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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一、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需留院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

留观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二、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准确、全面、详细、认真。

患者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年龄、保险费用类别并及时交纳相关治疗费用。

三、急诊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病情变化情况应及时书面记录。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以修订诊疗计划,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

对病人的病情、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等内容,在交接班时应向接班医师进行床头交接,且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四、急诊科值班护士在输液治疗前首先查看病历,详细了解病情,主动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记录,并及时向首诊医师或急诊医师反映汇报病情变化情况,接诊医师应立即处理。

五、急诊科医师应妥善处理各科病人在急诊留观期间其病情变化的情况,并及时联系首诊医师或请相关科室会诊,确保医疗安全。

如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疾病留观治疗时,急诊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病区,留观期间根据病情变化情况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

值班医师应了解患者病情,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并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六、严格执行病历记录有关规定:

凡收住观察室的病员,必须下达医嘱,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时书写病历,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当班医护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病历要求用墨水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准确、整洁,不得删改、颠倒、涂改。

医生应签可辨认全名。

七、若病情需要转入病房继续治疗时,按转科制度及流程进行。

留观病房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每周查房1~2次。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留观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多学科会诊;抽查医嘱、病案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

系统了解留观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留观、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

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留观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 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节假日查房:

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

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七、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

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八、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

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九、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每月第一个周一参加急诊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患者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十、留观分级查房制度

1、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的患者介绍留观病房情况,完善辅助检查,与患者做好沟通,严密观察病情及治疗情况,做好病历记录。

2、留观时间超过48小时的患者至少每日查房两次,详细了解各项检查结果并分析其临床意义,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3、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患者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详细了解病情,有专科情况者邀请专科会诊,病情稳定者出院,病情无好转者收住院治疗。

急诊科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力求准确无误的处理每一位急诊患者。

二、急诊科值班医师资质应符合医院规定:

由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本院医师担任,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必须服从急诊科的统一管理。

急诊科值班人员与排班表上要一致,如需调整班次,须报急诊科主任批准;严禁脱岗、空岗,如有违反者按医院工作纪律处理。

三、急诊科必备的急救设备(如供氧设施、抢救车、呼吸机、吸引器、除颤器、心电监护仪、洗胃机)及药品配备齐全,每日查对,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保证正常使用,摆放合理;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等一律不得外借。

四、加强急诊科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操作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及呼吸机、除颤器、洗胃机等设备的使用,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五、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上级部门(门诊部、医务部、医院总值班或院领导)报告:

1、接诊重大突发事件患者,大范围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2、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者;

3、被抢救的患者为重大社会影响者,如:

英雄模范人物、社会知名人士、人大代表等;

4、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患者;

5、经费不足但需要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患者。

六、急诊科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规范,淡妆上岗,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医护之间要团结一致、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凡因病情复杂要多科诊疗的患者,值班医师应积极处理,邀请会诊,发出会诊邀请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急诊科有权指定患者归属科室,严防互相推诿,延误治疗。

七、急诊科设有观察床,病员由有关医师和急诊科护士(师)诊治,医师要及时书写留观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各级护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岗位职责,随时密切配合抢救工作,做好急救后勤供应,做到用者即有、有者能用,使工作忙而不乱,紧张而有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不能明确诊断者,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会诊,不得延误。

急诊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为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科主任及护士长每月对急诊科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科主任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分管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备用药品管理纳入科室质量控制考核内容、

(三)急诊科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急诊科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过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急诊科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备用药品采用药剂科统一领取的方式。

(二)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到门诊药房领取药品,填写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四)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学部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退回及销毁

(一)领取备用药品后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

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药品药房概不调换。

(二)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科主任签字后,统一退回药剂科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

(三)针对人员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八、备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一)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二)根据患者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剂科主任审查、护理部主任签字、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保留。

(三)备用特殊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瓿或废贴。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建立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

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一年。

5、每月登记备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表。

急诊科设备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以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检要求

(一)巡检保养周期:

设备维修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全科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检保养。

维修人员每月对急诊科进行科室巡检,从吸痰器到麻醉机、呼吸机,无论大小设备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二)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

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三)医疗设备保管人员或操作人员有义务对医疗设备基本状况进行日检查,每日下班前或交班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

二、实行分级保养

(一)日常保养:

由仪器保养人负责,进行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分的紧固和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设备使用人员交接班时,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工作。

(二)一级保养:

由仪器保养人按计划进行,主要是内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湿度、指示灯等),局部检查和调整,清除机器内部灰尘,清洁电路板脚的氧化层,相关电位器的清洁以及光学医疗设备光路灰尘的清洁。

(三)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电位器、电容、电阻等),提前更换。

(四)科室所有设备必须实行二级保养措施(属预防性维修,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应更换易损件)。

对抢救设备每周必须进行插电测试,保证该类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五)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保养。

以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为原则,主要集中在周末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抢救室以设备空闲时轮流对设备进行保养,并记录在案。

急诊科业务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培训考核组织

为保证医师“三基三严”培训质量,加强对“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的督导与检查,科室成立“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

科室培训与考核小组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担任,负责“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医护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审定培训、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组织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全面负责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并有效落实。

二、培训对象

巨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

三、培训内容为“三基”培训

1、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参考教材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山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和临床各专业教材等,培训方式为自学。

