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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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本工程具有建设工期短、任务量大、专业分包多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履行项目总承包管理职责,特制定此方案,确保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不负发包方期望。

17.1总承包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明确专业承包人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方法。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工作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协调,包括发包人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的管理、协调,并向发包人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A类甲供设备安装提供配合服务(分包管理及配合)。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发包人专业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视作总分包关系,对发包人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须在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一切对外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联络传递,如向业主、设计、监理、监督检查机构等的联络,除经发包人授权同意外,均应通过发包人进行。

17.2总承包组织机构和任务目标

为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要求,充分利用我单位专业技术专长,以及加强内外的联系、协调、指挥、管理工作,本工程施工实行项目部管理模式,由项目部对工程施工实行全面统一管理。

项目部设项目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经营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

其下设专业施工作业分部,负责各专业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

职能部门对各作业分部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项目总工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全面管理整个工地的各项工作;项目指挥长代表企业对工程全面负责。

组织机构见下图。

 

17.2.1各部门主要职责范围

1、项目指挥长

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担任,负责资源组织调配、外围关系的协调。

对涉及多个单位、需横向协作或涉及总部管理服务部门的问题,组织召开调度会、协调会,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具体如下:

(1)指挥长代表企业对工程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法规,执行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

(3)行使工程项目施工的经营管理权,制定承包范围的各项具体目标,明确职能分工,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负全面责任。

(4)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强化项目管理,搞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保证施工工期、安全、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5)对指挥部的人力、资金、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6)组织项目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成本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7)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定期组织项目安全、质量检查、评审和改进,行使质量否决权。

(8)优化施工外部环境,做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地方政府、相邻标段的施工配合工作。

(9)搞好指挥部的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工程完工后,及时搞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

(11)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条例,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给予处罚。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作为承包人在项目的执行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发包人全面负责;代表公司履行对发包人的合约,并代表发包人行使对项目所有分包商的管理权。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全过程施工生产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全权责任者。

作为承包商的代表,接受并贯彻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指令。

为承包商在本工地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科学地组织和调配参加工程施工的人、财、物资源,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4)对本工程的安全、质量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的安全、质量法规和条例,组织制定和执行保障施工安全、质量的措施。

(5)自觉维护项目法人的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以确保项目法人的要求和局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6)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工作。

3、项目总工程师

(1)组织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对工程质量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贯彻我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程序文件,对工程质量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3)领导和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准备工作计划的编制,主持技术会议,负责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审批施工技术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指导和协助分公司进行技术革新活动。

(5)定期与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6)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4、工程部

(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技术方案,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分部的生产调度、协调工作。

(3)接受监理工程师有关设计变更方面的指令,确认后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及各作业分部。

(4)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跟踪,做好工程项目的生产调度工作。

(5)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有序。

根据发包人要求,与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确保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6)进度管理:

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负责管理。

协调合同范围内以及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竣工等计划安排,避免由于安排不当造成工程返工和索赔;因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的滞后,在其无法按照计划进度完成时,组织制定赶工计划和措施,利用自身施工资源或增大本工程的投入,进行赶工,确保进度按计划完成。

(7)对A类甲供设备安装、发包人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协调、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统筹管理:

负责安排、统筹、管理及紧密配合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包括提供一切所需的协调和管理服务及设施,以便其能顺利施工;

2)界面管理:

负责对与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之间及其与其它施工内容的界面确认;

3)工作面管理:

对施工工作面进行统一协调,负责提供满足各专业工程施工需要的通道与场地,以及按照总进度要求及时提供作业面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工序协调:

协调所承包项目与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分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顺序,如存在管线等安装位置矛盾等问题,不能擅自施工,须协调变更设计后方能施工;

5)标高、轴线提供:

负责向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提供所需的标高、轴线控制点(线),由其自行测量、复线,并负责验收签认;

6)移交管理:

负责协调发包人专业工程的移交管理。

发包人专业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整体或阶段性施工达到标准后,负责进行接收,并负责成品保护;

7)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

负责组织修复因所有专业工程预留、预埋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孔洞、防水、饰面工程等,修复合同范围内因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的实施而受影响工程;

8)竣工资料(竣工图)汇总:

负责接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就专业工程完成资料(包括竣工图)组卷,并按照广州市城市档案馆的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汇总整理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竣工档案资料,达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以及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9)垂直及水平运输:

负责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设施及服务(服务包括垂直运输设备的指挥、操作、维护、保养、安全措施等),供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该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所有垂直运输设备、设施及服务须在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工作完成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组织拆除或退出;

10)脚手架:

负责将已搭设尚未拆除的脚手架设施提供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满足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要求(比如大厅满堂红脚手架,外立面装饰灯,须保留到装修工作结束为止),同时按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要求提供脚手架二次改造;

11)负责临时仓库、临时场地:

负责向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现场临时储存的仓库,每家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和必须四周和上部有固定的防风、防雨、照明的围护空间,具体位置和要求由发包人确定。

负责向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满足硬化要求、面积足够的设备材料堆放、加工区;

12)临时水电:

