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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城总体规划

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

剑阁县城总体规划

(2011—2020)

剑阁县人民政府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06月

项目组编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项目编制单位: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人员组成

董事长:

王建文(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院长:

张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道路工程师)

副院长:

林兵(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师)

周恒(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白仕利(高级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总规划师:

刘亮晖(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特许注册规划师)

总工程师:

邓绍康(高级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院长助理:

闵利兴(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编制人员

一所所长:

张晓阳(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一所副所长:

文兴华(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

文兴华

规划设计:

文兴华

闵利兴

吴永生(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杨文平(规划师)

刘林英(规划师)

马嵩(规划师)

熊林(规划师)

尹欣(规划师)

王晟婕(规划师)

代艳(助理规划师)

袁琼(助理规划师)

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

文本

文本审批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本批准文号

文本批准日期

文本审查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本编制单位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文本编制日期2011年06月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及策略3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6

第一节城镇化与城乡统筹6

第二节县域产业发展7

第三节县域城镇体系结构9

第四节县域新农村建设12

第五节县域综合交通13

第六节县域基础设施14

第七节县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20

第八节县域综合防灾22

第九节县域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保护23

第十节县域环境保护25

第十一节县域资源、环境保护与空间管制28

第十二节区域协调29

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30

第一节“四区”划定30

第二节城乡统筹32

第五章县城区规划34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34

第二节城市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35

第三节建筑高度与开发强度分区41

第四节绿地系统43

第五节总体城市设计44

第六节综合交通46

第七节基础设施51

第八节综合防灾58

第九节环境保护62

第十节地下空间64

第十一节五线控制65

第十二节空间发展时序67

第十三节近期建设规划67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70

第七章附则7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背景

为适应剑阁县城城市发展的需要,统筹县域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全县域城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修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结合《剑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剑阁县国土利用规划(2006—2020)》,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特制定《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1、与时俱进,增强时代意识。

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城镇化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

2、转变职能,增强规划意识。

坚持科学编制布局合理化、功能多元化、设施现代化、环境净美化、管理法制化、城乡一体化的高起点、高标准的系列规划来指导现代化城市建设。

3、扩大开放,增强区域意识。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主动承担关中天水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之间,以及成德绵地区的纽带职能,充分发挥剑阁在国家西部次级交通枢纽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区域融合,多元化开拓,全方位的外向型格局。

4、持续发展,增强环境意识。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第3条.规划原则

1、坚持系统开放和城乡一体化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坚持超前性和现实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继承历史,保持和发展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

5、坚持维护规划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修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近期为:

2011——2015年;

远期为:

2016——2020年;

远景展望:

2020年以后。

第6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县域、县城规划区和县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

剑阁行政辖区范围。

该区域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县城规划区:

包括下寺镇、上寺乡行政区辖范围。

(3)县城区:

主要包括下寺村、修城坝、大仓坝、沙溪坝、拐枣坝、上寺乡各组团规划建设用地为县城规划发展范围,其面积约16平方公里。

第7条.规划适用范围及强制性内容规定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应规定,符合本规划要求。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加下划线的条文,强制性内容应予以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及策略

第8条.县域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广元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旅游强县”的总体要求,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灾后发展振兴、深入扶持**老区和贫困地区等发展机遇,以项目投资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坚持“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把剑阁县建成为广元市核心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广元市次级区域交通枢纽重要支撑,以国家级“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和“中国温泉之乡”为特色的旅游基地。

第9条.县城区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广元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旅游强县”的总体要求,把剑阁县城建设成具有自然和历史文化景观特色的旅游目的地,“绿色、低碳”产业基地,县城规划建设按照“向高空要土地、向高层要品位”的指导思想,建成“回归自然、体验三国文化、享受现代生活”,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山水森林旅游城市。

第10条.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规划

1、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2010—2015):

年均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到2015年经济总量翻一番,力争突破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以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亿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5:

40:

35。

(2)远期(2016—2020):

年均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力争突破15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1万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三次产业比例为22:

38:

