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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要求

ICS:

01.140.20

A14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37—2011

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要求

2011-04-29发布

2011-05-10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水务局提出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宋军,刘望根,张传雷,周水林,颜建国,王春华,魏兴增,曹世峰,邱志海,张强,周易道。

引  言

为加强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文件及档案在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结合深圳水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文件。

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务工程文档管理中的职责界定、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求、竣工图的编制、工程档案验收移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的水务工程的文档管理及验收,其他水务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L/T5113.1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

土建工程

SDJ24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试行)

SDJ24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试行)

SDJ249.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试行)

SDJ249.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试行)

SDJ249.6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试行)

SL3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DA/T2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务工程

蓄引水工程(水库、提引水工程)、防洪(潮)治涝工程(河道治理、排涝泵站、防潮水闸、海堤)、水土保持工程(边坡治理、区域排水设施、绿化)、城市供排水工程(自来水厂、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污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及管网)、再生水利用工程、海水淡化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截排、纠治错接乱排、水质净化设施、水景观建设)统称为水务工程。

3.2 

工程质量

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3.3 

质量检验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4 

质量评定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3.5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3.6 

分部工程

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

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3.7 

单元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3.8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使用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3.9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

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3.10 

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

主要建筑物,指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

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

3.11 

中间产品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3.12 

外观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3.13 

质量事故

在水务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3.14 

质量缺陷

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以下质量问题属于质量缺陷:

a)发生在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b)发生在土石方工程或混凝土薄壁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c)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寿命。

3.15 

工程文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3.16 

监理文件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17 

施工文件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18 

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3.19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3.20 

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3.21 

归档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对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两方面含义:

一是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二是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4 职责的界定

4.1 工程建设单位职责

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工作负总责。

负责将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认真做好自身产生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在招投标、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组卷提出明确要求。

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程文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工作。

收集、整理、汇总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形成的,建设单位须保存的工程文件。

收集、整理、汇总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形成的,须向档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查或预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各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

4.2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负责自身产生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移交整理完善的,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电子文件的工程档案。

4.3 工程监理单位职责

认真做好自身产生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工程文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工作。

4.4 工程施工单位职责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总承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由一个或几个单位承建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文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5 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及归档要求

5.1 总要求

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工作应贯穿于水务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及工程实施阶段所有文件资料。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

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务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文件的内容与质量,并做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凡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都应收集齐全,立卷后归档。

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

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监理单位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工程档案的份数应满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审计等有关单位的需要,不少于四套(包括原件一套)。

一套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后,工程档案移交工程管理单位保管);一套移交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室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市或区城建档案馆保管。

不需移交市或区城建档案馆保管的工程档案,原件移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室保管。

单列的清淤、水保等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水务工程,工程档案不需移交市或区城建档案馆保管,但仍应按归档要求整理工程文件,原件移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室保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还需保留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

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用表必须采用统一样式。

工程参建各单位用表及工程各阶段的验收用表应采用附录A中的相应表格。

遇特殊情况本章所列表格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告知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表格的补充完善等相关事宜。

5.2 质量检验与评定文件

质量检验与评定包括项目划分和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各部分文件收集、整理及归档要求如下:

a)项目划分:

1)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2)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确认项目划分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4)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5)项目划分原则按照SL176-2007中第3章执行;

6)项目划分文件格式参见附录B。

b)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1)施工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设备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

2)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相关表格内容按照DL/T5113.1、SDJ249.1~249.6、SL38、SL239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要求填写;

3)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按照附录C执行。

应及时填写、归档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和验收资料,并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重要依据。

支付工程进度款核定工程量时,未提交质量评定与验收资料的,监理单位不得计量该部分工程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得支付该部分进度款。

5.3 工程验收文件

工程验收过程形成的相关文件及格式应按照SL223-2008要求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

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

在对地下管线工程进行验收时,不但要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还应当对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包括电子文件)进行验收。

5.4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工程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归档的工程文件原件应为手写或打印件。

签名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工程文件的书写一律采用黑色碳素墨水书写,要求字迹端正,无缺漏。

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

需要改错的,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不得使用涂改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更改。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文字材料尺寸规格统一为A4纸规格(297×210mm)。

小于A4规格的文件材料要用A4规格白纸进行衬垫。

大于A4规格的文件材料及图表应裁剪或叠成A4规格,文字材料折叠时应注意左边留出装订边25mm。

立卷厚度一般以20mm以内组成一卷,并编制好卷内目录。

提供的工程照片应按时间顺序或分类整理成册,并对每张照片附有简短的文字说明,说明包括照片的时间、地点、及照片的内容。

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按照GB/T18894标准要求执行。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文件整理、归档按照DA/T28标准要求执行。

5.5 工程档案立卷的方法

工程文件按建设单位管理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三部分分别立卷归档。

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根据工程文件的多少,立卷时可分册或不分册组卷。

分卷、分册、顺序安排等,详见附录D。

工程档案整装方式、封面和装盒以及填写,按市城建档案馆的归档要求执行。

移交市或区城建档案馆保管的工程档案,文字资料部分还需根据档案归档的要求提供电子表格或扫描文档。

6 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纸质蓝图和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电子文件)经监理单位核认,签盖竣工图章后,按规定归档。

