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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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
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
(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
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
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
(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
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
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
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
(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
(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
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
(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
(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
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月,,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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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车和张某的手机(经询问,张某和王某分别供述了贩卖珍稀动物皮革的事实,马某也将本人运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
问:
(1)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何在,
(2)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理由何在,八、2000年12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与金星皮革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约定由农行兰州城关支行贷给金星皮革公司,,万元流动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利率月息为,(,,‰,借期从2000年12月21日到2001年6月21日,利率月息为5(,,‰。
但在贷款展期届满之后,金星皮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贷款。
无奈之下,农行兰州城关支行一位副行长在2003年3月6日用其办公室电话拨打了金星皮革公司法人代表石某的手机,催要贷款,同时对这次通话进行录音。
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2003年8月26日农行兰州城关支行一纸诉状将金星皮革公司告到了法院。
庭审前,被告否认偷录的录音的真实性,但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其真实性不成问题。
随之而来的焦点是证据的合法性。
请分析该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九、香港居民姜某,,,,年与内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同年,,月底交房,逾期交房超过,,天,姜某可以解除合同。
开发商到了交房时间通知姜某去收楼,却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于是姜某拒绝收楼。
,,,年初,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
姜某诉称:
,,,年,月他曾书面致函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购房款,遭到开发商拒绝;之后,姜某多次致函、致电、发传真给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均置之不理。
此间,姜某还向内地的建设局、公证处作了查询和投诉。
开发商承认收到了姜某的信函、电话及传真,但否认姜某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一种观点认为,姜某只能证实同对方联系过,不能证实在与对方联系的信函、传真、电话里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要求,故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1、请分析该观点。
2、你认为应当如何认定该案件事实
十、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28000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2800元。
吴某向法庭提交的欠款条上是这样书写的:
“现欠吴某货款贰仟捌仟元,于2001年5月25日前付清。
”落款是王某。
现双方就欠条中书写的“贰仟捌仟元”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吴某认为应当是28000元,而王某则认为应当是2800元。
另外,王某和吴某分别提供了各自的妻子作证,支持自己的主张。
问:
1、如何分担本案证明责任,
2、对两个证人证言证明力如何评判,
3、本案如何处理,
十一、A作为C的法定代理人起诉B,要求确认B是C的亲身父亲,并要求B给付抚养费。
B进行答辩时否认是C的亲身父亲,也拒绝给付抚养费。
A向法院提交了其现任丈夫D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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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C的亲子鉴定,证明C与现任丈夫无血缘关系,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要求B与C之间进行亲子鉴定。
但B坚决不同意。
法院认为,B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不能强制其进行鉴定。
由于没有亲子鉴定结论,不能证明B与C存在血缘关系,即不能认为B是C的亲身父亲,于是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
1、对该案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何看法,
2、应当如何认定该案事实,
十二、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
(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为什么?
十三、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
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
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要求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
请问:
(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十三、2003年12月5日,A从B商场选购一台彩色电视机。
除夕之夜,正当A观看晚会时,电视机突然发生爆炸,将A炸伤。
1999年3月,A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损害是由于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要求B赔偿一切损失。
但是,B认为这是由于A使用不当造成的,坚决不予赔偿。
问:
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十四、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根据以上情况,请问:
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为什么,十五、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后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
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
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
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脾被切除。
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通过法医学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
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
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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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请问:
(1)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
(2)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
十六、张某认为李某建房侵犯其宅基地,因此向甲市国土局反映李某在建房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审批文件。
甲市国土局经调查认为李某在建房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审批文件的问题。
