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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外科内儿科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会客,出外,干私活,带小孩。

2、就诊病员先挂号后看病。

急诊病员优先就诊。

单位体检或个人查体,需预先与主管业务负责人联系统一安排。

3、医生询问、检查病情必须认真细致,力求诊断正确,用药合理。

门诊、住院的男医技人员检查女患者须有第三者在场。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对疑难病症,应主动邀请其他医生会诊。

各科应加强协作,主动承担诊治责任,不推诿、扯皮。

重危患者住院,接诊医生应亲自护送。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6、积极宣传防病治病、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卫生知识。

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患者热情、体贴。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各种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3.注射时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4.密切观察注射中、后情况,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生。

5.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细菌培养。

7.严格执行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换药室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状态,注明灭菌日期。

3.无菌物品一经启开,超过24小时未用完应重新灭菌。

4.换药时。

先处理清洁伤口。

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5.每天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洗物品和拖地两遍;用紫外线做空气消毒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一次。

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监测一次。

6.进入换药室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换药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7.换药车上用物保持清洁,每天擦拭、更换,用过一般器械随时清洁、消毒、灭菌。

特殊使用物品应有消毒清洁记录。

8.换药室检查床要保持清洁,床上用物应每日更换。

被污染、脏污时、随时更换。

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送药剂科和其他临床辅助科室。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更改处方需由处方医师签名。

处方不合规定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

处方用药剂量应按相应的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量执行。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医院名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自费药品应由划价处在处方上填写“自费”字样。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特殊药品的处方按其相应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办理。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12、查阅处方需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一)、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药名等例外。

诊断、手术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简要扼要。

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由医师书写签字。

2.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注科别、姓名。

3.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治疗,由医师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4.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和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病历书写力求详尽、整齐、准确,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诊应应即刻检查填写。

3、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病员入院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断措施,并计入病程记录。

5、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施行特殊处理要记明施行的方法和时间。

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

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并签字。

6、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7、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填写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8、凡移交病员须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写病程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写病程记录。

9、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最后由业务负责人审查签字。

10、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写附在病历上。

11、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当日完成。

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

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

死亡病历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12、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治疗,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要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要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验室

1、采取标本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要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

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X线室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发报告时,做好复查。

(六)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度处理情况。

值班、交班制度

1、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医院均须建立值班制度。

2、医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病房值班医生于每日下班前到岗,接受交办医疗工作。

危重病员要床前交接。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

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作好重危病员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录值班日志。

5、值班医师遇到疑难问题,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须留宿值班室,不得擅离。

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有事临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因抢救病员未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值班医师于每日晨间向经治医生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待处事宜。

9、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薄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薄。

交接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薄,向交接人交清下班。

10、晨间交接班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11、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值班人员,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急诊、抢救制度

1、门诊设立急诊,下班后由医生值班。

2、急诊工作人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做好危重患者、留观患者及未完检查项目等交接班。

严禁执行急诊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考。

凡重危病员,应及时下医嘱和病危通知书,并通知家属或单位。

3、急诊医生有权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紧急会诊,抢救危重病员,其他人员应积极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时间。

4、急诊、危重患者须随到随处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时机。

5、抢救药品、器械要齐备完善,固定放置,缺损物品要及时补充更新。

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

6、凡遇重大事故和紧急抢救,应组织力量,全力、全心救治。

条件允许时向领导报告。

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持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开据的住院证办理手续。

危重病员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手续。

病房值班护理人员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所借物品。

3、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4、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予劝阻,说服无效,报科主任批准后执行,由病员或家属在病历上说明理由并签字。

应出而不出院者,由医院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

5、受设备、技术限制需转院者,应经医院业务负责人或院长同意。

危重病员转院,应派医护人员陪同并携带病历摘要及转院证。

6、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急者,严禁转院。

住院患者外出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

2、住院患者外出须经医生批准。

护士在体温单上相应时间栏内写“请假”二字,并记录在护理记录栏内。

外出期间若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3、住院患者外出之前护士应交待注意事项,将服用药物交给患者。

4、住院患者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在病房,否则后果自负。

5、住院患者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6、外出患者应按时返院。

手术室工作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拖鞋、口罩等。

2、进手术室见习、参观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批准,只限在指定的手术间内,不得随意在手术室内穿行,夜间急诊手术谢绝参观。

3、手术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在手术室内洁净区用餐,每周彻底清洁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4、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如:

到病区看患者,送病理标本或取血等须更换外出衣、鞋。

5、无菌手术与污染∕感染手术应分不开手术间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污染∕感染手术。

手术前后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并应及时清洁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6、手术室在夜间及节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7、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备准备,急诊手术例外。

8、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9、手术期间除有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传私人电话;进手术间严禁携带手机。

10、手术室内一切物品,用后归还原处,器械、仪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外借时,须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

11、工作人员患慢性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不准进入手术间。

12、对施行手术病员应做详细登记。

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接诊医师有权提出紧急会诊,被邀请的值班人员,必须随请随到,紧急会诊可以口头,电话提出,书面提出必须表明“紧急”字样。