2、医疗卫生管理常用法律、法规:

参考教材为《巨野县人民医院医疗制度汇编》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采用全院统一授课与科室讲座、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

3、基本技能培训:

参考教材为《急诊科建设建设与管理指南》对医护人员要求掌握的急救技能。

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科室培训相结合进行学习。

四、培训目标

1、巩固专业思想,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熟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各项急救操作技能,做好急诊救护工作。

3、熟悉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制度。

4、通过培训、临床实践,医护人员具备心肺复苏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正确熟练使用各种急诊抢救设备,提高医护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经过考核达到独立工作能力。

五、培训及考核形式

(一)培训形式

以科室培训为主,结合本科室制定“三基三严”培训方案,集中讲课、现场指导、实践技能训练,采取得力措施,保证人员、时间和内容三落实,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培训,并做好记录、备案,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考核体系。

有新入科医护人员实施自学结合单独辅导,每六个月集中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执业。

(二)考核方式

实行多种形式考核,利用早交班、查房、专题考核等方式,按科室“三基”考核计划对医师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理论、实践技能考核由科室培训与考核小组组织,统一命题,集中进行。

1、理论考核:

每季度由科室培训与考核小组根据培训内容出题进行考核。

理论以“三基三严”基础理论为主。

2、操作考核;每季度科室培训与考核小组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抽考,记入个人业务技术档案。

3、实践考核:

由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对其培训内容进行考核。

六、管理办法

(一)科室对集中讲课严格考勤,要求听课率不低于80%,并与奖金挂钩。

(二)结合科室医疗质量检查,对“三基三严”培训进行督导、考核、检查,并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考核体系。

(三)考核成绩与医院评先选优、职称晋升及绩效工资挂钩。

对一次不及格者提出口头批评,对两次不及格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对于培训不合格人员实行离岗培训,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执业。

急诊技能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日常急救培训等工作

1、业务培训:

急诊科组织高年资的医生或专业人员对全科医护人员的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电除颤等急诊急救技术进行培训。

2、急救意识培训:

不定期组织参加急诊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急症诊治及意外伤害的讨论,以增强急救意识。

3、急救设备使用培训:

急诊室由专人负责对心电图机、除颤机、呼吸机、洗胃机等设备每周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急救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能够熟练使用设备,并定期进行讲座。

二、院前急救考核

1、急救意识考核:

医务部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模拟急救现场,重点考核医护人员急救意识、应答质量等。

2、反应速度考核:

对医生(护士)受理呼救后赶往患者所在地的时间进行量化考核。

3、携带药品及器械:

对医务人员外出携带的急救药品和器械与病情关联性进行考核。

4、急救质量考核:

依据《急救技能培训及考核要点》进行急救质量考核。

三、院内急救考核

1、必考项目:

徒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机的使用。

2、其他考核内容:

医院规定的其他急救项目。

四、考核方法

1、院前急救考核:

侧重考核急救意识、反应速度、急救措施等方面,具体内容有:

考核人员在院外拨打求救电话,考察医务人员是否询问地址、主要病情、是否留下打电话人的联系方式,是否进行简单指导;从接到电话到医务人员到达现场所用时间,医生到达以后对其采取的急救措施是否恰当,携带的急救药品和器械是否得当等。

2、院内急救考核:

(1)考核内容:

急救技能操作和急救设备操作;

(2)考核对象:

全科医护人员;

(3)考核时间:

每月底最后一个周日;

(4)考核人:

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具体考核人;

五、奖惩

考核成绩将记录在案。

对于成绩优秀者,作为晋升职称和评先选优的参考;成绩不合格者,须经离岗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二、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

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三、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四、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六、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七、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职称(主治医师及以上)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

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八、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

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不能搬动而急需手术者,应在急诊室进行;留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九、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主持者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十、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医学影像(放射科、CT室)、临床检验、药学等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急诊门诊病历,决定病人走向。

如非本科室专业疾病,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会诊。

二、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医师应立即进行救治,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先对患者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急诊医师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由相关科室医师以首诊医师的责任心负责救治。

三、对于大批伤病员,需其他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处理,同时报告科主任,并报告医务部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人员共同进行会诊和治疗,首诊医师负责做好就诊病人的登记。

四、对于涉及多专业的复杂病例,首诊医师先进行救治,完成病历,做好必要的检查,负责通知相关专业的医师进行会诊,如需全院会诊,及时报告值班主任或科主任,由医务部组织专家会诊,首诊医师负责做好相关记录,执行会诊意见。

五、凡系决定收入院转科或做各种检查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安排医护人员护送。

六、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及处理后方可离去。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简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生命体征测定(T、P、R、BP),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原则》对病人进行“三区四级”分类,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应先通知值班医师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首诊外科医师首先负责诊治,请会诊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制定治疗方案。

八、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领导、医务部、医院总值班,启动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以便组织抢救。

有涉及治安、违法事件等法律问题的病例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送入病区时间。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制度

预检分诊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患者的病情作出简短的临床评价,然后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安排优先顺序,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我院根据急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急诊病人分级标准,以便进行急诊病人分诊。

一、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二、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一)1级:

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

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剧烈胸痛、持续严重的心律失常,严重的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以及各种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

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A区)。

(二)2级:

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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