2)煤矿过多,整体抗灾能力差.我国小煤矿比例过高,绝大多数小煤矿基础设备简陋,生产系统不完善,管理落后,采用原始落后的采煤方法,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3)整体装备水平低,抗灾防灾能力差。

我国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机械化水平很低,造成我国煤矿整体装备水平与国外煤矿有很大差距,煤矿防灾系统的性能、状况也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重生产、轻安全问题。

许多煤矿在管理制度上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一些煤矿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甚至可以完全不顾矿工的死活;许多煤矿实行只要产量不要安全的工资人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增加了工作差误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9、简述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答: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一是瓦斯浓度必须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二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三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

20、顶板事故一般如何分类?

答:

顶板事故按力学原因分类有压垮型、漏冒型与推垮型。

压垮型冒顶中包括老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厚层难垮顶板大面积冒顶以及直接顶导致的压跨型冒顶;漏冒型包括大面积漏冒型与机道上方、放顶线附近及工作面两端的局部冒顶;推跨型包括复合顶板推跨型冒顶、金属网下推跨型冒顶、大块孤立顶板旋转型、冲击型等推跨型冒顶。

21、影响煤尘爆炸的因素有哪些?

答:

影响煤尘爆炸的因素有:

(1)挥发性;

(2)煤的灰分;(3)煤的水分;(4)煤尘粒度;(5)甲烷的影响;(6)引爆热源温度;(7)空气中的含量。

22、目前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单位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哪些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

1对本辖区和本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闻不问,放纵任其发展,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2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冒险蛮干,以致发生伤亡事故的,或经有关部门指出,并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整改,发生伤亡事故的;

3疏于安全监督及管理,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程序办事,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国家行政机关、中介机构未履行职责,或收受贿赂,弄虚作假,违章审批、许可、发证的,或者出具不实证书等,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23、煤矿中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有哪5类:

答:

(1)瓦斯煤尘爆炸

(2)矿井明火火灾(3)煤与瓦斯突出(4)矿井突水(5)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

24、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是什麽?

答:

安全第一,即确定安全具有最高价值,处于最为优先的地位,其他价值则处于从属地位。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方面,通过大量的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只有坚持安全第一,才能积极有效的预防,达到预期目的;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25、何谓最低排尘风速?

何谓最优排尘风速?

答:

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风速若达到0.15m/s,这个风速能使呼吸性粉尘保持悬浮状态,并随风流动,这个风速称为最低排尘风速;从防尘的角度来要求,采煤工作面的风速控制在1.2~1.6m/s能使粉尘达到最低浓度,这个风速称为最优排尘风速。

26、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答:

⑴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⑵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⑶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27、什么是失爆?

试举出3~5个失爆现象。

答:

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就是失爆。

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⑴隔爆面严重锈蚀;⑵连接电缆没有使用密封圈;⑶隔爆外壳焊缝开裂,有裂纹。

28、井下透水前有哪些预兆?

发现后怎么办?

答:

⑴挂红;⑵挂汗⑶空气变冷;⑷水叫;⑸顶板来压,淋水加大,底板鼓起并渗水;⑹有害气体增加;⑺水色发浑,有异味;⑻裂缝出现渗水。

当发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29、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答:

用人车运关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⑵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或腐蚀的物质或附挂物料车;

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⑷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

⑸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30、安全管理的基本特性有哪些?

答:

⑴政策性;⑵法规性;⑶思想性;⑷权威性;⑸科学性;⑹全面性;⑺复杂性;⑻长期性;⑼连续性;⑽应急性。

31、《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封泥是如何规定的?

答:

⑴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准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线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装满炮泥;⑵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⑶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⑷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⑸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3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有哪些?

答:

⑴在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⑵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发现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⑷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3、矿井通风管理的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

⑴检查矿井是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路图,避灾路线图。

⑵检查矿井通风图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重点检查风流方向,用风地点,通风设施位置等。

⑶检查矿井是否具备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是否与实际相符。

⑷查阅通风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记录。

⑸检查通风记录、报表。

⑹检查通风测定牌板。

⑺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通风机构与管理人员。

34、采用爆破处理堵塞溜煤眼时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答:

⑴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⑵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⑶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⑷爆破前必须洒水。

35.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安全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

⑴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⑵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⑶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⑷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⑸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埴写操作票。

⑹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36.矿井瓦斯管理检查的重点有哪些?

答:

⑴采区进风巷道中瓦斯超过0.5%是否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

⑵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达到1%时是否停止电钻打眼。

⑶工作面风流中瓦斯超过1.5%时是否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⑷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瓦斯达1%是否放炮。

⑸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是否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⑹采区内有无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2%的瓦斯积聚。

⑺采掘工作面风流CO2浓度达到1.5%时是否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理,进行处理。

⑻排放瓦斯时,有无安全措施。

⑼瓦斯检查员是否配备齐全。

⑽是否按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检查记录是做到“三对口”。

37.矿井防尘管理的检查重点有哪些?

