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基本能力标准推荐能力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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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基本能力标准推荐能力标准》

《县级医院基本能力标准、推荐能力标准》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一、部门设置

按照医院的业务和管理职能,设置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其中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置。

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xx〕第27号)、《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2x〕50号)、《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2x〕123号)、《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2x〕23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2x〕31号)、《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2x〕99号)、《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2x〕31号)《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2x〕6号)、《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2x〕4号)等文件要求,基本科室设置如下:

(一)临床科室。

1.内科。

科室内设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学、内分泌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2.外科。

科室内设置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3.妇产科。

科室内设置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4.儿科。

科室内设置新生儿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5.眼科。

6.耳鼻咽喉科。

7.口腔科。

8.皮肤科。

科室内设置皮肤病和性传播疾病专业组。

9.精神科。

开设精神卫生或临床心理门诊,根据需求确定是否设置住院床位。

10.感染性疾病科。

11.急诊医学科。

12.麻醉科。

13.重症医学科。

14.康复医学科。

15.中医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可使用跨学科科室名称,如“眼耳鼻喉科、五官科”。

(二)医技科室。

1.医学检验科。

科室内设置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等专业组。

2.医学影像科。

科室内设置x线诊断、ct诊断、核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

其中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可根据需求单独设置超声影像科、心电图室。

3.病理科。

4.药剂科(或药学部)。

5.输血科。

二、人员配置

(一)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至少1:

(二)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之比至少1。

0.6。

(三)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之比至少1。

0.4。

(四)工程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占一定比例。

三、医疗技术水平

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常见肿瘤的规范化治疗和镇痛治疗的需要。

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

具体掌握以下基本医疗技术:

(一)临床科室。

1.内科。

(1)呼吸内科。

1)呼吸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规范化治疗。

3)肺炎和copd急性加重期的病原学检查及抗感染治疗。

4)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5)大咯血的规范化诊疗。

6)自发性气胸、张力性气胸的规范化诊疗。

7)急、慢性呼吸衰竭的规范化诊疗。

8)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9)急性肺栓塞的诊断、初步治疗与转诊。

10)肺功能检查。

11)纤维支气管镜检查。

12)血气及酸碱平衡检测。

(2)消化内科。

1)消化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急性胰腺炎的规范化诊疗。

3)消化道大出血的规范化诊疗和综合抢救,包括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止血药物喷洒、钛夹钳夹等止血治疗。

4)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5)肝硬化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6)胃癌、结直肠癌、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7)胃镜、结肠镜检查。

8)规范开展内镜下取异物、内镜下息肉圈套摘除术及电灼术等治疗技术。

(3)心血管内科。

1)心血管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心脏骤停、心源性休克、急性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危象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急性心肌梗塞的规范化药物溶栓治疗。

4)常见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

5)高血压的诊治(包括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规范化治疗)。

6)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规范化诊疗。

7)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规范化诊疗。

8)静脉临时起搏技术。

9)埋藏式心脏起搏植入术。

(4)内分泌科。

1)内分泌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甲状腺危象、黏液性水肿昏迷、垂体危象、低血糖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性高渗综合征、乳酸酸中毒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肿瘤的规范化诊疗,甲亢危象的识别和处理。

4)糖尿病的诊断、分型、规范化治疗;医源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规范化诊疗。

5)代谢综合征的规范化诊疗。

6)可开展内分泌相关检查。

甲状腺素(tsh)、甲状腺激素(t3、t4、ft3、ft4)、胰岛素、c肽等激素测定,甲状腺自身抗体(trab、tgab、tpoab)等自身抗体测定,甲状腺摄碘功能、葡萄糖耐量试验等功能试验以及骨密度测定。

(5)神经内科。

1)神经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脑卒中、脑血管病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4)颅内高压、头痛病因检查及治疗。

5)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6)癫痫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7)肌无力的筛查。

8)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或肌肉疾病等神经变性疾病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6)血液内科。

1)血液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缺铁性、溶血性、巨幼细胞性等常见贫血的规范化诊疗。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的规范化诊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的规范化诊疗。

