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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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发

敖汉旗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修定草案)》精神,及赤峰市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工作要求,为推动我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我旗将开展为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为了真正把此项工作做到实处,现结合我旗实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象和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6—15周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的施教队伍,为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康复训练等教育课程,让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其逐步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免费教育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协商一致原则。

尊重重残少儿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学校与重残少儿家庭进行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定期送教原则。

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每两周1次,每次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6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工作。

采取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在为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上门康复教育的同时,做好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指导好家长正确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三、任务和措施

  

(一)入户家访,确定对象。

  各学校在每年4月前根据旗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家访,了解具体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残疾和治疗、个性等情况),了解重残少儿是否有送教上门服务需求,从而确定服务对象。

  

(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

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

由重残少儿所在学区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填报《敖汉旗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学校登记表》(见附件2),确保重残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建立施教队伍,确保送教效果。

  各学校要以本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作为骨干担负送教上门工作,也可以选取学校中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送教上门的服务教师。

同时,加大特教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特教师资队伍,提高送教上门教育质量。

  (四)结合实际,灵活选择服务方式。

  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集中学校开展服务。

利用部分学校现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家长定期定时陪同重残子女到学校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2.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

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五)因人施教,选择合适的内容和方法。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送教内容和方法。

送教课程主要以认知课程和康复训练课程为主,努力提高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送教上门”既要重过程,也要重结果,但过程比结果重要;既要教学科知识,也要教生活常识,但生活常识比学科知识重要;既要靠教师传授,也要靠家长配合,特别是指导家长参与,持之以恒。

(六)推进时间。

2017年春季,3—4月:

入户或电话家访,确定对象,协商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制定教育、康复计划。

5—7月:

各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四、制度和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拨付,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教具、学具、教材等),以及送教上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劳务费、餐费等支出。

  

(二)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

  各校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2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适当倾斜。

  每次到家庭开展送教服务应由2名教师组成。

学校要做好送教服务教师的安全工作。

各校要制订应急预案,为送教上门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管理和检查

  

(一)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学籍应纳入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学校的学籍管理之中。

学校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计划、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每次送教上门前,责任教师要认真做好备课工作,并编写计划、教案;服务结束后要填写《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学期结束交学校保管。

  

(二)定期检查,提高质量。

送教上门纳入学校学年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和检查考核内容,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每学年,学校至少2次到接受服务的重残少儿家庭检查上门服务情况,了解家长对送教上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

旗教育局还将采取电话回访、实地检查、推荐典型等措施予以保障。

附件:

1.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情况统计表

  2.适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学校登记表

  3.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4.适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协议

5.敖汉旗“送教上门”责任学校工作职责

6.敖汉旗“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工作职责

7.“送教上门”活动时间表

8、送教上门教育、康复计划

附件1

敖汉旗()学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监护人及

联系电话

残疾类别

未入学原因

视力

听力

言语

肢体

智力

精神

多重

残疾程度较重

家庭经济困难

特校上学无人接送

交通不便

其他

附件2

_________学年度敖汉旗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学校登记表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送教学校情况

姓名

年龄

残疾情况

家庭地址

监护人

联系电话

学校

责任

教师

联系手机

类别

等级

附件3

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送教学校:

送教时间

送教对象

送教内容

送教教师

家长签字

注:

送教时间按照*年*月*日格式填写。

附件4

敖汉旗适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

服务协议(供参考)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接受送教上门服务残疾学生的监护人)

为进一步发展敖汉旗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事业,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为残疾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甲方选派教师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的残疾子女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和练习簿,并选派责任教师负责送教上门服务。

2.甲方为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

3.送教上门服务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至年

月;协议时限到期,双方协商后可续期。

甲方到乙方上门教育服务时间,每两周1次,每次2个课时,全学年不少于16个课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教育学习环境。

2.乙方参与残疾儿童教育计划的实施,配合甲方选派的教师完成教育方案,并按照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协助、指导残疾学生按时完成。

遇到问题时与教师一起商讨解决。

3.在送教上门教育期间为教师提供安全保障。

三、其他事项

1.送教上门的教育教学内容由甲方教师与乙方协商确定后,制定工作日程表,按日程表安排实施。

2.送教上门服务期间,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暂停上门服务的,应事先电话通知另一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学校(盖章)责任教师签名:

___________乙方:

残疾学生:

_____________监护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5

敖汉旗“送教上门”责任学校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校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之中。

整合学校各方力量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随班就读教师、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特殊教育领导小组,在兼顾随班就读工作的同时,负责学校“送教上门”的师资选拔,确保责任教师的送教时间和其他相应工作的完成;对表现好的责任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时适当倾斜。

?

  三、与旗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一起协助责任教师对送教对象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督促责任教师按计划对送教对象进行送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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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协助责任教师对有康复需要且家长有要求的送教对象到资源教室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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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助旗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为责任教师送教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及对责任教师的管理考核,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

  六、协助旗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建立送教服务对象的电子学籍,负责建立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含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训练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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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敖汉旗“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工作职责

?

一、开展送教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送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资源、人力资源,提供适合送教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对送教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

  二、开展对送教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

加强对送教学生的观察,了解学生的发展过程,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评价内容,实施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评价办法。

?

  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向家长宣传特教知识,开展教师和家庭间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注重家庭教育与送教教育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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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学习,提高特教专业化水平。

积极参加各种特教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交流活动,主动保持与特教研究指导中心的联系,提高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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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

在旗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指导下,对送教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努力提高送教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7

“送教上门”活动时间表

服务对象:

____________责任教师:

_____________

次序

日期

送教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附件8

送教上门教育、康复计划(_____—_____学年度第____学期)

送教学生__________送教负责人__________

本学期教育内容及目标:

具体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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