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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兴隆国际1#、2#、3#、6#楼

编制:

审核:

审批:

开封市人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兴隆国际工程项目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第一节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保证劳动人民的利益,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劳动保护工作总的指导方针。

它要求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把安全和生产看成一个完整的概念,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点,切实保护劳动者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的全额承包合同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确保新乡市长垣县兴隆国际1#、2#、3#、6#楼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方案。

本方案编制依据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第二节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兴隆国际1#、2#、3#、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位于长垣县卫华大道南侧。

本工程由长垣县兴隆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开封市人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新乡市天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化工部郑州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勘察。

建筑设计概况

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6万㎡(含地下室),由1#、2#、3#、6#楼共4栋高层住宅楼,各栋楼的概况如下表所示:

栋号

层数

总建筑面积

1#楼

地下

1层

11977.92m2

地上

17层

2#楼

地下

1层

12129.43m2

地上

17层

3#楼

地下

1层

12711.00m2

地上

17层

6#楼

地下

1层

12685.75m2

地上

17层

地下车库

地下

1层

9786.02m2

本工程为了给工人创造一个安全的操作环境,杜绝和减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本工程的外脚手架,采用专用脚手架钢管落地式搭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会同安全员编制详细的外脚手架搭设、使用方案。

外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外架的安全、可靠。

本工程的垂直运输:

主体结构阶段采用QTZ-5008自升式塔吊。

本工程混凝土工程采用的设备为: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输送采用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采用平板振动机、插入式振动棒。

砂浆搅拌采用砂浆搅拌机。

本工程所用的木工机械为:

圆盘锯、平刨;手提钻。

本工程所用的钢筋加工机械为:

GJ15-40钢筋切断机;GJ7-40钢筋弯曲机;GT6-8/4钢筋调直机;QJ-40/1切割机;UN2-150闪光对焊机;BX3-300/2电弧焊机等机械,均为中、小型机械。

综上所述,长垣县兴隆国际工程施工工程量大,施工现场场地较小,施工难易差异较大,安全防护集中,量大面广,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工业与民用建筑安全施工规范和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节控制程序

分析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安全系统防护的重点是:

1、开挖边坡支护、土方工程;

2、外脚手架工程;

3、高处作业;

4、垂直运输机具;

5、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

6、施工临时用电;

7、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8、钢筋工程与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安全;

9、消防安全;

10、施工现场和周围人行道的防护隔离措施;

11、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针对以上安全防护重点,项目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每项措施均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

详见本方案第八节“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制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负全面责任。

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接受交底人必须全数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施工承包企业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企业在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该分包企业确实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资质等级,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履行了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

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的专项合同和在分包合同中设置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管理、现场防护要求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如果分包企业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包企业的管理进行整改的,总包企业应视情况对分包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包企业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出场并应要求给予总包企业经济赔偿。

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有责任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

安全管理资料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表B1,表B2的要求,安全管理资料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制,主要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

对分包商亦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

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

第四节控制目标

一、长垣县兴隆国际1#、2#、3#、6#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8‰;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

4、安全管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的实现。

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项目经理:

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

现场施工员(工长):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及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电工:

负责现场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安全员:

负责现场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帐,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

物资后勤管理人员:

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的全面管理及办公、生活区的管理。

施工作业队: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施工作业层的洞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首层及外围的文明施工。

第五节组织结构

为了实现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全额承包合同中的安全目标,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工程项目配备3名专职安全人员,在项目经理、主抓安全的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始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切实执行。

2、定期组织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3、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的安全、防火检查。

4、负责项目劳保用品、防护设施、用具计划的审批。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对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网络管理。

 

安全生产质保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六节职责权限

一、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1、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2、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

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技术教育。

4、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项目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认直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意识。

6、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定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工程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项目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度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领到劳动保护。

10、指导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断提高队、组安全员的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督促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七、物资供应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用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八、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工长是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负责工程的安全负全责。

1、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

2、对分管片区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成本负直接责任。

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和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

3、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4、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置。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事事讲安全,处处想安全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杜绝违章作业。

4、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书,依照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5、自觉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安全设施。

6、坚守岗位,不开动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

7、发现隐患,险情,他人违章作业要及时报告作业班长或现场安全员处理。

8、对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危险作业,有权拒绝作业,同时应立即报告现场安全员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9、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节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

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制度

1.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1.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1.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地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1.4项目经理部与施工各班组和业主拟指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1.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安全教育,各班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1.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位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1.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和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现场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员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悬空危险处操作,必须系好安全帽,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3、施工作业前不准饮酒及带小孩进入现场,现场吸烟必须在指定位置。

4、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等向下抛。

5、机电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6、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7、现场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3.规章制度

3.1奖惩制度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3.1.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3.1.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3.1.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3.1.4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安全管理罚款中列支。

3.1.5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处罚或处分:

1)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的;

2)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内容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

4)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5)发生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7)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3.2《安全文明违章处罚条例》

本工程出现安全文明违章的行为,项目部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50-10000不等):

3.2.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

1)整改通知不及时返溃者

2)参加安全会议迟到

3)参加安全会议无故缺席

4)对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

5)配电箱内外放置任何杂物

6)一闸多机

7)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措施

8)开关箱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

9)动力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碾压

10)未经允许,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保护设施

11)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

3.2.3违反一般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2)戴帽不系帽带

3)把安全帽当凳子坐

4)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5)安全带系挂不正确或不挂

6)进入现场穿拖鞋

7)工作牌不随身戴或乱戴

8)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分原因双方各处罚

9)违章指挥

3.3安全奖励标准

安全生产中个人或班组有以下贡献的,按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奖励(50—5000不等):

1)每次定期评比中,达到优良标准者,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革新创造、安全防护有突出贡献者

3)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

4)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任何人揭发均可得到被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

4.检查评价

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项目经理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

第八节安全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制定边坡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二、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2008)中规定的3#普通钢管。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钢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5米,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规定。

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架可采用木脚手板或竹脚手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木脚手架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 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桶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芭板。

4、脚手架设计

4.1脚手架设计详见《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

4.2主体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上面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2;装饰装修阶段不得超过2KN/m2。

4.3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班长和专职技安人员一起组织验收。

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架子施工方案一级的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要检查架子使用和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5、脚手架的验收

验收的具体内容为:

5.1搭设悬挑梁式脚手架,悬挑梁的布置、间距、水平度、锚固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5.2架子搭设和组装;

5.3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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