负责就近提供已布设的临时取水点和排水管、三级配电箱接驳点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并设专人负责为分包单位进行水电接驳;

13)专业配套:

负责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承接工程或变更专业短缺等原因造成分包范围内的开、补洞(槽)、板梁洞口加固,配线(管),沟(槽),基础等;

14)雨、污水抽排:

负责协调完成施工场地内临时用水排放,雨水、地下水渗漏以及防水地面、管理实验偶发跑水等造成室内积水的抽排工作;

15)雨季措施:

负责现场内场地排水、管线布设,建筑物外围防雨保温和雨季防洪,采取防洪措施;

16)临时照明:

负责对整体工程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供一般性临时照明,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仅就承包工程施工区域提供特殊线路及灯具;

(8)负责开工准备及报建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开工批准手续及工程实施,在工程开工20天前,负责牵头向有关部门申办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

(9)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及验收手续。

5、安质部

(1)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以及交通安全、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

(3)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验收及现场监理工作;

(4)定期检查安全和质量,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检查工作,以及竣工资料汇编整理;

(5)政府协调:

负责与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交涉相关事宜(安全质量的检查等);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管理,并对出现的安全事件或事故承担责任;

(7)质量管理:

负责合同范围内以及发包人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以及组织所有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的实施;

(8)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

负责牵头协调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自身承保范围内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和采购设备材料,需要通过政府竣工验收的,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资料编制汇总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如有需要),满足政府竣工验收要求;

(9)施工总承包服务:

1)安全防护:

负责对整体工程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供一般性防护措施,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仅就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以及人员提供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2)负责及时监督落实各项专业施工单位过程施工的防污染措施,并组织对由于本项目的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承包人自身导致的场内外污染进行清理;

3)负责按照广州市的安全及文明要求,对现场实施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的临时通道的照明、警示标志、走道或临边安全围护、现场场地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和损坏的维修)、现场临时绿化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最新版)及有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4)其它为完成其承担的合同范围外的项目所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所有相关协调,服务配合的工作。

6、物资部

(1)负责材料的接收、采购、检验、运输、保管和分供。

(2)负责机具设备管理,做好机具设备的调配、运输和保管工作。

(3)负责业主提供设备的接收、领用、检验、保管和分供等。

(4)负责施工及办公用电:

1)发包人提供的接驳位置外其余所有的线路及相关设备的敷设;

2)施工期间的所有用电(包括建设单位、发包人及监理人用电);

3)统一规划及预留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接驳位置,安装独立的电表及其它设备,就近向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用电接口;

4)配备备用的发电机组设备,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施工能正常进行(包括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用电),不影响施工进度。

7、综合部

(1)负责协调地方关系。

(2)负责项目部行政和后勤管理接待工作。

(3)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其它日常事务。

(4)政府协调:

负责与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交涉相关事宜(如环保、卫生防疫、治安管理、保卫);

(5)施工总承包服务:

1)卫生清洁:

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协调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将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由承包人设立的现场密闭垃圾堆放处,并负责清运至场外。

负责每天清理,和外运现场施工垃圾(包括现场堆放点的施工垃圾以及所有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生产的施工垃圾),发包人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建设单位或其他主要领导视察)要求立即清理,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时限完成;

2)办公室提供:

负责提供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办公室;

3)现场消防:

负责临时设施外部、现场室外、室内等公共部位的消防管线布设及水源和灭火器等,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自行负责仓库、特殊作业区的消防器材;

(6)现场管理配合服务:

1)向发包人提供彩色扫描仪(型号:

富士通fi-6230)一部、彩色激光打印机(惠普M451nw)一部、复印机打印一体机一部(富士施乐SC2020CPS)、传真机一部(佳能L170)、投影仪(爱普生CB-X24)一台、照相机两部(佳能S120)、保险柜2个,并负责以上办公设备在整个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

(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要求)

2)在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安装开通一条100M独立光钎的宽带,负责委托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公司负责在施工期间对建设单位、监理、发包人现场办公室的电话、网络进行安装、维护和故障修理;

3)负责在现场提供板房20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包括:

建设单位、发包人办公室13间,样板间1间,备用间1间,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各1各,并配备足量齐全的配套办公家具、档案柜、桌椅及空调设备等,房间布局及开间尺寸等要求由发包人确定;

4)负责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发包人现场会议室、办公室已有办公设施(包括板房、办公卡位、空调、室内照明)的维护及修理,安排最少1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建设单位、发包人现场会议室、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发包人所在项目部做到24小时有安保人员监控。

8、经营部

(1)负责项目工程的预结算;

(2)负责财务的日常管理;

(3)负责项目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4)承包人于各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时,与所有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17.2.2总承包管理任务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

满足国家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目标:

Ø计划进场日起:

2015年5月13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Ø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5月15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Ø计划工期:

224日历天;

Ø竣工日期:

2015年12月25日;

Ø其它节点工期:

厂前区(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

序号

里程碑名称

完成时间

备注

1

第一方混凝土浇筑(承台浇筑)

2015-06-15

2

主体结构封顶

2015-08-15

3

砌筑施工完成

2015-09-25

4

装修及机电安装

2015-11-20

5

竣工验收

2015-12-25

含室外工程

厂房区(车间1):

