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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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
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
第5节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系统安全评价方法、过程及结果
一、概述
根据2月2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郑州广贤工贸新丰煤矿等39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豫工信煤【】111号),郑州广贤工贸新丰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二、防突措施
新丰煤矿采矿许可证允许开采二1煤层和一3煤层,一3煤层属低瓦斯煤层,无突出危险性,因此新丰煤矿开采一3煤层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首采措施。
由于一3井田范围仅覆盖二1煤层井田范围东部,井田东西部在部具备保护层开采的条件下,采用二1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方法有:
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
(一)保护层开采
1、一3煤保护层
利用矿方已有的一3煤运输、轨道下山掘出一3煤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布置一3煤层工作面,作为二1煤层的保护层工作面,利用运输顺槽运煤进风,回风顺槽运料和回风,回采一3煤时利用±0大巷、-70抽放巷抽放二1煤层瓦斯。
被保护层二1煤层按照一3煤保护层开采后的卸压角布置二1煤层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
二1煤工作面开采时,在瓦斯抽放巷布置钻场打钻孔测定倾斜方向保护范围和走向方向保护范围。
当测定出二个方向的保护范围后,二1煤工作面上下运输巷应布置在保护范围内。
对保护层一3煤层正在推进的回采工作面,必须超前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由测定的保护范围确定,超前距大于一3煤层与二1煤层层间垂距的3倍,取150m。
2、首采保护层工作面防治瓦斯措施
(1)《煤矿安全规程》第179条规定“开采保护层是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住:
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的标在采掘平面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上,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
(2)根据《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七条:
(四)党保护层留有不规则煤柱时,按照其最外缘的轮廓画出平直轮廓线,并根据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层间距变化,群定煤柱影响范围。
在被保护层进行采掘工作时,还应当根据采掘瓦斯动态及时修改。
(3)当保护层一3煤层留有断层煤柱和其它地质构造留有煤柱时,确定煤柱影响范围,采区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即:
①当被保护层二1煤层采掘工作面采到保护层采空区内所留煤柱影响范围之前,印采区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测方法采用复合指标法;
②当煤层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区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与煤层注水相结合的防突措施。
③当采取防突措施后,要进行防突措施有效性检验,其检验指标和工艺方法与预测指标法相同;
④在该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不需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a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措施:
b在采掘工作面的进风侧安设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
c在采掘工作面附近舍避难硐室,并在硐室内设压风自救系统:
d在距工作面50m安装压风自救系统:
e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⑤当被保护层才过煤层一定距离时,采掘工作面经措施效果检验,确证实工作面已在保护层范围内,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93条执行。
⑥开采保护层2时,凡被保护层在未保护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有关规定。
(4)投产的25采区25021工作面下部一3煤层已部分开采,投产前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检验煤层为非突出煤层后,方可进行开采。
(二)保护层回采期间被保护层瓦斯抽放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开采保护层时,须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
新丰煤矿在采区东翼和西翼保护层回采期间拟经过±0大巷作为矿井东翼采区风巷的底抽巷,-70大巷作为底抽巷,在保护层回采期间进行条带抽放,为二1煤层好的掘进消突。
穿层抽放条带消突后,在二1煤层中采用本煤层机、风两巷对本煤层打钻孔进行抽放。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当前-156大巷东与25采区3条下山贯通,向西接近26采区3条下山西部,因此只需要对25、26采区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根据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2、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新丰煤矿无法进行保护层开采的井田中西部,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采取以下防突措施:
(1)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
(2)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它为巷道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3)党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4)厚煤层分层开采,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20m、下部至少10m(均为法向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
3、工作面防突措施
(1)有突出危险的煤巷工作面有限选用超前钻孔防突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42~75mm的钻孔排放瓦斯。
若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按石门揭煤的措施执行。
(2)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当复合下列要求:
①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布置范围:
倾斜煤层上帮7m、下帮3m。
当煤层厚度大于巷道高时,在垂直煤层方向上的巷道上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7m,巷道下部控制范围不小于3m;
②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预抽钻孔或超前排放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抽放或排放半径确定;
③钻孔直径应当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
若钻孔直径超过120m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④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在重新确定钻孔的参数;
⑤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煤壁。
(3)采煤工作面可采用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有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注水湿润煤壁等防突措施。
(4)采煤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瓦斯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或抽放半径确定。
(5)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媒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
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4m,向媒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
当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四)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1、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均设置采区避难所。
避难所的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设置至少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风门之间的距离不的小于4m,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小于70m,如小于70m时,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
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3、为降低放炮诱发突出的强度,可根据情况在炮掘工作面安设防突档栏。
4、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
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min。
5、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但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6、工作面避难所应当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爆破工操纵放炮的地点。
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
工作面避难所应当能够满足工作面最多作业人数时的避难要求。
其它要求与采区避难所相同。
压风自救系统复合下列要求: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上;
(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均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两不少于0.3m³/min。
三、防突系统安全评价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系统安全检查表表4-5-1
序号
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
评价时现状
结论
1
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确定经授权单位鉴定,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省级煤矿安全鉴定机构备案
煤层均进行了煤层突出鉴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合格
2
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矿井有防治突出的措施计划。
合格
3
主要巷道、石门揭煤、同一煤层同区段采掘工作布置符合规程规定
符合要求。
合格
4
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并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有关参数,填写突出记录卡片
矿井编制有瓦斯地质图,有突出记录卡片。
合格
5
严禁非正规采煤法、风镐落煤
无。
合格
6
眼、孔充填必须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合格
7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预测控制区域的煤层已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威胁区、无危险区
按规定进行了划分,该矿分为危险区和无危险区。
合格
8
石门揭煤、采掘工作,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预测预报,并认真执行
按规定进行预测预报。
合格
9
对采取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的工作面,按规定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
合格
10
按规程规定对开采保护层和保护层效果进行检验
符合要求。
合格
11
必须对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在煤巷掘进时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发放进行
按规定检验。
合格
12
必须对石门揭煤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按《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发放进行
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
合格
13
必须对煤巷掘进面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按《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发放进行
按规定进行检验。
合格
14
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时,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并标明保护范围
回采工作面先采保护层,符合要求。
合格
15
突出煤层必须进行瓦斯预抽
二1突出煤层进行了抽放。
合格
16
石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报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审批,设计内容、揭穿煤层顺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确定
石揭穿突出煤层前编制有设计,并报公司批准。
合格
序号
石揭穿突出煤层前编制有设计
评价时现状
结论
17
煤巷掘进面防治突出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煤巷掘进面防治突出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合格
18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合格
19
采取震动爆破措施;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复系统;爆破操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有设计,回风系统顺畅,爆破操作符合规定。
合格
20
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两道以上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风门设计及安装符合要求。
合格
21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而且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在防突装专项设计中,有石门揭煤的防突设计。
合格
22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符合要求。
合格
23
防治突出机构;设置专门的防突机构;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管理满需要
该矿成立有防突科、防突队具体实施,人员配备防护要求。
合格
24
防突管理制度;必须编制完善的防突管理制度
矿井制订有防突管理制度。
合格
八、评价结论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相关要求,评价认为该矿当前采取的防突措施是可行的。
评价认为:
新丰煤矿与瓦斯突出防治系统评价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