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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汇编新版精品资料

院领导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医疗行政查房是院领导深入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的一项制度。

2.院领导查房每次由院领导带领,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后勤科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查房前有关科室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查房应重点抓住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由院领导或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次查房重点。

5.院办负责做好查房记录和催办工作,有关部门根据院领导查房意见应及时将办理实施结果、存在问题上报院部。

 

 

会议制度

   ㈠院办公会:

   1.会议由院长(或受院长委托的院领导)主持,院长、支部副书记、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必要时,由院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2.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

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会议次数或变动会议时间,由院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会议内容:

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业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如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奖惩等,作出相应决策,安排医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和社会活动。

4.院办公室负责院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包括向院领导汇报、汇总各部门需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确定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会议决议等。

5.各部门需要提请院办公会讨论的问题,要有书面材料,并提出本部门的初步意见,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在会议前一周提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负责人请示领导,根据轻重缓急作出具体安排,未准备材料,一般不予安排。

6.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院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列席会议的部门可不再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应责成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尽快反馈至院办公室并报告分管院领导。

7.参加会议人员,遵守会议时间,无特殊情况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会中接待来访。

8.列席人员只限于参加与本部门有关议题的讨论,讨论完毕,列席人员自动离席。

   ㈡院周会:

1.院周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如遇特殊情况,需会议停开或变动会议时间由院领导决定,并由院办公室发出通知.

2.参加会议人员为院领导、各科室主任、科长(负责人)、各科、病区护士长。

3.会议由正、副院长主持。

4.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小结上两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5.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准无帮缺席、迟到、早退,院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会议人员签到。

6.参加会议人员应及时在本科室内传达周会精神,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要积极落实.

   ㈢党总支会:

1.党总支会议内容,主要讨论党总支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的具体议题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确定。

2.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党总支会议的日期、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一般应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便于党总支成员作好充分准备。

3.每次党总支会议必须详细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以便于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和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除经研究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公布外,与会人员都应遵守纪律,严格保密。

㈣党政联席会:

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院党政领导、党支部成员及工会主席参加,团委书记、院办、党办主任列席,每两周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医院全局性的问题或通报有关情况。

㈤科主任会:

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㈥科周会:

由科室正、副主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㈦科务会:

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㈧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两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㈨门诊例会:

由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

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㈩病区晨会:

由病区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区人员参加.每天早晨上班后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的工作。

(十一)工休座谈会:

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

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

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

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及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树、种草,美化环境,调节微小气候。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气、废水、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人事工作制度

 

  1.按照上级下达的编制结合医院科室设置的实际情况及三级医院的要求,制定人事工作计划,对科室定编定员定岗,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掌握人员的基本情况,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合理调配人力。

    3.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职称晋升,干部、工人转正定级、调资、调入调出工作,办理职工离退休手续。

    4.按照党政干部政策和“四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评议。

全面掌握干部情况,按程序办理干部任免手续。

    5.督促检查全院职工的劳动纪律,做好职工的考勤,每月抽查1—2次,并做好记录,做为劳动纪律考核依据。

    6.保管好医院人事档案,及时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各种人事报表。

奖 惩 制 度

 

   一、奖励制度

   1.全勤奖:

全年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全勤者,年终奖励120元.

2.鼓励奖:

(1)对获得省、市、县级拔尖人才的人员,医院给予等额奖金奖励;

(2)对被选拔为省级拔尖人才的人员,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对其在一年内每月补助50元;

(3)对新开展的四类手术,每例奖励300元;

(4)新开展的有价值的新技术、新项目,经院部评审后给予奖励500元;

(5)发表学术论文,在CN刊论著栏、临床研究栏、学术栏其它栏,医院给予等额稿费;如经验交流、个案报道报销50%。

(6)获省市级自主创新科研成果奖励的医院等额奖励(但项目单独核算,应扣除在从立项到签订过程中医院的补贴费用)。

二、惩罚制度

1.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30元,三次按旷工半天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三次旷工待岗。

2.突击检查各科有无脱岗、窜岗、干私活、打牌现象,上班做私活(如织毛衣、带孩子),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上班打牌、下棋、打游戏,发现一人次罚款30元(院党团安排组织的活动除外,但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活动);对因脱岗、窜岗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扣除当月奖金、待岗、下岗等处理。

3.对照各科室值班表检查上岗情况,如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私自调班视当日应值班人员为旷工。

4.当月科室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其主要负责人应提出整改措施,并在院内予以通报批评。