三、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出会诊意见。

如属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医教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过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教科派员参加。

六、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业务院长同意后签字,医教科与相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和会诊医院及其医师。

会诊由医教科或者业务院长主持。

必要时上级医师陪同病员携带病历去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会诊。

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详细介绍病史,记录会议意见。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明确意见,主持人要进行会诊小结。

八、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病案讨论制度

一、出院病例讨论会,出院病历讨论会全科举行的科主任主持,以专业组举行的由主治医师主持,讨论时主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

出院病历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主要审查记录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顺序排列,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确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事后一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尸检报告发出后两周内进行。

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收入病历。

五、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期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

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打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位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二、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必要时穿工作鞋,无菌操作时戴口罩,禁止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

三、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诊疗、注射、穿刺、换药等操作前后要及时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四、注射时必须遵守一人一针一管,皮试一人一针,用后由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按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处理。

五、静脉输液、输血一律使用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六、诊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

七、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八、用过的医疗器械,如换药碗、镊子、弯盘等应先去污,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高压灭菌;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包括:

阮毒体,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

九、碘伏、酒精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两次,容器每周灭菌两次。

十、常用无菌敷料罐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有效使用时间为24小时。

十一、各种无菌包需注明灭菌日期、失效日期,超过有效期未用应重新灭菌。

十二、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瓶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十三、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需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十四、手术室、监护室、产房、治疗室、换药室、供应室等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两次。

【重点部门每季度对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监测一次。

十五、产房、婴儿室、手术室、换药室每周对室内空气密闭进行消毒一次。

母婴室、新生儿室每天空气消毒一次并有记录。

十六、地面湿式清扫,遇有污染即刻消毒。

十七、化验室查血常规、抽血,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一垫一消毒。

抽血使用后的棉球或棉签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理。

化验单一律消毒后发出。

十八、麻醉科的螺纹管、呼吸气囊、气管插管、牙垫、舌钳、开口器等应定期严格消毒灭菌,一用一消毒。

十九、心B室、放射科一律使用一次性药杯,用后统一处理。

二十、凡打扫治疗室、病房、换药室、卫生间等处的清洁工具、抹布应分室专用,用后消毒,清洗悬挂晾干。

二十一、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

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会诊或转院,病人转出后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二十二、特殊感染或出现医院耐药菌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衣帽整齐,戴口罩,操作前洗手,保持室内清洁,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疑有污染物品不得带回治疗室。

3.无菌物品专柜存放,按规定管理。

无菌持物钳、镊子及无菌容器每周高压灭菌2次。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特殊管理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并严格交接班。

5.注射器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注射器、针头、输液管按医疗垃圾的有关规定处理。

6.治疗室拖布专室专用,湿式清扫,每日消毒液擦拭治疗台,拖地两次,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季监测消毒效果,盛装消毒液的容器,每周清洁、灭菌2次/周。

7.抽出的液体、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须注明时间,2小时有效;启封的各种溶媒24小时有效。

 

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a)严格执行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b)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c)非病室人员不得入内,室内不得会客、闲谈、喧哗、中心监护台严禁聊天,看报纸,以免影响监测。

d)监护人员应具有广泛的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和心电图及电子技术基本知识,并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术,结合病情正确分析监测资料,根据需要,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病情,根据病情修订监护计划。

e)室内急救物品,用后放回原处,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需外借时,须经护士长同意用毕立即归还,并检查有无短缺、损坏。

f)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患者的病情、治疗等,仔细检查急救物品、药品和器械。

g)室内不留家属陪伴,遇有抢救患者时经医师允许家属在指定地点等候。

h)室内设置的各种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所有精密仪器,均有使用说明和记录。

i)加强各级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j)做好记录。

监护记录和资料要妥善保存。

病区管理制度

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住院医师积极协助管理。

2、定期向患者宣传讲解健康知识,根据情况可选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3、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

做到走路轻、关门窗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每日地面清扫湿拖两次,每周一大清扫一次。

每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

6、男女患者须分室安置,如遇重病、重危等特殊情况同室安置。

须用屏风隔离遮挡。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备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8、住院患者每周更换被服、床单、枕套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更换。

9、医务人员着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戴口罩,病区内严禁吸烟。

10、护士长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账目。

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11、每月召开两次病人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工作。

12、查房时病区不得接待非本病区住院人员;查房人员不得接私人电话;患者不得私自离开病区。

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重危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接前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者必须在交接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

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交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各班必须为下一班备好各项用物。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生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在交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后交待清楚。

附:

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械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1、科室建立护理缺陷、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缺陷、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护士长每月组织讨论一次缺陷、事故隐患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发生缺陷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缺陷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证据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

4、缺陷、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高处理意见。

5、发生缺陷、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经查实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

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

决定处分时,领导进行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7、各护理单元每日汇报缺陷、事故发生情况;发生严重缺陷必须当日内书面汇报;发生事故必须即刻口头汇报,当日书面汇报。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9、对于各类的差错、事故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附:

医疗事故定义及分类标准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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