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传统民居街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整治规划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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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传统民居街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整治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XX市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为指导XX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更新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区内的各项保护与建设,提供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更新的技术法规依据,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正在研究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方法》制定。

本规划是在对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文物古迹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XX市领导与居民对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分与确定是依据《XX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而进行的,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是该规划确定的XX古城八个历史文化保护区(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南市街历史文化保护区、八境台历史文化保护区、郁孤台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山路历史文化保护区、姚衙前历史文化保护区、通天岩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七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一。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XX古城东部,临近贡江和建春门,北至柴巷、梁屋巷路口,西南至和平路,东南至大公路,包括梁屋巷、六合铺、XX巷、东门井、油滴巷及赣江第二幼儿园、XX市政协、航运局幼儿园、市副食品公司储运车队仓库、XX酒厂二车间、六合铺东边民居,总面积约6.14公顷。

规划内容包括:

1.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空间整治规划,3.XX巷、六合铺立面整治规划。

第二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根据《XX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以及《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以生活居住、商贸服务为主要职能的,以XX巷、六合铺、筠阳宾馆、新安书院及普通民宅群为主体的,具有相对完整的成片XX地方传统居住街区特征,是集中体现XX城市传统商业、住宅历史风貌的特色区域。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其保护的中心主题是保护祖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XX独具特色的反映明清及民国年间的商业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保护区文化内涵,树立地方文化的自信与自尊,并以此为基础,振兴地方文化和经济。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其保护的内容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各级文物点保护、各级保护范围划定、传统空间格局保护、建筑高度控制、保护更新要求、居住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区人口容量控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等。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其保护的基本点是充分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发展商业、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的关系,制定具有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

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纲领:

开发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商业文化价值,促进旅游发展,体现赣南历史旅馆餐饮特色;保护传统店宅居住形态,改善居住环境。

 

第三章保护框架规划

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丰富集中,传统风貌保存完整,是一个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历史街区。

保护框架规划制定的目的是在概括提炼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整体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一、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自然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三部分组成。

(一)自然环境要素

自然环境是指有特征的地貌和自然景观,包括地理条件和气候,物候条件。

从街区内部看,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建筑密度高,绿地稀少;从街区外部看,历史文化保护区处于一个三江合流、群山环抱的XX大环境之中,且靠近贡江。

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即指对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贡江之滨的自然环境特征的保护,还包括街区内古树绿化等的保护。

(二)人工环境要素

人工环境是指人们创建活动所产生的物质环境。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保留有大量成片的明清及民国时期商业住宅建筑群;街区内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筠阳宾馆、新安书院;街区内还有反映历史风貌的各种特色构件如东门井、跨街门洞等;街巷体系保存完整成型于宋代,至今保存完整。

对人工环境要素的保护即指对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以贡江为背景、以传统街巷为骨架、以古井、过街门洞等各处历史遗构为点缀、以街道为主要对外联系渠道,对大量传统商业居住群体及文物点为主要内容的人工环境特征的保护。

(三)人文环境要素

人文环境是指人们生活风貌的环境体现。

XX悠久的历史孕育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艺术和民风民俗。

街区文化气息浓厚,传统商业内容丰富,民俗活动独具特色。

对人文环境要素的保护即指对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的社会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方面所反映的人文环境特征的保护,特别反映在对当地独具特色的酒楼、客栈、作坊、会馆、店铺等各种商业性建筑及商业文化的保护上。

二、保护框架的结构

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拥有特色的建筑构件和有价值的文物古迹,更有独特的赣南文化艺术,这些是XX古城悠久历史的积淀,是传统文化的体现,这些要素反映在空间上为节点、轴线、区域三部分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有机关系所共同构成的城市景观特色。

(一)节点

节点是人们感觉和识别城市空间的重要参照物,也是人流聚集的核心。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节点有:

1、建筑物类:

客栈(筠阳宾馆、宾谷馆、群仙馆等)、民居(陈氏民居等)、酒楼(万源酒楼等)

2、构筑物类:

跨街门洞、古井、马头墙等

(二)轴线

人们组织生活的主要道路,亦是人们体验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主要通道。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轴线有:

1、建筑文化旅游轴:

六合铺南端油滴巷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主要入口,街道以石板铺地,街边店铺林立,尤其是不同特色的建筑如西洋派建筑、客家建筑、徽派建筑等各具有自己独特的景观,建筑的修复或新建应考虑街区的多样建筑风格,人们能通过建筑感受到街区历史上作为商业中心各种地方文化交织的特色。

