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462822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6.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docx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管理、和履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增强维护女职工权益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形式。

我公司采用单独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签订、履约、检查等,都要纳入集体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必须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合同签订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四、以《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政治参与、经济利益、素质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特殊保护等方面着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五、专项集体合同应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均等。

  

六、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包括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期”保护,妇科病普查普治等。

  

七、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包括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女职工开展特色活动提供条件等。

  

八、依法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

  

九、要发挥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工会、职代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企业职工公布。

  

十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到期后,应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修订并签订下一轮专项集体合同。

  

会议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成员;

3.会议原则:

树立简明、高效之会风。

3.1布置工作讲标准(工作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间进度检查);

3.2检查工作问过程(完成过程汇报总结与检讨);

3.3汇报工作讲结果(总结与结论评价与调整);

3.4请示工作讲方案(存在问题点与建议);

3.5回忆工作讲感受(成绩与借鉴检讨).

4.参会原则:

4.1专题会议内容所涉及的部门,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到会;

4.2资源性问题会议及对公司重要政策的调整必须有总监及以上人员参会;

4.3对公司的政策性宣导会议需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与;

4.4会议采取签到制;

4.5总裁可视会议重要性决定是否例席,如需总裁出席会议,需提前与总裁秘书约定。

5.职责:

5.1主持人:

会前资料准备与会议召集;会中对会议效果的推进与会议进程控制;会后资料发放范围确定与共享,并对落实事务予以跟踪,直至关闭;对会务负领导责任;

5.2组织与会务:

受主持人领导,负责会议前、中、后期的协助工作;具体负责会议准备(会场、人员)、签到整理并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会议纪要整理与发放等;

5.3参会人员:

会前准备;会中积极参与;会后就会议精神向下

作宣导,对落实事项向下作布署;

5.4稽核与跟进:

检查各项会议执行情况;对会议决议与精神的贯彻予以稽核;对会中布置任务的完成与问题的关闭进行检查与稽核;并对稽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6.分类:

会议按层级与范围分公司、部门两级,两级会议按性质再细分为例会、专题会、紧急会议,部门不设专题会。

6.1例会:

6.1.1定义:

有固定的召开频率,内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服务领域;

6.1.2公司与部门的例会统一交由目录管理员(总裁办秘书)列入公司《例会名录》进行管理。

《例会名录》的不定期调整由总裁办组织商榷并及时公布;

6.1.3已列入《例会名录》部门例会,部门对其调整与取缔拥有建议权,以联络单方式说明理由,由总裁办核准后,由目录管理员统一调整后公布;部门新增的例会,请知会目录管理员统一调整后及时公布;会务主持人员按《例会名录》要求如期召集会议.

6.1.4《例会名录》的定期调整由总裁办每年年未组织一次,并依评估结论作调整,次年年初由总裁办公布当年《例会名录》,并对上年度各部的执行作情况汇报。

6.1.5《例会名录》常设信息点有:

会议名称、召开频率与时间、会议内容(主题、议程)、主持人、与会人员、会务等。

6.1.6公司、部门的例会会议纪要或决议必须抄送总裁办备案。

7.专题会:

凡因解决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重要问题或事务,需涉及二个以上部门间(不含的二个)沟通与协调,可由提案人向总裁办秘书申请,由总裁办确认后统一安排与组织。

8.会议要求:

8.1前期准备:

8.1.1除紧急会议外,其它会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由会务将相关资料及开会通知发至各与会人员,以便会前做好思考与信息收集;

8.1.2通知内容:

应将会议名称、主持人、具体时间(开起与结束)、地点、与会人员、会议主题与议程(例会名录中已作记录的不再要求,专题会议此信息必不可少)详细告知与会人员。

8.1.3会务应于开会前十分钟准备好会场及开会时的演示资料;各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携带,避免中途准备资料而干扰会议)。

8.2纪律要求:

8.2.1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紧急任务或销假中)须提前报请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授权其职务代理人参加会议,否则视同缺席;

8.2.2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否则分别处以20元/次(迟到、早退)和30元/次(缺席)罚款;

8.2.3会议中,与会人员手机应调至震动;如因接听电话干扰会议,经主持人提出拒不改正的,罚款30元/次。

8.2.4会议中,严禁大声喧哗,统一听从会议主持人安排,发言

不得偏离议题或带有人身攻击;经主持人指出拒不改正的,处50元/次罚款。

8.2.5会议结束后,由会务处理会议场所的整理,并且关闭设施与空调、灯,否则对会务人员处20元/次;

  8.2.6会议相关人员(主持人、组织者、与会人员、记录员、会议中落实的工作事务负责人)应按本规定履行职责

 

,否则视为怠于履行工作,视情节轻重处50-200元罚款。

代理人怠职责任由授权人承担;未传答造成的怠职责任由传答人承担。

  8.2.7会议主持人、稽核与跟踪员、部门负责人对违纪人员可在此规定范围内行使处罚权提报权,经综合管理部复核后作通报,并在当月工资核算中予以引用。

8.3会议组织要求:

8.3.1会议主题、议程、持续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统一控制,与

会人员应围绕主题按发言和参与讨论,严防偏离主题。

8.3.2会议原则上按既定的时间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议

主持人决定,由会务提前10分钟将推迟信息及调整后具体的召开时间(或取消信息)通知与会人员。

例会不得取消,如延期,需将延期召开理由以联络单方式报备总裁办,以此作为对执行会议的考核依据。

8.3.3会议讲究高效:

8.3.3.1避免悬而不决:

属与会人员权责内事务,应当场解决,以会议结果(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共享来关闭问题点;权责内无法决策的(如资源问题、权限问题),主持人也应在会议中明确解决思路,并依此落实推进责任人,并拟制完成时间、安排任务的追踪与稽核人,以确保会中的布置事项在会后得到落实。

  8.3.3.2避免决而不行:

与会人员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会议精神传达或上报至部门相关人员(主持人对此有特别要求的,依主持人要求),会议主持人应指导会务人员(记录员)于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发至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

如涉及工作布置的会议,会后相关人员应按会议中确定的进度如期完成,不事先提出困难并获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同时知会稽核、跟进人)、又不如期完成的,视为怠于完成工作。

  8.3.3.3承前启后、循序见进:

例会中有涉及工作任务分配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次会议布置事项进度汇报”环节;例会中涉及工作计划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期计划的达成情况汇报”环节。

 9.会议文化(六问):

9.1我们今天的行动准备好了吗?

9.2会议内容事前检讨过了吗?

9.3要发言的意见都准备好了吗?

9.4为了使讨论活跃你准备好了吗?

9.5起点开始,正点结束了吗?

9.6会议结果满意吗?

9.7会议结果共享了吗?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