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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邵阳市分行标杆成本费用管理办法word资料26页

2012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邵阳市分行标杆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原则:

为继续深化推进全市集中报帐和二级支行损益核算工作,为达到人均创利最大化目标,成本费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标杆成本理念和“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成本费用按可控和不可控来区分,对各县(市)支行及各营业管理部进行相应核算和考核。

第二条目的:

通过对各县(市)支行和各营业管理部成本费用的标杆核算,使各级管理人员和二级支行员工能够清晰的掌握各自相关的支出情况、支出水平,提高节支意识,从而提高利润水平,全面真正实现损益核算。

第三条分类:

按可控性质对成本费用分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对可控成本设立标杆成本。

可控成本划分:

对可控成本按与管理关系、收入划分,分为管理相关成本和以收挂支成本。

管理相关成本包括人工成本、电子设备运转费、通讯费、装修费、书报资料费、车辆租赁费、业务用车费、车辆修理费、其他修理费、公杂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讼诉费、咨询费、资产减值损失、其他等,此类项目与各县(市)支行、二级支行管理水平和成本费用控制水平相关;以收挂支成本包括税金、业务广告宣传费用、业务招待费、市场拓展费用、业务材料用品(空白凭证、业务单式)等,此类项目按实际收入及相关比例核定成本费用额度。

不可控成本包括累计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关联交易、物业管理费、房屋租金、网点装修分摊、统一服装费等,按相应受益分摊原则记入各一级支行的费用。

第二章成本标杆

第三章

第四条标杆成本划分依据:

根据可控成本属性和各相关部门管理的要求,可以分为按税法规定的相关标杆成本;按省分行核定的标杆成本;按各相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规定的标杆成本;按收入占比的标杆成本;按各部门实际发生成本中的最优为标杆成本。

第五条标杆成本的分类:

1、按税法规定的相关标杆成本包括: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职工福利费、取暧降温费中的防寒防暑费、工会经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企业所得税等。

2、按省分行核定的标杆成本包括:

职工工资、劳务性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广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

3、按各相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规定的标杆成本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监管费、绿化费、卫生费、人防费等。

4、按收入占比的标杆成本包括:

市场拓展费用、业务材料费中的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单式费等。

5、按各部门实际发生成本中的最优为标杆成本包括劳动保护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卫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摊销费、书报资料费、设备租赁费、车辆租赁费、业务用车费-汽油费、业务用车费-通行费、业务用车费-其他、业务用车修理费、其他修理费、公杂费、其他手续费支出结算费、业务材料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财产保险费、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成本。

第六条标杆成本的核定:

如下表:

标杆成本核定标准

分类

项目

标准

归口管理部门

备注

按税法规定的相关标杆成本

营业税

按应税收入的5%

计划财务部

 

城建税

按营业税的5%(其中市分行、武冈为7%)

计划财务部

 

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税的5%

计划财务部

 

职工福利费

按应税工资总额的14%之内控制

人力资源部

 

防寒防暑费

每年防寒费300元、防暑费300元,纳入职工福利费限额内

人力资源部

 

工会经费

按应税工资总额的2%

办公室

 

房产税

自有房产自用按房产余值1.2%,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

计划财务部

 

车船使用税

按360元/台/年

计划财务部

 

土地使用税

市分行按6元/平米,隆回按税务核定定额

计划财务部

 

防洪保安资金

按80元/人/年及上年利息收入的万分之四

计划财务部

 

印花税

按贷款合同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同时负有代扣客户万分之零点五的义务,小企业贷款免印花税

计划财务部、信贷部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24907*(11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5%-11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计划财务部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

计划财务部

 

按省分行核定的标杆成本

职工工资

根据省分行核定工资总额

人力资源部

 

劳务性支出

根据省分行核定劳务性支出总额

人力资源部

 

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2%

人力资源部

 

广告业务宣传费

按收入的1%,具体由市分行办公室在预算范围内统一作宣传安排

办公室

 

业务招待费

按收入的0.3%

办公室

 

按各相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规定的标杆成本

基本养老保险

按11年度工资总额的20%

人力资源部

 