5.无故旷工者,除按天数扣发工资外,5天以内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公开检查;5天至10天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天至15天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5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凡本年内旷工者不得参加当年评优。

6.病假(含因病住者),发给基本工资,按天数扣除奖金和医疗津贴。

7.事假,按天数扣除其事假期间工资,事假年累计10天以上者给予基本工资70%,事假2小时以上(含2小时)按半天计算。

8.婚假,晚婚(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婚假23天,工资、奖金照发;男女双方够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者,婚假三天,发给基本工资。

超期请假按事假处理,未经请假按旷工处理。

9.产假、产前15天,晚育者(24周岁以上)1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超期请假按事假处理,未经请假按旷工处理。

10.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天数扣除奖金和医疗津贴,超期请假按事假处理,未经请假按旷工处理.

11.丧假3天,发给基本工资,按天数扣除奖金和医疗津贴,超期请假按事假处理,未经请假按旷工处理。

12.11.年休假,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每年休假6天;满10年不满20年,休假10天;满20年不满30年,休假14天;30年以上休20天;年休假当年使用不跨年度,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1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⑴接受或参加以药品促销为目的的宴请、馈赠、考察、旅游等消费活动;

⑵乱收费;

⑶收受病人宴请、馈赠;

⑷对待病人“生、冷、硬、顶“,语言不文明;

⑸擅自从事第二职业。

1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没收所得,扣除本年度奖金,并处以非法所得5~10倍罚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⑴接受外单位“开单提成"(化验单、检查单、治疗单、住院单、处方提成);

⑵接受药品经营单位支付的临床促销费、统方费或处方回扣;

⑶擅自外出会诊、手术、授课,私自收取“会诊费"、“手术费”、“授课费”;

⑷收受病人“红包”;

⑸私自向病人家属出售药品和其它物品。

1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处方权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专业技术职务降级聘用(降聘期间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

⑴不按医疗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服务;

⑵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假报告。

12.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干私,如打毛线、带小孩、打扑克、下象棋、看小说、买菜等,每次罚款20元。

16.职工上班期间同病人发生争吵,每次罚款50元,打人的每次100元,因伤人花费的医疗等费用全部由肇事者支付。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7.职工未经医院同意,抢占公房,经劝阻无效者,从抢占公房之日起,每天罚款10元,直到搬出为止.

18.职工私拿公物,除勒令退还外,给予5倍罚款。

19.因工作不负责而出现责任和事故者,能计算金额的给予2倍罚款,无法计算金额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后果严重者给予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差错事故指少发药、多发药、拿错药、多划价、少划价、少收费、打错针、开错药等不应出现的差错事故等。

药房人员拿药送人情者,应给予5倍罚款处理,并作出书面检查。

20.对于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科室有权处理(包括扣除奖金、工资)。

21.违反计划生育,生育第二胎者给予开除处理。

 

 

请销假制度

 

一、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必须请假.

二、严禁无假条请假、电话请假、代捎假条等。

三、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请假二至三天的须经科室主任签字报主管院长审批,请假四天以上须经科室主任签字,报经院委会审批。

四、凡事假10天以内发行管人员的20%的工资,10天以上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给予辞退。

五、凡病假1个月内发行管人员的80%的工资;病假1个月至3个月发行管人员的60%的工资;病假3个月以上至半年发行管人员的50%的工资;半年以上劝其病退,只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六、根据本院具体情况,经研究规定婚假7天(晚婚假半个月);丧假3天(丧假指直系亲属:

父母、子女、配偶);产假:

正常分娩3个月,剖宫产4个月;放射人员健康假每年1个月。

休假期间除随当月行管人员发放工资之外,不享受奖金和福利待遇。

七、如果违背以上规定,视为旷工,旷工十五天以上予以除名,涉嫌包庇者,经查实对包庇人罚款50-500元.

 

 

医教科工作制度

 

1.本科室领导经常深入临床一线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全院医疗工作动态,做到职责清、情况明、协调好,使医院各项业务工作得到顺利进行,对各科室所反映的问题,三天内必须答复。

2.组织临床各科室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任务及院长交办的各项医疗工作,并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

3.建立以岗位职责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坚持每月一次质量检查,对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术前讨论、查房、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关键性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4.认真做好医疗纠纷及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调查研究,并上报院长,必要时提交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5.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每周召开一次院周会,每月召开一次科务会,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8.本科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遵守本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2.要努力学习政治,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对病人态度和蔼,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一视同仁。

3.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对技术要精益求精,做到精心治疗,精心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吃请收礼,不索要财物,不损害群众利益。

5.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规定请假。

 

 

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要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党支部大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

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3.党支部大会主要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吸收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先进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研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传达贯彻医院党总支布置的任务。

学习党的文件或上党课等.