2、街道商业生活轴:

沿XX巷两侧设置各色传统特色餐饮商业,为XX居民与旅游者服务,各店铺应以风格亲切、尺度平易近人的高档次小店为主,使历史文化保护区呈现出平和、朴实、亲切而高雅的具历史文化感的生活氛围。

(三)区域

指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地段或街区,人们在其中活动能得到与其它的地段或街区明显不同的感受。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区域主要有两种:

特色商业带:

集中在XX巷、六合铺沿街一带,特色店铺、作坊、客栈、酒楼密集,传统商业气息浓郁。

传统居住区:

集中在街区内部,即非沿街地带,具浓厚的生活气息。

三、保护框架的主题

保护框架的主题的确定是为了突出保护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内涵,体现XX古城的特色。

主题一:

“展示赣南会馆餐饮民俗风采”

保护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商业文化内涵,通过沿街店面等空间载体,结合商业文化旅游业发展的要求,弘扬当地的优秀传统商业,以此来带动优秀传统工艺、优秀传统餐饮等内容的发展,再现昔日商业餐饮发达且民俗气息浓郁的历史景象。

主题二:

“荟萃XX缤纷传统风格建筑”

保护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筑文化,充分挖掘街区内高安派、徽派、赣南派、西洋派等各种风格的建筑特色,再现昔日XX巷地区商业繁华所带来的建筑风格缤纷景象,成为当地传统建筑的集中荟萃之地。

第四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一、单个文物点保护范围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并且“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

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XX市在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处(筠阳宾馆、新安书院)和一些有价值的传统民居和特色构件。

为了对这些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切实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个文物点按规定距离划分不同等级的控制地带,执行不同等级的保护规定,以使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环境风貌符合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

保护等级和范围的确定,既可保证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完整,又可保护文保单位周围的环境,使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持合理的距离和高度,并协调环境气氛。

(一)保护范围

指为了保护文物本身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即在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即一级保护区)以外划一道保护范围(一般为界线外50M一圆周,但视现状建筑、街区布局而定)。

列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民居地段的界线以内,要求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基本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有关部门审定批准。

指列为国家、省、市级的文物古迹、建筑、园林等本身,(指四至范围界限以内地区)。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该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二)建设控制地带

1、对碑刻、古井等这几类较低矮的建构筑物,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控制为防火绿化带或居民形式的平房,建筑物二层高度控制为8M。

2、该区内凡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无需保护的建筑应逐步拆除,新建建筑色彩应采取黑、灰及XX民居特有的色彩、装饰、建筑形式,其它细部必须是XX传统民居的做法。

(三)环境协调区

指为了保护文物周围环境的完好所必须控制的地段。

在二级保护区之外再划一道界线(一般为界线外100M一周,但要视地形、地貌、现状建筑、街区布局而定),要求在此范围以内的建筑和设施在内容、形式、体量、高度上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以取得合理的空间与景观过渡,保护古镇的环境风貌。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灰为主色调,最大建筑高度为三层,建筑功能应以居住与公共建筑为主,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有限资金的重点投放,以精致代粗糙,起到保护试点和带动的作用。

(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

(1)定义:

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包括待定文物保护单位)其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线以内。

(2)保护项目:

已公布批准和待定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

(3)保护要求:

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

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

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4)保护规划与措施

①保护与合理利用

要求:

维护现有使用功能,创造各种条件予以利用,开展文化与旅游事业。

②整顿维修和开发利用

要求:

对现有部分文物点内不利于文物保护的居住、办公等予以搬迁,综合文化旅游业及公共服务设施开发予以利用,赋予其新的内容,并加以维修整理,对外开放。

项目:

筠阳宾馆——整修如故,恢复原有宾馆功能。

群仙馆——整修如故,恢复原有宾馆功能。

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

(一)历史文化保护区定义

历史街区为保存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建构筑物的生活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为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街区。

即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具有以下特征:

要有真实的保存着历史信息的遗存(物质实体);要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即该地段的风貌是统一的、并能反映某历史时期、某一民族及某个地方的鲜明特色;要有一定的规模,在视线所及的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没有严重的视觉干扰以及真实的生活的存在。

(二)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

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主要考虑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范围大小的问题,级别、层次确定问题以及划分方法的问题。