序号

里程碑名称

完成时间

备注

1

基础工程施工完成

2015-06-20

2

钢结构吊装完成

2015-08-30

3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

2015-10-15

4

设备基础及室内地坪完成

2015-10-30

5

装饰安装工程完成

2015-11-30

6

竣工验收

2015-12-25

合同范围内工作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Ø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为零;

Ø重大的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Ø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Ø重大的交通事故为零;

Ø杜绝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

Ø安全信息报送及时率、准确率100%;

Ø一般人身伤害事故频率低于2‰;

Ø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Ø无新增职业病事件发生。

文明施工目标:

Ø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协议》、《现场HSE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Ø树立企业形象,遵章守纪;

Ø作业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Ø讲文明礼貌,不野蛮施工;

Ø生活、生产垃圾回收率100%。

17.3总承包管理服务内容

项目总承包管理的重点内容有:

Ø施工总平面管理;

Ø施工总进度管理;

Ø主要施工机械管理;

Ø半成品和成品、材料设备管理;

Ø对专业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的管理;

Ø访客和车辆管理;

Ø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管理;

Ø工程资料管理;

Ø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

Ø施工配合服务。

17.3.1对施工总平面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统筹管理和合理安排本项目的施工区域及办公生活区域,包括工程施工场地和临时建筑用地。

2、规划并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空间流水布置图,确定永久性建筑的施工顺序和临时设施的布置,确保各专业承包人有合适的施工空间完成所负责的工程。

3、总平面布置原则:

(1)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紧凑合理,不用(或少用)施工用地;

(2)保证场地施工道路畅通;

(3)科学确定施工区域和场地平面布置,尽量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叉作业,提高劳动效率;

(4)各项施工设施布置要满足方便生产,有利生活,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要求;

(5)将生产性和生活性设施分开布置。

4、统一安排承建本项目的临设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临时道路、场地硬化、场地绿化、临时排水排污等,并承担日常管理和维修。

5、临时施工道路包括施工范围内循环路、循环路与拟建建筑物之间通道、循环路与市政道路间的连接通道,必须硬化,保证平整、坚实、畅通,满足施工过程中各种大型机械的通畅运行。

6、负责全部施工作业通道的搭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通道畅通并有显著标志,无建筑垃圾,有良好采光或照明。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施工作业通道上达不到要求的,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对现场生活区统一管理,负责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配套设施,如公共厕所、公共浴室等。

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7.3.2施工总进度管理

1、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以总工期为依据,包括专业工程的施工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批。

对专业工程的工期进度作出合理的统筹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审查和协调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有权根据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各专业承包人合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主体施工工程及各专业工程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确保各专业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工程进度总计划实施。

4、对专业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工程及总承包施工项目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保证主体工程与专业工程之间协调推进。

5、在施工过工程中,若专业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在某节点实施进度计划严重滞后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

无论是专业承包人原因还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原因,造成专业工程停工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都应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予以顺延。

由于赶工措施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予以补偿。

6、对各专业工程提供必要的协助,为专业承包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须的工作面、专业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脚手架操作面、吊装机械和垂直运输的配合,以确保专业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

因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未能对专业工程提供必要的配合,以及未能有效管理专业工程进度的,并由此造成主体工程或专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进度有所落后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需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7.3.3主要施工机械管理

1、对进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

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各专业承包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在进场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将有关申请、登记报工程师审批。

凡是没有办理进场登记、审批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不得进场。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确保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有缺陷的施工机械不得作业。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及时对现场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停止使用。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机械用电的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对专业承包人进行安全用电交底,并负责对现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对大型机械进行统一调度与管理,有权要求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单位配备专职调度管理人员。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拆除、退场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7.3.4半成品和成品、材料设备管理

1、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专业承包人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由各方自行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责任进行全面统一管理。

由于承包人不善造成其他承包人的半成品和成品损失的,责任单位须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一切责任,责任的裁定由工程师及发包人专题会议决定。

当专业承包人完成工程中间验收并移交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后,其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

2、总承包施工项目或专业工程的某些区域(关键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如设备安装阶段)时,在得到工程师批准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权在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对进入关键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即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的人员数量。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需要执行关键区域出入管理5天内,书面通知各有关专业人并上报工程师和发包人;专业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3天内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递交进入关键区域申请表,确定进入关键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数量,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制作进入关键区域的特别通行证。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派驻专人验证放行。

在专业承包人的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单位验收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将特别通行证收回。

4、由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关键区域出入管理不力而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返工或影响关键节点工期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7.3.5对专业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的管理

1、对专业承包人送到工地未安装的材料设备负责保管的管理责任。

2、对于专业承包人提出的材料设备进行进场申请,须在2天内予以批复。

17.3.6访客和车辆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工地现场来访客人(指不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车辆进出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工地现场的治安保卫和门卫管理,来访客人须凭有效证件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发放临时出入证,常驻车辆须办理车辆出入证、临时车辆须登记,才能进出工地现场。

合理安排各单位车辆的停放位置,杜绝出现乱停乱放阻碍施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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