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张某认为被告甲市提交的证据是虚假的。
法院开庭审理中,合议庭要求张某对其主张提供证据,张某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因张某未对其主张举证,合议庭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予以采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问题:
1、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2、请分析本案的处理结果十七、2007年10月,甲以借条为据,起诉乙还款5万元。
诉状称:
2004年6月3日,乙因缺钱向我借款5万元,并出据借条一张,但借条上只写了“6月3日”,未写年。
第二年催收时,乙在借条的右上角写明“12月底归还”。
但乙到期仍不还款,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支付逾期利息。
乙辩称,借款是在2004年6月3日,催收也是2004年,甲的起诉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请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问:
如何分配本案件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十八、被告人章某于某年春节在某市一居民小区趁被害人林某一家出去串亲戚之际,撬开林家的门入室盗窃,窃取现金1000元及贵重物品价值6000元。
在其盗窃得手即将离去之际,林某儿子的同学赵某(小学生,男,10岁)来林家找林某的儿子,章某谎称自己是林家的亲戚来帮林某看家。
赵某相信无疑,没有进屋就离开了。
章某趁机溜走。
林某回家后发现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根据赵某提供的情况追查到章某。
在讯问时,章某否认自己实施了盗窃行为。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章某虽否认犯罪,但有目击证人赵某的证人证言和起获的赃物证明章某的盗窃行为,遂将案件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审查起诉也认为章某犯盗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庭审的过程中,被告人章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的主要证人赵某年仅10岁,不具备作证资格,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章某犯盗窃罪证据不足,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章某无罪。
问题:
结合本案,谈谈证人作证的资格条件。
十九、某大公司财务主管王某由于赌博背负巨额债务,无力清偿,遂动起盗窃本行保险箱的念头。
经过周密筹划并且自制了系列作案工具后,甲在一天深夜悄悄潜入银行撬开保险箱,盗走人民币500多万元。
案发后,公安人员赴现场发现了王某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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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根据证据法理论上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分类方法,请问“甲的脚印”分别属于哪种?
为什么?
二十、吴某(17岁)所在学校班主任刘某来到吴某家为吴某、秦某和王某3人复习功课,因王某尚未到来,刘老师在客厅准备教案,吴某和秦某在阳台观望王某何时到来,吴某跟秦某打赌说他敢把阳台上的花盆扔到楼下去,秦某告诫吴某这样做有可能砸伤楼下的行人,吴某不听告诫,举起一盆君子兰就扔了下去,恰巧楼下有位老人赵某(66岁)经过,花盆正中赵某头部,致赵当场死亡。
楼下有一个10岁的小女孩陈某正在玩耍,她亲眼目睹了吴某将花盆扔下来砸死赵某的经过,陈某立即跑回家把这一经过告诉母亲,后来陈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将所见情况向公安人员做了叙述。
问题:
1.陈某在本案中能否做证人,为什么,
2.证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二十一、在一起行政诉讼中,被告一直未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
人民法院据此作出判决:
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请问:
人民法院在被告未提供主要证据情况下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二十二、某县工商局未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即在公路上设卡检查来往的车辆。
在检查过程中,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一个车辆的手续不全,对该车的司机进行询问。
因司机态度不好,执法人员决定将车带人一并扣留。
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司机只好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交代有关的情况。
工商局遂根据司机的陈述和本局制定的红头文件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司机如数交纳罚款之后,工商局将车放行。
司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扣留措施违法,撤销罚款决定,判令工商局如数返还罚款。
问:
(1)在本案,司机的陈述是否可以作为工商局作出罚款决定的定案根据,为什么,
(2)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判决,为此,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哪些案件事实,二十三、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根据以上情况,请问:
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为什么,二十四、A在自家厨房外搭建了一间小屋,因此遮挡住邻居B一间书房的光线,致使本来光线就较暗淡的书房更是暗淡。
B为此曾多次与A协商,请其拆除该小屋,但A不允。
于是,B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A家的小屋不仅遮挡了自己书房的光线,而且阻碍了通风,请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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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院判决A拆除其小屋。
A却否定了B所主张的事实,并请求法院驳回B的诉讼请求。
A和B都提供了证据,但是法院仍然无法判定A和B各自提出的事实的真伪与否,于是法院决定到现场进行勘验。
勘验笔录没有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法院就根据该勘验笔录判决A拆除其小屋。
问:
(1)法院决定到现场进行勘验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2)本案中,法院有无违法行为,为什么,
下面是经典古文名句赏析~~不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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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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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古文名篇
(一);1.陋室铭刘禹锡(唐)字梦得《刘梦得文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2(马说韩愈(唐)字退之《昌黎先生集》;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马之千里者,一食(shí)或尽粟一石(dàn);策之不以其道,食(sì)之不能尽其材(才),鸣之;3(师说韩愈(唐);古之学者必有师;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圣人无常师;李氏子蟠,年十七
经典古文名篇
(一)
1.陋室铭刘禹锡(唐)字梦得《刘梦得文集》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
何陋之有,
2(马说韩愈(唐)字退之《昌黎先生集》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故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马之千里者,一食(shí)或尽粟一石(dàn)。
食(sì)马者不知千里而食(sì)也。
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shí)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现),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sì)之不能尽其材(才),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
“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ye),其真不知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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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3(师说韩愈(唐)
古之学者必有师。
师者,所以传道受(授)业解惑也。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今之众人,其下圣人也亦远矣,而耻学于师。
是故圣益圣,愚益愚。
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d?