基本医疗保险

按11年度工资总额的7%

人力资源部

 

工伤保险

按11年度工资总额的0.5%

人力资源部

 

失业保险

按11年度工资总额的2%

人力资源部

 

生育保险

按11年度工资总额的0.7%

人力资源部

 

住房公积金

按市分行规定的标准

人力资源部

 

监管费

每个县支行30000元

计划财务部

 

绿化费

每人100元

办公室

 

卫生费

按收入的0.05%

办公室

 

按收入占比的标杆成本

市场拓展费用

不超过收入的9%

各业务部

 

业务材料费中重控凭证费

按收入的0.5%,由市分行统一请领分摊

会计结算部

 

业务单式费

200万以内的网点按0.8%,200万以上的按0.5%

办公室

 

按各部门实际发生成本中的最优为标杆成本

线路租用费

网点按4800元/年,县支行办公场地按15000元/年,市分行办公场地按48000元/年,离行式ATM机按5000元/年

渠道科技部

 

劳动保护费

按人平500元工作服和300元防暑降温用品核定,具体工作服由市分行统一安排

人力资源部

 

电子设备运转费

ATM结算费按省行实际结算数为准,另加人平1000元核定

渠道科技部

 

钞币运送费

按与邮政关联交易结算数据和保安公司实际发生数

渠道科技部

 

安全防卫费

按每个网点6000元计算,具体安防整改由市分行统一规划。

安全保卫部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摊销费

按照省分行计划要求,3年分摊进成本,省分行每年补贴10%

渠道科技部

 

书报资料费

按每人200元核算

办公室

 

房屋、设备租赁费

按租赁合同执行,20万以上租赁合同需报省分行审批

渠道科技部

 

车辆租赁费

按租赁合同执行

办公室

 

业务用车汽油费

按每台车每百公里13升油核定,

办公室

 

业务用车通行费

 按实际派遣单核定

办公室

 

业务用车其他费

 和业务用车汽油费、通行费等总量控制5万元每年,具体见车辆管理办法

办公室

 

业务用车修理费

按当年实际行驶公里的0.2元/公里计算

办公室

 

其他修理费

按每个自办网点0.15万元,县支行另加3万元

渠道科技部

 

公杂费

按人平300元核算

风险合规部

 

其他手续费支出结算费

按每县支行2000元核定

会计结算部

 

公杂费中出纳费

按每县支行3000元核定

会计结算部

 

公杂费中办公用品\低耗品等

按每县支行从业人员人平2000元计算

办公室

 

邮电费

县支行每年邮电费15000元,一类网点每年2000元,具体参照市分行通迅费管理办法

办公室

 

印刷费

按收入的0.6%

办公室

 

差旅费

按人平2000元核算,

人力资源部

 

水电费

3个台席以下(包含)的网点,按8000元每年计算,3个台席以上的网点,按12000元每年计算,新装修带风管式空调的网点按35000元每年计算,县支行办公室按人平1000元计算。

渠道科技部

 

会议费

每个县支行按3万元,另加收入的3‰

办公室

 

诉讼费

按每个县支行信贷收入的0.8%

风险合规部

 

公证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

按每个县支行1万元核定

风险合规部

 

财产保险费

主要指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5000元每年

办公室

 

资产减值损失

按新增信贷余额的1.8%

信贷部

 

其他成本

不超过总业务及管理费的5%

计划财务部

 

第三章标杆成本操作流程

第七条各明细标杆成本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1、办公室:

负责物业、后勤、公杂费中办公用品等费用的管理;负责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及报刊订阅费的统一管理;负责业务宣传费管理;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在工会组织没有正式成立前);负责绿化费、卫生费的管理;负责与邮政进行关联交易清算的押钞寄库费的确认;负责所有车辆维修费、油料、过桥过路及车辆养路费、卫生费、年检费等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费用,各部室包干汽油费用;负责业务单式、印刷费等管理。

2、人力资源部:

负责职工工资、加班工资及工资相关成本费用、劳务性支出的管理,负责全市职工工资和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费用,统一计提核发;负责月绩效、年绩效、加班工资的核发;负责职工福利费、防寒防暑费的管理;负责劳动保护费、取暖降温费等人工费用统一管理;负责误餐费、车补等核发;负责服装费、标志服的管理;负责公杂费中临时劳务用工管理等。

3、综合业务部:

负责储蓄、基金、理财、保险、国债、汇兑等业务收入的市场拓展费用考核和管理;协助办公室负责综合业务业务宣传费管理。

4、公司业务部:

负责公司业务市场拓展费用考核和管理、协助办公室对口公司业务宣传费管理。

5、信贷业务部:

负责信贷业务市场拓展费用和绩效工资考核和管理、协助办公室对口信贷业务宣传费、资产减值损失的管理。

6、风险合规部:

负责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公杂费中证照费的管理;负责营业执照办证费用的管理;负责风险奖的审核。

7、渠道科技部:

负责房屋维修费、房租及网点租赁费的管理。

负责水电维修费、水电费的管理。

负责邮电费的管理。

负责网点装修的规划、申报工作。

负责各部室所有通用设备(主要指电话、电脑及附属设备)的维护费用。

负责与邮政进行关联交易清算的房租费、设备占用费、设备维护费、线路租费等费用的确认。

负责各项固定资产、低耗品建卡管理。

8、安全保卫部

负责安防设施、消防安全费,包括用于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负责安全奖的审核。

9、计划财务部

负责成本费用的预算管控,按月对各单位成本费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归口管理各种税金、折旧费、银行结算费、关联交易等。

10、会计结算部

负责银行结算费的管理。

11、审计部

负责罚没款的管理

12、其他

未提到的具体成本费用,按属性划对口部门管理。

第八条各明细标杆成本费用科目归集范围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

按应纳税收入和规定的税率按季缴纳。

其中应纳税收入范围包括:

异地手续费收入、跨行收入、服务费收入、信用卡收入、代扣储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基金收入、理财收入(内部结算收入除外)、代理保险收入、电子汇兑收入、商务汇款收入、信贷收入、其他代收代付收入、营业外收入(储蓄长款转营业外收入除外)。

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城建税按营业税额的5%(其中市分行和武冈按7%),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的5%。

按月计提,按季缴纳。

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职工福利费:

用于职工福利方面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支出,包括过年过节物资的发放、职工体检费用、职工丧葬补助、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集体福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防寒防暑费:

税法规定防寒费和防暑费各300元准于税前列支,纳入职工福利费限额内考核。

(四)工会经费:

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计提部分的35%上缴省邮政公司工会,5%上缴税务,剩余部分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在开支时必须取得相应财政部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五)房产税:

应区别自用和出租依法缴纳房产税,自用房产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自有房产用于出租的,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

(六)车船使用税:

各县(市)支行应根据税法规定,按每台车每年360元缴纳。

(七)印花税:

目前印花税范围包括营业帐簿、工商营业执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指小额信贷和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合同免印花税)。

营业帐簿和工商营业执照按每件5元计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计税;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0.5计税,同时要代扣代缴借款人的万分之0.5。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本行安排残疾人不能达到规定的比例时,需向地税部门缴纳的基金。

按10年人均工资*(11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5%-11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九)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是25%,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有:

招待费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的部分、业务宣传费和市场拓展费超过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的部分、资本性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各种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等。

(十)职工工资:

各级行所有工资性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年体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明细科目反映和核算。

各县(市)支行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批复的工资总额,不得擅自突破。

当期末全部使用的工资总额,不得结转下期使用。

其中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根据总行规定的标准,结合从业人员数确定,其中误餐补贴、车补、通讯补贴都纳入工资中核算;绩效工资采用与经营绩效挂钩的方式进行分配,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的要求。

奖金包括生产奖、年终奖、安全奖,生产奖按收入完成进度计算。

加班工资的核算,各二级支行采取包干方式,每个支行的前台只核两个台席加班;后台管理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加班的台席上报。

(十一)劳务性支出:

核算劳务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等,总额由省分行核定,严禁超计划支付。

(十二)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等教育方面的开支。

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按税法规定不是职工教育经费范围。

(十三)业务宣传费:

指本行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不能超过自营收入的百分之一,具体比例由省分行控制。

宣传费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由办公室实际安排管理。

(十四)业务招待费:

指本行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业务招待费按收入的0.3%控制,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综合费用包干票由办公室分配登记。

(十五)基本养老保险费:

指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提取并向省社会保险局缴纳的费用。

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0%计提缴纳,全市具体养老保险数由办公室劳资每月按时造表,由市财务统一上划省社保局,再分摊到各县市支行。

(十六)基本医疗保险费:

指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提取并向当地医保局缴纳的费用。

一般按工资总额的7%计提,由市支行每月按时缴纳分摊。

(十七)工伤保险: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十八)失业保险: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

(十九)生育保险: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

(二十)住房公积金:

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应发工资乘以20%缴存比例,每年调整一次,各县市支行不得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需按月及时缴纳。

(二十一)监管费:

指本行上交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机构的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二十二)绿化费:

用于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绿化方面的支出。

包括各类绿植、花木的购置、养护和租摆的费用,以及绿化景观的设计、制作和维护费用等。

分为营业场地绿化费和办公场地绿化费。

(二十三)卫生费:

指城管部门要求各单位缴纳的卫生费。

(二十四)市场拓展费用:

各单位向市场开拓发展本行业务所发生的费用。

总体不能超过收入的9%,具体各业务收入的占比各单位应向高效业务和重点业务倾斜。

(二十五)业务材料费:

由营业部门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单册、业务用品等相关材料发生的费用。

各类业务材料均应纳入库存物资管理,建立领用制度,实际领用时通过业务材料费核算。

已记入电子设备运转费、印刷费等业务材料不在此核算。

业务材料费分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单册、业务用品费(包括业务章戳刻制费、业务用办公用品、家具、器具等购置费等)。

(二十六)辞退福利。

是指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与的补偿。

(二十七)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为员工、营业和办公场地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劳动保护费应以实物形式提供,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分为防暑降温用品费、劳保用品费、工作服装制作费、其他。

防暑降温用品费指在营业办公场所配备的各种电风扇、冷风机等防暑降温用品方面的支出。

劳保用品费指为员工购买防护用具、防护设备等劳动保护用品方面的支出。

工作服装制作费指为员工制作工作服发生的费用支出。

其他用于核算除以上三种情况外的劳动保护费用支出,如应由劳动保护费开支出的职业病预防检查费等。

(二十八)电子设备运转费:

电子设备运转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维修保养等费用支出,分为电子耗材(电子设备运转过程中耗用的材料费用支出。

包括主机、自助设备、营业及办公用电子设备运转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如鼠标、键盘、话筒、打印纸、色带、墨盒、硒鼓、热敏纸、磁盘等。

分为主机设备电子耗材、自助设备电子耗材、营业设备电子耗材、办公设备电子耗材)、电子设备维护费、软件及系统维护费、其他等。

具体物资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九)钞币运送费:

指在运送钞币过程中支付的租用交通工具的租赁费、运输费、包装费、运送费、自备用车的燃料费、养路费、牌照费、维护费、过路费、修理费、存车费、洗车费及司机协押运人员差旅费、节油安全措施费等。

若由邮政统一押钞,就进相应的关联交易结算。

(三十)安全防卫费:

为营业及办公场地安全防卫而购置、安装、维修各种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自助银行及自助设备安防设施发生的费用,支付的保安人员服务费、联网报警安装及服务费等费用支出。

(三十一)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摊销: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装修改造等支出需要在本期摊销的金额。

分为营业用房改良摊销、办公用房改良摊销、其他资产改良摊销。

各县支行网点和营业部装修都必须先报省分行批准,按照省分行网点装修改造流程进行,当年所发生的装修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列示,按不低于36个月进行摊销,摊销时进入本科目。

(三十二)书报资料费:

购买、订阅公用书籍、报刊资料、电子信息方面的费用支出,分为营业书报资料费、办公书报资料费。

(三十三)房租费:

指没有自主产权的各网点和办公的场所,需付第三方的房屋租金,房屋租赁合同超过20万的需报省分行审批。

(三十四)设备租赁费:

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计算机等设备而支付的设备租赁费。

(三十五)车辆租赁费:

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除运钞车以外的车辆所支付的租赁费用。

如果租用固定车辆超3个月,就要报省分行批准。

(三十六)业务用车费-汽油费:

是指除运钞车外的业务用车的汽油费。

分为业务车辆使用费、行政管理车辆使用费。

(三十七)业务用车费-通行费:

是指除运钞车外的业务用车的过路过桥费。

(三十八)业务用车费-其他:

是指除运钞车外的业务用车的养路费、牌照费、停车费、存车费、洗车费等。

(三十九)业务用车修理费:

除运钞车外的各种业务用车的大修费用和购置相关配件、备件的费用。

分为业务车辆使用费、行政管理车辆使用费。

(四十)其他修理费:

除车辆以外的其他修理费,包括房屋维修、打印机维修、ATM维修等。

(四十一)公杂费:

管理机构使用的办公用品、清洁用品,支付临时用工的劳务费、行业协会等会员费等方面的支出。

计入电子设备运转费的电子耗材和计入业务材料的营业场所办公用品不在此核算。

分为办公用品费、证照费、临时用工费、会员费、其他公杂费。

办公用品费:

指购置的计入损益的办公用品、用具(计算器、U盘、印台、电话机、文件盒、曲别针、尺子、胶带、胶水、装订机、录音笔、扫描仪、光盘、刻录机、麦克风、饮水机等)及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保险柜、茶几等)的购置费用。

证照费:

指办理营业执照年检费、税务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临时用工费:

指向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的劳务费支出。

会员费:

指向行业协会等组织支付的会费、年费支出。

其他:

除以上费用之外的费用支出,包括清洁用品的购置费、搬迁托运费、办公印章刻制费等。

(四十二)其他手续费支出中的结算费:

在本行开立的基本户和收入户跨行办理结算业务所发生的费用。

(四十三)外事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出国人员的有关费用及接待外宾的费用。

(四十四)邮电费:

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话费、电话初装费、线路租用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和使用费等费用。

分为邮寄费、电话费、短信服务费、线路租用费、其他。

(四十五)印刷费:

指印刷各种账表、凭证、综合性资料、文件等直接支付给印刷厂的印刷费以及从上级行领用上述资料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运输过程发生的专用包装运送费。

一般上级行统一组织印刷由下级行使用的印刷品,在收到时先列入库存物资,待实际领用时冲减库存物资。

(四十六)差旅费:

指本行职工因公出差按规定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费、出差补助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各县(市)支行要严格出差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上的支出标准。

(四十七)水电费:

指各县(市)支行营业及办公场所的水、电费用和增容费开支。

(四十八)会议费:

指各县(市)支行经批标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

包括会议支付的伙食费、住宿费、会场租用费及一定标准的交通费、印刷费、文具、纸张、医药等其他费用。

会议费列支必须附会议费申报单、会议通知文件。

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十九)诉讼费:

指各县(市)支行聘请律师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代理费用、依法承担的法院诉讼费和执行费。

(五十)公证费:

指各县(市)支行委托公证机关办理契约、合同、房产公证等业务发生的费用,以及委托公安机关或有关技术鉴定机构鉴别假币、债券、印鉴、原始资料、证件等真伪而发生的支出。

(五十一)咨询费:

指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一般各县支行发生资询费必须报市分行审批。

(五十二)聘请中介机构费:

指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一般聘请中介机构由总行统一组织实施。

(五十三)财产保险费:

指各县(市)支行购买的各种财产保险所支出的费用。

一般项目原则上不得参保,对于本行拥有的车辆应该购买国家强制险,押运员、司机和营业员应购买人身保险。

•(五十四)资产减值损失:

指反映各机构计提(或恢复

后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从2012年开始,公司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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