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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汇集

 

****88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活动管理制度.................................21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25

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27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29

实验室安全监督制度...............................31

 

实验室准入制度

一、实验场所限制进入。

二、只有本实验室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经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后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本实验室区域。

三、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允许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16岁以下儿童不应被授权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

四、来本中心进修学习的外单位技术人员使用实验室前,必须接受生物安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非实验室人员和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1.检测检验中心的仪器、设备有两种管理形式:

1.专管共用;2.专管专用。

3.专管共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员由科主任确定,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通知保管人,并填写使用记录。

使用前后由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

4.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应参加新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填写并保管仪器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

5.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者,均应先培训,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6.仪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

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7.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确需变动,须征得科主任同意,并重新进行校准和检定。

8.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负责所保管设备的日常维护,不用时罩上防护罩。

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证性能完好,防止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坏。

9.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

10.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

11.检测仪器设备在检测检验中心内的借用,由科室自行商定,但科室之间的调配须经站领导同意,并通知总务药械科备案。

12.检测检验中心仪器设备概不外借。

二、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

1.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科室拟定,技术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批准后交有关人员办理。

2.仪器设备到货后,由科主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合格者由原办理购置者联系返修或退货。

三、检测仪器设备的维修

1.检测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科室提出维修计划,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交总务药械科办理。

2.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进行计量检定。

四、计量器具的检定

1.用于质量检测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按计量部门要求进行定期检定,由检测检验中心负责周期检定工作。

2.凡经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均按检定结果分别贴上合格、不合格或停用三种标志。

3.检定后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未被排除或超过检定周期未检定以及电源不符合要求时,仪器设备不准投入检测工作。

4.凡检定的精密仪器,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五、检测仪器设备的降级使用及报废

1.当仪器设备功能丧失或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2.凡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各科室提出申请,确定精度和使用范围,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降级使用情况,应载入仪器设备档案。

3.凡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各科室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批准后,将报废仪器设备交总务药械科统一处理。

 

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一、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一名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对实验人员进行日常监测并建立实验室人员的健康档案。

二、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对实验室人员常规健康监测的情况对实验人员健康的状况做出评价。

三、生物安全负责人全面掌握实验人员的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状况及时处理,制订预防措施及实施。

四、实验室负责人严格出勤登记制度及时调查了解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生物安全委员会开展实验室工作前对实验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定期(半年)临床检查,实行系统监测。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才能进入BSL-2及以上级别的实验室。

七、如实验室人员出现:

患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妊娠;已在实验室控制区域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实验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一旦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中心生物安全委员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到医院就诊。

就诊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将近期所接触的病源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接诊的医务人员。

九、经医务人员预检、观察、排除患者患传染病的可能性后可转诊至相应科室。

十、若为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直接转诊到传染病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就诊。

转诊时应严格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必要时请急救中心转诊。

如需要留诊观察使用单间病房。

十一、实验室出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尽可能采取有效的主动和被动免疫。

 

实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中心技术资料管理,以下技术资料由各科室收集、整理,交检验中心办公室保存。

1.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2.检验规程、规范、细则、大纲、操作规程和方法;

3.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仪表、设备的使用、维修、降级和报废记录;

4.仪器设备明细表。

二、存档资料保存期限如下:

1.检验原始记录3年;

2.检验报告3年;

3.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2年;

4.样品发放入库及处理登记本2年;

5.计量合格证2年。

三、技术资料的管理

1.技术资料由检验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管理;

2.技术资料入库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3.检验人员如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得借阅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4.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特殊情况需经主管中心主任批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为用户保守技术机密;

6.超过保存期的资料经检测主管主任批准后才能销毁。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

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

一、进入实验区的规定

1.实验场所限制进入。

2.本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

3.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允许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16岁以下儿童不应被授权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

4.进入实验区必须换鞋,并将换下的鞋整齐摆放。

5.禁止在实验区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区内不得贮存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6.实验区的门应保持关闭,各实验区工作人员出入实验区必须随手关上门。

7.来本中心进修学习的外单位技术人员使用实验室前,必须接受生物安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防护

1.在实验室里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连体衣、隔离服或工作服。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戴上合适的手套。

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手套,然后必须再次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必须戴安全眼镜、面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如去饭堂、办公室、图书馆、卫生间等。

6.不应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7.实验室内的防护服不可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

8.实验室各污染区配备高压消毒锅,生物潜在危害污染废弃物应经有效的高压消毒后才放进污物桶清洗。

三、人员培训和管理

1.向管理人员和所有检测人员提供并完成与工作相关的充足有效的技术培训。

2.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和“普遍性防护原则”安全意识。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HIV检测技术和省级以上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复训,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监督。

3.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对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必须告知新上岗人员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进行安全教育,直至有能力后方可单独工作。

5.实验室主任应了解所有工作人员。

在安排工作区域时,要根据人员的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材料,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6.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非实验室人员和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

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它消毒剂消毒伤口。

2.皮肤污染:

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0%乙醇或其它皮肤消毒剂。

3.粘膜污染:

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衣物污染:

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污染物泼溅:

发生小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6.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

由于甲醛有致癌作用,不宜用于生物安全柜和实验室的常规空气消毒。

7.如果实验室一旦发生了重大泼溅事故,应按严重情况处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1)从污染处疏散人员,但要防止污染扩散;

(2)控制污染——锁门并防止进一步进入;

(3)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等,以便查清情况,确定消毒处理的程序;