5)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组织化学分类。

6)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常见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7)白血病的诊断。

(7)肾内科。

1)肾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血尿、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3)原发性肾小球肾炎的规范化诊疗。

4)糖尿病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酸性肾病、梗阻性肾病等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5)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等常见尿路感染的规范化诊疗。

6)急、慢性肾衰的规范化诊断和内科治疗。

7)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流等血液净化技术。

8)肾脏经皮穿刺活检技术。

2.外科。

(1)普通外科。

1)普通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常见外科急腹症的诊断与手术。

3)肝部分切除、脾切除术。

4)门静脉高压症断流术。

5)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6)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全切除术。

7)乳腺癌根治术。

8)右/左半结肠切除术。

9)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10)胆道镜检查及取石术。

11)无张力疝修补术。

(2)骨科。

1)骨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四肢骨折内/外固定术。

3)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

4)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

5)脊椎后路椎板减压、椎弓根内固定术。

6)关节融合术。

7)四肢血管、神经损伤修复术。

8)髋臼骨折内固定术。

9)关节镜手术。

10)肢(指、趾)再植术。

(3)神经外科。

1)神经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颅脑损伤的手术治疗。

3)高血压脑出血的手术治疗。

4)脑膜瘤手术治疗。

(4)泌尿外科。

1)泌尿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膀胱浅表性肿瘤电切术。

3)腹腔镜下肾囊肿去顶、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

4)尿道狭窄手术修复。

5)经皮肾穿刺引流、输尿管造瘘术。

6)输尿管、肾盂、肾实质切开取石术。

7)肾癌根治性切除术。

8)前列腺癌根治术。

9)输尿管镜诊疗技术。

10)男性结扎术。

11)输精管复通术。

(5)胸外科。

1)胸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常见胸部创伤救治。

3)一般心血管外伤的救治。

4)肺叶及全肺切除术。

5)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6)胸腔镜下肺大疱切除术。

7)肺癌、食管癌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3.妇产科。

(1)妇科。

1)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子宫肌瘤剔除术。

3)子宫全切术。

4)子宫附件切除术。

5)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规范化诊疗。

6)闭经的规范化诊疗。

7)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的规范化诊疗。

8)腹腔镜诊断及附件手术。

9)宫腔镜检查术。

10)阴道镜检查及宫颈leep刀锥切。

(2)产科。

1)胎儿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护,胎儿成熟度监测和胎盘功能监测等规范化围产保健管理。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胆汁郁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量异常、多胎妊娠、产后出血、胎位异常、子宫破裂等常见妊娠及分娩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3)子痫、胎位异常等高危妊娠的规范化诊疗。

4)产程监护和产程并发症的规范化处理。

5)单纯剖宫产术(不包括腹膜外剖宫产)。

6)会阴侧切、胎吸助娩、臀位助娩术、产钳术等助产技术。

7)死胎穿颅手术。

8)新生儿复苏技术。

(3)计划生育科。

1)放置和取出iud。

2)放置和取出皮下埋植剂。

3)女性结扎术。

4)输卵管复通术。

5)终止妊娠术。

6)其他技术服务。

4.儿科。

(1)儿科(含新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儿科常见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新生儿感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4)小儿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哮喘、手足口病、急慢性肾炎、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甲亢、甲减、糖尿病、心肌炎的规范化诊疗。

(5)小儿腹泻的规范化液体治疗。

(6)小儿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7)小儿血尿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

(9)小儿结核病的诊断。

5.眼科。

(1)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眼球穿孔伤缝合术。

(3)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4)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

(5)周边虹膜切除术。

(5)动肪、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心包、胸腔、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

(6)血液灌流技术的应用。

(7)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急诊科必备)

