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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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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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法院审理报告
原告**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的审理报告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2011)*民初字第*号
原告**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
被告**
被告**
三、当事人诉争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诉称,
被告**辩称,
被告**未答辩。
四、对事实及证据的认定与分析
经审理查明,******
以上事实,有**等材料在卷、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
五、处理意见
主审人认为,**。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负担。
以上当否,请审议?
主审人:
**
二O一一年*月*日
篇二:
民事庭审范本
陕
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
民事庭审笔录
案由:
纠纷
开庭2014年6月26上午9时0分至上午12时05分开庭地点:
第一次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代理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当事人(包括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
(写明: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
被告:
。
委托代理人:
书记员: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一)、原告到庭,无委托代理人。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
请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席就坐。
书记员:
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试行规则》的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
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正在监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
取保侯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程
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
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不允许采用辱
骂、讽刺、中伤诽谤等不文明语言,且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
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进入法庭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七)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
应当劝告制止、口头警告、训戒,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
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院,或者经院长
批准予以罚款、拘留,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
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座。
审判长:
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
审判长,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法庭准备
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
四条之规定,今天在旦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纠
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
原告是否到庭:
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日、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所地、请出示个人有效身
份证件。
到庭,
审判长: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与原告
的关系,律师代理的请陈述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请出示个
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律师证。
无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
被告是否到庭,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性别、出
生年月日、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地、请出示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
未到庭,。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庭
已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核对,以上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
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审判长:
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本院
担任审判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审判长:
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告:
听清。
审判长:
被告是否听清楚了?
被告:
未到庭。
审判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
利,现就主要权利告知如下,希望你们注意听,并在法庭上正
确行使。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
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认为与
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本
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
(二)有提供新证据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
有权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经审判长许可,
可以提供新的证据,也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三)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
有权对对方的诉讼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
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
但辩论时必须遵守法庭规则。
(四)有请求调解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
定,你们在本案审理中,直至宣告判决前,都可以根据自愿合
法的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者申请和解。
审判长:
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勘验人
翻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不申请。
审判长:
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
员)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
未到庭。
审判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障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在享有广泛诉讼权利的同时,在法庭上还必须履行以下
义务:
(一)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
滥用诉讼权利;
(二)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服从审判人员的组织、
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与人的诉讼权利;
篇三:
民事审理报告模板-无第三人
审理报告
Ⅰ.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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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充沛性阶段
原告基于法律基础的诉讼请求产生了吗?
法律基础:
法律前提1.
法律定义:
结论:
法律前提2.
法律定义:
结论:
中期结论:
Ⅲ.相关性阶段
被告基于法律基础的请求权产生了吗?
法律基础:
法律前提1.
法律定义:
结论:
法律前提2.
法律定义:
结论:
中期结论:
Ⅳ.证据阶段
1.争议焦点
⑴
⑵
⑶
2.举证责任分派
3.证据认定
Ⅴ.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