答:

⑴检查掘进巷道逆风流中矿尘浓度是否符合规定。

⑵检查巷道是否有积尘堆积,是否经常清扫。

⑶工作面是否用湿式打眼。

⑷工作面放炮前后是否洒水降尘。

⑸工作面放炮是否使用水炮泥。

⑹掘进机内外喷雾是否正常使用。

⑺工作面注水时水压、时间、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

⑻隔爆设施的位置、间距、岩粉、水量是否符合规定。

⑼是否制订和执行矿尘测定制度。

⑽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情况。

38.采煤工作面放炮的安全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

⑴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布孔、钻孔。

⑵是否按规定装药量和装药方法装药,装药前是否清除炮眼内的煤粉。

⑶是否按规定使用炮泥封孔,不装空公炮,并使用水炮泥。

⑷是否坚持一组装药一次起爆,“一炮三检”制。

⑸雷管、炸药是否分开存放,并且上锁。

⑹瞎炮处理是否按规程规定。

⑺雷管、炸药是否账物相符,领退有记录,并有签字。

39、《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及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0、《特别规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答:

(1)无证照非法生产的;

(2)未依法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报告的;

(3)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生产的;

(4)在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的;

(5)关闭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

(6)未依法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7)1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未依法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8)拒不执行有关执法指令的;

(9)未按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虚假档案的;

(10)未依法向每位矿工发放煤矿矿工安全手册的。

41、预防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六项制度和措施是什么?

答:

(1)关闭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带班下井制度。

(4)发放职工安全手册制度。

(5)公告制度(6)防止腐败制度。

42、采煤工作面预防大面积冒顶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答:

(1)提高单体支柱的初撑力和刚度。

(2)提高支架的稳定性。

(3)严格控制采高。

(4)采煤工作面初采时不要反向开采。

(5)掘进回风、运输巷时不得破坏复合顶板。

(6)对坚硬顶板进行高压注水和强制放顶。

(7)加强矿压的预测预报工作。

43、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答:

(1)使人体不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

首先将裸露导体,如电机车架空线安装在一定高度,防止人无意触及。

第二,将人体可能触及的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全部封闭在外壳内,并设置闭锁机构,只有停电后外壳才能打开,外壳不闭合送不上电。

第三,对于那些无法用外壳封闭的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采用栅栏门隔离,并设置闭锁机构。

(2)采用较低的工作电压。

对那些人身经常触及和接近的电气设备如照明、信号、监控、通信和手持式电气设备,除加强手柄的绝缘外,还必须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

(3)在井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设置保护接地和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4)维修电气装置时要使用保安工具。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

44、钢丝绳断绳事故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答:

(1)钢丝绳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钢丝绳的选择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坚持日常检查,必须设专人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天进行断丝、磨损、锈蚀等进行检查。

(3)坚持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按《煤矿安全规程》399条的规定由检验机构对钢丝绳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负责。

(4)严格执行钢丝绳的更换标准。

(5)实行有效的维护。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

磨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但对不绕过磨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45、独头巷停风、恢复通风及送电的安全措施有那些?

答:

(1)独头巷道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临时停工时,也不得停风。

如果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风电闭锁装置立即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流中,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按明显警标牌,严禁人员入内。

(2)停风的独头巷道,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1次瓦斯。

如发现栅栏内侧1m处瓦斯浓度超过3%,应采用木板密闭予以封闭。

(3)独头巷道停风后,其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通过1.5%时,必须采取专门的排瓦斯措施,并符合要求。

(4)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46、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有哪些?

答:

(1)矿井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无用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密闭。

在相通的进、回风巷道间安设正反两道风门,以防瓦斯爆炸时风流短路。

(2)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工作面都应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3)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反风装置,定期进行反风演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在处理灾害事故需要反风时能灵活使用。

(4)装有主要通风机和分区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必须安设防爆门,防止发生爆炸时通风机遭到破坏。

(5)在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之间设置水棚或岩粉棚,防止爆炸事故范围扩大。

(6)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以便发生事故时进行自救、互救。

(7)编制周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贯彻到每个职工中去,常备不懈,一旦发生事故,即可及时处理,以防灾害的发展与扩大。

47、简述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5)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48、什么叫做裸露爆破?

裸露爆破的危害有哪些?

答:

(1)裸露爆破:

在岩体表面上直接贴敷炸药或再盖上泥土进行爆破的方法。

(2)裸露爆破的危害:

爆炸产生的高温火焰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和瓦斯煤尘相接触,极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爆破方向不好控制,容易崩倒支架、崩坏设备和崩伤人员;爆炸产生的高压冲击波容易引起沉积煤尘的飞扬,为煤尘爆炸创造条件。

49、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

《规程》制定的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国家步入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50.哪些情形属于煤矿“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答: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员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51、局部冒顶有哪些预兆?

答:

⑴、响声;⑵、掉渣;⑶、片帮;⑷、裂缝;⑸、离层;⑹、漏顶;

52、独头巷道工作面冒顶被堵人员避灾自救的措施是什么?

答:

⑴遇险人员切忌惊慌失措,坚信矿领导和同志们一定会积极进行抢救。

主动听从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

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地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

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⑵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

⑶维护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架,以防止冒顶,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⑷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隔堵空间的瓦斯浓度。

但要注意保暖。

53、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如何避灾自救?

答: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人员应全力投入灭火,但必须注意安全。

(2)如火灾范围较大,火势很猛,就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向火焰燃烧相反方向撤退。

(3)撤退中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口的一侧撤退,摸着巷道壁,躬身弯腰低头快速前进。

(4)如果无法撤退,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避难硐室。

并在外留有标志物,静卧待救,保留一盏矿灯,坚定信念。

(5)如工作人员被堵,应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可燃物,防止有害气体侵入避难硐室。

54、矿井火灾可能产生哪些风流紊乱现象?

简述风流紊乱的危害?

答:

紊乱现象:

⑴风流逆转;⑵烟流滚退;⑶烟流逆退。

风流紊乱的危害:

⑴风量减少;⑵风流逆转;⑶引起瓦斯爆炸

55、煤尘爆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⑴煤尘本身必须具有爆炸性,而且在空气中悬浮的煤尘并达到一定的浓度;

⑵要有能引起煤尘爆炸的火源;

⑶氧气浓度不低于18%,但若空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的混合物时,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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