考虑到历史文化保护区所应具有的三个特征,即较完整的历史风貌、有真实的历史遗存,有一定规模、视野所及风貌基本一致,街区的范围不宜过小。

考虑到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均较强的工作”,即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的划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这种效力的体现应不仅仅停留于文件中,更须伴随着具体而落实的财政经济和政策上的支持与援助,街区的范围划定不宜太大。

根据以上原则划定XX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

北至柴巷、梁屋巷路口,西南至和平路,东南至大公路,包括梁屋巷、六合铺、XX巷、东门井、油滴巷及赣江第二幼儿园、XX市政协、航运局幼儿园、市副食品公司储运车队仓库、XX酒厂二车间、六合铺东边民居,总面积约6.14公顷。

(三)保护范围与等级划定

考虑到管理、政策及行政工作的简洁、有效,不宜划分过多的保护层次,每一层次界线划分要清晰,保护方法措施上要区分明确。

考虑到每一历史文化保护区自身情况及周围环境各不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保护需要,实事求是地划定保护范围及保护层次。

基于上述的考虑,并参考国内外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做法,本规划划分为两个层次:

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

其中保护区为保护的重点内容。

其内涵及具体划定界限原则为应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包含本街区“保存着历史信息的遗存”,以及载有真实历史信息的传统建构筑物。

保护区可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的援助施放区域。

1、保护区

(1)定义:

为了保护文物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区、沿街风貌带。

(2)保护项目:

一般情况下大致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主要街道的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物、重要的文物古迹、传统建筑物以及连接这些传统建筑物的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所共同组成的区域。

在本规划区内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为了保护文物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

②历史文化保护区沿主要街道之风貌带

③历史文化保护区沿次要街巷之风貌带

④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有特色、成规模的传统民居建筑群

(3)保护要求:

各种修建需在规划、文物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

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专家评审。

①文物保护单位与文物点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形式应为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应以黑、灰为主色调,高度为二层,功能应为居住或公共建筑。

②沿街风貌带应保持原有的街道传统特色。

所有该范围内的建筑应为坡屋顶,色彩为黑、灰色调,功能以居住及公共建筑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小品如栏杆、休息座椅等应具有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特色,绿化树种选择应符合历史环境。

③传统街巷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建筑功能以公共建筑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高度控制为8M,色彩控制为黑、灰及红褐色、原木色等。

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取掉,铺地应符合XX地方特色,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具有地方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的做法。

④传统民居建筑群的空间格局与建筑形式是XX传统居住形态的主要体现。

因此,传统民居区选择相对完整地段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风格,功能为商业与公共建筑(文化展示等)、居住建筑。

古井、树木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庭院广场)应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充分考虑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文物古迹和总体风貌的受到一定破坏的客观现实,本规划区内的保护区按现状可分为两类:

一类主要指沿XX巷、六合铺一带。

该地段是建筑风貌较完好的地段,同时也是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区域,其风貌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主导风貌。

二类主要指沿梁屋巷一带。

该地段是建筑风貌较差的地段,甚至严重影响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的区域,但为保持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的历史氛围,必须将其划入核心区,通过一定的保护措施后达到整合风貌和烘托气氛的作用。

2、建设控制地带

与保护区成为一体的环境风貌区,即保护区的“背景”地区,所谓的“背景”不只是视觉的背景,而是广义地包含了自然环境“背景”和历史“背景”。

其具体划界原则为:

考虑地貌、植被等自然环境的整体性;考虑由主要景观视点向四周眺望时景观的完整性;结合道路等明显的地理标志,兼顾行政管辖界限。

在本规划区内主要是为了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及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主要风貌带的完好所必须控制地段。

(1)保护项目:

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范围内除核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街区内非沿街巷(XX巷、六合铺)区域。

(2)保护要求: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符合XX地区建筑传统尺度,色彩以黑、灰为主色调,功能应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

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除必须搬迁及拆除的之外,近期都应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第五章用地调整规划

一、规划原则

根据保护与发展XX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原则,通过对现状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同时又改善居民生活,发展旅游,为XX古城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二、总体构思

结合用地布局的调整,,在居住用地中挖掘新的有价值的文物性建筑,将其划为文物古迹,并入科教文体用地和宗教用地中。

逐步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部或相邻地块内的工厂,结合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改造工业用地,在增加居住用地面积、改善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合理开发旅游。

考虑旅游交通问题,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边缘增加停车点及停车面积。

结合现状绿地面积偏低的情况,规划新增绿地,同时注重庭院绿化,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增加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的面积,改善古迹与整个街区的空间环境。

