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旱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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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领导机构22区防汛防旱指挥部23办事机构24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2预防预警行动33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42Ⅰ级应急响应43Ⅱ级应急响应44Ⅲ级应急响应45Ⅳ级应急响应46应急响应措施47信息的报送和处理48指挥协调与紧急处置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10社会力量参与411信息发布412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通信与信息保障5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53技术保障54宣传、培训和演练6善后工作61救灾62防汛抢险物资补充63水毁工程修复64灾后重建65保险66防汛防旱工作评介7奖励与责任追究8附则81预案管理82预案解释部门83预案实施时间 (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以及邻近市区发生但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理。

  水旱灾害包括:

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供水危机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防汛防旱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区(镇)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各区(镇)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防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有防汛防旱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21领导机构211区领导1、区长负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2、分管副区长为区防指指挥,具体负责全区防汛防旱工作;3、其他区领导根据区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分赴各地指导防汛防旱工作。

  212指挥等级1当确定为Ⅳ级(蓝色预警)时,由区防办主任(水利局局长)或副主任主持协调相关工作。

  2当确定为Ⅲ级(黄色预警)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指挥协调相关工作。

  3当确定为Ⅱ级(橙色预警)时,由区防指指挥(分管区长)指挥,成立工作组。

  4当确定为Ⅰ级(红色预警)时,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决策,成立工作组。

  22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内。

  221区防指组成区防指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粮食局、安监局、民防局、供销总社、东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气象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中石化**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人武部、公安局、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

  如有人事变动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指)每年发文明确。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非区防指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汛防旱工作外,积极协同和支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

  222指挥、副指挥职责指挥(区政府分管区长)职责:

主持召开区防指成员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汛会商会,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防指、**市政府、**军分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抗洪抢险。

  副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副指挥(区人武部领导)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协助指挥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副指挥(区公安局领导)职责: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职责:

负责区防指日常工作。

  223区防指职责区防指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的规定,组织修订全区防汛防旱预案和调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水情、旱情和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重建、应急修复、物资器材补充等,并做好其他相关防汛防旱协调工作。

  224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政府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人武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

  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水利局:

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旱措施以及防汛工程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防汛防旱准备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公共信息的播发工作。

  区委农工办:

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涉农相关问题等的处理。

  区级机关工委:

负责区级机关防汛抗灾抢险队伍的组建;根据区防指的指令,组织、协调各抢险分队的行动等。

  应急办:

负责全区防汛防旱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发改委:

负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设施项目立项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等。

  经信委:

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供应。

  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局: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工程、防汛物资补充、储备等经费并监督使用。

  国土局:

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住建局:

负责协助指导全区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组织、指导城区居民小区的防洪排(水)涝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泥浆水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在台风警报期间督促停止建筑安装、高空作业和露天起吊等工作。

  城管局(园林局):

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负责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牌及其他高空设施等的检查、加固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和河道等的清理疏通工作;园林部门做好危险树木、行道树等的加固清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组织公路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洪设施;组织协调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水面上的船只、竹木排、浮筒、浮码头等的防台风管理和人员疏散、救助工作;协助做好航道停航措施的落实和停航期间的船只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农委:

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旱、涝等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恢复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综合节水技术;负责种子等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文广新局: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新闻媒体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防台抗旱动态。

  卫计委: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环保局:

负责水旱灾区水质监测,监控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相关信息等。

  粮食局:

负责向受灾地区调运粮食,确保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全区粮库的防洪保安工作。

  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及早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安监局:

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汛期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电厂等重要企业及其他重点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民防局:

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防汛安全工作,承担区政府其它指定的抢险救灾保障等工作。

  **供电公司:

负责所辖电厂和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防洪工程设施运行和防汛、抗旱、排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受灾区域供电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电信分公司:

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中石化**公司:

负责全区防汛抗灾油料的供应工作。

  供销总社、东方国资公司等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有关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供应和单位系统内相关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及时提供和反馈群众需求、求助等信息,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全区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做好与防汛抗旱相关职能工作。

  23办事机构23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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