u)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fǒu)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
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
问之,则曰:
“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圣人无常师。
孔子师郯(tán)子、苌(cháng)弘、师襄、老聃(dàn)。
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
孔子曰:
三人行,则必有我师。
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学于余。
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4.爱莲说周敦颐(北宋)字茂叔《周元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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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藩(fán)。
晋陶渊明独爱菊。
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
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
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5.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孟子?
公孙丑》(战国)名轲字子舆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
夫还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寡助之至,亲戚畔(叛)之。
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6(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
告子》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yua)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bì)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7(鱼我所欲也《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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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8(劝学《荀子》(战国)名况
君子曰:
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木直中(zh?
ng)绳,以为轮,其曲中规。
虽有(又)槁(gào)暴(pù),不复挺者,使之然也。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cān)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qí)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君子生(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不饮黄泉,用心一也。
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9(问说刘开(清)字明东、方来号孟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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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君子学必好问。
问与学,相辅而行者也,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
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
理明矣,而或不达于事,识其大矣,而或不知其细,舍问,其奚决焉,
贤于己者,问焉以破其疑,所谓就有道而正也。
不如己者,问焉以求一得,所谓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也。
等于己者,问焉以资切磋,所谓交相问难(nàn),审问而明辨之也。
《书》不云乎,“好问则裕。
”孟子论“求放心”,而并称曰“学问之道”,学即继以问也。
子思言“尊德性”,而归于“道问学”,问且先于学也。
古之人虚中乐善,不择事而问焉,不择人而问焉,取其有益于身而已。
是故狂夫之言,圣人择之,刍荛(ráo)之微,先民询之,舜以天子而询于匹夫,以大知而察及迩言,非苟为谦,诚取善之弘也。
三代而下,有学而无问,朋友之交,至于劝善规过足矣,其以义理相咨访,孜孜焉唯进修是急,未之多见也,况流俗乎,
是己而非人,俗之同病。
学有未达,强(qiǎng)以为知,理有未安,妄以臆度(duo),
如是,则终身几无可问之事。
贤于己者,忌之而不愿问焉,不如己者,轻之而不屑问焉,等于己者,狎之而不甘问焉,如是,则天下几无可问之人。
人不足服矣,事无可疑矣,此唯师心自用耳。
夫自用,其小者也;自知其陋而谨护其失,宁使学终不进,不欲虚以下人,此为害于心术者大,而蹈之者常十之。
不然,则所问非所学焉:
询天下之异文鄙事以快言论;甚且心之所已明者,问之人以试其能,事之至难解者,问之人以穷其短。
而非是者,虽有切于身心性命之事,可以收取善之益,求一屈己焉而不可得也。
嗟乎~学之所以不能几(jī)于古者,非此之由乎,
且夫不好问者,由心不能虚也;心之不虚,由好学之不诚也。
亦非不潜心专力之敌,其学非古人之学,其好亦非古人之好也,不能问宜也。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圣人所不知,未必不为愚人之所知也;愚人之所能,未必非圣人之不能也。
理无专在,而学无止境也,然则问可少耶,《周礼》,外朝以询万民,国之政事尚问及庶人,是故贵可以问贱,贤可以问不肖,而老可以问幼,唯道之所成而已矣。
孔文子不耻下问,夫子贤之。
古人以问为美德,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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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不见其有可耻也,后之君子反争以问为耻,然则古人所深耻者,后世且行之而不以为耻者多矣,悲夫~
10.前赤壁赋苏轼(北宋)字子瞻号东坡居士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
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
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
白露横江,水光接天。
纵一苇之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