(4)如果认为合适,可进行生物安全柜和/或实验室的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但生物安全柜和/或实验室必须有可靠的密闭性能,人员必须完全离开。

【生物安全柜:

25ml福尔马林和等量水混合后放在一个蒸发皿中使其在密封的生物安全柜中蒸发,保持至少6h,最好过夜。

实验室:

福尔马林和水的体积根据实验室大小而定】。

具体操作可按说明书执行。

(5)发生溢出后应离开房间约30分钟。

穿防护服,被溅的地方用经消毒剂浸泡的吸水物质覆盖;消毒剂起作用10-15分钟后清理该地方。

移走吸水性物质,用消毒剂冲洗该地方。

二、意外和事故登记、报告和检测

1.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登记,内容包括:

意外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处理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2.意外和事故的报告和检测

(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

同时抽血检测HIV抗体,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要定期检测。

(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

 

菌种、毒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菌种、毒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应具有严格的隔离管理、实验条件,所保存的菌、毒种,应按国家规定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

二、认真做好登记,统一编号,冻干保存,按期传代、鉴定,并作好有关实验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发生菌、毒种变异或死亡,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三、当地所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上报,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按上级规定时间销毁处理。

新发现的菌、毒株,要做好原始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上报、领取一二类菌、毒种时,应有两个人参加办理。

四、因工作需要使用菌、毒种时,应提交申请报告,办理审批手续,在使用过程中应接受菌、毒种报管人员的监督,工作结束后应作好善后处理。

销毁菌、毒种应至少有两人参加。

使用、销毁时均应作好登记备案。

一二类菌、毒种操作应备有专用实验室和污水净化、消毒处理设备。

五、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索取菌、毒种或向下级单位发放菌、毒种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续完备,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一、二类菌、毒种不得邮寄;三、四类菌、毒种邮寄时,应执行有关规定。

六、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工作之便,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株交流。

切实做好菌、毒种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菌、毒种的运输需要三层包装系统,主容器必须防水、防漏,在外包装内附有详细的检验申请单或样本、菌毒种信息单,在外包装外醒目位置贴有生物危险标识。

八、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单位需必须按规定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获得准运证书后,由专人专车运输;运输专车上备有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运输过程发生泄露时,要有效地采取防护、消毒等应急措施,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需向省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运送HIV标本的,应向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多次运输,运送HIV样品应为血清或血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运送全血。

血清和血浆样品应由专人运送;运输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要专人和专用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菌(毒)种或者样本。

要记录每次运输的运送时间、运送地点、样本数量、运送目的、运送人等信息,以备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中心有关安全制度,实验室主任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各室安全责任人。

二、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病原微生物样品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贵重物品和高档设备,要专人保管。

三、加强对水、电、火源的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要正确使用和维护仪器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四、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员在岗,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

五、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

六、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七、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实行赔偿制度;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时,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个人防护的配备原则穿着适应的工作服或防护服、鞋套或专用鞋等。

二、在进行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镜,穿隔离衣。

三、严禁在实验室中穿凉鞋、拖鞋、露趾和机织物面的鞋。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乳胶手套或双层手套,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结束或者离开实验室,防护用品应先消毒、后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六、标本采集时工作人员应遵循生物安全的要求,操作者均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

七、要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检样,应退回样品质控室,要求重新采样。

八、凡有时间性要求的检样,必须立即检验。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检样,要妥善保管,并须注明采样时间、保存条件和检验时间。

九、检验要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原始记录,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及时打印检验报告单。

十、检验报告要符合工作规范要求,按规定程序作好审核签字盖章,随时发出。

十一、实验室内的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要定期检查并有清晰的标签,仪器要定期保养检修与调试,减少与避免检验结果的技术误差与人为误差。

十二、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等要专柜保管。

十三、各种试剂、器材应有领取和消耗记录,贵重仪器要实行使用登记,破损遗失应有报告。

十四、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会客,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十五、恒温工作室禁止用湿布拖地,禁止随意开启门窗。

十六、离开实验室以前,要细心检查水、电、暖气和门窗,防止事故发生。

下班后及节假日,必须切断水源、气源、电源,关好门窗。

十七、实验室要设置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或挪作它用。

十八、实验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实验活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

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

培养箱、高压锅、普通

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据实验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

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账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3.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4.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明规

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账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

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3.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4.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2.在进行高压、干燥、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3.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进行,如发生菌液、病原体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4.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可用新洁尔灭、过氧乙酸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5.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染菌带毒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

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

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

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

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准备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

1.目的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管理,保证实验室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实验室安全地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检测检验中心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财物。

3.职责

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保证相关岗位仪器运行安全和安全保管维护的责任,科主任有管理全科的实验室安全和保卫责任。

4.安全保卫管理

4.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4.2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4.3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试剂,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试剂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加锁严格保存。

4.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打闹,废弃物要按生物安全规定处理。

4.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污染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各大型仪器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

4.6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其管理和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过安全消防培训。

如遇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如遇水灾,应及时关闭总水阀,并向科主任和上级报告。

4.7下班或节假日,未开展的各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

加班的人员,必须注意实验室的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4.8防盗是全科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如遇到陌生和可疑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询问,以免其误入工作和办公区域。

4.9凡持有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4.10做好保密工作。

实验室所进行的实验记录、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等,未经负责人同意均不得向实验室或课题组外的个人和单位透露和提供。

如有患者查找原始结果应在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如科研需要借阅资料、实验材料、实验标本等活动,需有带有单位的报告书和得到本实验室科主任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4.11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科研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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