(8)床旁血液净化治疗(连续肾脏替代、血浆置换,高流量透析等)。

(9)床边即时检验(poct)。

包括血气分析、血电解质、乳酸、血红蛋白、凝血功能、d-二聚体、脑钠肽、心肌损伤标志物等。

(10)急诊超声检查技术。

(11)急诊溶栓和栓塞技术。

12.麻醉科。

1)围术期体温调控、控制性降压技术。

2)深静脉穿刺及动脉穿刺置管技术。

3)神经及神经节阻滞等疼痛治疗技术。

4)具有两种以上困难气道处理的条件和技能。

5)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中心静脉压、右心房压、肺动脉楔压等)。

6)呼吸功能监测(含呼吸力学)。

7)血气和水、血电解质、酸碱分析、凝血功能等监测。

8)纤支镜用于困难气管插管。

9)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监测等条件与技术。

10)神经刺激器引导下或超声引导下神经阻滞术。

13.重症医学科。

(1)胃液ph监测和腹内压力监测。

(2)尿量、尿比重以及肌酐清除率监测。

(3)出、凝血功能监测。

(4)气道管理技术(纤维支气管镜肺泡灌洗和吸痰术)。

(5)床旁crrt技术。

(6)严重肝功能障碍的规范化诊疗。

(7)经皮气管切开呼吸功能监测,呼末co2监测。

(8)床旁凝血功能监测。

(9)输液加温技术。

(10)声门下吸引。

(11)胸部振荡排痰。

(12)俯卧位通气。

(13)体外起搏和床边临时心脏起搏术。

(14)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

(15)肢体气压治疗(间隙充气)。

(16)无创心功能监测。

(17)镇静镇痛和肌松监测。

(18)高频振荡通气。

(19)体外膜肺氧合(ecmo)。

(20)心室辅助装置。

14.康复医学科。

(1)康复评定。

1)平衡与协调功能、神经功能、感知和认知功能、残疾程度的评定。

2)心肺运动试验。

3)临床步态分析。

4)言语和吞咽功能评定。

5)电生理(emg、ep、神经传导速度等)。

6)高级脑功能和心理评定。

7)痛阈评定。

8)等速肌力测定。

(2)康复治疗。

1)言语治疗。

2)假肢和矫形器应用和训练。

3)简易压力治疗。

4)心理治疗。

5)言语和吞咽治疗。

6)感知和认知障碍的治疗。

7)神经阻滞治疗(电刺激引导)。

8)膀胱和直肠训练技术。

9)假肢矫形器制作和训练。

10)等速肌力训练。

11)减重支持系统训练。

(3)开展下述疾病的临床康复工作。

1)严重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瘫、外周神经损伤。

2)严重骨关节疾病和运动创伤、关节置换术后、矫形手术后和截肢后。

3)严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糖尿病等内科疾病以及ptca和cabg术后。

4)复杂慢性疼痛,例如复合性区域型疼痛综合症、慢性疼痛综合症。

15.中医科。

疑难病和急危重症的中医规范化诊疗。

(二)医技科室。

下述医疗技术原则上由县医院结合实际需求开展,若暂时无法开展,可以与固定的三级医院建立技术协作,通过远程医疗等手段提供服务,或者依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满足临床需求。

1.医学检验科。

(1)垂体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胰高糖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皮质醇)、肾素

-血管紧张素-醛固酮、儿茶酚胺、尿碘、维生素d等测定。

(2)内生肌酐清除率、尿渗透压、尿酶学、尿酸化功能等肾小球滤过功能、肾小管功能检查,尿红细胞形态学检查,尿蛋白定量分析,尿圆盘电泳,尿轻链蛋白测定。

(3)血清免疫球蛋白、补体、类风湿因子、自身抗体(ana、ena)、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抗磷脂抗体、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抗角蛋白抗体(aka)、抗线粒体抗体、抗m2型线粒体抗体、hla-b27抗原测定。

(4)病毒性肝炎的病原学诊断。

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量、抗hcv、hcv-rna定量、hdvag、抗-hdvigm和抗-hdvigg、抗hev-igm。

(5)流式细胞技术检测特异性t细胞数量、t淋巴细胞亚群分析。

(6)病原体的分子生物学检测。

2.医学影像科。

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同基本标准。

能够独立或与相关临床科室共同开展以下诊疗技术:

(1)超声诊断。

1)新生儿颅脑超声检查。

2)早孕胎儿系统筛查。

3)中孕胎儿系统筛查。

4)超声造影检查。

5)三维超声检查。

6)四肢关节超声检查。

7)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检查。

8)能开展术中超声。

9)超声定位穿刺活检、抽液或置管。

10)超声定位穿刺经皮消融术。

11)超声引导下假性动脉瘤的封堵术。

12)经皮肾镜超声定位引导。

13)超声引导下肿瘤冷冻、射频消融等治疗技术。

(2)介入放射学。

1)全身各部位动脉及静脉造影术。

2)四肢动脉、静脉溶栓术。

3)各部位良、恶性肿瘤动脉内灌注化疗/栓塞术。

4)上消化道内支架放置术。

5)经皮穿刺腰椎间盘微创治疗技术。

6)下腔静脉过滤器放置术。

7)经皮穿刺胆道/囊肿/脓肿引流、硬化术。

8)各部位经皮穿刺活检术。

9)无创性心脏功能成像。

10)治疗前定位。

11)1至3级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12)1至3级呼吸系统介入诊疗技术。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大动脉、肾动脉与四肢动脉血管成形术,支架植入术。

上/下腔静脉/髂静脉血管成形术/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滤器植入与取出。

静脉支架植入术。

血管瘤与畸形血管栓塞/硬化治疗。

14)经皮穿刺肿瘤射频消融/微波/冷冻技术。

3.病理科。

同基本标准。

4.药剂科。

(1)调剂工作。

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室)开展肠外营养、危害药品和其他的静脉药物集中调配工作。

(2)临床药学工作。

1)临床药师工作。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会诊与抢救、病例讨论;进行治疗药物监测,推行个体化给药方案。

2)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3)合理用药管理。

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管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中成药;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处方点评。

4)药物信息服务。

定期出版药讯、举办讲座或培训。

5.输血科。

开展abo血型、rh(d)血型的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不规则血型抗体筛查、血型抗体效价检测、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

6.临床营养科。

(1)配制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及代谢膳食。

对常规开展的治疗膳食应依据营养治疗要求计算、设计标准食谱。

定期评估主要营养素的供给量,检查、调整膳食配制,指导营养管理的实施。

(2)按临床需求配制肠内营养液,设计并使用常见管饲液的标准配方。

(3)对临床需要营养支持和治疗的病人进行营养会诊,制定营养治疗计划,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包括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营养查房和随访。

(4)营养(咨询)门诊应用营养药品和医用食品、营养软件、食物模型等进行营养治疗、营养咨询、膳食指导及形式多样的营养教育等工作。

(5)对疑难、重危、大手术患者及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进行营养会诊、营养评估和制定营养治疗方案。

四、医疗服务与教学科研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承担以下医疗服务与科研教学功能:

(一)在承担本县域急危重症和疑难病诊疗服务的基础上,承担临近县域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的诊疗服务。

(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依据医院专科发展推进专科护理建设,建立优质护理示范

病区,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安全、优质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护理服务。

(三)具有较好的教学条件,承担一定的临床教学或临床实习任务,开展对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药事、护理、医技等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开展针对县域疾病谱和适宜技术的科研工作,并向基层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五、设备设施

(一)基本设备设施。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二)病区基本设备。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三)病房单元基本设备。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四)专科设备。

根据县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酌情配置。

以下仅提出与基本标准不同的设备要求。

1.呼吸内科。

设有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或病床的,配备纤维支气管镜、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床旁血气分析仪。

2.消化内科。

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胃镜。

3.心血管内科。

配置主动脉球囊反搏泵,24小时长程心电图检测设备。

设置心内科重症监护病房(ccu)或病床的,配置ccu监护系统。

4.内分泌科。

胰岛素皮下注射泵。

5.神经内科。

动态脑电图仪。

6.血液内科。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7.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带有血液滤过功能)。

8.普通外科。

超声刀。

9.骨科。

椎间盘镜、脊柱内镜、骨密度测定仪、神经电生理仪。

10.神经外科。

手术显微镜、脑室镜、床旁血气分析仪。

11.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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