三、规划措施

根据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及现状,在名城规划中对它的定位是“旅馆餐饮区”,根据这个原则进行了以下的规划:

(一)工业仓储用地

逐步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部的工业仓储用地,结合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对该用地进行改造,合理利用。

(二)商业用地

沿XX巷及六合铺规划为商业用地,XX巷沿街商业内容以传统特色餐饮为主,六合铺沿街商业内容以特色客栈为主。

(三)居住用地

适当减少居住用地,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增加老年人活动室。

(四)绿化及广场用地

新增入口开放绿地:

XX巷、和平路入口与东门井、和平路入口绿地。

新增街区中心绿地:

位于XX巷中部靠近筠阳宾馆处,呈三角形。

入口广场:

以东门井为中心,形成入口绿化开放广场。

附表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

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比例(%)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R

居住用地

5.02

3.03

81.76

49.35

C2

商业金融用地

0.41

0.86

6.68

14.01

C

公共服务用地

0

0.56

0

9.12

C7

文物古迹用地

0

0.20

0

3.26

U

市政用地

0.01

0

0.16

0

M

工业用地

0.03

0

0.49

0

S1

道路广场用地

0.67

0.79

10.91

12.87

G1

公共绿地

0

0.70

0

11.40

总用地

6.14

6.14

100

100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建筑尺度亲切近人,其平缓朴实的面貌是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风貌的重要体现,因此对街区内建筑高度进行控制是保护历史传统风貌的重要内容。

一、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高度控制要求

1、文物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维持原有高度;不容许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保护建筑的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坚决拆除。

2、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筑高度控制为一~二层的坡屋顶传统建筑,总高度小于8米。

3、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综合考虑改造开发效益和街区空间尺度的要求,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及三层以下,建筑总高度小于11米。

二、特色景观视廊控制要求

(1)传统街道两侧高度控制要求

街区内严格控制XX巷、六合铺、东门井、油滴巷南等特色街巷两侧建筑为二层及二层以下,总高度小于8米。

保持历史街道的视线通畅,同时保证街巷两侧建筑高度错落有致,以形成富于变化的天际轮廓线。

(2)视廊控制要求

保证独特的景观视廊是保护古城空间格局的重要方面。

XX古城具有两个显著的特色地标:

郁孤台与慈云塔,在整城市形态上具有典型意义。

为保证空间视廊的畅通,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主要视线通道,通过XX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视廊主要有:

建春门——慈云塔的空间视廊

严格控制这条视廊的通透,坚决拆除其中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重塑古城形象。

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计算,规划中取叠加后的最小值为控制结果。

 

第七章保护与更新规划

一、保护与更新模式

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本着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所有建筑物提出分级保护与更新模式。

保存——保持历史原状,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

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文物点对以及沿街传统风貌建筑带中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都较好的建筑物与建筑群,采取保存的方式,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和修缮,修故如故,同时保证其内外部风貌都具有原真性。

保护——原有建筑结构不动,局部修缮改造,主要对明清民国传统建筑较集中成片的区域,采用成片保护的方式,在保护其建筑的格局和风貌、治理外部环境、修旧如故的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市政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更新——对位于需整治地段的一些对传统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进行采取拆除的措施,规划作为开放空间使用或重新设计,另外建造;对各种危棚简屋应拆除,不再进行新建筑的建设。

整饬——对于质量较好,风貌较差的建筑,对其立面进行整治。

附表二:

保护与更新模式比例表

内容

保存

保护

更新

整饬

合计

建筑面积(m2)

2250

26533

7647

1215

37645

比例(%)

5.98

70.48

20.31

3.23

100

二、保护与更新时序

近期(5年内)主要考虑保护地块的保护工作及其周围地段的整治工作。

主要指各个文物点的整修及周边环境的改造;XX巷两侧建筑立面风貌的整治及建筑功能的梳理。

中期(10年内)主要考虑大量传统居住用地的改善工作,以整体提高居住生活质量,同时结合工业用地的调整,完善街坊内的绿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远期(20年或以后)主要考虑大批改造大部分风貌破旧又无传统特色的居住地段。

主要指街坊内部非沿街地带居住地段的改造。

三、保护与更新政策建议

(一)政策建议

合理的政策引导是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更新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有利于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保护的重点上,并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利用经济类政策、行政性政策和法律性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协调平衡工作。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是公益性行为,而非开发性行为。

保护整治的同时着重改善居住生活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二)资金建议

资金方面提倡“政府出一点、单位出一点、私人掏一点”的模式,利用好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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