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锌钢管合同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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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钢管合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镀锌钢管合同协议书
一般物资、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YH-CLCL-021
需方(简称甲方):
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简称乙方):
宝鸡市百川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本购销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名称:
长岭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楼
工程地点:
渭滨区清姜东五路康乐小区
一、物资、设备概况
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见附件一: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金额(含17%增值税价):
说明:
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项目部验收数量为准。
二、交货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交货时间为:
甲方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交付。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物发往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堆放。
四、运输方式
双方约定运输方式采用大货车运输,运输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货到甲方现场经甲方现场收货代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材料、设备款的70%,安装或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
质保期2年,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支付乙方。
(乙方应在交货或要求甲方付款时将全额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
乙方应按以下开票信息开具发票:
公司名称:
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西安东新街支行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
乙方应该开具合法正规且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六、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货品后及时验收,如有数量、质量等问题,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给予无条件的退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经更换后乙方提供的货品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仍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的,双方可协商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产品质量进行重新检查,检查结果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等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所有已收甲方货款及重新检查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七、包装约定。
八、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甲方要求。
2.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符合陕西省相关标准要求。
九、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十、违约金责任
因乙方延迟交货,应按照未交付货物总额的3%/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公章):
宝鸡市百川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工行宝鸡金台大道支行
账号:
2603037819200023271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附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质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矩形管
100*50*4
支
44
140
6160
2
镀锌管
25*3.0
支
9
57
513
3
32*3.0
支
8
74
592
4
40*3.25
支
1
88
88
5
50*3.25
支
4
112
448
6
100*3.5
支
8
235
1880
7
2.5*3.0
支
13
37
871
8
62*3.5
支
4
160
640
9
焊管
200*18
支
1
270
270
10
120
支
8
42
336
11
1.5寸
支
8
39
552
12
150
支
1
430
430
13
25
支
9
56
504
14
20
支
117
37
4329
15
镀锌圆钢
10*6m
支
39
18
702
16
镀锌扁钢
40*3.5
支
1
30
30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合计
壹万捌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183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