4.支部大会召开前要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该参加支部大会,如讨论吸收党员的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

5.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列席人数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决议.

6.支部大会讨论议题时,应当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以集中正确的意见,作出正确的决议、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委员和支部的每一个党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与决议不相符的意见。

 

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具体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指导和支部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2.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每月召开1~2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

3.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4.每次党小组会要考虑效果,要设法开好、达到目的,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今后查考。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原因,不要拖延召开。

2.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让大家做准备,要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更加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3.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认真作自我批评,勇于暴露思想,严于剖析自己。

4.民主生活会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

 

 

工会工作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随时召开工会组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安排工会各项活动。

2.不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随时向院党委、院领导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工作.

4.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超出工会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阅批。

5.不定期召开工会有关人员生活会,总结经验,交流思想,促进团结,提高工作效率.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补救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门卫工作制度

 

1.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要和蔼、要注意文明礼貌。

2.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要按规定佩带证件:

陪护凭陪护证;出、入凭出、入院通知单;探视重危病员凭重危通知单。

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无证者一律不准探视。

3.凡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代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4.对破坏探视制度,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

 

 

 

档案室工作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档案室和有关科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归档,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不得归档。

2.档案人员将应归档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归档范围及时进行收集,做到文件印件与定稿齐全;请示与批复齐全;正文与附件齐全;会议文件齐全;图纸与文字说明齐全。

3.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笔书写或签发文件。

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退回科室返工复制,以确保质量。

4.收集上年度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一般应于四月底以前全部完成。

 

 

公章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各类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类公章的刻制

(一)中医院公章包括法人章、法人代表章;院直属职能科室及其下属业务科室的公章,医院财务专用章等。

(二)各科室刻制公章,要写出申请,经院长签字批准后,由院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后,在指定的营业处刻制.

(三)各科室刻制好公章后,必须先到院办公室备案,方可启用。

(四)因公章磨损或其他原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的,要按照以上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二、各类公章的使用

(一)“确山县中医医院"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用途及用印批准手续如下:

1.以中医院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红头文件和非红头文件),不论上报上级机关,还是下发本院各部门,根据公文格式要求加盖“确山县中医院”印章。

此类公文,由院办公室依照院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用印。

2.各业务科室报送上级的各类表格、名册等,由各职能部门填写《“确山县中医院"印用印便签》,科室负责人签字,必要时报院领导签字后,由经办人到院办公室盖章。

3.聘任书等各类证件,由人事部门填写内容后,填写《“确山县中医院”印用印便笺》,科室负责人签字,必要时报院领导签字后,由经办人到院办公室盖章。

4.院及各职能科室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协议等,必须经财务审核,院长批准并签字后,由经办人到院办公室盖章.

5.本院职工因公出差、联系工作,需出具固定制式的行政介绍信,院办公室每年将盖有“确山县中医院”印章的行政介绍信册编号登记发放.此行政介绍信,只起证明持信人身份和联系工作内容的介绍作用,不作其他任何证明。

6.出具其他各种介绍信、证明信,由持信人先到所在科室开写便信,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到院办公室换信。

(二)各科室公章

各科室公章是医院法人授予下属科室职能范围的标识,要按照本科室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在院内使用,批准手续各科室依据本规定制定。

对院外使用的,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且要备案。

(三)专用公章

各类财务的报表、单据等,必须统一使用财务科掌管的“确山县中医院财务专用章”;各类聘任、用工合同、协议等,必须统一由人事科用印。

批准手续由该职能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

三、各类公章使用的要求

(一)确山县中医院各类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

(二)各类公章必须按照本科室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不得超越本科室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

(三)各科室都必须制定科室公章的管理办法,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四)各类公章在用印时,都必须在用印件填写有关项目后用印。

不得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空白件上用印。

(五)各类公章一般不得带出院外,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负责管理公章的管理人亲自携带外出用印.

(六)科室要严格按照批准手续用印,凡不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的,一律不得用印。

四、各类公章的销存

(一)公章因机构设置变动停止使用,原公章管理责任人要及时将公章交院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手续。

因损坏等原因重新刻制的,要将旧印章交院办公室.

(二)院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将停用的公章销毁或存入档案室。

五、责任追究

(一)因公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或遗失,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使用确山县中医院法人印章或专用印章时,用印部门在办理批准使用公章手续时,未认真审核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

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公章在停止使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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