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在新图中采用竣工图章,并按要求签署竣工图章。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基本内容、尺寸、式样见图1,颜色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

竣工图章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图1 竣工图章式样

竣工图的编制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c)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d)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e)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图标栏中应有原设计人员信息,应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等按专业编号顺序排列,做出详细的卷内目录。

竣工图要如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状况,如同一结构部位经多次变更,且每次变更均涉及到计量支付,则变更过程中的所有图纸均应作为原设计图纸依次保留,翻晒成蓝图但不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只在最终的竣工图纸上加盖。

所有竣工图完成后,在竣工图目录后增加“修改变更与原设计图对照表”,表中变更图图号(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等)要与原图号做一一对照。

竣工图不装订,手风琴式向内折叠成A4图幅,散装盒内,一盒为一卷,并编制好卷内目录。

竣工图需提供符合归档要求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电子文件,以光盘为载体,附在竣工图内。

7 工程档案验收及移交

水务工程档案实行提前审查制度。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按附录D表D.1中的第

项和符合归档要求的竣工图及施工单位形成的声像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程序为:

f)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将工程档案整理完善,填写附录E.1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并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核查;

g)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核查后,认为上述工程档案满足验收要求的,方可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h)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份数需满足归档要求。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应对附录D表D.1中的第

项所列内容进行验收,其验收与单位工程验收应同步进行。

验收时可以不针对工程档案的验收单独签定评定意见,但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的验收结论中对工程档案作出明确的结论。

在全部单位工程验收后2个月内、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对附录D中所列除审计(结算、决算)文件外的全部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程序为:

i)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自查后,并填写附录E.2所列工程档案自查表;

j)不属于市或区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室对上述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室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k)属于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请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由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l)工程档案审查合格的,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需有档案管理部门参加,工程档案的正式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应同步进行。

可以不针对工程档案的验收单独签定评定意见,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验收结论中对工程档案作出明确的结论。

建设单位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凡分期实施的项目,应在每期实施的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验收用表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划分、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法人验收工作计划。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

验收范围、工程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建议验收时间(年月日)。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见图A.1。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内容。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文内容应包括:

a)分部工程开工完工日期;

b)分部工程建设内容;

c)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d)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

e)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包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合格率和优良率;施工单位自评结果;监理单位复核意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f)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g)结论;

h)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人签字);

i)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格式见表A.1;

j)附件: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记录。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见图A.2。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封2应有如下单位签字,并应有验收时间(年月日)和验收地点。

a)验收主持单位;

b)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c)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d)代建机构(如有时);

e)设计单位;

f)监理单位;

g)施工单位;

h)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i)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j)运行管理单位。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内容。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文内容应包括:

m)单位工程概况,包括:

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n)验收范围;

o)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p)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包括: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程质量检测情况、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q)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r)运行准备情况(投入使用验收需要此部分);

s)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t)意见和建议;

u)结论;

v)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

w)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格式见表A.2。

合同工程完成验收鉴定书

合同工程完成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见图A.3。

合同工程完成验收鉴定书封2应有如下单位签字,并应有验收时间(年月日)和验收地点:

a)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b)代建机构(如有时);

c)设计单位;

d)监理单位;

e)施工单位;

f)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g)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h)运行管理单位。

合同工程完成验收鉴定书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内容。

合同工程完成验收鉴定书正文内容应包括:

a)合同工程概况,包括:

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单位工程建设过程。

b)验收范围;

c)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结算情况等;

d)合同工程质量评定;

e)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f)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g)意见和建议;

h)结论;

i)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

j)合同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格式见表A.3;

k)附件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移交资料目录。

阶段验收报告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a)工程基本情况;

b)工程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

c)工程验收准备工作情况;

d)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阶段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见图A.4。

阶段验收鉴定书封2应有如下单位签字,并应有验收时间(年月日)和验收地点:

a)验收主持单位;

b)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c)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d)代建机构(如有时);

e)设计单位;

f)监理单位;

g)主要施工单位;

h)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i)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j)运行管理单位。

阶段验收鉴定书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内容。

阶段验收鉴定书正文内容应包括:

a)工程概况,包括:

工程位置及主要任务、工程主要技术指标、项目设计简况(包括设计审批情况,工程投资和主要设计工程量)、项目建设简况(包括工程施工和完成工程量情况等);

b)验收范围和内容;

c)工程形象面貌(对应验收范围和内容的工程完成情况);

d)工程质量评定;

e)验收前已完成的工作(包括安全鉴定、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验收、技术预验收等);

f)截流(蓄水、通水等)总体安排;

g)度汛和调度运行方案;

h)未完工程建设安排;

i)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j)建议;

k)结论;

l)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表格式见表A.4;

m)附件:

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如有时)。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见图A.5。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封2应有如下单位签字,并应有验收时间(年月日)和验收地点:

a)验收主持单位;

b)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c)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d)代建机构(如有时);

e)设计单位;

f)监理单位;

g)主要施工单位;

h)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i)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j)运行管理单位。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内容。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正文内容应包括:

a)工程概况,包括: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机组主要技术指标、机组及辅助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情况、与机组启动有关工程形象面貌;

b)验收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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