40。

2、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县域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教育质量大幅提高。

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高等教育毛升学率达75%以上。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均期望寿命75岁。

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第11条.城乡发展策略

1、融入区域发展策略:

主动融入广元市和天水、成渝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当好配角,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为广元、西安、成都优势产业的壮大提供产业配套和延伸服务。

2、经济发展策略:

深入实施“农业安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战略,以富民强县为根本,以园区工业、特色产业、旅游业、城镇建设、交通网络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为方向,按照“突破三产、加速二产、提升一产”和产业互动、城乡相融的发展思路,调整优化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努力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3、资源与环境保护策略:

紧紧围绕生态县、森林城市、低碳示范区建设,开展生态县、低碳示范等系列创建,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并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速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和村庄环境的整治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强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按照搞好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乡村力度,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建设,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楼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第12条.县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1、县域城镇化途径按照“人口转移区域化、人口集聚城镇化、农村建设社区化”的总体要求,积极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县城和重点镇要作为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2、规划期内县域总人口近期为71.8万人,远期为75.8万人。

3、规划期内县域城镇化水平近期达到43%,城镇总人口30万人;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50.8%,城镇总人口36万人。

第13条.城乡统筹战略

1、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增强防灾和水源保障能力,大力加强城乡电网改造,积极发展城镇居民燃气供应,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加速公共设施均质化服务。

扩大就业,保障生活收入,逐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加大教育医疗事业投入,新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医院和医疗设施保障民生。

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支持茶叶、木耳、中药材等绿色生态食品龙头科技企业的发展。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资源配置,加快公益设施的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节县域产业发展

第14条.产业发展重点

结合“十二五”规划和县域资源特点,搞好园区建设,加快食品、纺织、建材、农产品加工、化工五大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天然气、水电产业,形成工业强县的基础,带动县域一、三产业协调发展。

第15条.产业空间布局

1、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城、两带、三区”的格局。

一城:

以县城为核心,打造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两带:

沿国道108线,加快剑门关、翠云廊、鹤鸣山、拦马墙、觉苑寺、马耳山、五指山等景区、景点建设,打造旅游经济带;沿剑南路、S302线打造城镇经济发展带,努力做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

三区:

南部32个乡镇建立蚕桑、畜禽发展区;北部25个乡镇建立烤烟生产发展区。

2、农业布局

以碗泉、开封、高池、摇铃、禾丰、店子、樵店、鹤龄为界,在县域内形成南北两个综合农业开发区,北部主要以发展烤烟、粮油种植业以及猪羊养殖业,南部主要发展蚕桑、花椒、粮油种植业以及牛羊养殖业。

在全县镇乡分别建设烤烟、林产业、蚕桑生产、花椒生产、肉牛山羊养殖、剑门土鸡等六大生产基地。

3、工业布局

按照“一区多园”的思路,建设下列工业园区,实现剑阁工业经济新的跨越。

(1)剑门工业园:

依托新县城发展拐枣工业园区,重点发展轻污染的医药化工工业和建材工业。

(2)普安工业园:

依托普安镇的发展,利用其产业基础及交通优势,整合周边区域资源,建立普安轻纺食品加工贸易区。

(3)金剑工业园:

依托剑金公路在姚家一带发展食品加工和物流仓储工业园区。

(4)中心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以开封镇、元山、白龙、鹤龄等二级城镇现有工业和资源为依托,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建设模式,建立起以轻工业为主的工业小区;其余小城镇依托自身资源特色设立相应的工业加工小区,支撑小城镇发展。

4、第三产业布局

按照“构建大市场、开拓大流通、发展大商贸、促进大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集中力量开拓市场、发展集市交易。

在普安、下寺布局建设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市场,形成县域内的物流中心和商品交易信息中心,在剑门关镇建旅游品市场,建立武连优质水果批发市场,元山花生交易市场,白龙、鹤龄、公兴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东宝优质米批发市场。

依托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清江温泉、古柏、古驿道、觉苑寺、红军标语石刻等风景旅游资源,全力打造剑阁的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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